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掌管玫瑰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安慰道:“没事的,那些东西就跟猪肉一样,人死后都这样。”
没等我再安慰任雪,蒋恺已经接过一柄匕首在自己的手指上狠狠划了一刀。
身旁的小弟端来一个很大的玻璃碗,蒋恺将自己的血滴了进去,说道:“今天我们就在这儿歃血为盟,有福一起享,有难一起抗!违背誓言者,必当受千刀万剐。”
这一番话说的脑袋里如同糨糊般的老大们一阵激动,纷纷咬破自己的手指拥挤着上前滴进了鲜血。
一碗清水(估计是矿泉水)很快就变成了红色。
我当然也没落后,偷偷沾了点桌子上的血,装模作样的咬了一口,然后装作很疼的样子,将不知某个人的血滴了进去。
最要命的在后面,几个小弟端来杯子,用勺子在每个杯子分了一点,递到众位老大身边。
蒋恺举起杯子吼道:“喝了这杯血酒,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小弟先干为敬!”说完,仰起脖子就将血水倒进了喉咙。
“妈的,这叫人怎么喝啊!”我眉头紧皱,这种情况我情愿被人砍一刀。谁知道这些老不死的家伙身上有没有病啊!
“干!”我涂了点血在嘴唇上,顺手就把那杯血水倒在了地上。
仪式很快便完成了,喝了血水,大家都是流淌着一样血的亲兄弟了,还有什么话不好谈的?当下蒋恺就从房内掏出一张地图,四四六六地把大半个北山地区街道划分给了那些老大。
等轮到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摸了摸红肿的眼睛,蒋恺指着地图说道:“褚天迟,你既然是在市北出的名,那你就应该在这里扬名立万。虽然你管理的范围很小,但也足足有几十间酒吧,上百个按摩场所。最有利的一点就是本市最大的学校就坐落在你这一区。现在你干掉了雷公,这个区,基本上已经属于你了。前几天晚上我梦见一朵带血的玫瑰,和你胸前的纹身十分相似,以后这个区的名字就叫‘玫瑰’。”
我心中狂喜,狠狠地点了点头。这下我名正言顺地有了自己的地盘,能不高兴么?
蒋恺笑着说道:“褚天迟,年轻人不要太兴奋。这只是我们血盟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虽然雷公死了,但是他的老兄弟不会放过,你自己要小心些。‘玫瑰区’里还有不少年轻人的帮会,这些都是你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如何将他们铲除掉,让玫瑰区清一色的血盟招牌,还是要靠你自己。”
仔细想想蒋恺说的的确有道理,此次来参加血盟的都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有大部分的帮会没资格参加这次大会。如何清楚异已看来是我首要的任务。
这场黑道大会足足开了一天一夜,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算结束。但这也只是个开头,还有许多细节还没来得及讲解。但是时间已经不允许这样做了。
蒋恺,恶狠狠地一拍桌子,说道:“各位兄弟,把那四十七颗人头如数带回自己的地盘上去,今晚九点扫荡整个北山黑道!”
“好!”众老大吼了起来。
我心想:“好个屁,老子整整二十四小时没睡觉了,晚上那还不是抱着任雪这丫头在床上舒坦,还跑去跟你们砍人?老子有病了不成?”
正想着呢,蒋恺说道:“褚天迟,今晚你就不用去了,毕竟你那里属于郊区,而且你手头上的事儿也不少,你就小心防背着吧。过了今晚我就会你杀雷公的事传遍江湖,到时候你有没有能力挡住这道龙卷风了。如果你有疑惑或是对自己信心不足就告诉我,我会想办法的。”
我冷笑着说道:“开什么玩笑,恺老大,莫非你对我还没信心?”
蒋恺笑了笑,一场宴席就在一片叫嚣声中结束了。我很是郁闷地看着自己带来的那三十多个兄弟,每个人都是容光焕发。问他们整整一天在房间里干嘛?
他们的回答倒是很简单:“吃,喝,玩。”
有时候做小弟的还是很幸福的,毕竟什么事儿都不用操心。那像我,还得去喝什么血酒。我都开始隐隐同情起蒋恺来了。
走出酒店,我深吸了一口气,将一早带来的墨镜戴了起来,现在的阳光已经很刺眼了。城市的空气早已被汽车冒出的浓烟给污染了,原本还想吸两口新鲜空气,结果闻到的全是刺鼻的汽油味。
“走走走,回家了”我疯狂抓着头发,一众人翻杆越线地回到了车上。
在车上我还睡了一觉,而吴岩则是鼾声如雷地与周公女儿约会去了。那双肥大的手捂在自己啤酒肚子上,看他那样子好不可怜。
我开玩笑地说道:“一天一夜,站的够累吧?”
谭浩苦笑道:“可不是么,脚都有点抽筋了。”
我笑骂了一声,看了看任雪,这丫头也累的不行了,把头往我胸口一埋就睡着了。
猎鹰,吕梁和董宇航等人毕竟是成年的男子了,忍耐力与毅力都非常的强,尤其是猎鹰,在二十四小时保持警惕后现在说起话来仍然那么有力度。
按照他的话来讲:“这有什么,那时在受训的时候,为了躲那些土人的追杀,我爬在泥堆里整整三天三夜,饿了就扯两片树叶,渴了就喝点泥水。日子还不是一样过来了,比起那时候,现在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吕梁愣神,说道:“怎么越说越悬乎,感情你们是不是跑去打仗了?”
“切,打仗也没咱们辛苦……”
小车晃晃悠悠回到了别墅,其余人是下了车,吴岩一个人则是在车内抱头大睡,没人去管他。的确也是,一个两百多斤的人,一般人还真搬不动他。也就由着他了。
打开冰柜取出几罐啤酒,扔到众人手中。
我喝了口啤酒,长喘一口气坐到了沙发上。昨天那硬板凳坐的我屁股都快肿了。我只能叹气一声:“唉,年轻啊!”
“今天晚上那帮老家伙去行动,明天的新闻肯定又要热闹了。”
没等我再安慰任雪,蒋恺已经接过一柄匕首在自己的手指上狠狠划了一刀。
身旁的小弟端来一个很大的玻璃碗,蒋恺将自己的血滴了进去,说道:“今天我们就在这儿歃血为盟,有福一起享,有难一起抗!违背誓言者,必当受千刀万剐。”
这一番话说的脑袋里如同糨糊般的老大们一阵激动,纷纷咬破自己的手指拥挤着上前滴进了鲜血。
一碗清水(估计是矿泉水)很快就变成了红色。
我当然也没落后,偷偷沾了点桌子上的血,装模作样的咬了一口,然后装作很疼的样子,将不知某个人的血滴了进去。
最要命的在后面,几个小弟端来杯子,用勺子在每个杯子分了一点,递到众位老大身边。
蒋恺举起杯子吼道:“喝了这杯血酒,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小弟先干为敬!”说完,仰起脖子就将血水倒进了喉咙。
“妈的,这叫人怎么喝啊!”我眉头紧皱,这种情况我情愿被人砍一刀。谁知道这些老不死的家伙身上有没有病啊!
“干!”我涂了点血在嘴唇上,顺手就把那杯血水倒在了地上。
仪式很快便完成了,喝了血水,大家都是流淌着一样血的亲兄弟了,还有什么话不好谈的?当下蒋恺就从房内掏出一张地图,四四六六地把大半个北山地区街道划分给了那些老大。
等轮到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摸了摸红肿的眼睛,蒋恺指着地图说道:“褚天迟,你既然是在市北出的名,那你就应该在这里扬名立万。虽然你管理的范围很小,但也足足有几十间酒吧,上百个按摩场所。最有利的一点就是本市最大的学校就坐落在你这一区。现在你干掉了雷公,这个区,基本上已经属于你了。前几天晚上我梦见一朵带血的玫瑰,和你胸前的纹身十分相似,以后这个区的名字就叫‘玫瑰’。”
我心中狂喜,狠狠地点了点头。这下我名正言顺地有了自己的地盘,能不高兴么?
蒋恺笑着说道:“褚天迟,年轻人不要太兴奋。这只是我们血盟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虽然雷公死了,但是他的老兄弟不会放过,你自己要小心些。‘玫瑰区’里还有不少年轻人的帮会,这些都是你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如何将他们铲除掉,让玫瑰区清一色的血盟招牌,还是要靠你自己。”
仔细想想蒋恺说的的确有道理,此次来参加血盟的都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有大部分的帮会没资格参加这次大会。如何清楚异已看来是我首要的任务。
这场黑道大会足足开了一天一夜,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算结束。但这也只是个开头,还有许多细节还没来得及讲解。但是时间已经不允许这样做了。
蒋恺,恶狠狠地一拍桌子,说道:“各位兄弟,把那四十七颗人头如数带回自己的地盘上去,今晚九点扫荡整个北山黑道!”
“好!”众老大吼了起来。
我心想:“好个屁,老子整整二十四小时没睡觉了,晚上那还不是抱着任雪这丫头在床上舒坦,还跑去跟你们砍人?老子有病了不成?”
正想着呢,蒋恺说道:“褚天迟,今晚你就不用去了,毕竟你那里属于郊区,而且你手头上的事儿也不少,你就小心防背着吧。过了今晚我就会你杀雷公的事传遍江湖,到时候你有没有能力挡住这道龙卷风了。如果你有疑惑或是对自己信心不足就告诉我,我会想办法的。”
我冷笑着说道:“开什么玩笑,恺老大,莫非你对我还没信心?”
蒋恺笑了笑,一场宴席就在一片叫嚣声中结束了。我很是郁闷地看着自己带来的那三十多个兄弟,每个人都是容光焕发。问他们整整一天在房间里干嘛?
他们的回答倒是很简单:“吃,喝,玩。”
有时候做小弟的还是很幸福的,毕竟什么事儿都不用操心。那像我,还得去喝什么血酒。我都开始隐隐同情起蒋恺来了。
走出酒店,我深吸了一口气,将一早带来的墨镜戴了起来,现在的阳光已经很刺眼了。城市的空气早已被汽车冒出的浓烟给污染了,原本还想吸两口新鲜空气,结果闻到的全是刺鼻的汽油味。
“走走走,回家了”我疯狂抓着头发,一众人翻杆越线地回到了车上。
在车上我还睡了一觉,而吴岩则是鼾声如雷地与周公女儿约会去了。那双肥大的手捂在自己啤酒肚子上,看他那样子好不可怜。
我开玩笑地说道:“一天一夜,站的够累吧?”
谭浩苦笑道:“可不是么,脚都有点抽筋了。”
我笑骂了一声,看了看任雪,这丫头也累的不行了,把头往我胸口一埋就睡着了。
猎鹰,吕梁和董宇航等人毕竟是成年的男子了,忍耐力与毅力都非常的强,尤其是猎鹰,在二十四小时保持警惕后现在说起话来仍然那么有力度。
按照他的话来讲:“这有什么,那时在受训的时候,为了躲那些土人的追杀,我爬在泥堆里整整三天三夜,饿了就扯两片树叶,渴了就喝点泥水。日子还不是一样过来了,比起那时候,现在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吕梁愣神,说道:“怎么越说越悬乎,感情你们是不是跑去打仗了?”
“切,打仗也没咱们辛苦……”
小车晃晃悠悠回到了别墅,其余人是下了车,吴岩一个人则是在车内抱头大睡,没人去管他。的确也是,一个两百多斤的人,一般人还真搬不动他。也就由着他了。
打开冰柜取出几罐啤酒,扔到众人手中。
我喝了口啤酒,长喘一口气坐到了沙发上。昨天那硬板凳坐的我屁股都快肿了。我只能叹气一声:“唉,年轻啊!”
“今天晚上那帮老家伙去行动,明天的新闻肯定又要热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