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大唐球王
  苏定方想了又想,自己性子直,不善于溜须拍马,一个错误耽误了自己半辈子的前途。
  如果再得罪这个炙手可热的商王,那岂不是一辈子都要在左武侯府混日子?
  如他这样一身军略武艺的名将,自己无仗可打,看着他人不断立功,那是何等残忍之事。
  “也罢,就看看那裴行俭的成色,真要不收,他也奈何不得自己。”
  犹疑再三,苏定方憋出了一句:“可以看看。”
  李元瑷笑了笑,也不再强行推荐了。
  裴行俭的能力李元瑷是看在眼里的,哪怕是不从军,以他的才智以及机敏,一定会有一个很好的前程。
  但是不会带兵的裴行俭,还是裴行俭嘛?
  只是现今的裴行俭因为殿试的缘故,已经成了状元郎。尽管这个时代的状元不咋地,远不及后世辉煌。
  可便是如此,也不可能如历史上一样,给编入左武卫跟苏定方做一对难师难徒。
  没有苏定方的指引,裴行俭十之八九就是一个文臣,而非兼之文武的儒将。
  既然遇到了,那就撮合一下,成与不成就凭天意了。
  裴行俭又跟他非亲非故的,只因他历史成就惊艳,不想白白荒废了他的天赋,拉一把足以。
  两人一路闲聊,不知不觉已到渭水之畔。
  国子监、弘文馆的学生们已经成群结队的汇聚在一处了。
  能进国子监、弘文馆的大多都是皇亲贵族,牵马带犬,遛鹰走兽之人比比皆是。
  唯有极少数的,一人一弓一马。
  孔志元这位国子监祭酒可谓老当益壮,策马来到众人前,中气十足的说着注意事项,然后真如苏定方说的,给所有人准备了火折子。
  对于学子的安全,这位祭酒还是很上心的。
  李元瑷目光在人群里巡视着,见了好些熟悉的面孔。
  如李孝恭的儿子、李道宗的儿子,魏征的孙子、程妖精的孙子,尉迟恭的孙子等等,这些皇亲功勋之后,凭借自己爷爷、父亲的功劳,轻而易举的就进入了国子监镀金。
  李元瑷的目光从他们身上一扫而过,并未有任何停留。
  最终落在一人身上,微微一笑,抬了抬手。
  国子监里的女学生不多,而且都是外族女学子,如金胜曼这身高的,绝无仅有,很快就找到她了。
  尽管她带着帷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果然这优秀学生里,有她的位子。
  金胜曼早就瞧见走在前列的他了,见他抬手跟自己打招呼,手是不方便抬的,微微作福算是致敬。
  李元瑷发现她身旁的几个学子都带着帷帽,心底突得有种预感,也许在金胜曼的影响下,大唐以后外出的大小姐们不再是全身幂篱,将自己遮盖的严严实实,而是这种半遮琵琶半遮面的帷帽。
  毕竟在不久后的开元朝,穿着男装的大姑娘上街是一种时尚,露胸露背都比比皆是,也该有点改变了。
  不然走在大街上,一点惊喜都没有,太过无趣。
  孔志元这老头还是有点水平的,知道皇亲国戚以及功勋之后,难以驾驭,直接丢给了李元瑷。
  什么李孝恭的儿子李晦,李道宗的儿子李景仁,魏征的孙子魏华,以及尉迟循毓、程伯献等都丢给了李元瑷。
  李晦、李景仁都是李元瑷的晚辈,在李元瑷面前规规矩矩的叫着“族叔”。
  魏华、尉迟循毓、程伯献也跟焉了的公鸡上来礼拜。
  魏华、尉迟循毓还好,魏家、尉迟家逐渐没落,他们底气不是很足。
  程伯献却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主,自己的爷爷是混世魔王,在庙堂上混的如日中天,时不时闹一闹,跳一跳,有李世民护着,谁也奈何不得他。
  这隔代种更像,程伯献在官三代中最是威风。
  今日春猎,他手臂上架着老鹰,马前跟着恶犬,马后坐着猞猁。要不是不被允许,他都打算将豹奴给带来,带着豹子来狩猎。
  本想着可以好好的出出风头,让世人知道俺程伯献没丢自己爷爷的脸。
  可这给分配到李元瑷这组,程伯献立刻就骂娘了。
  如程伯献这种的勋贵之后,越发懂得阶级地位以及辈分的重要。
  程伯献可以毫无顾忌的打遍跟自己一样的官三代,但不能在官二代面前无礼,更不能去招惹直系皇亲。
  李元瑷是他爷爷一辈的,还是当今圣人的兄弟,程伯献哪敢放肆,老老实实的呆在了一边,生着闷气。
  “拜见商王!”
  一个表情张扬的少年快马来到李元瑷面前,翻身下马一个头就磕了下去。
  李元瑷登时震惊了,这什么情况。
  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比他小不了多少,这大礼可不多见。
  李元瑷翻身下马道:“快起来,行这大礼做什么。”
  程伯献这一下可急眼了,面红脖子粗的叫道:“李敬业,你娘的好不要脸。”
  李敬业回首就骂道:“我拜我的,关你这蠢猫屁事。”
  李敬业?
  李元瑷登时知道来人是谁了,不就是英国公李绩的孙子,历史上反武第一人,率领十万起义军给武则天的三十万人杀败的李敬业?
  李敬业又磕了个头说道:“商王与我太公交好,理当是小子长辈,给长辈叩首,天经地义。”
  程伯献也坐不住了,直接将手臂上的鹰放在马背上,一咕噜的下马也跑到李元瑷面前叩首了,嘴里道:“小子程伯献叩见商王。”
  李敬业怒道:“你学我做什么。”
  程伯献直接瞪着眼睛回去道:“我就学了,你待咋样?别以为我不知你想什么,没门。商王差点成为我的姑丈,关系比你好多了。”
  “你们够了,一人少说一句,到底怎么回事?”
  李元瑷给他们闹的一头雾水,还有什么姑丈?他怎么半点不晓得?
  这追问之下,李元瑷才明白过来。
  这都是马球给闹得。
  马球这项运动,在大唐实在太红火了。
  上到王孙贵族,下到平民百姓,无不钟爱。
  长安城内就有好几支马球队,其中最出名的就是程咬金自己创建的魔王球队,还有就是李敬业所在的万胜球队。
  程咬金财大气粗,最爱玩闹,马球队的成员多是自家晚辈以及旧部子孙什么的,所有骑手几乎都是自幼学习弓马技巧的,故而实力强劲。
  而万胜球队更了不得,是李孝恭生前弄出来的马球队。
  大唐开国,李孝恭军功第二,仅次于李世民,北起淮河,东包长江,越岭而南,尽归他统管。
  这上了年岁,又逢李建成、李世民内斗,李孝恭深知进退之法,放下一切权势,当了个太平王爷。
  李孝恭为人奢侈豪爽,然而待人宽恕谦让,没有骄矜自得之色,深得李渊、李世民的青睐。他有三大爱好,美女美酒外加马球。
  河间王府后房歌姬舞女达一百余人,自己弄了个马球队自娱自乐。
  李家宗亲、王孙贵族,多在其中。
  李孝恭死后,但马球队留了下来。
  李敬业就在其中。
  马球说白了,还是贵族游戏,百姓们大多就看个热闹。
  长安球队很多,可真正有实力问鼎的也就这两支。
  因故双方矛盾不少。
  李敬业、程伯献因年纪所限,都不是马球队的正式球员,却皆是公认的后起之秀。
  双方注定敌对,谁也不服谁。
  这若问全长安那个马球队强!
  魔王球队、万胜球队能够打起来。
  但要说那个球员实力最强,那毫无疑问只有一个答案:商王李元瑷。
  尽管李元瑷极少出手,可在与吐蕃马球队那一场实在太过惊艳。
  一人打穿一支球队,还有那神乎其神的传球技巧,直接将可与大唐王朝媲美的吐蕃马球队打崩了。
  马球流行至今,还没有听到过有人拥有这种实力。
  商王李元瑷是名副其实的大唐球王。
  李敬业这一个头磕下去,目的明确的很,就是为了想从球王手上学到一点受用不尽的皮毛。
  至于程伯献,这厮就是自找的。
  他压根不知李元瑷要参加此次春猎,也不知会给编入李元瑷所在小队。
  这一到渭水河畔就开始满嘴跑火车,说什么要跟自己的父亲一样,抽抽领队先生的脸。
  程伯献受到的是程咬金棍棒教育,十一岁就跟着老家伙上山打猎了。还不是这猎区,是真正的山野荒林,压根不将今日的春猎放在眼里。
  尤其是让李敬业激了激,更是放出话来,绝不受摆布,要自己搞独立,不带一群累赘玩耍。
  结果给分配到了李元瑷手下,死要面子,憋得难受。
  但见自己的宿敌跪的那么干脆,什么也顾不得了。
  万一球王绝技让他学了去,那可就亏大发了。
  也不亏是老程遗传下来的种,面子什么的不重要,实惠到手才是最好。
  跪的亦是个干净利落。
  得知这一切,李元瑷只能苦笑,自己哪里会什么绝技,是开了外挂了,这怎么教?
  不过大唐球王,还挺好听的。
  “好了,都安分一点,我这球王绝技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学的!正所谓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是这百分之一的天赋,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加重要。”
  李元瑷一脸高深莫测的说着。
  程伯献、李敬业眼中闪过一丝热烈,难就对了,不难怎么叫“球王绝技”。
  程伯献立马叫喝道:“老程家的人,最不缺的就是天赋!只要商王愿意教,再磕十个头都行。”
  李敬业撇了撇嘴,心里嘀咕一句“吹牛,不要脸,拍马屁的天赋第一”,如此想着,嘴里却道:“商王球技古今第一,小子不敢跟商王相比,但愿一试。”
  其他人也都竖着耳朵,不管学不学的成,万一能够领悟一二,岂不美哉。
  李元瑷手一挥道:“先去后面站好,教或不教,等下再说,现在都给我听话就位。”
  这一声令下,所有人都列队成型,规规矩矩的站着。
  李元瑷数了数人数,十三个,离满额差两人,心道了声“好险!”
  直接策马靠近孔志元,轻声道:“孔祭酒,我这队还差两人,可否将新罗长公主金胜曼与裴行俭调入我队?”
  孔志元犹疑的看了李元瑷一眼。
  李元瑷一本正经的道:“如果为难,裴行俭可以作罢。新罗长公主金胜曼不可与他人同队……”他说着低声道:“金胜曼是新罗皇族后裔,她的后人将会是新罗国王。此乃国家大事,不可大意。”
  孔志元啼笑皆非的摇了摇头,点头恩准了。
  一众皇亲勋贵,外加新罗长公主金胜曼与裴行俭。
  李元瑷发现自己这一队的配置堪称豪华。
  金胜曼本与新罗留学生一队,给换成了李元瑷的队伍里,焉能不知其中猫腻,只是微微一笑,却也没有说什么。
  李元瑷本想着跟金胜曼聊聊天,谈谈人生,跟裴行俭说苏定方的事情。
  结果一路上程伯献、李敬业殷勤的就跟两个小太监一样,围着他转悠。
  一会儿问他渴不渴,一会儿问他饿不饿,还要给他打伞遮阳。
  惹得李元瑷烦不胜烦,将心一横,说道:“看你们诚心求教,我就随便教你们两手。可有马球,球杆?”
  他话音刚落,立刻就有人递上了球杆球棍。
  李元瑷翻了个白眼,说道:“知道马球最重要的是什么嘛?”
  周边人一致摇头。
  李元瑷道:“是球感,要将马球当做自己的兄弟朋友,将它当做身体的一部分,就如这样。”他将球随手一抛,然后伸杆接住,做了一个向下卸力的动作,马球居然停在了球杆的侧面,然后他手腕一抖,将马球一下一下的颠了起来。
  他一边骑马,一边颠球,毫无生涩感觉。
  看着周边所有人都傻眼了。
  金胜曼眼中闪过一丝崇拜,难怪吐蕃马球队畏他如虎。
  “这就是球感!只有掌握了这份球感,将马球超控自如,就算合格入门了。只有学会这一招,掌握了球感,才有资格学习球王绝技。”
  “当然,你们肯定一开始是做不到这样的,可以简单的,在马下颠球,先马下,在马上。”
  说着将马球往空中一抛,马球高高飞起三丈,然后在球下落后,球杆一轮转了一圈,将马球打向右侧的沿道桑树树干,反弹了回来,然后用马球稳当接住。
  心底发狠想道:“老子敢教,就怕你没不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