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费栋决定要去县城上学,一家子人都搬离这里,生活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到底有多重要,不仅是孩子,大人也是一样的。
他也不知道造成了这样一桩悲剧的费家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彻底的坏人,总之不能让她们继续地留在这样落后愚昧的乡村了,的确是当前最为要紧的事情。
去了县城,最起码的稍微强一点儿,等着家庭条件改善了,说不定可以让孙小米享受自己该有的权力,去学校读书呢?
虽然她嘴上没说过,可是原主的记忆中,无数次地都有孙小米偷看自己书本的经历,数学啊其他的不是经常,但是他的语文书,历史书这种文字描述多,可读性比较强的,她一定都是翻过的。
当然,少不了那些大块头的武侠了。
所以说不定送去学校,孙小米不一定能有多大的成就,可一定不会再留下遗憾的。
让全家搬去县城其实也并不多难,因为费建德和孙红对着费栋有多看重,他自己一清二楚的。
所以假装自己路过了几次村里的小学之后,费栋的嘴巴里就全都是民办老师教给学生的各种口歌了。
读书跟唱歌似的,所以不求别的,但求口歌要背熟,熟到了带着米汤气的才行。
虽然不知道这个米汤气的评判标准到底是什么,总之六岁的费栋将小学一二年级的课文都能背下来了,算数题目也是看一眼就知道的。
这下子,村里人都知道了费老二家出了个神童。
想想报纸上的那些神童啊,十岁出头就有去上大学的啊,没想到,他们村里竟然也会有这样的一个人,大家能不震惊么?
大家都说费栋将来是有大出息的,总之将孙红给高兴坏了。
她这辈子,盼的可不就是儿子出息么?
所以费栋提出了想要去县城念书,他想要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时候,孙红迟疑了。
儿子有这个资质,如果不支持的话,是不是对不起孩子呢?
当然,这事儿也不可能这么轻率地就答应下来,毕竟这不是小事儿,费建德的工资就那么点儿,平时也太忙,根本就没办法照顾孩子,这么小的孩子要去县城上学,吃住就是最大的问题了。
“这事儿等我和你爸商量商量再说吧!”
孙红只能这么跟儿子道。
当然,也是因为过节,也是因为有农忙假,所以过上一阵子,费建德就会回来,正好可以商量商量儿子上学的事情。
费栋知道后也不失望,很是淡定地每天在家里大声地唱着自己从学校听来的各种 “口歌”,其中包括了乘法口诀,诗词这些的东西。
甚至念叨的次数多了,孙小米也能跟着一起哼几句了。
费栋一下子似乎是喜欢上了纠正孙小米的错误了,成天地钉在她身后,但凡孙小米说错了,他就洋洋得意地指出来,
“……你可真笨,这么简单的几句都记不住,唉,如果我不聪明点儿的话,将来咱们要饿死了,不过你放心,既然你是我媳妇儿了,我肯定会好好儿教你的。”
这话逗的孙红快要笑死了,孙小米是羞耻加上难为情多一些,当然,每次费栋纠正她的错误时,她也是很严肃认真地学的。
虽然她是上了两年学,可是这几年下来都没有碰过纸笔了,好些东西都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当然,她也是羡慕可以去学校的人,那种轻松的生活真的是太好了。
读书除了身体上的轻松之外,还有心中的向往,书上描绘的关于别人的生活,城里人的生活,孙小米怎么可能不向往呢?
可惜的是,大多数时候就是连奢望的时间都没有,她平时要干的活儿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稍微轻松了些,因为有费栋的帮忙,鸡鸭这些的不用自己去喂了,她除了找猪草和喂牛之外,轻松了很多。
家里的地,院子这些的都是费栋主动帮忙扫的。
农村孩子可没有那么金贵,虽然孙红没有逼着儿子干活,可既然他主动了,也不会让他停手不干的。
这些轻松活儿也没什么累人的地方,成天闲着没事儿干的费栋做了也就做了呗。
费建德这次回来,甚至还带了一只烧鸡回来,这对于已经很久没见过荤腥的费家来说,高兴程度简直不亚于过年了。
“单位上发的福利,劈开一半儿送去妈那儿,一半咱们自己过节吃!”
费建德这样分配,孙红就算是有意见,也只能憋着,毕竟孝顺这种事情,大家都推崇的,万一要是让人传出不孝的名头来,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费栋也没办法说不行,就算是他爹疼他的,也不会纵容儿子有这种不孝的想法的,所以费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孙红将一只烧鸡劈成了两半儿,装进了袋子里,再来一壶费建德从县城弄来的散酒,带去大伯家。
当然,他死皮赖脸地跟着,费建德也不会赶着儿子离开的,父子俩一起去了大伯家,好歹地去混一顿饭,吃回来多少算多少呗,总不能只吃亏不占便宜的。
这是费栋跟着一起去的主要理由!
他也不知道造成了这样一桩悲剧的费家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彻底的坏人,总之不能让她们继续地留在这样落后愚昧的乡村了,的确是当前最为要紧的事情。
去了县城,最起码的稍微强一点儿,等着家庭条件改善了,说不定可以让孙小米享受自己该有的权力,去学校读书呢?
虽然她嘴上没说过,可是原主的记忆中,无数次地都有孙小米偷看自己书本的经历,数学啊其他的不是经常,但是他的语文书,历史书这种文字描述多,可读性比较强的,她一定都是翻过的。
当然,少不了那些大块头的武侠了。
所以说不定送去学校,孙小米不一定能有多大的成就,可一定不会再留下遗憾的。
让全家搬去县城其实也并不多难,因为费建德和孙红对着费栋有多看重,他自己一清二楚的。
所以假装自己路过了几次村里的小学之后,费栋的嘴巴里就全都是民办老师教给学生的各种口歌了。
读书跟唱歌似的,所以不求别的,但求口歌要背熟,熟到了带着米汤气的才行。
虽然不知道这个米汤气的评判标准到底是什么,总之六岁的费栋将小学一二年级的课文都能背下来了,算数题目也是看一眼就知道的。
这下子,村里人都知道了费老二家出了个神童。
想想报纸上的那些神童啊,十岁出头就有去上大学的啊,没想到,他们村里竟然也会有这样的一个人,大家能不震惊么?
大家都说费栋将来是有大出息的,总之将孙红给高兴坏了。
她这辈子,盼的可不就是儿子出息么?
所以费栋提出了想要去县城念书,他想要接受更好的教育的时候,孙红迟疑了。
儿子有这个资质,如果不支持的话,是不是对不起孩子呢?
当然,这事儿也不可能这么轻率地就答应下来,毕竟这不是小事儿,费建德的工资就那么点儿,平时也太忙,根本就没办法照顾孩子,这么小的孩子要去县城上学,吃住就是最大的问题了。
“这事儿等我和你爸商量商量再说吧!”
孙红只能这么跟儿子道。
当然,也是因为过节,也是因为有农忙假,所以过上一阵子,费建德就会回来,正好可以商量商量儿子上学的事情。
费栋知道后也不失望,很是淡定地每天在家里大声地唱着自己从学校听来的各种 “口歌”,其中包括了乘法口诀,诗词这些的东西。
甚至念叨的次数多了,孙小米也能跟着一起哼几句了。
费栋一下子似乎是喜欢上了纠正孙小米的错误了,成天地钉在她身后,但凡孙小米说错了,他就洋洋得意地指出来,
“……你可真笨,这么简单的几句都记不住,唉,如果我不聪明点儿的话,将来咱们要饿死了,不过你放心,既然你是我媳妇儿了,我肯定会好好儿教你的。”
这话逗的孙红快要笑死了,孙小米是羞耻加上难为情多一些,当然,每次费栋纠正她的错误时,她也是很严肃认真地学的。
虽然她是上了两年学,可是这几年下来都没有碰过纸笔了,好些东西都已经忘的差不多了。
当然,她也是羡慕可以去学校的人,那种轻松的生活真的是太好了。
读书除了身体上的轻松之外,还有心中的向往,书上描绘的关于别人的生活,城里人的生活,孙小米怎么可能不向往呢?
可惜的是,大多数时候就是连奢望的时间都没有,她平时要干的活儿实在是太多了。
现在稍微轻松了些,因为有费栋的帮忙,鸡鸭这些的不用自己去喂了,她除了找猪草和喂牛之外,轻松了很多。
家里的地,院子这些的都是费栋主动帮忙扫的。
农村孩子可没有那么金贵,虽然孙红没有逼着儿子干活,可既然他主动了,也不会让他停手不干的。
这些轻松活儿也没什么累人的地方,成天闲着没事儿干的费栋做了也就做了呗。
费建德这次回来,甚至还带了一只烧鸡回来,这对于已经很久没见过荤腥的费家来说,高兴程度简直不亚于过年了。
“单位上发的福利,劈开一半儿送去妈那儿,一半咱们自己过节吃!”
费建德这样分配,孙红就算是有意见,也只能憋着,毕竟孝顺这种事情,大家都推崇的,万一要是让人传出不孝的名头来,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费栋也没办法说不行,就算是他爹疼他的,也不会纵容儿子有这种不孝的想法的,所以费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孙红将一只烧鸡劈成了两半儿,装进了袋子里,再来一壶费建德从县城弄来的散酒,带去大伯家。
当然,他死皮赖脸地跟着,费建德也不会赶着儿子离开的,父子俩一起去了大伯家,好歹地去混一顿饭,吃回来多少算多少呗,总不能只吃亏不占便宜的。
这是费栋跟着一起去的主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