第6章
  她是一名导演,哪怕是个毁誉参半的商业片导演,但是她还是很会看人的。
  丁曦论长相,并不算是十二分地惊艳,甚至不如丁一池有棱有角,当然,这时候的他看着年纪还小,好歹也是清俊秀气的小帅哥。
  只是在这时候,站在阳台上的他一柄软剑在手掌中游刃自如,阳光沾在他的发尾眉梢,给他镀了一层淡淡的金色。
  好耀眼。
  冯璃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怦怦地跳。
  她的儿子,原来是这样耀眼的吗?
  那边丁曦察觉到了她,停剑看过来,惊讶地叫:“妈妈?”
  冯璃觉得心跳仍然有些紊乱,眼睛都变得格外明亮,“小曦,你想知道爸爸妈妈工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吗?”
  丁曦不解地看向她。
  “小曦——也一起来好吗?”
  “什么?”
  “来和爸爸妈妈一起拍戏,这样,我们一家都在一起……不是很好吗?”冯璃越说越是肯定,脸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就是这样!”
  丁曦看向她,“是说,拍戏吗?”
  “嗯,下半年妈妈要拍一部电影,爸爸是主演呢,小曦也来玩好吗?”
  丁曦犹豫了一下,拍电影吗?
  “可是,我不会啊!”
  “小曦不用担心,妈妈可是导演呢,爸爸很会演戏,也能教你啊。”冯璃上前两步,握住丁曦的肩膀说,“这样小曦可以几个月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呢。”
  丁曦:“……”其实吧,在不在一起,他是无所谓的。
  但是,丁一池和冯璃到底是因为什么,什么样的工作吸引力这样大,让他们几乎完全忽视了自己这个儿子,电视里那些演戏的人,究竟是怎样做的。
  他的好奇心不算太重,却不表示没有好奇心。
  看一看,也没事吧?
  他扭头看向贺望岚,贺望岚一笑,“阿曦,去吧,不然,我也一起请假陪你吧,我和妈妈已经很久没有一起住了。”
  幸好只是小学,问题不太大,一年级的丁曦和三年级的贺望岚,成绩从来都不用担心。
  事情定下来之后冯璃很兴奋,也不睡觉了,回头就把睡眼惺忪的丁一池也给拉了起来,一直在讨论那部电影的事。
  冯璃一直是高产的导演,而且是国内少有的绝对票房保障,到现在她的每部电影,多的是人争先恐后给她投资,因为她出道这么多年,基本上就从来没有亏过,哪怕有几部电影口碑糟糕,但票房却从来不弱,自然也有大批的演员想要上她的戏。
  下半年冯璃准备拍的一部电影叫《夺宝上海滩》,片名很俗,但足够简洁,她之所以要让丁曦参演,是因为其中有一个孩子的角色,原本想找个童星来演,这个角色武打戏太多,那个童星家里就有些想提片酬的意思,冯璃那是什么人,当场就给否了,正好看到了让她的小心脏怦怦跳的儿子。
  要拍一部成功的商业片,需要的不仅仅是故事,这部电影的编剧冯璃已经同他合作过两次,最会掌握商业片的节奏,再加上英雄美人、精致画面,酷炫特效,最后抠几个细节弄三四个感动点,同时从头到尾维持着正剧偏轻松的风格,能让人笑出来,却又不至于太恶搞。
  冯璃对于商业片的掌镜能力游刃有余,国内比她优秀的导演很多,如果单单靠拿奖来评价,冯璃比不上的就更多,但要以累计票房来说,排在她上头的就没多少了。
  所以接下来发出去的演员邀请基本都得到了回应。
  次日就是hk的金橡奖颁奖典礼,冯璃帮丁曦好好打扮了一番之后,一家三口上了提前备好的加长林肯。
  因为时间点的问题,明明天气闷热得要命,街上仍然围聚了大量的影迷,特别是一些学生,显得格外疯狂。
  丁一池作为国内的老牌影星,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他这张脸一拿出去,任谁都叫得出名字,事实上冯璃也差不多,在导演圈子里,她的电影票房高表示着知道的人多,而她本人又是个美人,自然也就经常出现在各类电视报纸的新闻上。
  白色的林肯停在红地毯前,无数双眼睛立刻朝那个方向看去。
  先下车的是一身黑色正装的丁一池,他已经有了些年纪了,自然不比那些小年轻,但不管怎么说,仍然显得英俊逼人,有着年轻演员所没有的沉稳厚重,这样穿着西装更凸显他保养良好的身材,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儒雅亲和的魅力。
  而他一出现,现场的影迷们都尖叫起来,很多人大声叫着他的名字朝这边挤过来。
  不论年轻的偶像怎样引人疯狂,像丁一池这样的老牌影帝,累积下来的人气底蕴和口碑地位,都不是他们可比的。
  接下来丁一池直接将丁曦抱了出来,七岁的丁曦一身黑白配,黑色小西裤,白衬衫,黑白格子的马甲,脚上蹬一双黑色马丁靴,白衬衫的领口处戴着一个小领结,甚至连他都被迫画了点儿妆,做了发型。
  一头黑发被发胶打得竖起来,露出他宽阔的额和生得格外好的两道剑眉,说来也是奇怪,丁曦平日里并不算十分漂亮的孩子,白皙斯文、清秀可爱还算合适的形容词,但偏偏稍一上妆,整个人都变得很不一样。
  冯璃对此啧啧赞叹的原因就在于这样——
  “我家小曦是个天生的演员呢,这样一张脸,其实能够适合很多角色啊!”
  有些演员例如丁一池这样的,英俊逼人,外貌条件极佳,但是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长成他这样,真心没法演一些普通平庸的角色,个人特点太过明晰,某种程度上也不会很有利于角色的塑造。
  而丁曦的面相柔和,例如今天上了一点妆,整个人都精神起来,只让眉更斜飞了一些,脸上打了一点儿阴影,却立刻变成了一个俊朗英挺的小帅哥。
  接着,才是一身简洁白色小礼服的冯璃。
  这样的一家三口出现在红地毯上的时候,无数的闪光灯闪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
  “……看到了吗,嗷嗷,那就是我家丁天王的儿子!”
  “好可爱好可爱!”
  “是啊是啊!冯璃女王不愧是天然美人,人家不是演员,不用动脸!”
  “基因好才是真的好!看我家小曦,可爱死了!”
  “哈哈,看小曦的表情,呀呀,给姐姐亲一亲吧!”
  “你做梦!”
  “我决定了,今天开始我就是小曦的粉,小曦,等你长发及腰快点来娶我吧!”
  “哈哈哈哈,在说什么呢真是……”
  “……”
  几个学生妹子在旁边笑着叫着,纷纷表达着对丁曦的喜爱。
  不管是什么人,对孩子有恶意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看向那个才刚七八岁的孩子,哪怕人家长得只是白净端正,都会被说成可爱,更何况丁曦的长相是绝对超过那个水准的,好歹父母的长相放在这里啊,他再怎么样都糟糕不到哪儿去。
  那边红毯上原本正有三个明星正在接受采访,似乎是一个新晋的男子组合,到颁奖礼上来应该是要表演的,丁曦一家三口刚刚走上红毯那头,红毯的主持人立刻抛下了这个组合,直接迎了过去。
  那三人一伸脑袋,看到来人,一个字都不敢说立刻往里面走去。
  娱乐圈这个地方,就是这样现实。
  简单的采访过后,主持人不仅提及了丁一池此次极有希望拿奖的电影,又问冯璃,“听说冯姐下半年又要拍新电影了?”
  “没错,基本上已经都定了下来,九月估计就要开机了。”冯璃笑盈盈地说。
  “那这次的新电影有哪些看点呢?”
  冯璃摸了摸一旁丁曦的脑袋,“唔,我对我的电影一向是很有信心的,这次也是首次我们一家三口一块儿拍戏!”
  “哇,我没有听错吧,一家三口?”
  冯璃和丁一池不是第一次合作了,事实上他们二人认识已经超过了十五年,而十年前的那次合作让他们定情,所以并不算什么特别惊讶的事。
  “没有听错,我的儿子丁曦也将会参演《夺宝上海滩》。”丁一池笑了起来。
  主持人惊异道:“果然是个大消息!”然后直接将话筒放到了丁曦面前,“我们小曦也要说两句吗?马上要跟爸爸妈妈一起拍戏了呢!”
  “我会努力的。”丁曦带着笑容,认真地说。
  主持人:“……”
  这不是很多圈内人的万用词吗?他一个小孩子,难道不能活泼可爱一点?!
  简短的采访很快就结束了,能获得这样一个大消息,主持人已经很满足,后面红毯上又来了一批明星,她也就只能放过这一家三口,看着他们往室内走去了。
  这时候所有的记者都在疯狂整理照片甚至是现场打开笔记本敲起键盘来,这条爆炸性的新闻,他们当然要马上送出去。
  金橡奖第一弹——
  丁一池、冯璃亲口承认即将一家三口拍电影?
  星二代即将首次出镜,参演《夺宝上海滩》。
  丁曦坦言会努力拍戏,丁一池、冯璃新戏亲子加盟。
  《夺宝上海滩》九月开机,冯璃、丁一池一家三口齐上阵。
  ……
  哪怕金橡奖的结果肯定是明日头条,这条新闻却也绝对会占据不小的篇幅,配上一张丁曦的红毯全身照和他们一家三口的照片。
  丁曦还没出道,就已经有这样的关注度,本就是前所未有的。
  娱乐圈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正向他徐徐展开。
  作者有话要说:  修重大错误bug……┭┮﹏┭┮
  必须要说这个世界之有些小妖小怪小鬼,没有魔鬼巨星背景里的妖魔鬼怪那么强大啦……
  各种片场、录音室闹鬼不是经常听到的传闻吗嘻嘻。
  ch.7
  跟着丁一池和冯璃走进颁奖礼的内场,他们坐在第三排的位置,离舞台很近,如果只是粗浅地了解这个圈子,俊男美女、璀璨灯光,一个个脸上挂着微笑,衣着光鲜、和乐融融,才会有那么多的人迫不及待地往里跳,削尖了脑袋往里钻。
  丁曦只是睁着一双眼睛看着,通透清澈,仿若旁观,并没有因此感到目眩神迷。
  几乎所有的明星见到他都亲切和善地同他打招呼,并或多或少称赞一声,但是丁曦却可以看出来有些人的脸上在笑,眼睛却依旧冷冰冰的。
  丁曦曾经凭着一双脚走过万里河山,见过无数的人,看过太多种笑,那些虚假瞒不过他。
  可不管是对谁,丁曦都是带着微微的笑,他是真正笑得自在快乐,发自内心的那种。
  他想,他更加喜欢这个有趣的世界了。
  不管是这些有趣的人,还是这个世界本身的光怪陆离,都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颁奖礼很精彩,至少丁曦看得津津有味,丁一池又捧回了一座金橡树,晚上他和冯璃在hk开了一个小庆功宴,邀请了一些亲近的朋友,倒是没再带丁曦去,他们再糊涂,也知道这种场合并不适合小孩子。
  丁曦和贺望岚回去早早睡了,第二天惯例六点就起,拆了一会儿剑招,大人们都还在睡觉,他们就一块儿呆在酒店里写暑假作业,作为一名小学生,一年级的丁曦作业当然比贺望岚要少多了,但是,丁曦是实实在在首次接触现代的课程,贺望岚却有上辈子的记忆加持,所以进度仍然比丁曦快。
  可是曾经丁曦也是擅琴棋书画的,只是写惯了软笔繁体字,现在让他用铅笔写简体字,反倒各种不适应。
  于是——写出来的一笔字也实在有点不像是一年级的小孩子。
  丁曦已经尽量让自己的字显得笨拙一些,可惜字体结构间的那种骨架仍然是很难改变,所以班级里的语文老师就格外喜欢他,甚至开小灶给了本字帖给他练,冯绍麟也以为自己的孙子有写字的天赋,让他跟着那位武当山的老道士学写毛笔字,天知道丁曦的字比老道士漂亮多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