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更新卖身契
oba如果输了,那就真的是名声扫地了,国服玩家肯定会很开心,不管是谁,捍卫了国服第一的王座没有被外族占领,这就是值得吹一波的,而oba自己挑事,结果输了,这脸会打的啪啪啪响。
打脸了不说,人气也肯定会大幅度流逝。
毕竟很多人都是冲着他这个路人王的名头过来的,一旦这个光环被夺走,他还会剩多少人拥护?
对周树就不同了。
不管输赢,周树都是赢家,因为他现在起就会受到多方关注,不用说,以后看他直播,关注他战绩的,绝对比现在会多出好几倍。
赢了,周树就是直接踩着oba上位,加冕为王,到时候人气又是一波爆炸,输了,那也是虽败犹荣,毕竟对手很强,我们的树老师已经很努力了,虽然没率先拿到国服第一,那也是运气问题,oba就算拿了第一,也是被我们树老师吊打的货。
嗯,大概就是这样的场景了。
不过,这样的好处,周树并不想要,因为这种好处虽然是实打实的,却有种碰瓷的嫌疑。
看着这种消息,周树只觉得脑壳痛。
他很想对oba说,大兄弟,不要这么头铁啊!
正如在另一个世界,他的adc出名之后,之后又稍微打的好点的adc,都会拿来和他做比较,总是会有人说xxx是可以超越离心的存在,有时候排位娱乐一下,赢了还好,要是输了,就是知名adc离心被那谁谁谁打爆了。
情况就和现在差不多,倒不是人家有意碰瓷,主要带节奏的还是那些媒体。
怎么搏眼球就怎么写,这种事情周树当然不会理会。
当没看到就好了。
你皮任你皮,把你当瓜皮就好。
万万没想到,oba是个耿直的老实人,这么来一出宣战,直接就让周树骑虎难下了。
行吧,应战肯定是要应战的,这事儿,他不应战肯定会被喷成狗,只是,他每天拿出三个小时去直播排位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这国服第一的宝座,还是随缘吧,能冲上去就冲,冲不上去也没啥大不了的。
周树谢过洛璃的提醒之后,便放下手机休息了。一天到晚搞了太多的事情,他也有些累了。
一夜过去,周树次日一早就直接叫着江天一起去网吧排位,现在江天也收到了斗鲨的签约,而周树在上线之后,更是收到了斗鲨管理员的信息,要求重新签合约。
这大概是斗鲨历史上升级合约最快的主播了,几天前还是萌新主播,一夜之间,斗鲨的运营人员就找上门来了。
他们只要不傻就知道,周树的崛起是必然的了,这时候当然要紧紧把周树抓在手里,之前的新人主播合约,毫无束缚力,说不准什么时候,周树就直接走人了。
现在周树因为oba强行开车带了个节奏,也是自带热点了,斗鲨立刻出来了一份签约级别更高,限制也更强的合约。
好处肯定是有的,首先是分成比例的变化,由五五开变成了三七分,再有就是基本工资,从一千,提升到了一万。
基本工资的提升算少的,不过周树毕竟不是什么知名人物,不可能像那些大佬一样,动辄几百万的签字费,有这个工资已经是非常优厚了,毕竟主播的收入主要还是礼物分成。
签下这个合约之后,平台在推荐资源上才会有更多的倾斜,比如洛璃的直播间,她只要开播了,肯定是在英雄联盟分类的前几个。偶尔斗鲨的首页也会放一下。
与这些好处相对应的,那就是受到的限制了。
签约时间是一年,一年里面的每个月都有最少的直播时间限制,而且在这个时间内,不能在别的平台进行直播,而且有义务要配合斗鲨的宣传等等,一大堆条条框框,反正限制挺多的。
只是周树把关键的条例看了下,没有任何犹豫就签了下来。
虽然限制条件多了,但好处也多了不是么,总不能只拿好处,不想受任何约束,那也不现实。斗鲨现在给出的合同是符合周树目前的身价的,也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地方。
周树以最快的速度去将合同打印给对方发了过去,这个级别的合同,依然只是在网上谈妥就可以了,要是在高级一点的,估计就有斗鲨的工作人员面谈了。到时候就看周树的逼格,是让对方找上门来谈,还是自己去斗鲨总部谈。
解决了合同的问题,周树才正式开始和江天的双排,在周树离开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面,江天抓住机会好好休息了一会。
周树回到网吧,看到江天还在打盹,不禁问道:“你昨晚什么时候下播的?”
和周树不同,江天等于是放养的,就算一整晚不回家,也没有人会管他,所以周树和他说了,他们一起开始直播,但没必要一起结束直播。
而且,周树下播之后,他的一部分粉丝也会流到江天那里去。
特别的,昨天周树混了一大波热度,跟他一起双排的江天也跟着吸收到了很多流量,所以,他直播晚了一点,也可以理解。
江天眼睛都没睁开,回答道:“十二点。”
周树心中默算了一下时间,江天回家需要半个小时,洗漱的话最多半个小时,他们九点在网吧碰面,这期间,江天可以睡到八点,有七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对一个年轻小伙子来说,已经够了。
而且周树知道江天是熬夜狂人,肾雄肝帝,能让他萎靡到这种程度,他晚上是抓鬼去了么?
“你回去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周树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江天却很平静地道:“没什么事,只是我妹妹生病了,送她去了一趟医院。”
周树:“……”
大晚上往医院送的病能叫没事么?
看来,就算是到了平行时空,江天的妹妹也还是难逃病魔的纠缠。好在现在两人的直播大业都已经有了起色了,江天要实现月入过万,已经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了。
忽然,周树想到一件细思恐极的事情……
打脸了不说,人气也肯定会大幅度流逝。
毕竟很多人都是冲着他这个路人王的名头过来的,一旦这个光环被夺走,他还会剩多少人拥护?
对周树就不同了。
不管输赢,周树都是赢家,因为他现在起就会受到多方关注,不用说,以后看他直播,关注他战绩的,绝对比现在会多出好几倍。
赢了,周树就是直接踩着oba上位,加冕为王,到时候人气又是一波爆炸,输了,那也是虽败犹荣,毕竟对手很强,我们的树老师已经很努力了,虽然没率先拿到国服第一,那也是运气问题,oba就算拿了第一,也是被我们树老师吊打的货。
嗯,大概就是这样的场景了。
不过,这样的好处,周树并不想要,因为这种好处虽然是实打实的,却有种碰瓷的嫌疑。
看着这种消息,周树只觉得脑壳痛。
他很想对oba说,大兄弟,不要这么头铁啊!
正如在另一个世界,他的adc出名之后,之后又稍微打的好点的adc,都会拿来和他做比较,总是会有人说xxx是可以超越离心的存在,有时候排位娱乐一下,赢了还好,要是输了,就是知名adc离心被那谁谁谁打爆了。
情况就和现在差不多,倒不是人家有意碰瓷,主要带节奏的还是那些媒体。
怎么搏眼球就怎么写,这种事情周树当然不会理会。
当没看到就好了。
你皮任你皮,把你当瓜皮就好。
万万没想到,oba是个耿直的老实人,这么来一出宣战,直接就让周树骑虎难下了。
行吧,应战肯定是要应战的,这事儿,他不应战肯定会被喷成狗,只是,他每天拿出三个小时去直播排位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这国服第一的宝座,还是随缘吧,能冲上去就冲,冲不上去也没啥大不了的。
周树谢过洛璃的提醒之后,便放下手机休息了。一天到晚搞了太多的事情,他也有些累了。
一夜过去,周树次日一早就直接叫着江天一起去网吧排位,现在江天也收到了斗鲨的签约,而周树在上线之后,更是收到了斗鲨管理员的信息,要求重新签合约。
这大概是斗鲨历史上升级合约最快的主播了,几天前还是萌新主播,一夜之间,斗鲨的运营人员就找上门来了。
他们只要不傻就知道,周树的崛起是必然的了,这时候当然要紧紧把周树抓在手里,之前的新人主播合约,毫无束缚力,说不准什么时候,周树就直接走人了。
现在周树因为oba强行开车带了个节奏,也是自带热点了,斗鲨立刻出来了一份签约级别更高,限制也更强的合约。
好处肯定是有的,首先是分成比例的变化,由五五开变成了三七分,再有就是基本工资,从一千,提升到了一万。
基本工资的提升算少的,不过周树毕竟不是什么知名人物,不可能像那些大佬一样,动辄几百万的签字费,有这个工资已经是非常优厚了,毕竟主播的收入主要还是礼物分成。
签下这个合约之后,平台在推荐资源上才会有更多的倾斜,比如洛璃的直播间,她只要开播了,肯定是在英雄联盟分类的前几个。偶尔斗鲨的首页也会放一下。
与这些好处相对应的,那就是受到的限制了。
签约时间是一年,一年里面的每个月都有最少的直播时间限制,而且在这个时间内,不能在别的平台进行直播,而且有义务要配合斗鲨的宣传等等,一大堆条条框框,反正限制挺多的。
只是周树把关键的条例看了下,没有任何犹豫就签了下来。
虽然限制条件多了,但好处也多了不是么,总不能只拿好处,不想受任何约束,那也不现实。斗鲨现在给出的合同是符合周树目前的身价的,也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地方。
周树以最快的速度去将合同打印给对方发了过去,这个级别的合同,依然只是在网上谈妥就可以了,要是在高级一点的,估计就有斗鲨的工作人员面谈了。到时候就看周树的逼格,是让对方找上门来谈,还是自己去斗鲨总部谈。
解决了合同的问题,周树才正式开始和江天的双排,在周树离开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面,江天抓住机会好好休息了一会。
周树回到网吧,看到江天还在打盹,不禁问道:“你昨晚什么时候下播的?”
和周树不同,江天等于是放养的,就算一整晚不回家,也没有人会管他,所以周树和他说了,他们一起开始直播,但没必要一起结束直播。
而且,周树下播之后,他的一部分粉丝也会流到江天那里去。
特别的,昨天周树混了一大波热度,跟他一起双排的江天也跟着吸收到了很多流量,所以,他直播晚了一点,也可以理解。
江天眼睛都没睁开,回答道:“十二点。”
周树心中默算了一下时间,江天回家需要半个小时,洗漱的话最多半个小时,他们九点在网吧碰面,这期间,江天可以睡到八点,有七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对一个年轻小伙子来说,已经够了。
而且周树知道江天是熬夜狂人,肾雄肝帝,能让他萎靡到这种程度,他晚上是抓鬼去了么?
“你回去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周树只能得出这个结论,江天却很平静地道:“没什么事,只是我妹妹生病了,送她去了一趟医院。”
周树:“……”
大晚上往医院送的病能叫没事么?
看来,就算是到了平行时空,江天的妹妹也还是难逃病魔的纠缠。好在现在两人的直播大业都已经有了起色了,江天要实现月入过万,已经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了。
忽然,周树想到一件细思恐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