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我将起诉到国际法庭
阮萧说完神色认真地看向裁决官,“裁决官大人,如果对方凭着这样一段似是而非的录音就要定我的罪,我将起诉到国际法庭。”
听到阮萧说要起诉到国际法庭,在场之人的神色全都严肃起来。
国际法庭当初设立的目的就是防止各国为了利益牵扯而作出不公平裁决才设立的最终审判机构。
不仅裁决官是全世界最有声誉的裁决官之一,就是陪审团人员都是全世界各行各业首屈一指的人物,甚至不乏各国王储、贵族等。
不是谁都有资格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的,首先必须是身份特殊之人,或者某国权贵、或者案件牵扯某国权贵、亦或牵扯到几国利益等。
即使有资格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也是一笔非常高金额的费用,除了高额开庭费外还有高额律师费,因为那是最终裁决你必定要请最好的律师。
还有,排期也很长,因为必须要等到本次案件的陪审团人员都有空的时候。
正因为如此,一般人也不会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国家成立这么久以来还只发生过两次,都是与国际犯罪有关,最终两件案件都推翻了原判。
而也因为这两件案件,被米国、y国等国家嘲讽国家的律法是游戏、律法人员是幼稚园学生,闹得国家很没脸。
如果换了其他人说要起诉到国际法庭,大家还会嗤之以鼻,但说这话的人是阮萧大家不得不认真起来。
首先,阮萧的身份绝对够资格,她是栾家人,其次,她很有钱,再高额的费用她都不会看在眼里。还有,萧萧集团刚和古曼集团签署了永久合作协议,其人脉也不必说了。
最最重要一点,像米国、y国、f国等国家都是允许私人从事武器生产、制造和销售的,与国家严格管控武器这一点原本相背。
在他们看来,即使有非常确定的证据证明x国武器基地是阮萧的也不违法,只要没有偷税漏税、没有生产制造违规核武器和生毒武器即可。
像阮萧这个案件,不要说偷税漏税、违规生产制造核武器和生毒武器等证据,就连证明这家武器生产基地是阮萧的确切证据都没有。
要真判了阮萧有罪,这样漏洞百出的案件闹去国际法庭,还不被人嘲讽死,而且案件裁决官的事业也到头了。
因此一听阮萧说要起诉到国际法庭,裁决官神色立马认真起来,对公诉方说道:“除了这个录音,你们还有什么证据?”
公诉方又拿出几张照片递给裁决官。
裁决官一看,更是面无表情,心里却开始骂人:你tm提出公诉,起码也多点证据啊,就这么几张照片证明阮萧去过基地,还有一段录音证明阮萧看过宇宙飞船的资料,其他呢?其他呢?
裁决官面无表情地看向公诉方,“你们还有证据吗?”
公诉方擦了把冷汗,“没、没有了。”
他心里也在骂人:我难道不知道这些证据没什么用吗?还不是上面交待下来,说要诈一诈阮萧,万一她不承认去过武器生产基地,那她后面无论说什么都能说她是狡辩是说谎。
可谁知道,她不仅承认去过武器生产基地,就连过去做什么都说得清清楚楚,让我们怎么说?硬要说她说的是假话、是撒谎?
那也要能拿得出证据来啊!
裁决官看向阮萧:“被告,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阮萧说道:“我有证人证明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
阮萧说完这句后,她的律师站了起来,“请裁决官允许我方传证人。”
“宣。”
一会儿后,孟仲元进来了。
青龙帮在t国很有名,但孟仲元一直很低调,在场的人虽然都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没几人认识他。
不过,光是他那一身风华,高贵、优雅,就知不是简单人物。
孟仲元经过阮萧身边时看了她一下,见她神态很轻松便知没什么事情。
“证人,先介绍你的身份。”
孟仲元口气清冷,“我叫孟仲元,青龙帮帮主、x国武器基地投资人之一。”
是这位爷啊!
这位在t国的地位堪比王储,可不能随意对待!
不待裁决官再发问,孟仲元自己说了起来。
“我和阮萧是师兄妹,她的武功远高于我,所以我邀请她去x国武器基地看看安防布局。
我可以证明,她不是x国武器基地投资人,没有参与x国武器基地的武器生产、制造与销售。”
说完以后又拿出两个储存盘,“我这里有两份证据,一份是x.罗宾斯先生的证词,另一份是提供给公诉方证据的萨米的证词,这两份证据都是经过国际法庭认可的。”
孟仲元说起萨米时特意看了一下公诉人,他表情没有变化,看来他并不知道内情。
有人接过证据交给了裁决官。
这是两个视频,裁决官插上耳机点开播放。
看完后他头脑发晕、脸色发黑,要不是在这个场合他真的想晕倒。
这件事背后的水远比他以为的还要深。
阮萧和孟仲元对了一下眼色,说道:“我要求当庭展示证据。”
裁决官头痛地将证据递给了助理,让他展示。
爱咋咋地,他按程序走、公事公办吧!
哪一方都不是他能得罪的,哪一方都是他得罪不起的,那就公事公办,至少有事时自己还可以据理力争一下。
助理接过,先将x.罗宾斯那一份播放出来。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人,戴着眼镜,一头棕色卷发,他自我介绍他是x.罗宾斯先生,是x国武器基地投资人之一,说是他拜托阮萧去基地时顺便替他看一看宇宙飞船的资料,说他产业太多实在没时间顾及一个基地。
他说完后屏幕又出现了几个人,先出示身份证明是国际法庭的人,对x.罗宾斯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然后按程序对x.罗宾斯说的这段证词进行了认证。
当然,这些证据会在国际法庭保存,上国际法庭网站也可以查到他们的身份信息及这些存档证据。
听到阮萧说要起诉到国际法庭,在场之人的神色全都严肃起来。
国际法庭当初设立的目的就是防止各国为了利益牵扯而作出不公平裁决才设立的最终审判机构。
不仅裁决官是全世界最有声誉的裁决官之一,就是陪审团人员都是全世界各行各业首屈一指的人物,甚至不乏各国王储、贵族等。
不是谁都有资格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的,首先必须是身份特殊之人,或者某国权贵、或者案件牵扯某国权贵、亦或牵扯到几国利益等。
即使有资格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也是一笔非常高金额的费用,除了高额开庭费外还有高额律师费,因为那是最终裁决你必定要请最好的律师。
还有,排期也很长,因为必须要等到本次案件的陪审团人员都有空的时候。
正因为如此,一般人也不会向国际法庭提出起诉,国家成立这么久以来还只发生过两次,都是与国际犯罪有关,最终两件案件都推翻了原判。
而也因为这两件案件,被米国、y国等国家嘲讽国家的律法是游戏、律法人员是幼稚园学生,闹得国家很没脸。
如果换了其他人说要起诉到国际法庭,大家还会嗤之以鼻,但说这话的人是阮萧大家不得不认真起来。
首先,阮萧的身份绝对够资格,她是栾家人,其次,她很有钱,再高额的费用她都不会看在眼里。还有,萧萧集团刚和古曼集团签署了永久合作协议,其人脉也不必说了。
最最重要一点,像米国、y国、f国等国家都是允许私人从事武器生产、制造和销售的,与国家严格管控武器这一点原本相背。
在他们看来,即使有非常确定的证据证明x国武器基地是阮萧的也不违法,只要没有偷税漏税、没有生产制造违规核武器和生毒武器即可。
像阮萧这个案件,不要说偷税漏税、违规生产制造核武器和生毒武器等证据,就连证明这家武器生产基地是阮萧的确切证据都没有。
要真判了阮萧有罪,这样漏洞百出的案件闹去国际法庭,还不被人嘲讽死,而且案件裁决官的事业也到头了。
因此一听阮萧说要起诉到国际法庭,裁决官神色立马认真起来,对公诉方说道:“除了这个录音,你们还有什么证据?”
公诉方又拿出几张照片递给裁决官。
裁决官一看,更是面无表情,心里却开始骂人:你tm提出公诉,起码也多点证据啊,就这么几张照片证明阮萧去过基地,还有一段录音证明阮萧看过宇宙飞船的资料,其他呢?其他呢?
裁决官面无表情地看向公诉方,“你们还有证据吗?”
公诉方擦了把冷汗,“没、没有了。”
他心里也在骂人:我难道不知道这些证据没什么用吗?还不是上面交待下来,说要诈一诈阮萧,万一她不承认去过武器生产基地,那她后面无论说什么都能说她是狡辩是说谎。
可谁知道,她不仅承认去过武器生产基地,就连过去做什么都说得清清楚楚,让我们怎么说?硬要说她说的是假话、是撒谎?
那也要能拿得出证据来啊!
裁决官看向阮萧:“被告,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阮萧说道:“我有证人证明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
阮萧说完这句后,她的律师站了起来,“请裁决官允许我方传证人。”
“宣。”
一会儿后,孟仲元进来了。
青龙帮在t国很有名,但孟仲元一直很低调,在场的人虽然都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没几人认识他。
不过,光是他那一身风华,高贵、优雅,就知不是简单人物。
孟仲元经过阮萧身边时看了她一下,见她神态很轻松便知没什么事情。
“证人,先介绍你的身份。”
孟仲元口气清冷,“我叫孟仲元,青龙帮帮主、x国武器基地投资人之一。”
是这位爷啊!
这位在t国的地位堪比王储,可不能随意对待!
不待裁决官再发问,孟仲元自己说了起来。
“我和阮萧是师兄妹,她的武功远高于我,所以我邀请她去x国武器基地看看安防布局。
我可以证明,她不是x国武器基地投资人,没有参与x国武器基地的武器生产、制造与销售。”
说完以后又拿出两个储存盘,“我这里有两份证据,一份是x.罗宾斯先生的证词,另一份是提供给公诉方证据的萨米的证词,这两份证据都是经过国际法庭认可的。”
孟仲元说起萨米时特意看了一下公诉人,他表情没有变化,看来他并不知道内情。
有人接过证据交给了裁决官。
这是两个视频,裁决官插上耳机点开播放。
看完后他头脑发晕、脸色发黑,要不是在这个场合他真的想晕倒。
这件事背后的水远比他以为的还要深。
阮萧和孟仲元对了一下眼色,说道:“我要求当庭展示证据。”
裁决官头痛地将证据递给了助理,让他展示。
爱咋咋地,他按程序走、公事公办吧!
哪一方都不是他能得罪的,哪一方都是他得罪不起的,那就公事公办,至少有事时自己还可以据理力争一下。
助理接过,先将x.罗宾斯那一份播放出来。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人,戴着眼镜,一头棕色卷发,他自我介绍他是x.罗宾斯先生,是x国武器基地投资人之一,说是他拜托阮萧去基地时顺便替他看一看宇宙飞船的资料,说他产业太多实在没时间顾及一个基地。
他说完后屏幕又出现了几个人,先出示身份证明是国际法庭的人,对x.罗宾斯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然后按程序对x.罗宾斯说的这段证词进行了认证。
当然,这些证据会在国际法庭保存,上国际法庭网站也可以查到他们的身份信息及这些存档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