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臣,薛护。”他放下安然无恙的四皇子,单膝下跪,拜见皇太子。皇太子笑容满面的亲手扶起他,“勇冠三军!机智过人!”
  名不见经传的小兵薛护,因为偶然间救了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四皇子殿下,而得到皇帝、宸妃的接见。皇帝赏赐他黄金百锭、珍珠十斛、绸缎百匹、白银一千,并且正式升他为带刀舍人。
  薛护,一下子有了名,有了利,有了实惠,喜出望外,傻呼呼的连声道谢。
  皇帝笑着看向宸妃,“这孩子看着是个老实的,半分不油滑。”宸妃对于救了四皇子的人自是格外看重,赞同的点头,“陛下英明!这孩子面相憨厚的很。”
  皇帝的赏赐自是表示皇帝的心意,宸妃这当娘的不知怎么感谢薛护为好,命人把他带到近前,温柔的说了一堆感谢话语。之后,赏赐他云锦十端,宫锦十端,妆花缎十端,倭缎十端。
  薛护恭恭敬敬谢了恩。
  宸妃很和善的命他抬起头,“好孩子,莫拘束,自在说话罢。今日你是未央宫的座上宾。”皇帝也微笑看着他,很和气。
  薛护诚惶诚恐的抬起头,一时间呆住了。眼前这女子雪肤花貌,似曾相识,分明是小师叔啊。不过小师叔光着头,故此没她好看。
  薛护年纪不大,只有十四五岁,还是个半大孩子。皇帝见他傻愣愣盯着宸妃看,虽是心中不悦,却没发火,只笑向宸妃道:“这孩子真实诚,不会作假。”
  恰巧文渊阁有加急奏章传来,皇帝起身回了干清宫,处置紧急军务。一行人恭送走皇帝,宸妃微笑对薛护道:“孩子,你救了我儿子,我承你的情。今后若遇到为难之事,只管来找我。”
  薛护憨厚的点头,“成,不跟您客气,有事便来麻烦您。娘娘,我真不跟您客气,您跟我小师叔长的极像,我见了您,备感亲切。”
  小师叔?长的极像?这话传入宸妃耳中,一时宸妃手脚冰冷,神思恍惚。这世上有谁知道,我还有一个妹妹呢,一个只比我小两岁的亲妹妹。
  宸妃的声音温柔又执着,“把你小师叔的事告诉我,一点一滴,我都要知道。”薛护本就没心机,这会儿看着宸妃心里热乎乎的,全盘托出,“她是我师父最小的师妹,无父无母,是师祖收养的孤女……”
  薛护说顺了口,说完小师叔,说起自己,“我才跟小师叔分别不久,正打算发奋图强呢。我家原是阳武侯族人,伯祖父阳武侯在世的时候还好,能庇护我们。这会子伯祖父过了世,爵位收回,薛家没了依仗,全靠我了。”
  语气很亲呢自然,好像跟小师叔说家常似的。
  宸妃大大的凤眼中,星光点点,“薛护,你救了我儿子,我无以为报,便送你一场大大的富贵吧。”
  封侯,那是很难很难的一件事,必须要有极大的功劳。兵部上报军功,文官们廷议通过,皇帝才好下诏。可原本就有世袭罔替的侯爵爵位,朝廷开恩赏还了,不过是皇帝一句话的事,半分不难为。
  薛护晕晕乎乎的回到家,自己也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索性也没跟薛能说,倒头睡下。等到第二天他睡到日上三竿起来不久,礼部便来了宣旨官。
  “……已故阳武侯薛翰之弟薛干,追封阳武侯;薛干长子薛能,袭爵为阳武侯;薛能长子薛护,为阳武侯世子。”
  薛能这家长莫名其妙的接了旨,犹自一脸茫然。礼部这宣旨官极会做人,笑着冲他拱拱手,“薛侯爷大喜!陛下有口谕,原阳武侯府一并发还,侯爷这便收拾收拾,搬家罢!”
  ☆、楔子 遗弃 第38章 沈复(一)
  第一代阳武侯薛禄是永乐年间的名将,“勇而好谋,谋定后战,战必胜,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善怃士卒,同甘苦,人乐为用”。他被封为阳武侯,府邸在鸣鹿坊,宽宏阔大,足足占了大半条街。
  从前薛能的伯父老阳武侯还在世的时候,很喜欢薛能,常命他到阳武侯府玩耍。故此薛能对阳武侯府再熟悉不过,阳武侯府的恢宏气派自然深知,听了宣旨官这句话,喜从天降。
  要知道,像薛家这样爵位曾经被收回、后来又开恩赏还的,能给个平平常常的府邸已是不错了。原府赏还,真是不敢想象,不敢奢望。
  先是突如其来的宣旨官员,然后是父亲的追封、自己的袭爵,再然后是原阳武侯府要变成自己和玉儿、阿护阿扬的家,一个接一个的喜讯砸过来,薛能飘飘然如在云端,满面笑容的向宣旨官谢了又谢。
  薛护规规矩矩站在父亲薛能身后,看上去又是欢喜,又是迷惑。宣旨官颇有眼色,觉察到这父子二人都有点摸不着头脑,微笑道:“薛侯爷何须言谢,令郎救了四皇子,立下极大的功劳,龙颜大悦。侯爷请恕下官直言,令郎一看便是有福之人,前程不可限量。”
  薛能这才有点明白过来了,谦让两句,笑容满面的把宣旨官让到偏厅待茶。宣旨官有心结交这位新进的阳武侯,和得了皇帝陛下青目的阳武侯世子,微笑说了不少恭维话语,用词典雅,宛转含蓄,让人听了心里很舒服。
  喝了杯茶,愉悦舒畅的叙了通话,宣旨官才起身笑道:“下官还要回部复命,竟要先告辞了。”薛能父子也知道他公务在身,不好多留,殷勤周到的亲自送到大门。
  送走宣旨官,薛能大笑拍拍薛护的肩,“怪不得你昨天怪模怪样的,回家不久便躲回房了!儿子,你打小如此,但凡做了好事,便要躲起来,怕被爹爹夸!”
  薛护红着脸低下头,被父亲说的很不好意思。
  阳武侯府有了新侯爷、新世子的讯息,京城勋戚们很快尽人皆知。得知详情之后,纷纷感概薛能会养儿子。瞅瞅,这儿子养的多值啊,儿子宫中立功,老子得了个世袭阳武侯,得了座富丽堂皇的府邸,福禄田、永业田、一等侯爵的俸禄,样样羡慕死人。
  贵妇们则是关注薛能的家事,“除世子之外,只有一名小女儿?子嗣未免单薄了些。阳武侯夫人是继室,不是世子的亲娘?可怜的世子。”
  对于即将踏入贵妇圈的阳武侯夫人,有人好奇,有人羡慕,更多的则是鄙夷。“薛侯爷原本只是一普通富户,便是嫡妻,能娶着什么好的?继室,那甭提了。”
  对于阳武侯夫人的品貌、才能,贵妇们并没抱什么希望。
  不过,阳武侯府的富贵、雅致,她们深有体会。老阳武侯和夫人还在世的时候,每年会在桃花盛开之时大宴宾客。灿若云霞的桃林,满园的美景,精致讲究的饮宴,让人流连忘返。
  “哎,你说明年桃花绽放之时,咱们是不是又能到阳武侯府饱饱眼福了?”“谁知道呢,或许这位阳武侯夫人小家子出身,备办不来这种盛会,也未可知。”
  话虽这么说,对阳武侯府的桃花宴,到底还是存着期待的。那么大的一片桃林,花开似锦,灿烂夺目,美的令人眩晕。
  腊月末,薛能一家搬到了阳武侯府。出乎贵妇们意料的是,阳武侯夫人根本没有广发请贴,上赶着来结交她们。怎么会?她不应该是小家子出身,目光短浅,一旦暴发,便穿金戴银的显摆,削尖了脑袋往上钻么。
  一直到阳春三月,阳武侯夫人都不曾在京城贵妇中露过面。不少人起了好奇,兴致极好的打听,“何许人也?如此沉的住气。”
  慢慢的,都知道阳武侯夫人是名孤女,父母双亡,兄弟姐妹一个没有。也就是说,她没有娘家。
  不对,也不能说她没有娘家。她还有外祖父可以依靠,并且她外祖父出自京西王氏,百年旧家,诗礼大族,族中人才济济,不可小觑。
  这讯息传到宁国公府世孙夫人沈茉耳中的时候,沈茉好似被雷击了一般,呆愣许久。孤女,没有娘家,外祖父出自京西王氏……
  彼时,沈茉正在和她的表妹、平凉侯府的七少夫人费氏闲谈,沈茉强按下心中的惊骇,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如此,倒也有趣。表妹,这位阳武侯夫人姓什么,你可听说过?”
  费氏矜持的笑着,“表姐,这我还真知道!你妹夫不是在府军后卫当差么,和薛世子是同僚,阳武侯府之事,俱瞒不过他。阳武侯这位夫人是继室,不是世子的生母,她是王家的外孙女,姓祁。”
  沈茉手中端着名贵讲究的白地青花间装五色瓷盏,意态悠闲,实则支着耳朵,不敢漏过费氏的每一句话,不敢漏过每一个字。最后,听到“祁氏”两个字,沈茉的心仿佛被重重击打了一下,钝钝的疼。
  如此多的巧合,看来,十有八,九是玉儿了。
  玉儿,难道你竟不是我的手下败将,难道你处在那种境地,竟能焕发新生?玉儿,你还真是祁保山的亲闺女啊,不服输,不认命,敢冲敢杀。
  沈茉用妩媚的眼神凝视着茶盏中如一面面旗帜的茶叶,微微笑起来。玉儿,即便真的是你,即便你真的做了侯夫人,那又如何。你的过往,可堪提起?你生下的那野丫头还活着,只要那野丫头还在,你便有把柄在我手里,威风不起来的。
  玉儿,你赢不了我的。你比我美,比我招世孙喜欢,可最终嫁了世孙,堂堂正正做他妻子的人,是我。从前你败给了我,今后,你一样赢不了。
  沈茉手中的茶盏胎质洁白细腻,薄轻透体,胎体之薄几同蝉翼,可映见手指。沈茉看着杯中映出的娇嫩手指,温柔笑起来。
  费氏说完京城贵妇圈中的林林总总,问起沈茉的家事,“姨丈该快到京了吧?姨丈三年述职才能回一次京城,表姐你们父女才能见一面,怪不容易的。”
  费氏的父亲在五城兵马司任北城指挥使,那是天天可以回家的。费氏这位平凉侯府七少夫人,一年里头总要三五不时的回趟娘家,娘家爹时常能见着。两相比较,费氏很同情沈末。
  沈茉嘴角含笑,“是呢,快该回来了。算算日子,应该是这一天两天了。”费氏抿嘴笑,“若姨丈回来,贵府老夫人、夫人可容你回娘家么。”
  费氏的婆婆平凉侯夫人性情十分宽厚,费氏若要回娘家,向来没有二话。沈茉的太婆婆、婆婆却都是严谨不留情面的,沈茉一举一动,都不得专擅,倍加小心。
  沈茉迁就的笑笑,“三年才一回,应是无碍吧。”客气的让着费氏“尝尝,这是厨子新做的江南点心,甜甜软软的,极入口。”费氏掩口笑笑,不再提扫兴的婆婆,品评起茶水点心。
  之后的两天,沈茉颇费心思的打听过阳武侯夫人,可惜知道她的人很少。沈茉沉吟许久,终是拣了个没人时候,委婉回明婆婆孙氏,“儿媳和玉儿姐妹情深,故此总惦记着她。许是儿媳想岔了,也未可知。只是既想到这儿了,便不敢瞒着母亲。母亲想想,万一是真的,咱家脸面何存?媛姐儿还有什么脸见人?”
  孙氏呆了半晌,连连摇头,“天底下竟有这般水性杨花的妇人!男人能抛下,亲生女儿也能抛下,还有脸另嫁他人!”
  沈茉拿着帕子拭泪,“母亲,玉儿总是我的好姐妹……”孙氏跺脚,“她丢人都丢到这份儿上了,你还认她是好姐妹!”沈茉忙擦去泪水,惶惑的看着孙氏。婆媳二人四目相对,心意相通:这般没廉耻的女人,竟还有脸活着!
  沈茉柔顺的请示,“到底该怎生处置,儿媳听母亲的示下。”孙氏低头想了想,叹道:“差人去趟王家吧。”
  原本邓、祁两家既是同乡,又有意联姻,故此走的极近。不只邓家和祁家来往颇密,便是祁玉的外祖父家,和邓家也是相互之间极为客气有礼。
  沈茉是听话孝顺的儿媳妇,婆婆有命,她不敢不从,当即差人到祁玉的外祖父家中递了名贴,要求拜见。沈茉派去的是一名心腹陪房周柱媳妇,周柱媳妇聪明伶俐,能说会道,是沈茉精挑细选的人。
  周柱媳妇的才能,根本无从施展。她去的挺巧,王家老太爷正好在家,只瞥了一眼,便淡淡吩咐,“原贴送出,不见。往后再有这家人来,直接打出去。”
  周柱媳妇灰溜溜回了宁国公府。
  孙氏气的浑身发抖,沈茉体贴又心疼的替她顺着气,“母亲保重身体,不必跟这起子小人一般见识。”孙氏缓了半天,颤巍巍道:“我活了大半辈子,没被人如此打脸!这王家着实无礼,着实无礼!”
  沈茉一边服侍孙氏,一边慢慢说道:“王家这架势,分明是打算跟咱们老死不相往来。母亲,这可怎生是好?媛姐儿是咱家娇女,她的亲娘另嫁他人,媛姐儿还有脸见人么。”
  孙氏实在气极了,还抖着呢,“去,去派人把媛姐儿接回来!有了这孩子,我看王家敢不敢再嚣张!”
  沈茉犹豫了下,“杨阁老不会肯放人的。母亲,也不知杨阁老是什么个意思,死死霸着咱家媛姐儿不放。”
  如果那野丫头还在大悲庵,想把她弄到京城,容易的很。可是大悲庵竟被锦衣卫围了,那野丫头也回了杨家。这么着,可就费事了。
  孙氏一边抖着,一边想着,“国公爷还没回来,老夫人身子不好,不敢惊动。麒儿、麟儿都跟着国公爷,不知几时方回。”想了半天没人可用,只好命人请世了邓晖过来,求他去夏邑带回媛姐儿,好逼着王家出面相商,务必要让那水性杨花的女人在京城销声匿迹,不能带累了宁国公府的名声。
  邓晖怫然,“不拘阳武侯夫人是不是保山的闺女,与咱们何干?我看你纯是日子太消停了,总想无事生非!”
  邓晖心里这份不满,就甭提了。让我去跟杨阁老要人?你当我是谁啊,杨阁老能理会我。整个宁国公府,唯一能跟杨阁老说上话的是父亲这宁国公,旁的人,杨阁老根本不理睬。
  把孙氏急的,“怎么跟咱们不相干?媛姐儿是咱们亲孙女,她是媛姐儿亲娘!世子爷,这女人便是不含羞自尽,也该远离京城,莫在老亲旧戚面前,给邓家丢脸!”
  邓晖气乐了,“成,你有本事,你到杨集要人去!你有本事,你让保山的闺女羞愤自尽去!我没这本事,不淌这混水。”
  放下话,扬长而去。孙氏再命人请他,根本不肯进来。
  孙氏为人方正,实在忍不下祁玉这种抛夫弃女的女人,不能容忍她有朝一日会以阳武侯夫人的身份出现在自己面前。“你和她不是好姐妹么?你上门见见她,晓以大义。”孙氏命令大儿媳妇沈茉。
  沈茉声音很温柔,“母亲,咱家和阳武侯府非亲非故,向无来往。儿媳径自前去,总显着冒昧。”
  孙氏冷笑,“你说怎么办?”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难道让我眼睁睁看着麒儿被戴了绿帽子,却无动由衷?她可是媛姐儿的亲娘!
  沈茉柔弱的说道:“我总归是媛姐儿的母亲,她孝敬我,想必杨阁老是没话说的。不如,我去封信,说我病重不起,唯愿西归之前,见上媛姐儿一面?”
  孙氏又是冷笑,“你若病重,杨阁老未必理会。还是我这亲祖母病重将死吧,如此,媛姐儿必回。”
  沈茉低下头,温雅恭敬的答应,“是,母亲。”
  夕阳西下,朱雀大街行人渐少。十几匹快马旋风般驰过,到了位于街东边的沈府门前,攸的停下。为首一名形容精干的中年男子端坐马上,微笑看向庄严肃穆的“沈府”二字。离家三年,我沈复终于回来了。
  沈复刚刚下了马,要在护卫的簇拥下往家走,忽被人拦住了。“沈总兵,请跟我走一趟吧。”这人手持绣春刀,身着飞鱼服,似笑非笑,“我家镇抚大人有请。”
  ☆、楔子 遗弃 第39章 沈复(二)
  沈复心中一凛。锦衣卫下设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军纪、法纪,管不到自己这大同总兵身上。北镇抚司却是办理皇帝钦定的大案要案,不经各衙门和三法司,便可自行逮捕、刑讯、处决犯人,很可怕。
  我沈复一向不得罪人,宫里也好,亲军近卫也好,阁老重臣也好,都打点的周周到到,舒舒服服,怎至于甫一回京,便被带到北镇抚司去?
  眼前这名手持绣春刀,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首领显是嚣张跋扈惯了,眼神凌厉,神态逼人,半分礼貌尊敬都没有。沈复心中微晒,我对锦衣卫向来客气周到之极,便是五品六品的千户、副千户也着意结交,逢年过节都有重礼送上。这人身着飞鱼服,至少是名千户吧?敢情我送的礼只管收下,略有些风吹草动,便立即翻脸无情?
  沈复哪里知道,这锦衣卫首领正是曾经野心勃勃要立功、却最终并没有如愿带回轩辕夏禹剑的胡千户。胡千户自去年腊月尾回京之后便一直提心吊胆的,唯恐上峰怪罪下来,吃不了兜着走。这会子镇抚使命他来请沈复,他自然格外卖力气。
  沈复定定看着眼前的锦衣卫首领,微笑说道:“定要今日么?我和万指挥使相约在明日午后时分,届时一道见了,岂不省事。”
  沈复的语气既和煦又自然,好像去北镇抚是闲来无事喝茶谈天似的。胡千户斜睇他一眼,小子,拿指挥使大人来吓唬我呢?指挥使大人他姓万,他是国舅爷,可他见了万贵妃也是点头哈腰、惟命是从。万贵妃交待句什么话,他也是屁滚尿流。
  见沈复模样镇静,不慌不忙,胡千户冷冷哼了一声,目光中满是不屑。摆什么官架子呢,这些年来,死在锦衣卫手里的总兵没有十位也有八位,你沈复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沈总兵,请罢。”胡千户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莫让镇抚大人久等,他老人家性子急,等不得。”
  “带走!”胡千户挥挥手,数十名校尉包围过来,把沈复团团围住。沈复的护卫们手按腰刀,面上都有气愤之色,却被沈复严厉的瞪了过去,并不敢轻举妄动。
  层层包围中,沈复纵声大笑,“好,极好!沈复镇守大同已有八年之久,佩征西前将军印,平时镇守地方,战地统兵抗敌,八年来击退北元南下骑兵无数,胡人闻风丧胆!如今回京述职,陛下还没见着,先被请到镇抚司去!好,极好!”
  他这番话说的高亢激昂,义愤填膺,非常有气势,非常感人。胡千户轻蔑的啐了一口,“想给谁报信呢?给谁报信都白搭!万岁爷交待下来的事,谁敢插手?”不再客气,吩咐校尉带了沈复,转身要走。
  沈复并没有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