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等闲之辈
叶珑仪在集市施粥完毕了便回到了定王府里面。 眼看着苏晗走了好些日子了却没有给自己写过一封信之类的,她坐在板凳上面有些闷闷不乐。
忽然又想起二姐叶妙仪的那一只鸟来:“对啊,既然他不给我写信,那我便给他写好了,反正都是一样的,也着实想他了。”
想到这里叶珑仪马上拿出了笔墨纸砚,毛笔轻轻的粘了几下墨水,然后在信纸上面写着。
“晗哥哥,多日不见你,我想你想的紧了,你可要早些回来,别让我等的太久了。”
本来她还想多写一些的,可是写着写着脸就红了起来,便就此作罢了,找了一个上好的信封,仔仔细细的封好了。
怕人偷看了去,找了蜡烛过来点燃了,那蜡烛头向下微微倾斜一些,蜡油便滴在了这个信封开口的地方。
这样以来,若是有人偷看势必会把这蜡封打开,就能看出来有没有人做过手脚了。
虽然叶珑仪在信封里面写的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但是她总觉得还是要保险为好,况且信里面的内容也写的有些羞人。
就这样叶珑仪有些害羞的拿着这信封去找来叶妙仪。
走到叶妙仪的房门外面,发现她的房门是虚掩着的,并没有关实,她便站在了门口小心的向门内张望着。
之间叶妙仪此时此刻正俯在文案上面,纤细的手指里面正握着一支毛笔,笔下面是一章信纸。
纤细的瘦金体落满了大半张信纸,内容叶珑仪自然是看不清楚,但光看叶妙仪的样子家知道她在写什么。
因为她一边写着又一边带着些羞涩的笑一笑,时不时还会摸几下自己通红的小脸,看这个样子就是在给定王写信了。
门口的叶珑仪有些犹豫了:“二姐也在写信啊,看她那样子绝对是给定王写信,苏晗此刻应该和定王在一起了。
若是把信封一同交给二姐让她那信鸽给带去,不知道她会不会偷看云云……
若是让那信鸽先把她带给定王的信送过去,之后再送我给晗哥哥的那封信,这样又未免太久了。”
她正有些发愁的时候,忽然之间灵光一闪,她想到了前几日在定王的书房密室里面,搜刮得来的东西又在龙老先生那里换了不少金子。
那些金子还剩下了很多,不如就再去黑市看看,正好今天晚上是这个月黑市的最后一天,也去找一下有没有二姐的那种信鸽。
想到这里叶珑仪后退了几步,离开了叶妙仪的门前,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面之后,四下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便悄悄的关上了门。
她从床底下拿出来之前藏起来的金子,放在了桌子上,把红布一掀开,那些金子闪闪发光。
叶珑仪会心一笑,又将这些金子给收了起来,坐在镜子面前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然后带着这一包金子去了集市。
此时此刻,集市上面正热热闹闹的,坐在街边的小商小贩们正卖力的叫卖着。
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男子肩膀上面扛了一根木头棍子,那棍子上面包裹着干稻草,然后用篾条包裹了几下。
这稻草上面插着许多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在阳光的照射下每一颗山楂都显得十分诱人。
“冰糖葫芦。”那男子深吸一口气,字正腔圆的喊道。
叶珑仪看着那男子肩膀上的冰糖葫芦不由得有想起之前七夕庙会的时候遇到的事情,心情变得有些沉重了几分。
几个小孩子从她的身前跑了过去,他们手里面拿着用彩纸折成的风车,这些风车因为小孩子们的跑动迎着风转动了起来。
这些小孩子跑到了那个卖糖葫芦的男人面前,围着他转圈圈,一边转一边说:“阿爹,你看我们的风车,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那粗布衣裳的男人抱着手里的冰糖葫芦蹲了下来,满脸净是温柔:“漂亮,真漂亮,阿爹在努力挣钱呢,你们玩一会儿就回去了,别让阿娘着急。”
几个小孩子异口同声的回应了句:“好!”说罢就一溜烟的跑开了,那个男子站在原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看着他们跑着闹着远去。
直到消失在了天际线,这男子才收回了眼光,骄阳似火,他的额头上很快就满是汗水,抬起袖子用手轻轻一抹。
又深吸了一口气:“冰糖葫芦!”不知道为什么叶珑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了,在她的记忆里面永远是崔氏尖酸刻薄的叫骂。
从来没有哪一天会像这几个小孩子一样,如果可以的话其实她也想做一个普通人,就算是家里面不够富有。
甚至是吃不饱穿不暖,但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就已经足够了,她想要的生活不过就是这样罢了。
想到这里她上前叫住了那个卖糖葫芦的,从那个包袱里面拿了一个金元宝出来给他,买下了他所有的糖葫芦。
就这样叶珑仪肩膀上扛着糖葫芦,手上还拿了一串,嘴巴里嚼着一颗糖葫芦,有些不成体统的在集市上面走着。
“糖葫芦是个好东西哇,但是吃多了就觉得胃里面不是很舒服,毕竟是酸的嘛,但还有这么多的糖葫芦呢,总不能扔了吧。”
叶珑仪一边走着一边自顾自的说着,再繁华的地方也有贫穷的人,集市边上就蹲着一排排的乞丐们。
他们个个衣衫褴褛,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低着头坐在地上一言不发,每个人面前还放了一个破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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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又想起二姐叶妙仪的那一只鸟来:“对啊,既然他不给我写信,那我便给他写好了,反正都是一样的,也着实想他了。”
想到这里叶珑仪马上拿出了笔墨纸砚,毛笔轻轻的粘了几下墨水,然后在信纸上面写着。
“晗哥哥,多日不见你,我想你想的紧了,你可要早些回来,别让我等的太久了。”
本来她还想多写一些的,可是写着写着脸就红了起来,便就此作罢了,找了一个上好的信封,仔仔细细的封好了。
怕人偷看了去,找了蜡烛过来点燃了,那蜡烛头向下微微倾斜一些,蜡油便滴在了这个信封开口的地方。
这样以来,若是有人偷看势必会把这蜡封打开,就能看出来有没有人做过手脚了。
虽然叶珑仪在信封里面写的不是特别重要的事情,但是她总觉得还是要保险为好,况且信里面的内容也写的有些羞人。
就这样叶珑仪有些害羞的拿着这信封去找来叶妙仪。
走到叶妙仪的房门外面,发现她的房门是虚掩着的,并没有关实,她便站在了门口小心的向门内张望着。
之间叶妙仪此时此刻正俯在文案上面,纤细的手指里面正握着一支毛笔,笔下面是一章信纸。
纤细的瘦金体落满了大半张信纸,内容叶珑仪自然是看不清楚,但光看叶妙仪的样子家知道她在写什么。
因为她一边写着又一边带着些羞涩的笑一笑,时不时还会摸几下自己通红的小脸,看这个样子就是在给定王写信了。
门口的叶珑仪有些犹豫了:“二姐也在写信啊,看她那样子绝对是给定王写信,苏晗此刻应该和定王在一起了。
若是把信封一同交给二姐让她那信鸽给带去,不知道她会不会偷看云云……
若是让那信鸽先把她带给定王的信送过去,之后再送我给晗哥哥的那封信,这样又未免太久了。”
她正有些发愁的时候,忽然之间灵光一闪,她想到了前几日在定王的书房密室里面,搜刮得来的东西又在龙老先生那里换了不少金子。
那些金子还剩下了很多,不如就再去黑市看看,正好今天晚上是这个月黑市的最后一天,也去找一下有没有二姐的那种信鸽。
想到这里叶珑仪后退了几步,离开了叶妙仪的门前,等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面之后,四下看了看周围有没有人便悄悄的关上了门。
她从床底下拿出来之前藏起来的金子,放在了桌子上,把红布一掀开,那些金子闪闪发光。
叶珑仪会心一笑,又将这些金子给收了起来,坐在镜子面前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然后带着这一包金子去了集市。
此时此刻,集市上面正热热闹闹的,坐在街边的小商小贩们正卖力的叫卖着。
一个穿着粗布衣裳的男子肩膀上面扛了一根木头棍子,那棍子上面包裹着干稻草,然后用篾条包裹了几下。
这稻草上面插着许多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在阳光的照射下每一颗山楂都显得十分诱人。
“冰糖葫芦。”那男子深吸一口气,字正腔圆的喊道。
叶珑仪看着那男子肩膀上的冰糖葫芦不由得有想起之前七夕庙会的时候遇到的事情,心情变得有些沉重了几分。
几个小孩子从她的身前跑了过去,他们手里面拿着用彩纸折成的风车,这些风车因为小孩子们的跑动迎着风转动了起来。
这些小孩子跑到了那个卖糖葫芦的男人面前,围着他转圈圈,一边转一边说:“阿爹,你看我们的风车,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那粗布衣裳的男人抱着手里的冰糖葫芦蹲了下来,满脸净是温柔:“漂亮,真漂亮,阿爹在努力挣钱呢,你们玩一会儿就回去了,别让阿娘着急。”
几个小孩子异口同声的回应了句:“好!”说罢就一溜烟的跑开了,那个男子站在原地,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看着他们跑着闹着远去。
直到消失在了天际线,这男子才收回了眼光,骄阳似火,他的额头上很快就满是汗水,抬起袖子用手轻轻一抹。
又深吸了一口气:“冰糖葫芦!”不知道为什么叶珑仪觉得鼻子有些发酸了,在她的记忆里面永远是崔氏尖酸刻薄的叫骂。
从来没有哪一天会像这几个小孩子一样,如果可以的话其实她也想做一个普通人,就算是家里面不够富有。
甚至是吃不饱穿不暖,但是一家人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就已经足够了,她想要的生活不过就是这样罢了。
想到这里她上前叫住了那个卖糖葫芦的,从那个包袱里面拿了一个金元宝出来给他,买下了他所有的糖葫芦。
就这样叶珑仪肩膀上扛着糖葫芦,手上还拿了一串,嘴巴里嚼着一颗糖葫芦,有些不成体统的在集市上面走着。
“糖葫芦是个好东西哇,但是吃多了就觉得胃里面不是很舒服,毕竟是酸的嘛,但还有这么多的糖葫芦呢,总不能扔了吧。”
叶珑仪一边走着一边自顾自的说着,再繁华的地方也有贫穷的人,集市边上就蹲着一排排的乞丐们。
他们个个衣衫褴褛,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低着头坐在地上一言不发,每个人面前还放了一个破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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