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尾声)
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念凤,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娶一个你这样的妻子,一开始我娶你确实是为了我自己犯的错误负责,我承认我心里也埋怨过。结婚后我也苦恼过我们之间并没有共同话题,你不懂我的那些文学啊,艺术啊……”
“你走之后我问自己那真的重要吗?是我们之间必须的吗?我想肯定不是。和你在一起的那种充实、心动、安心、满足感是任何文学艺术都给不了我的,你整个人就像是一块磁石,散发的磁场吸着我,你一定不知道你有这样的魔力。”
林禄山不知道想到哪儿了,自顾自地发笑起来。
他脑海里蹦出很多各式各样的念凤,她向阳明媚,她忠于自我,她热忱真诚,她爱他啊。
这样明媚鲜活的人存在他的生活中,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所以,你识不识字,懂不懂那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爱你,爱的是全部的你,我还想爱你,爱余生的你。给我一次机会吧,念凤。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了。”
结婚这么多年,王念凤很少听林禄山说过这些从心窝子掏出来的东西。
她听得动容,有时候会种感觉,这是他俩迟早要经历的劫,无关两人的对错。
因为他俩之间一直有条缝儿,隐隐约约,忽隐忽现,现在终于横亘在俩人中间。
“你的那些画儿我不懂,我也接受不了,我不想再看见。”王念凤打开门,对着地上的人说道。
“说这不是说让你再也不画,那是你的事业你的追求,我不能逼着你放弃。只是不要放到到我面前了。”
林禄山垂着的头仰起来,眼里的泪折射出点点星芒。
“念凤,你原谅我了?”
王念凤回屋坐在床上,慢慢悠悠地说,“这过日子就像是一张白布,时间久了,总会沾上脏东西,洗得再净也会发黄。扔了可惜,那就将就着用,等到不想洗了,自然就扔了。”她见过太多脏布、破布,最后她自己这张也脏了。
她想明白了,谁的布能一直白呢?不过都是脏了再洗,破了再补罢了。
听完,林禄山的心忽然静了下来,不再像之前一样堆杂着很多情绪,时不时要揪起来,懊悔、难过、痛苦、期待、害怕……
现在归于秋天万物枯寂的平静。
他坐到她旁边,手背轻挨了一下她的脸庞,又触电般的收回,静静看了一阵,轻轻抚上她眼角几条浅浅的细纹。
爱笑的人这里容易长纹,这是这些纹路似乎很久没有舒展了,至少有一个多月了。
而他看见这些用了多久?
十年。
希望他们还有很多个十年。
王念凤拿下他的手放在手里摩挲,忆叹“我要是没嫁给你,我连这小县城都不会出去,更别说离开北江了。”王念凤看着窗外。
“这里多好啊!”,小小的村庄落后、封闭却也安逸、平静。
“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配不上你,或许自己就该嫁个山野村夫风吹日耕,不过王八配绿豆,你也不是玉皇大帝下凡,没什么了不起的。”王念凤朝林禄山翻了个白眼,撇了撇嘴。
不管她怎么说,他都是点头,满怀笑意地看着她,看不够。
“林禄山,你看,飘雪花了。”
一场场大雪洗涤腐朽的大地,迎接来年的新生。
她也要迎接她的新生了。
趁雪还没封路,林禄山把女儿接了过来,一家四口在后沟村过了年。
年后,他又领着孩子回去工作、上学,王念凤和肚子里的那个留在家里,还是他们曾经在后山的屋子。
林禄山带着女儿两地来回地跑。
不说住在一起也不说离了的两人,以一种奇怪的模式相处着,一个人不说结束,一个人不嫌折腾,倒是旁人看得糊涂。
儿子出生在五月中旬,王念凤和她姐给孩子取名“王惜稻”。
这小儿子果真和他爸一样闷坏,总是不声不响地拉屎撒尿。
等孩子硬实些,王念凤也带他回南淮,赵以眉知道孙子姓王可是连说了几天,她才不听,抱着儿子就走,留林禄山在那磨耳朵。
至于那个女学生,去了国外还是去了外星,王念凤也管不着。
她忙着把生意一路由南向北,做遍全国……
-
九十年代歌舞厅遍布全国,到处都是驻唱的歌手,跳舞的人们,七彩的灯光炫得人发昏。
“念凤姐,你不如踹了林禄山,跟着我过,当个官太太。”孙疆这些年都是在明里撬林禄山的墙角。
“得了吧你,毛长齐了吗?”
“我都三十多了!”他觉得他这辈子就败在晚出生了几年,不然有他林禄山什么事,就算他事业有成,行事老练,在她眼里永远都是弟弟。
“你跟他就这样过着?他在南淮给你守着老窝,当糟糠妻,你全国到处跑着找小白脸?”孙疆到首都出差,没想到在歌舞厅碰见谈生意的王念凤,身边都是小年轻。
“得过且过呗,我俩好着呢!你少操心了。”
“可以请您跳支舞吗?”
“王总,对不起,踩着您的脚了。”搂着王念凤的小年轻连声道歉。
这个年头得罪不起的女人越来越多了,有靠卖废品起家的建筑老总,有卖包子起步的餐饮界女老板。
他可得谨着些。
“小疆,不跟你说了,跳舞去。”
她也该庆幸跟着林禄山去了南淮,不然也不会闯出一片属于她王念凤的天地。
时代的变革总是构建着宏大的格局风起云涌,但也夹卷着小人物的成长变化。
王念凤每次都能以一种自带的敏锐感误打误撞抓住机会赶上正在极速向前的列车。
时代的列车无声,舞厅的音乐确是真切传入人的耳朵里。
音乐来到了高潮部分,王念凤在小年轻的配合下转着圈,她极具标志性的笑声汇入音乐里,让周围的人都被她感染,一时好不热闹。
三十四十岁的女人有种风韵,引得人向上痴缠,尤其像她这样丰腴明媚,朴实与华丽结合恰到好处的有钱女人更夺目。
一直在角落里的林禄山看着在别人臂弯里肆意开放摇曳着的山茶花,坐不住了,早在她和孙疆攀谈的时候就该出来。
“禄山哥,你没留在南淮啊?”孙疆看着不知道从哪儿蹿出来的林禄山惊奇道。
林禄山刮他一眼,上前换掉她的舞伴。
“你来干什么啊?你都不会跳,老踩我脚。”王念凤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眼镜片越戴越厚,感觉眼睛都变小许多。
音乐终于换了一首比较平缓一点的,给林禄山喘息的机会。
“你去画家协会开完会了?”
“没,我溜了。”
“怎么?怕我被小年轻勾走啊?”
林禄山直勾勾看着她,“是啊,我很怕。”这些年她仿佛冲破了什么,由田里的向日葵长成了开遍山野、扎眼肆意的山茶花。
他怕她每一次绽放的时候他没在眼前。
王念凤搂着他大笑了起来,胸腔都在颤动。
“念凤,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
那张发黄的布被她上了各种颜色,既然洗不干净,那就把它变成她喜欢的样子。
———————————————————
唠嗑时间:
对,完结了。
最后一章写得可能会和前文有些割裂感,但我写得很快乐!
经历过那件事的念凤才“成熟”地热烈了起来,她彻彻底底释放一个自由放肆的灵魂,而不是把幸福寄托在伴侣和家庭上。
中间那将近十年的时间大家自己想象吧!念凤过得很自由!林禄山很累,追着媳妇儿到处跑,哈哈哈。
“你走之后我问自己那真的重要吗?是我们之间必须的吗?我想肯定不是。和你在一起的那种充实、心动、安心、满足感是任何文学艺术都给不了我的,你整个人就像是一块磁石,散发的磁场吸着我,你一定不知道你有这样的魔力。”
林禄山不知道想到哪儿了,自顾自地发笑起来。
他脑海里蹦出很多各式各样的念凤,她向阳明媚,她忠于自我,她热忱真诚,她爱他啊。
这样明媚鲜活的人存在他的生活中,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所以,你识不识字,懂不懂那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爱你,爱的是全部的你,我还想爱你,爱余生的你。给我一次机会吧,念凤。不会再发生那样的事了。”
结婚这么多年,王念凤很少听林禄山说过这些从心窝子掏出来的东西。
她听得动容,有时候会种感觉,这是他俩迟早要经历的劫,无关两人的对错。
因为他俩之间一直有条缝儿,隐隐约约,忽隐忽现,现在终于横亘在俩人中间。
“你的那些画儿我不懂,我也接受不了,我不想再看见。”王念凤打开门,对着地上的人说道。
“说这不是说让你再也不画,那是你的事业你的追求,我不能逼着你放弃。只是不要放到到我面前了。”
林禄山垂着的头仰起来,眼里的泪折射出点点星芒。
“念凤,你原谅我了?”
王念凤回屋坐在床上,慢慢悠悠地说,“这过日子就像是一张白布,时间久了,总会沾上脏东西,洗得再净也会发黄。扔了可惜,那就将就着用,等到不想洗了,自然就扔了。”她见过太多脏布、破布,最后她自己这张也脏了。
她想明白了,谁的布能一直白呢?不过都是脏了再洗,破了再补罢了。
听完,林禄山的心忽然静了下来,不再像之前一样堆杂着很多情绪,时不时要揪起来,懊悔、难过、痛苦、期待、害怕……
现在归于秋天万物枯寂的平静。
他坐到她旁边,手背轻挨了一下她的脸庞,又触电般的收回,静静看了一阵,轻轻抚上她眼角几条浅浅的细纹。
爱笑的人这里容易长纹,这是这些纹路似乎很久没有舒展了,至少有一个多月了。
而他看见这些用了多久?
十年。
希望他们还有很多个十年。
王念凤拿下他的手放在手里摩挲,忆叹“我要是没嫁给你,我连这小县城都不会出去,更别说离开北江了。”王念凤看着窗外。
“这里多好啊!”,小小的村庄落后、封闭却也安逸、平静。
“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配不上你,或许自己就该嫁个山野村夫风吹日耕,不过王八配绿豆,你也不是玉皇大帝下凡,没什么了不起的。”王念凤朝林禄山翻了个白眼,撇了撇嘴。
不管她怎么说,他都是点头,满怀笑意地看着她,看不够。
“林禄山,你看,飘雪花了。”
一场场大雪洗涤腐朽的大地,迎接来年的新生。
她也要迎接她的新生了。
趁雪还没封路,林禄山把女儿接了过来,一家四口在后沟村过了年。
年后,他又领着孩子回去工作、上学,王念凤和肚子里的那个留在家里,还是他们曾经在后山的屋子。
林禄山带着女儿两地来回地跑。
不说住在一起也不说离了的两人,以一种奇怪的模式相处着,一个人不说结束,一个人不嫌折腾,倒是旁人看得糊涂。
儿子出生在五月中旬,王念凤和她姐给孩子取名“王惜稻”。
这小儿子果真和他爸一样闷坏,总是不声不响地拉屎撒尿。
等孩子硬实些,王念凤也带他回南淮,赵以眉知道孙子姓王可是连说了几天,她才不听,抱着儿子就走,留林禄山在那磨耳朵。
至于那个女学生,去了国外还是去了外星,王念凤也管不着。
她忙着把生意一路由南向北,做遍全国……
-
九十年代歌舞厅遍布全国,到处都是驻唱的歌手,跳舞的人们,七彩的灯光炫得人发昏。
“念凤姐,你不如踹了林禄山,跟着我过,当个官太太。”孙疆这些年都是在明里撬林禄山的墙角。
“得了吧你,毛长齐了吗?”
“我都三十多了!”他觉得他这辈子就败在晚出生了几年,不然有他林禄山什么事,就算他事业有成,行事老练,在她眼里永远都是弟弟。
“你跟他就这样过着?他在南淮给你守着老窝,当糟糠妻,你全国到处跑着找小白脸?”孙疆到首都出差,没想到在歌舞厅碰见谈生意的王念凤,身边都是小年轻。
“得过且过呗,我俩好着呢!你少操心了。”
“可以请您跳支舞吗?”
“王总,对不起,踩着您的脚了。”搂着王念凤的小年轻连声道歉。
这个年头得罪不起的女人越来越多了,有靠卖废品起家的建筑老总,有卖包子起步的餐饮界女老板。
他可得谨着些。
“小疆,不跟你说了,跳舞去。”
她也该庆幸跟着林禄山去了南淮,不然也不会闯出一片属于她王念凤的天地。
时代的变革总是构建着宏大的格局风起云涌,但也夹卷着小人物的成长变化。
王念凤每次都能以一种自带的敏锐感误打误撞抓住机会赶上正在极速向前的列车。
时代的列车无声,舞厅的音乐确是真切传入人的耳朵里。
音乐来到了高潮部分,王念凤在小年轻的配合下转着圈,她极具标志性的笑声汇入音乐里,让周围的人都被她感染,一时好不热闹。
三十四十岁的女人有种风韵,引得人向上痴缠,尤其像她这样丰腴明媚,朴实与华丽结合恰到好处的有钱女人更夺目。
一直在角落里的林禄山看着在别人臂弯里肆意开放摇曳着的山茶花,坐不住了,早在她和孙疆攀谈的时候就该出来。
“禄山哥,你没留在南淮啊?”孙疆看着不知道从哪儿蹿出来的林禄山惊奇道。
林禄山刮他一眼,上前换掉她的舞伴。
“你来干什么啊?你都不会跳,老踩我脚。”王念凤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的眼镜片越戴越厚,感觉眼睛都变小许多。
音乐终于换了一首比较平缓一点的,给林禄山喘息的机会。
“你去画家协会开完会了?”
“没,我溜了。”
“怎么?怕我被小年轻勾走啊?”
林禄山直勾勾看着她,“是啊,我很怕。”这些年她仿佛冲破了什么,由田里的向日葵长成了开遍山野、扎眼肆意的山茶花。
他怕她每一次绽放的时候他没在眼前。
王念凤搂着他大笑了起来,胸腔都在颤动。
“念凤,我爱你。”
“嗯,我也爱你。”
那张发黄的布被她上了各种颜色,既然洗不干净,那就把它变成她喜欢的样子。
———————————————————
唠嗑时间:
对,完结了。
最后一章写得可能会和前文有些割裂感,但我写得很快乐!
经历过那件事的念凤才“成熟”地热烈了起来,她彻彻底底释放一个自由放肆的灵魂,而不是把幸福寄托在伴侣和家庭上。
中间那将近十年的时间大家自己想象吧!念凤过得很自由!林禄山很累,追着媳妇儿到处跑,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