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选购
  那罗马十夫长手中的短剑,和他身后士兵手中的盾矛在林天语眼中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不过真正的麻烦是在干掉对方之后该怎么办,他可不认为这样一个大型的港口就只有十名士兵驻扎,因此他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看着阿皮乌斯要如何去解决这个麻烦。
  这些士兵看起来可比海盗体面多了,至少装束看起来称得上整齐,为首的十夫长是一个表情严肃的中年人,他的盔甲比普通的士兵要精致一些,武器也不是盾牌和长矛,而是一把罗马短剑,他的目光在略有些狼狈的阿皮乌斯和穿着怪异的林天语身上来回转了两圈,最后还是落在了阿皮乌斯的身上。
  “你是商人?”
  “是的,我是一名来自罗马的商人。”阿皮乌斯说道,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太过紧张,他看起来似乎很擅长和这些士兵打交道。
  “那还真是幸会了,这么说你是来参加选购会的了?”
  那阿皮乌斯愣了一下,然后忙不迭的点了点头,“没错,我就是来参加选购会的。”
  那十夫长点了点头,“那么请跟我来吧。”那十夫长说着,转身走了。
  “选购会是什么?”两人走在那队士兵的后面的时候,林天语好奇的问道。
  阿皮乌斯小声的给他解释着,原来罗马的士兵除了军饷之外,最大的收入其实是来自劫掠的战利品,每次罗马军队大战归来,都会将获得的战利品进行公开的拍卖,然后将卖出的钱币按照军衔的高低、功劳的大小进行合理的分配,正因为如此罗马士兵才能维持高昂的士气和在本国时相对较好的军纪,而拍卖这些战利品的活动,就叫选购会,一般每次都会有很多各行各业的商人来参加的。
  林天语心说这还真有意思了,这岂不是跟玩游戏的时候金团(1)的规矩一样么,说起来金团这个东西貌似就是从外国传进来的呢,或许这种规则就是由这种传统发展而来的也说不一定呢。
  当两人跟着那些士兵来到选购会的现场的时候,阿皮乌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给吸引住了。
  在偌大的一块空地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
  “这些都是海军从那些不愿意缴纳海船税的商船上收缴来的,”阿皮乌斯给林天语介绍道,自从摧毁了迦太基,罗马便获得了地中海海上贸易的主导权,它的海军在地中海纵横驰骋,所有在地中海上进行贸易的海船都要缴纳高昂的海船税,而对于异邦的商船这种海船税是特别高的,为此有不少异邦的商船都试图逃税,而一旦被海军抓住的话下场将会非常悲惨,要么被当场杀死,要么被抓为奴隶,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付出大量赎金后得保性命,不过因为海洋贸易的高额利润,还是有很多商人愿意铤而走险进行这种走私活动。
  而对于罗马的商人来说,这种带有一丝血腥气息的法律反而成了让他们获得商业优势的好事情,这也算的上是最早的贸易保护主义了。
  那些被收缴上来的货物,成堆的堆放在露天,等待着它们新的主人,一个有眼光的商人只需要花费很少的价钱就可以购买到原本很值钱的货物,因此罗马帝国海军举办的选购会一项是非常受欢迎的,当林天语和阿皮乌斯来到那会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商人在那里挑选自己想要的货物了,对于两人的到来他们都没有怎么在意,即便是对于‘穿着另类’的林天语也最多就是多看两眼而已,对于商人来说利益才是最重要的东西。
  林天语乐得被人忽视,他对那些谷物、陶器、玻璃器皿、亚麻布匹都没什么兴趣,这些大宗货物对他没有任何吸引力,况且他也没有足够的金钱来购买。
  他看中的却是那些从海上贩运过来的牲口。
  这类货物的利润非常巨大,因为在罗马马匹的价格是非常昂贵的,但是马匹贸易的风险也同样巨大,在海上恶劣的环境中牲畜很容易得病,一旦出现牲畜大面积死亡的情况就会血本无归,这也进一步的导致了马匹价格的昂贵,在罗马军队里通常只有将领和传令兵才有可能配备,而拉车一般都是用驴子或牛之类的牲口,而且因为马匹对食料的要求比较高的缘故,一般的商人大都不会对这娇贵的动物感兴趣。
  林天语却并不知道这些,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乎,他看重的是马的奔驰速度,毕竟古代的治安环境远远不能和现代相比,如果有一匹马的话逃命的时候也要方便的多。
  选购会里的马匹大都是阿拉伯马,它们是商人从遥远的阿拉伯半岛通过海运运过来的,但是现在它们成了帝国军队的财产,这些马一共有六匹,大概是因为经历了海上跋涉的缘故,这些马看起来都没什么精神,林天语对马并没有太多了解,但是光是看马的体魄也能看出些门道来的,他走到一匹看起来很温顺的黑马跟前,用手轻轻的抚摸着那黑缎似的皮毛。
  “你觉得这马怎么样?”林天语头也不回的冲阿皮乌斯问道。
  “挺不错的,可是我们没钱啊。”
  “钱不是问题,问题是要找对人,你帮我找这里的最高长官吧。”
  阿皮乌斯无奈道:“你确定?要知道如果你付不出合适的价格的话我们可是会有麻烦的,这些当兵虽然头脑简单可一点都不喜欢被人戏弄。”
  “放心吧,我一定会给出让他们满意的价格的。”
  阿皮乌斯见林天语似乎已经认准了,只好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他带着一个穿着百夫长盔甲的男子朝林天语走了过来。
  “这就是我的那位要买马的朋友。”阿皮乌斯对那个百夫长说道。
  那百夫长表情古怪的冲林天语点了点,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长相这么奇怪的人,不过他并不多事,随口问道:“你想要买马?”
  “没错,”林天语点了点头,“我想买两匹好马,不知道这些马是否出售呢?”
  “这些马本来是打算留在军队里的,毕竟我们的士兵有时也需要用马匹来代步,传递军事命令,不过我们只需要四匹就够了,所以如果你能够出足够丰厚的价格的话,我倒是不介意让出两匹来给你,那么你能出多少钱呢?”
  林天语笑了笑,“老实说,我身上一个铜币都没有。”
  听到他的话那百夫长顿时露出了恼火的神色,“什么!你是在戏耍我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让你领教什么叫‘帝国铁拳’的!”
  “不要这么生气嘛,虽然我身上没有金子,但却有比那更加珍贵的东西,一件充满了神奇力量的宝物。”
  “宝物?什么宝物?”
  “就是这个,”林天语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这是一枚制作的颇为考究的一次性打火机,五块钱一个买来的,比起那种一块钱一个的自然要耐用不少,外形上看起来也更加的漂亮美观,对于一个古代人来说,已经称得上是一件艺术品了。
  “这是什么?”那百夫长疑惑的问道。
  “这个东西叫做‘普罗米修斯之匣’,当年普罗米修斯正是靠着这件宝物将天火从奥林匹斯山上偷运下来的。”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轻轻的扳动了打火机的开关,立刻就有一簇火苗从里面冒了出来。
  “瞧,这东西多么方便和神奇啊,你们在外行军打仗的时候肯定需要经常生火的,用火石什么的一点都不方便,万一遇到紧急情况打不着火可就糟糕了,但是有了这件宝物你就完全不需要担心这种事情了,而且就算除去拥有神奇的打火功能,这件宝物本身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啊,看上面这些雕饰多么的精美,只有最好的雕刻家才能雕刻出如此传神的雕饰呢。”
  那百夫长将那‘普罗米修斯之匣’拿在手里把玩了一翻,眼中的贪婪神色越来越重,这种神奇的宝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忽然他脸上露出了沉思的神色,“可否问一句,你是从那得到的这件宝物呢?除了这一件之外还有其它的么?”
  “这是我从一个古老遗迹的祭坛上得到,我们两个可是费了好大的心力才获得的呢,天下之间只有这么一件,如果不是实在缺钱我才不会把它拿出来变卖呢。”
  那百夫长听了虽然还有些疑虑,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愿意用这两匹马来换取这件宝物,不过我有个条件,你不可以告诉其他任何人关于这件宝物的事情。”
  林天语微微一笑,“那自然是没问题的。”
  (1)金团:金团是一种游戏中对战利品的分配方式,掉落物品以拍卖金币或固定价格的方式买卖,最终出价高的人或者老板获取该物品,在活动结束后将总收入分配给团队打工或者团队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