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触骨销魂
这短暂而销骨的快感让他无法从心底上认同自己的所为,人生难倒只为了贪图这一时的快感嘛!绝不,他还有宏图伟业要做,他还要实现他的英雄梦想,在他的血尚未完全冷却之前。
每个人都有一腔滚烫的热血,但最终都会冷却。谁能在它尚未完全冷却之前实现自己的抱负与价值,谁就会在心底上认同自己,人,总要给自己一个交代。
刘思梅迷醉的抱着他,喘着气道:“你是野兽么,搞的人家好疼!”
王经天摸着她浑圆隆起的屁股道:“男人都是野兽,你要是想自保,就干脆出家,或者找个好人嫁了!”
刘思梅“呸”了一口,握住他抚摸自己的手掌道:“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能嫁给谁!”
王经天摸着刘思梅的手,第一次感觉道她的手指竟有些粗糙,疑惑道:“你小时候农活干多了吗,怎么手指这么粗糙!”
刘思梅双手用力的抓着他,笑道:“在医院被高锰酸钾烧的呗,唉,我是个苦命人,人家都说女人最好看的是手指,我这么小都已经老了!”
王经天摇头道:“老什么老啊,我觉得你比隔壁那个小姑娘好看多了!”
刘思梅摸着自己的脸道:“是么,嘻嘻,刚才那个小姑娘叫的声音真大,哎,年轻人就是会玩!”说罢,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王经天。
王经天咬牙道:“荡妇,被你害惨了!”说罢,拉起刘思梅的头按到自己的大腿上,一阵销魂后,突然手机响了,王经天打开一看,是周雨彤的发来的一条短信。他在回来的出租车上已经把那张打给徐立业的电话卡抠出来折碎扔掉了,现在的手机里是他自己的号码。
他打开看了看,只见上面写道“如果你让我谢你,我明晚请你吃饭。”
王经天把手机仍在一边,他明白周雨彤请他吃饭,是因为自己替她出头打跑了那个纠缠者还是因为自己亲了她一下?
女人的心思着实难以情理揣测,有时候对一个女人动了肌肤之亲,反而会让她在判断上失去理性。
王经天想不明白周雨彤请自己吃饭的目的,他抱着刘思梅一番尽情痴缠之后,已经到了深夜。
刘思梅趴在他身上呢喃道:“今晚就在这里睡吧!”
王经天搂着她丰满的身躯,突然生出一阵长叹,古语云,老婆孩子热炕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让人越陷越深的泥沼,刘思梅于他就是一个销金库,使他迷醉的终究会毁了他。
“我明天就搬走了,今晚是最后一次住在这里!”王经天摩挲着她的身体。
刘思梅惊道:“搬走?为什么搬走啊,搬到哪里去?”
王经天道:“那间屋太小了,我现在,主要是要换个地方,翡翠湖畔小区挺好,小区对面就是翡翠湖公园,里面还有篮球场,搬到那边,可能会好点!”
刘思梅摸着他的下巴道:“那个小区挺贵欸,房租至少是这边的三倍,你有钱吗?”
王经天笑道:“你看我像有钱的样子吗!”
刘思梅抓着他的胡子,摇了摇头:“不像,可是你为何有钱借给我!”
王经天抓着她雪白的大腿道:“我就是没钱也要借给你,刘思梅,你在我心中跟别人不一样,明天我就要走了,你可得送我点东西!”
刘思梅道:“什么东西?”
王经天爬到床头,拿起刘思梅的丁字裤道:“我要你送我这个!”
刘思梅脸红道:“你这个流氓!”
王经天突然有点伤感,道:“刘思梅,我会记住你的,我们毕竟有过这么多美好的时光,今后如果你需要我,我仍然会义无反顾的帮你!”
刘思梅低头道:“如果,如果不是因为,我是想跟你在一起的,但我们不能!”
王经天搂着她道:“睡吧,刘思梅,你已经拒绝过我,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第二天早上,刘思梅醒来的时候,王经天发现她的眼角红了,不知是为了什么。
王经天抱着她一阵缠绵后,对她道:“我永远会记得你!”
刘思梅一把推开他,默不作声地穿着衣服,半晌方道:“你要的东西我放在你的枕头下面了,等我出去你再掀开!”
王经天躺在床上,默默的看着刘思梅光着身子一件一件的穿着衣服,他突然有点伤感。在她出去洗漱之后,他掀开枕头,只见下面是一件轻巧的小黑丝,他拿起它,闻了闻,里面尽是刘思梅的味道。
王经天回到自己房间后,李旭仍在闷头睡觉。王经天拿起一个门边上掉下来的破木条,抽在李旭身上喝到:“昏睡百年,你竟尚未醒!”
李旭扔掉毯子,白了他一眼道:“你昨晚鬼混爽啊,让我一个人在这里冷冷清清!”
王经天道:“你不是有欧阳静雪嘛,这样,过两天咱们请她吃饭,到时候你可要加紧攻势!”
李旭闻言一跃从床上蹦起来,兴奋道:“真的假的?”
王经天抽出一根烟点燃,吸了两口方道:“今天先把房子租到手,有了根据地之后我便买个车,咱们放手大干的时候到了!”说罢,便让李旭搜索翡翠湖畔小区的租房信息,他则把房间里准备带走的东西都放在一个破旧的大包里。
这些年他并没有什么积累,这个拉锁已经拉不上的大包还是他上学那会,他妈给他买的,他把几件旧衣服和破书扔在里面,他所有的衣服都是旧衣服,还有一个已经裂开一条缝隙的篮球,但这些弥足珍贵,他不愿扔了它们,他把穿的又旧又皱的球衣叠好放在包里,那是一套C罗的七号足球服,科比的二十四号篮球服,罗斯的一号球服,以及乔丹的二十三号球服,当然了,所有这些都是盗版的。他准备把这些球衣留给自己的儿子穿。
最后他看到了一双白色的篮球鞋,刷的很干净,但却泛着黄色,他已经好几年没有穿它了,但这么多年一直把它带在身边。那个时候,它干净的就像她一样。
王经天弹了弹烟灰,他不愿想起往事,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打搅它们,就让它们静静的腌制吧,也许以后的某个时候,自己不用掀开它,只遥远地望着她,便会醉倒。
刘思梅早上上班之前,眼神幽怨的问他是不是要真的搬走。
王经天一怔,这个女人不会喜欢上了自己吧,可她曾经那么严厉的拒绝过自己,他不愿多想,他把她顶在门边,抱住她热烈的亲吻了一翻,细细而粗暴地品尝着她的唇齿,然后看着她离去。
她的背影年轻而孤独。
每个人都有一腔滚烫的热血,但最终都会冷却。谁能在它尚未完全冷却之前实现自己的抱负与价值,谁就会在心底上认同自己,人,总要给自己一个交代。
刘思梅迷醉的抱着他,喘着气道:“你是野兽么,搞的人家好疼!”
王经天摸着她浑圆隆起的屁股道:“男人都是野兽,你要是想自保,就干脆出家,或者找个好人嫁了!”
刘思梅“呸”了一口,握住他抚摸自己的手掌道:“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我能嫁给谁!”
王经天摸着刘思梅的手,第一次感觉道她的手指竟有些粗糙,疑惑道:“你小时候农活干多了吗,怎么手指这么粗糙!”
刘思梅双手用力的抓着他,笑道:“在医院被高锰酸钾烧的呗,唉,我是个苦命人,人家都说女人最好看的是手指,我这么小都已经老了!”
王经天摇头道:“老什么老啊,我觉得你比隔壁那个小姑娘好看多了!”
刘思梅摸着自己的脸道:“是么,嘻嘻,刚才那个小姑娘叫的声音真大,哎,年轻人就是会玩!”说罢,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王经天。
王经天咬牙道:“荡妇,被你害惨了!”说罢,拉起刘思梅的头按到自己的大腿上,一阵销魂后,突然手机响了,王经天打开一看,是周雨彤的发来的一条短信。他在回来的出租车上已经把那张打给徐立业的电话卡抠出来折碎扔掉了,现在的手机里是他自己的号码。
他打开看了看,只见上面写道“如果你让我谢你,我明晚请你吃饭。”
王经天把手机仍在一边,他明白周雨彤请他吃饭,是因为自己替她出头打跑了那个纠缠者还是因为自己亲了她一下?
女人的心思着实难以情理揣测,有时候对一个女人动了肌肤之亲,反而会让她在判断上失去理性。
王经天想不明白周雨彤请自己吃饭的目的,他抱着刘思梅一番尽情痴缠之后,已经到了深夜。
刘思梅趴在他身上呢喃道:“今晚就在这里睡吧!”
王经天搂着她丰满的身躯,突然生出一阵长叹,古语云,老婆孩子热炕头,生活本身就是一个让人越陷越深的泥沼,刘思梅于他就是一个销金库,使他迷醉的终究会毁了他。
“我明天就搬走了,今晚是最后一次住在这里!”王经天摩挲着她的身体。
刘思梅惊道:“搬走?为什么搬走啊,搬到哪里去?”
王经天道:“那间屋太小了,我现在,主要是要换个地方,翡翠湖畔小区挺好,小区对面就是翡翠湖公园,里面还有篮球场,搬到那边,可能会好点!”
刘思梅摸着他的下巴道:“那个小区挺贵欸,房租至少是这边的三倍,你有钱吗?”
王经天笑道:“你看我像有钱的样子吗!”
刘思梅抓着他的胡子,摇了摇头:“不像,可是你为何有钱借给我!”
王经天抓着她雪白的大腿道:“我就是没钱也要借给你,刘思梅,你在我心中跟别人不一样,明天我就要走了,你可得送我点东西!”
刘思梅道:“什么东西?”
王经天爬到床头,拿起刘思梅的丁字裤道:“我要你送我这个!”
刘思梅脸红道:“你这个流氓!”
王经天突然有点伤感,道:“刘思梅,我会记住你的,我们毕竟有过这么多美好的时光,今后如果你需要我,我仍然会义无反顾的帮你!”
刘思梅低头道:“如果,如果不是因为,我是想跟你在一起的,但我们不能!”
王经天搂着她道:“睡吧,刘思梅,你已经拒绝过我,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第二天早上,刘思梅醒来的时候,王经天发现她的眼角红了,不知是为了什么。
王经天抱着她一阵缠绵后,对她道:“我永远会记得你!”
刘思梅一把推开他,默不作声地穿着衣服,半晌方道:“你要的东西我放在你的枕头下面了,等我出去你再掀开!”
王经天躺在床上,默默的看着刘思梅光着身子一件一件的穿着衣服,他突然有点伤感。在她出去洗漱之后,他掀开枕头,只见下面是一件轻巧的小黑丝,他拿起它,闻了闻,里面尽是刘思梅的味道。
王经天回到自己房间后,李旭仍在闷头睡觉。王经天拿起一个门边上掉下来的破木条,抽在李旭身上喝到:“昏睡百年,你竟尚未醒!”
李旭扔掉毯子,白了他一眼道:“你昨晚鬼混爽啊,让我一个人在这里冷冷清清!”
王经天道:“你不是有欧阳静雪嘛,这样,过两天咱们请她吃饭,到时候你可要加紧攻势!”
李旭闻言一跃从床上蹦起来,兴奋道:“真的假的?”
王经天抽出一根烟点燃,吸了两口方道:“今天先把房子租到手,有了根据地之后我便买个车,咱们放手大干的时候到了!”说罢,便让李旭搜索翡翠湖畔小区的租房信息,他则把房间里准备带走的东西都放在一个破旧的大包里。
这些年他并没有什么积累,这个拉锁已经拉不上的大包还是他上学那会,他妈给他买的,他把几件旧衣服和破书扔在里面,他所有的衣服都是旧衣服,还有一个已经裂开一条缝隙的篮球,但这些弥足珍贵,他不愿扔了它们,他把穿的又旧又皱的球衣叠好放在包里,那是一套C罗的七号足球服,科比的二十四号篮球服,罗斯的一号球服,以及乔丹的二十三号球服,当然了,所有这些都是盗版的。他准备把这些球衣留给自己的儿子穿。
最后他看到了一双白色的篮球鞋,刷的很干净,但却泛着黄色,他已经好几年没有穿它了,但这么多年一直把它带在身边。那个时候,它干净的就像她一样。
王经天弹了弹烟灰,他不愿想起往事,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理由打搅它们,就让它们静静的腌制吧,也许以后的某个时候,自己不用掀开它,只遥远地望着她,便会醉倒。
刘思梅早上上班之前,眼神幽怨的问他是不是要真的搬走。
王经天一怔,这个女人不会喜欢上了自己吧,可她曾经那么严厉的拒绝过自己,他不愿多想,他把她顶在门边,抱住她热烈的亲吻了一翻,细细而粗暴地品尝着她的唇齿,然后看着她离去。
她的背影年轻而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