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有人欢喜有人伤
“老伴,你别太激动,先让孩子们起来再说。”温父见势扶起了温母。
对于自己腿瘸的事实,这个五十开外的男人早已经接受,这些年来虽然生活难免要受到影响,可是女儿的贴心,却也是实在的。
孩子又不是故意的,也不想出那样的事故,只能说人心险恶。这些年千寻的心里一定不好受,她一直很努力地让家人过上好的日子,她坚强而又乐观地生活着,这些都是他感觉到很欣慰的。
至于这个男人,从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他就觉得非池中鱼,但也没想过会有那么大由来。温家户小,千寻爱上这样一个男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啊,温父暗暗叹息着其中曲折。
海芋为不能撮合艾维和千寻虽然觉得有些失望,可是看现在的情形,也知千寻已是死心踏地爱着纪君阳,艾维怕是再也没有机会了,或者,准确地来说,从来就没有那样的机会。那个静静站在墙角的男人,此刻眸中失落不掩,甚至有些哀伤和绝望,她心中不免恻然。
虽然她恨着这些年来纪君阳的迟到,让千寻吃尽苦头,可是刚才他的缓缓道来,也不免动容。
这个世界,痴情与长情的男人本来就已经不多,特别有容有貌有权有势的这一类,爱情于他们来说只是饭后甜点,可有可无,也如那替换的衣服,尝过了新鲜就可以扔掉。
纪君阳却是个异类。
许是每个女人的心里都有那样的一个关于爱情的心结,在看透平淡之前,总希望有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自己排除万难,守着山川岁月的约定,守着彼此是唯一。
而纪君阳显然就是这么一个人,她本来还误会着他是那种是非不分,看不清肖雅楠的真面目,为了利益可以舍弃感情的男人,可是这一跪,着着实实将她吓了一大跳。这个在她看来高高在上的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而诚心实意地跪在父母面前,说要娶千寻,她还能怎么着呢?
她只是气,气千寻与他复合这么久了竟然只字不提。那个小宇宙啊,在知道的那一刻就差点气爆炸了。只是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要问,这笔账,就留着日后再慢慢地算。
“纪君阳,你那高贵的纪大母亲不接受千寻,你预备怎么着,难不成让她跟着继续受委屈?这事儿我们可不干,你要搞不定你那妈,就别来缠着咱们千寻。”她是个直肠子,有话就要说出来。
纪君阳扶着千寻一并站起来,眸光坚定而深沉,“我已经决定在洛市安家,丫头在哪,我就在哪。”
海芋却是轻轻哼了一声,“你说的倒是轻松,你那目中无人的妈会同意?”
原谅她口中的形容词,自从经历了耿家前婆婆和那些亲眷们,对自命高人一等的所谓贵妇,她实在没什么好印象,甚至于是,十分地讨厌。
纪君阳道,“海芋,我知道你心疼千寻,可我也早已经是个成年人,有能力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哟,你这是准备要了千寻不要娘咯?”海芋笑得不怀好意。
男人多是两个女人之间的夹心饼干,有了媳妇忘了娘那是不孝顺,要了娘惹恼老婆那是淡漠了爱情,左右皆不是。有些个男人,索性让两个女人自个儿去斗,自己当缩头乌龟,斗来斗去之后,便成了家庭矛盾。
海芋这问题,实在刁钻之极。纪君阳一个回答不好,就能引来攻击。
“事实上,我跟我妈的感情很好,若不是知道五年前她做的那些事,她会一直是我心目中最尊敬的人之一,当然,我不否认,我现在仍然尊敬着她,毕竟她的出发点是为我好。只是我讨厌她对千寻做的那些事,她不知道接受千寻就是对我最好的爱。而我要做的,就是让她放下成见,看到千寻的好。我想让千寻拥有最好的,当然,你可以不相信,但我会这么去做,这或许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五年前的事,我不会让它再重演。”纪君阳的手,牵着千寻的,十指紧紧相扣。
“说来说去,你留在洛市也不过是逼着你妈接受千寻的权宜之计,等你妈想通了,屈服了,你还不一样要带走千寻。”海芋故意钻着话里的空子,不为难为难她心里觉得不舒服。
“不会,我说过,千寻在哪,我就在哪。”纪君阳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
海芋揶揄道,“那你是准备当上门女婿咯?”
要纪氏堂堂的大总裁入赘温家做上门女婿,哪只是屈尊降贵这么简单,海芋这言辞中的挑衅,不言而喻。
“海芋,你少说两句,好不好?”千寻跺着脚,狠狠刮了她一眼,越说越离谱,她就知道这女人知道后不得安生。
海芋的手指狠狠戳到了她的额上来,“死女人,我这是在帮你知不知道,瞒我们这么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这么快就胳膊肘往外拐了,难怪人都说有异性没人性。我还不是怕你被老巫婆伤害,好心没好报。”
凡是那种带着有色眼光看人的豪门贵妇,在她的眼里,都是恶毒的老巫婆,更年期提前,内份泌失调。
只是千寻哪里不懂她的心思,这些事情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最后都败在他的的坚持和浓情蜜意里,就像现在,纪君阳微微笑道,“只要叔叔阿姨同意,有何不可。”
此语一出,让温家父母俱是一怔,眼神复杂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一直静静站于一旁的艾维,眼皮也不禁一跳。至于海芋,本来准备了更多为难他的话,也忽然偃旗息鼓了。
若不是爱到极致,又怎会丢弃了身份,只剩下简单的三个字:在一起。
世上最美丽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我爱你之后的在一起。我爱你,却不能在一起,那是最凄凉不过的事。
千寻眼眸湿润地望着这个深爱的男人,俊朗的面容线条上,刻着在一起的坚定决心,她心里的感慨翻涌而来,一辈子,一个人,她遇到了。哪怕这些年的隐忍,辛苦,思念,都值了。
只是,很不应景的是,她忽然觉得眼前一晕,华丽丽地晕倒了,嘴角边还挂着来不及完全展开的感动笑容。
纪君阳眼疾手快,一把搂住了她虚软的身体,“丫头”
“千寻”
各人惊呼,接踵而来,病房里是一阵兵荒马乱。
直到医生宣布无大碍,只是高强度紧张和疲劳后的放松下引起的暂时性昏厥,众人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离开病房的时候,海芋恶狠狠地对纪君阳说,“姓纪的,要是千寻有半点差池,我管你总不总裁,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纪君阳却是望着病床上沉睡的人儿的手,腕上的伤痕深深浅浅勒进了皮肉之中,眸中一片阴霾。
出了医院,一直沉默着的艾维忽然道,“陪我去喝两杯。”
说不出那是种什么样的心情,自个失落却又为千寻高兴着,高兴却又恨着,恨着却又震撼着,如此地纠结矛盾着。
海芋知他心里不好受,那背影落寞,“走吧,我请客。”
说是她请客,艾维却载着她到了waittingbar。此时的酒吧一条街,不若晚上的热闹奢靡,安静得像是在沉睡。
伤心的人不必劝,她也不知道怎么劝,纪君阳出现之前,她是多么地希望他和千寻能走到一起,可是,该死的纪君阳早不早晚不晚地出现了,打破了这一切的平静。
如果纪君阳不出现,或许再过个一两年,千寻能接受艾维也说不定,人心都是肉长的,艾维对千寻的好,大家有目共睹,千寻更不可能视而不见。
只是现在,这个可能已经彻底地没有了,艾维不伤心难过才怪。
可是纪君阳,也是个人才,苦苦寻觅那么多年,找到人后步步为营清除他和千寻在一起的障碍,包括与肖家的决裂,违背亲生母亲意愿。
试想,有哪个女人不会被感动?
酒过三旬时,海芋道,“艾维,你有没有觉得我就像那墙头草,我怎么就被纪君阳那臭男人给感动了呢?”
她鄙视着自己,狠狠地灌了一杯酒。
是那种度数很高的烈酒,也是好酒,用来发泄忧伤真的有点浪费,艾维纯粹就是来找醉的。
这个平日里喝酒做事都张驰有度的男人,第一次失去了他的分寸,几分颓废地靠在沙发里,感叹着,“所以千寻一直惦念着他,也不是件奇怪的事了。”
原来不是自己不够努力,而是再多的努力,也敌不过她心中强大的执念。
海芋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你要难过,我借你靠靠,虽然有点单薄,好歹也是个肩膀。”
朋友嘛,就是互享快乐,分担忧愁的。
艾维勉强地笑了笑,“谢谢!”
只是心中的失落,哪是这么一靠,就能散去的。他依旧能想起,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如酒鬼,人家都是绕道而走,只有她,接过他手中的酒瓶对他道,“为失恋的人干杯。”
她还说,“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遇到对的人。”
他遇见了对的她,可是却错开了对的时间。
原来天时人和地利在爱情的世界里,也是缺一不可的。
在他之前,她已经有了纪君阳,那个男人,哪怕五年不曾出现,也根深盘错地植在她的心里,是她守护着的秘密。
也不知道是谁先醉,两个人的酒量半斤对八两,不相上下。
海芋醉眼迷蒙地拍了拍他的脸,打了个酒嗝,“好了,别愁眉苦脸的了,用你们男人的话来说,天涯何处无芳草,虽然我也觉得挺遗憾地,可是千寻,都认定了那个姓纪的,我们做外人的,又能怎么样呢?”
千寻好不容易等来的幸福,难道去破坏不成?朋友姐妹好像不是这么当的。
“天涯何处无芳草。”艾维低低地笑了一声,自语一般,又问,“那你呢?离婚这么久了,还会不会想起你的前夫。”
对于自己腿瘸的事实,这个五十开外的男人早已经接受,这些年来虽然生活难免要受到影响,可是女儿的贴心,却也是实在的。
孩子又不是故意的,也不想出那样的事故,只能说人心险恶。这些年千寻的心里一定不好受,她一直很努力地让家人过上好的日子,她坚强而又乐观地生活着,这些都是他感觉到很欣慰的。
至于这个男人,从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他就觉得非池中鱼,但也没想过会有那么大由来。温家户小,千寻爱上这样一个男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啊,温父暗暗叹息着其中曲折。
海芋为不能撮合艾维和千寻虽然觉得有些失望,可是看现在的情形,也知千寻已是死心踏地爱着纪君阳,艾维怕是再也没有机会了,或者,准确地来说,从来就没有那样的机会。那个静静站在墙角的男人,此刻眸中失落不掩,甚至有些哀伤和绝望,她心中不免恻然。
虽然她恨着这些年来纪君阳的迟到,让千寻吃尽苦头,可是刚才他的缓缓道来,也不免动容。
这个世界,痴情与长情的男人本来就已经不多,特别有容有貌有权有势的这一类,爱情于他们来说只是饭后甜点,可有可无,也如那替换的衣服,尝过了新鲜就可以扔掉。
纪君阳却是个异类。
许是每个女人的心里都有那样的一个关于爱情的心结,在看透平淡之前,总希望有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自己排除万难,守着山川岁月的约定,守着彼此是唯一。
而纪君阳显然就是这么一个人,她本来还误会着他是那种是非不分,看不清肖雅楠的真面目,为了利益可以舍弃感情的男人,可是这一跪,着着实实将她吓了一大跳。这个在她看来高高在上的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而诚心实意地跪在父母面前,说要娶千寻,她还能怎么着呢?
她只是气,气千寻与他复合这么久了竟然只字不提。那个小宇宙啊,在知道的那一刻就差点气爆炸了。只是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要问,这笔账,就留着日后再慢慢地算。
“纪君阳,你那高贵的纪大母亲不接受千寻,你预备怎么着,难不成让她跟着继续受委屈?这事儿我们可不干,你要搞不定你那妈,就别来缠着咱们千寻。”她是个直肠子,有话就要说出来。
纪君阳扶着千寻一并站起来,眸光坚定而深沉,“我已经决定在洛市安家,丫头在哪,我就在哪。”
海芋却是轻轻哼了一声,“你说的倒是轻松,你那目中无人的妈会同意?”
原谅她口中的形容词,自从经历了耿家前婆婆和那些亲眷们,对自命高人一等的所谓贵妇,她实在没什么好印象,甚至于是,十分地讨厌。
纪君阳道,“海芋,我知道你心疼千寻,可我也早已经是个成年人,有能力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哟,你这是准备要了千寻不要娘咯?”海芋笑得不怀好意。
男人多是两个女人之间的夹心饼干,有了媳妇忘了娘那是不孝顺,要了娘惹恼老婆那是淡漠了爱情,左右皆不是。有些个男人,索性让两个女人自个儿去斗,自己当缩头乌龟,斗来斗去之后,便成了家庭矛盾。
海芋这问题,实在刁钻之极。纪君阳一个回答不好,就能引来攻击。
“事实上,我跟我妈的感情很好,若不是知道五年前她做的那些事,她会一直是我心目中最尊敬的人之一,当然,我不否认,我现在仍然尊敬着她,毕竟她的出发点是为我好。只是我讨厌她对千寻做的那些事,她不知道接受千寻就是对我最好的爱。而我要做的,就是让她放下成见,看到千寻的好。我想让千寻拥有最好的,当然,你可以不相信,但我会这么去做,这或许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五年前的事,我不会让它再重演。”纪君阳的手,牵着千寻的,十指紧紧相扣。
“说来说去,你留在洛市也不过是逼着你妈接受千寻的权宜之计,等你妈想通了,屈服了,你还不一样要带走千寻。”海芋故意钻着话里的空子,不为难为难她心里觉得不舒服。
“不会,我说过,千寻在哪,我就在哪。”纪君阳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
海芋揶揄道,“那你是准备当上门女婿咯?”
要纪氏堂堂的大总裁入赘温家做上门女婿,哪只是屈尊降贵这么简单,海芋这言辞中的挑衅,不言而喻。
“海芋,你少说两句,好不好?”千寻跺着脚,狠狠刮了她一眼,越说越离谱,她就知道这女人知道后不得安生。
海芋的手指狠狠戳到了她的额上来,“死女人,我这是在帮你知不知道,瞒我们这么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这么快就胳膊肘往外拐了,难怪人都说有异性没人性。我还不是怕你被老巫婆伤害,好心没好报。”
凡是那种带着有色眼光看人的豪门贵妇,在她的眼里,都是恶毒的老巫婆,更年期提前,内份泌失调。
只是千寻哪里不懂她的心思,这些事情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最后都败在他的的坚持和浓情蜜意里,就像现在,纪君阳微微笑道,“只要叔叔阿姨同意,有何不可。”
此语一出,让温家父母俱是一怔,眼神复杂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就是一直静静站于一旁的艾维,眼皮也不禁一跳。至于海芋,本来准备了更多为难他的话,也忽然偃旗息鼓了。
若不是爱到极致,又怎会丢弃了身份,只剩下简单的三个字:在一起。
世上最美丽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我爱你之后的在一起。我爱你,却不能在一起,那是最凄凉不过的事。
千寻眼眸湿润地望着这个深爱的男人,俊朗的面容线条上,刻着在一起的坚定决心,她心里的感慨翻涌而来,一辈子,一个人,她遇到了。哪怕这些年的隐忍,辛苦,思念,都值了。
只是,很不应景的是,她忽然觉得眼前一晕,华丽丽地晕倒了,嘴角边还挂着来不及完全展开的感动笑容。
纪君阳眼疾手快,一把搂住了她虚软的身体,“丫头”
“千寻”
各人惊呼,接踵而来,病房里是一阵兵荒马乱。
直到医生宣布无大碍,只是高强度紧张和疲劳后的放松下引起的暂时性昏厥,众人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离开病房的时候,海芋恶狠狠地对纪君阳说,“姓纪的,要是千寻有半点差池,我管你总不总裁,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纪君阳却是望着病床上沉睡的人儿的手,腕上的伤痕深深浅浅勒进了皮肉之中,眸中一片阴霾。
出了医院,一直沉默着的艾维忽然道,“陪我去喝两杯。”
说不出那是种什么样的心情,自个失落却又为千寻高兴着,高兴却又恨着,恨着却又震撼着,如此地纠结矛盾着。
海芋知他心里不好受,那背影落寞,“走吧,我请客。”
说是她请客,艾维却载着她到了waittingbar。此时的酒吧一条街,不若晚上的热闹奢靡,安静得像是在沉睡。
伤心的人不必劝,她也不知道怎么劝,纪君阳出现之前,她是多么地希望他和千寻能走到一起,可是,该死的纪君阳早不早晚不晚地出现了,打破了这一切的平静。
如果纪君阳不出现,或许再过个一两年,千寻能接受艾维也说不定,人心都是肉长的,艾维对千寻的好,大家有目共睹,千寻更不可能视而不见。
只是现在,这个可能已经彻底地没有了,艾维不伤心难过才怪。
可是纪君阳,也是个人才,苦苦寻觅那么多年,找到人后步步为营清除他和千寻在一起的障碍,包括与肖家的决裂,违背亲生母亲意愿。
试想,有哪个女人不会被感动?
酒过三旬时,海芋道,“艾维,你有没有觉得我就像那墙头草,我怎么就被纪君阳那臭男人给感动了呢?”
她鄙视着自己,狠狠地灌了一杯酒。
是那种度数很高的烈酒,也是好酒,用来发泄忧伤真的有点浪费,艾维纯粹就是来找醉的。
这个平日里喝酒做事都张驰有度的男人,第一次失去了他的分寸,几分颓废地靠在沙发里,感叹着,“所以千寻一直惦念着他,也不是件奇怪的事了。”
原来不是自己不够努力,而是再多的努力,也敌不过她心中强大的执念。
海芋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你要难过,我借你靠靠,虽然有点单薄,好歹也是个肩膀。”
朋友嘛,就是互享快乐,分担忧愁的。
艾维勉强地笑了笑,“谢谢!”
只是心中的失落,哪是这么一靠,就能散去的。他依旧能想起,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如酒鬼,人家都是绕道而走,只有她,接过他手中的酒瓶对他道,“为失恋的人干杯。”
她还说,“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真命天女,在对的时间对的地方遇到对的人。”
他遇见了对的她,可是却错开了对的时间。
原来天时人和地利在爱情的世界里,也是缺一不可的。
在他之前,她已经有了纪君阳,那个男人,哪怕五年不曾出现,也根深盘错地植在她的心里,是她守护着的秘密。
也不知道是谁先醉,两个人的酒量半斤对八两,不相上下。
海芋醉眼迷蒙地拍了拍他的脸,打了个酒嗝,“好了,别愁眉苦脸的了,用你们男人的话来说,天涯何处无芳草,虽然我也觉得挺遗憾地,可是千寻,都认定了那个姓纪的,我们做外人的,又能怎么样呢?”
千寻好不容易等来的幸福,难道去破坏不成?朋友姐妹好像不是这么当的。
“天涯何处无芳草。”艾维低低地笑了一声,自语一般,又问,“那你呢?离婚这么久了,还会不会想起你的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