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烈焰
“听说你是m大计算机系的?”孟玉问宋云卿。
宋云卿点点头,动手收桌上的餐具。
“要实习了?”孟玉再问。
宋云卿再点点头,把餐具放进洗碗机。
“去rs吗?”孟玉看着她把餐台擦干净,手脚麻利。
宋云卿摇摇头:“去叶氏集团,下周就上班,所以下周开始没有午饭喽。”
她给两个人都倒一杯水果茶:“喝一点,消食。”
“叶氏?”孟玉有些吃惊,看看慕熙臣。
慕熙臣点点头,他在嘉瑞替她领表格的时候就知道了。
宋云卿没有在意孟玉的目光,叶氏是她早就选好了的公司,也通过了叶氏的考核。
她不会去rs,现在和慕熙臣这样的状况就很好。
慕熙臣是她生命中的一个意外,他对自己的好,她都明白。
她说过要与慕熙臣好好恋爱,但是她并不知道恋爱要怎么谈。她没有办法像对卫子杰那样再去对另一个男人。
卫子杰那时候,是她的希望,甚至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她嫁给他就自由了。
希望破灭了,而她也过了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的年龄。
这短短的半个月,她想明白了许多事,她要好好守住自己的心,不会让自己再受伤。
慕熙臣的好,她点点滴滴都感受得到,不是不感动的,所以她回报他,像个小妻子一样给他一个温馨的家,做饭给他吃,每天还跟他做那些床上运动,这个家伙越来越过份了,想到这里,宋云卿的脸不由自主有些红。
他们,就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一样的。
但是,宋云卿不会再依附于任何人,所以,她会独立却做自己要做的事。她的未来很长,目标很大,等待着她按部就班的去实现呢。
终于上班了。
一早,宋云卿比闹钟早五分钟醒来,昨晚在她的苦苦哀求下,答应了慕熙臣许多条件的情况下,慕熙臣总算放过她,只狠狠要了她一次。
伸个懒腰,舒展一下酸痛的肢体,刚要起身,就被一具火热的身体搂住了怀里。
“再睡一会儿。”晨起的慵懒男声格外的性感。
他闭着眼睛,在她的脸上蹭了蹭,捉到她的唇,吻下来。
“唔——”宋云卿睁大眼睛盯着面前放大的俊脸,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轻颤,明明是睡意朦胧着,舌头却不老实,努力想要攻城掠地,宋云卿忍无可忍,张开贝齿,在他霸道的舌头上轻咬一下。
“唔”,轮到慕熙臣哼了一声,睁开眼睛,不满的离开她的唇,睁开眼睛瞪着她:“咬我?是不是暗示我我做得不够好?”
说完就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大手也抚上她的胸。
“不要,不要,我要起床,我要上班。”宋云卿一脸惊慌。
他的战斗力,可不是她敢挑战的,她今天可是第一天上班,不想还没去就阵亡,现在首要任务是把这个情动起来就没理智的家伙摆平。
慕熙臣唇角一抹邪魅的笑意:“想上班啊?那刚刚咬的那一下怎么算?”
宋云卿可怜兮兮道歉:“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让我起床吧。”
慕熙臣在她唇边亲一下:“叫一声好听的。”
呃,又来,好吧,不能跟这种人讲道理,只能智取。
“老公,我要起床。”宋云卿声音软糯糯的。
慕熙臣很满意:“那晚上要补偿我。”
宋云卿心底里已经在哀嚎了,补偿你个鬼啊补偿。
可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啊,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慕熙臣在她的耳垂上咬了一下:“说话算话!要是敢违约,我就在你的脖子上种草莓喽。”
看着她白皙细滑的脖子,真起啃一口,留个属于自己的标记。
宋云卿吓得一缩脖子,连声答应:“好,好,好,什么都答应你,让我起床吧。”
慕熙臣看一眼时间:“还早呢,小太太,要不然我们先运动一下吧,晨起运动有助于健康噢。”
宋云卿脸“腾”地红了:“慕熙臣,你!我!我生气了!”
慕熙臣看着身下又羞又气的小人儿,心情大好,在她的唇上轻轻亲一下,不再逗她,免得惹急了就没福利了。
他轻笑着起身下床,得去冲个冷水澡了。
宋云卿用脚想也知道他去做什么,她飞快的起身,穿好衣服,铺好床,去厨房准备早餐。
清晨穿着睡衣与他共处一室是件很危险的事,所以衣衫齐整的逃离是最明智的选择,宋云卿对于慕熙臣的某些特殊嗜好已经有所了解了。
慕熙臣出来时,宋云卿已经把早餐端上桌。
慕熙臣微笑:“我送你上班,不用这样早起来,也不用这么着急。”
“不要!”宋云卿断然拒绝。
“为什么?”慕熙臣很受伤。
“我一个小实习生,坐着豪车去上班,成什么样子?”宋云卿不忍,解释道。
“哦,那我停远一点,要么我去换辆普通点的车?”慕熙臣马上想到择中的办法。
宋云卿无语,只好妥协:“好吧,那你停得远远的。”
慕熙臣唇角弯起,为自己的胜利而开心。
这个人真是!幼稚!宋云卿腹诽。
叶氏集团也在市中心,离rs并不远,慕熙臣把车停在中心广场那里,宋云卿穿过广场就到了。
宋云卿红着脸下车,这个家伙一定要一个告别吻才肯开车门,可是他的吻从来都不是蜻蜓点水似的就能过关的。
看着宋云卿有些仓惶的逃跑,慕熙臣心情甚好的开车去rs。
他的小太太,不知不觉间在慢慢的放下心防,只是她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他愿意这样慢慢等下去,等她不知不觉的走出来。
到了rs,林嘉瑞跟进来:“老大,飞驰发来消息,玫瑰堂换了主人。”
“叶修文?”慕熙臣挑眉。
林嘉瑞点头。
慕熙臣没有惊讶:“让飞驰发贺电吧,表明我们的立场,烈焰盟从此与玫瑰堂和平共处,再让他告诉叶,有需要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
“是!”林嘉瑞转身往外走。
“慕熙卓那边什么情况?”慕熙臣叫住林嘉瑞。
“恋爱中。”林嘉瑞言简意赅。
慕熙臣点点头:“叶星晖呢?”
“叶总最近经常去看老爷子,偶尔会碰到慕熙卓,不过没有单独见过面。”林嘉瑞汇报着收集到情况。
慕熙臣冷笑:“他们一定会见面的,也一定有办法避开我们的。让飞驰留意叶修文,如果他回来,就把我们这边关于叶星晖的资料都移交给他。”
林嘉瑞点头,出去做事。
慕熙臣打开电脑,电脑桌面的背景是一簇明媚的火焰。
烈焰盟,是他、叶修文和孟玉共同创立的组织,只不过从来没有人知道而已,就连爷爷也一直以为他和过去已经断得干干净净了。
只是,一遭踏入又哪里那么容易脱身?
他和叶修文在孟玉的身份的帮助和掩护下,从原来的帮派中杀出一条血路,又用了两年时间建了一个全新的组织,对于从前那些涉及黄赌毒的事再不沾染,用干净的方法获利。
当然,所谓干净的方法,也只是相对而言罢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
可是后来,叶修文出事了,为保住他们,他选择退出烈焰盟,与他们划清界限,从此音讯全无。
他和孟玉恪守约定,也尊重叶修文的决定,对他的事不闻不问。
玫瑰堂是当年陷害叶修文的组织,他们早已查到,却没有动手,因为知道叶修文会自己动手。
现在,叶修文终于回来了,还收服了玫瑰堂,不知道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不知道他是否还是当年那个冷面却热血的兄长。
时移事易,慕熙臣都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愣头青了,磨难是最好的锤炼,谁的人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只不过,如今的他,心态能更平和一些。
重新找到宋云卿,能够拥有她,让他开始觉得老天对他也不薄。
如果可以,他愿意放弃所有,与宋云卿过平淡普通的日子。
叶修文与他都是被施了诅咒的孩子,他们有自己的血债,也有自己的罪孽。这一辈子都要走在自我救赎的路上,甘苦自知。
叶修文的经历,他不让手下去查,是出于对叶修文的尊重,也是内心深处的怜悯,以己度人,他们都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的人,受伤了,自去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与怜悯。
宋云卿满心兴奋的跟着培训主管参观叶氏,她们这一批有三十个实习生,经过两天的培训后就会被分到各个部门了。
培训、考核都很顺利。
宋云卿最后和一个叫修筠的女孩子分到了一组。
“你好,我叫宋云卿。”休息的时候宋云卿主动向修筠伸出了手。
修筠长得很美,不是漂亮,是美,很古典的美。
她不笑,看上去有些冷,眼神中却带着淡淡的忧郁,使她的冷有一些让人想怜惜的感觉。
“你好,修筠。”修筠回握了一下宋云卿的手,她的手冰凉柔软。
宋云卿忽然想到了柔若无骨和素手纤纤这几个字,她是理科女生,自觉并不文艺,可是这个女孩子让她从心底里升起喜欢。
但是,接下来两个人就没有话了。
宋云卿不擅长交朋友,她一直是被动的交往,从楚莫瑶到裴潇潇。
楚莫瑶是外向型的,天生的外交家,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事都是楚莫瑶出面去办,宋云卿只默默跟着就好。
因为那一年的暗无天日,宋云卿对人际交流有很深的障碍,楚莫瑶当了她的代言人,她习惯依靠楚莫瑶。
后来是裴潇潇,裴潇潇一向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她做宋云卿的代言人是有选择性的。对于独来独往的宋云卿而言,倒也足够了。
这一次出来实习,宋云卿很想改变一下自己,所以她主动与修筠打招呼。
而修筠很像以前的自己,宋云卿暗暗觉得自己好笑。
不过她直觉上就觉得修筠是个不错的人,她很像某个时期的自己。
宋云卿点点头,动手收桌上的餐具。
“要实习了?”孟玉再问。
宋云卿再点点头,把餐具放进洗碗机。
“去rs吗?”孟玉看着她把餐台擦干净,手脚麻利。
宋云卿摇摇头:“去叶氏集团,下周就上班,所以下周开始没有午饭喽。”
她给两个人都倒一杯水果茶:“喝一点,消食。”
“叶氏?”孟玉有些吃惊,看看慕熙臣。
慕熙臣点点头,他在嘉瑞替她领表格的时候就知道了。
宋云卿没有在意孟玉的目光,叶氏是她早就选好了的公司,也通过了叶氏的考核。
她不会去rs,现在和慕熙臣这样的状况就很好。
慕熙臣是她生命中的一个意外,他对自己的好,她都明白。
她说过要与慕熙臣好好恋爱,但是她并不知道恋爱要怎么谈。她没有办法像对卫子杰那样再去对另一个男人。
卫子杰那时候,是她的希望,甚至是一个象征,象征着她嫁给他就自由了。
希望破灭了,而她也过了把希望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的年龄。
这短短的半个月,她想明白了许多事,她要好好守住自己的心,不会让自己再受伤。
慕熙臣的好,她点点滴滴都感受得到,不是不感动的,所以她回报他,像个小妻子一样给他一个温馨的家,做饭给他吃,每天还跟他做那些床上运动,这个家伙越来越过份了,想到这里,宋云卿的脸不由自主有些红。
他们,就像一对恩爱的小夫妻一样的。
但是,宋云卿不会再依附于任何人,所以,她会独立却做自己要做的事。她的未来很长,目标很大,等待着她按部就班的去实现呢。
终于上班了。
一早,宋云卿比闹钟早五分钟醒来,昨晚在她的苦苦哀求下,答应了慕熙臣许多条件的情况下,慕熙臣总算放过她,只狠狠要了她一次。
伸个懒腰,舒展一下酸痛的肢体,刚要起身,就被一具火热的身体搂住了怀里。
“再睡一会儿。”晨起的慵懒男声格外的性感。
他闭着眼睛,在她的脸上蹭了蹭,捉到她的唇,吻下来。
“唔——”宋云卿睁大眼睛盯着面前放大的俊脸,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轻颤,明明是睡意朦胧着,舌头却不老实,努力想要攻城掠地,宋云卿忍无可忍,张开贝齿,在他霸道的舌头上轻咬一下。
“唔”,轮到慕熙臣哼了一声,睁开眼睛,不满的离开她的唇,睁开眼睛瞪着她:“咬我?是不是暗示我我做得不够好?”
说完就翻身把她压在身下,大手也抚上她的胸。
“不要,不要,我要起床,我要上班。”宋云卿一脸惊慌。
他的战斗力,可不是她敢挑战的,她今天可是第一天上班,不想还没去就阵亡,现在首要任务是把这个情动起来就没理智的家伙摆平。
慕熙臣唇角一抹邪魅的笑意:“想上班啊?那刚刚咬的那一下怎么算?”
宋云卿可怜兮兮道歉:“对不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求求你,让我起床吧。”
慕熙臣在她唇边亲一下:“叫一声好听的。”
呃,又来,好吧,不能跟这种人讲道理,只能智取。
“老公,我要起床。”宋云卿声音软糯糯的。
慕熙臣很满意:“那晚上要补偿我。”
宋云卿心底里已经在哀嚎了,补偿你个鬼啊补偿。
可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啊,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慕熙臣在她的耳垂上咬了一下:“说话算话!要是敢违约,我就在你的脖子上种草莓喽。”
看着她白皙细滑的脖子,真起啃一口,留个属于自己的标记。
宋云卿吓得一缩脖子,连声答应:“好,好,好,什么都答应你,让我起床吧。”
慕熙臣看一眼时间:“还早呢,小太太,要不然我们先运动一下吧,晨起运动有助于健康噢。”
宋云卿脸“腾”地红了:“慕熙臣,你!我!我生气了!”
慕熙臣看着身下又羞又气的小人儿,心情大好,在她的唇上轻轻亲一下,不再逗她,免得惹急了就没福利了。
他轻笑着起身下床,得去冲个冷水澡了。
宋云卿用脚想也知道他去做什么,她飞快的起身,穿好衣服,铺好床,去厨房准备早餐。
清晨穿着睡衣与他共处一室是件很危险的事,所以衣衫齐整的逃离是最明智的选择,宋云卿对于慕熙臣的某些特殊嗜好已经有所了解了。
慕熙臣出来时,宋云卿已经把早餐端上桌。
慕熙臣微笑:“我送你上班,不用这样早起来,也不用这么着急。”
“不要!”宋云卿断然拒绝。
“为什么?”慕熙臣很受伤。
“我一个小实习生,坐着豪车去上班,成什么样子?”宋云卿不忍,解释道。
“哦,那我停远一点,要么我去换辆普通点的车?”慕熙臣马上想到择中的办法。
宋云卿无语,只好妥协:“好吧,那你停得远远的。”
慕熙臣唇角弯起,为自己的胜利而开心。
这个人真是!幼稚!宋云卿腹诽。
叶氏集团也在市中心,离rs并不远,慕熙臣把车停在中心广场那里,宋云卿穿过广场就到了。
宋云卿红着脸下车,这个家伙一定要一个告别吻才肯开车门,可是他的吻从来都不是蜻蜓点水似的就能过关的。
看着宋云卿有些仓惶的逃跑,慕熙臣心情甚好的开车去rs。
他的小太太,不知不觉间在慢慢的放下心防,只是她自己也没有发觉罢了。
他愿意这样慢慢等下去,等她不知不觉的走出来。
到了rs,林嘉瑞跟进来:“老大,飞驰发来消息,玫瑰堂换了主人。”
“叶修文?”慕熙臣挑眉。
林嘉瑞点头。
慕熙臣没有惊讶:“让飞驰发贺电吧,表明我们的立场,烈焰盟从此与玫瑰堂和平共处,再让他告诉叶,有需要我们的地方只管开口。”
“是!”林嘉瑞转身往外走。
“慕熙卓那边什么情况?”慕熙臣叫住林嘉瑞。
“恋爱中。”林嘉瑞言简意赅。
慕熙臣点点头:“叶星晖呢?”
“叶总最近经常去看老爷子,偶尔会碰到慕熙卓,不过没有单独见过面。”林嘉瑞汇报着收集到情况。
慕熙臣冷笑:“他们一定会见面的,也一定有办法避开我们的。让飞驰留意叶修文,如果他回来,就把我们这边关于叶星晖的资料都移交给他。”
林嘉瑞点头,出去做事。
慕熙臣打开电脑,电脑桌面的背景是一簇明媚的火焰。
烈焰盟,是他、叶修文和孟玉共同创立的组织,只不过从来没有人知道而已,就连爷爷也一直以为他和过去已经断得干干净净了。
只是,一遭踏入又哪里那么容易脱身?
他和叶修文在孟玉的身份的帮助和掩护下,从原来的帮派中杀出一条血路,又用了两年时间建了一个全新的组织,对于从前那些涉及黄赌毒的事再不沾染,用干净的方法获利。
当然,所谓干净的方法,也只是相对而言罢了。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黑白两种颜色。
可是后来,叶修文出事了,为保住他们,他选择退出烈焰盟,与他们划清界限,从此音讯全无。
他和孟玉恪守约定,也尊重叶修文的决定,对他的事不闻不问。
玫瑰堂是当年陷害叶修文的组织,他们早已查到,却没有动手,因为知道叶修文会自己动手。
现在,叶修文终于回来了,还收服了玫瑰堂,不知道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不知道他是否还是当年那个冷面却热血的兄长。
时移事易,慕熙臣都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愣头青了,磨难是最好的锤炼,谁的人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只不过,如今的他,心态能更平和一些。
重新找到宋云卿,能够拥有她,让他开始觉得老天对他也不薄。
如果可以,他愿意放弃所有,与宋云卿过平淡普通的日子。
叶修文与他都是被施了诅咒的孩子,他们有自己的血债,也有自己的罪孽。这一辈子都要走在自我救赎的路上,甘苦自知。
叶修文的经历,他不让手下去查,是出于对叶修文的尊重,也是内心深处的怜悯,以己度人,他们都是那种打落牙齿和血吞的人,受伤了,自去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与怜悯。
宋云卿满心兴奋的跟着培训主管参观叶氏,她们这一批有三十个实习生,经过两天的培训后就会被分到各个部门了。
培训、考核都很顺利。
宋云卿最后和一个叫修筠的女孩子分到了一组。
“你好,我叫宋云卿。”休息的时候宋云卿主动向修筠伸出了手。
修筠长得很美,不是漂亮,是美,很古典的美。
她不笑,看上去有些冷,眼神中却带着淡淡的忧郁,使她的冷有一些让人想怜惜的感觉。
“你好,修筠。”修筠回握了一下宋云卿的手,她的手冰凉柔软。
宋云卿忽然想到了柔若无骨和素手纤纤这几个字,她是理科女生,自觉并不文艺,可是这个女孩子让她从心底里升起喜欢。
但是,接下来两个人就没有话了。
宋云卿不擅长交朋友,她一直是被动的交往,从楚莫瑶到裴潇潇。
楚莫瑶是外向型的,天生的外交家,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事都是楚莫瑶出面去办,宋云卿只默默跟着就好。
因为那一年的暗无天日,宋云卿对人际交流有很深的障碍,楚莫瑶当了她的代言人,她习惯依靠楚莫瑶。
后来是裴潇潇,裴潇潇一向是个目的性很强的人,她做宋云卿的代言人是有选择性的。对于独来独往的宋云卿而言,倒也足够了。
这一次出来实习,宋云卿很想改变一下自己,所以她主动与修筠打招呼。
而修筠很像以前的自己,宋云卿暗暗觉得自己好笑。
不过她直觉上就觉得修筠是个不错的人,她很像某个时期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