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我为自己代言
错字连篇——那是因为使用简体字。
词不达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书写顺序,大齐朝根本没有。太祖皇帝还故意将文字齐齐整整的排列开,乍一看和竖向书写很像。你要是按大齐书写习惯读,你也看不懂。
当然,这只是个小花招,也有皇帝曾经看出过真正的书写顺序。可太祖皇帝用的是简体字,又有很多奇怪的词儿从没在大齐出现过,一般人读了仍旧得跪。
稀奇古怪的符号——当然是标点了。
总之,打开书不用读,秦行之就能确定,太祖和他一样,都有同一个梦中世界。换句话说,他基本可以确定,太祖和他都是穿越来的。
就是不知道,大齐太祖皇帝到底是怎么穿越的,是雷劈还是车祸?总不能和自己一样,莫名其妙就来了吧。
不过不得不承认,人家比自己运气好了无数倍,出生就是纨绔,后来更是打下个大大的江山,一生阅女无数,还收集了几十件小衣放在箱子里向后人显摆,赤裸裸一副得意嘴脸。
小道士再看看自己,孤儿一个,要不是老道碰上,用不着长大就得活活饿死。和老道混江湖,吃不饱饭是常态,那种苦不堪回首。
如今终于阔了,还得乖乖在人家子孙这里混饭吃。
归根结底,还是运气呐。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太祖皇帝这本书是留给后人的,他又何必故意用简体字书写,总不能盼着他的后代子孙里,还会出现一个穿越者吧?
如果他孙氏皇族再来个穿越者,那未免也太不公平了,让天下等待造反的家伙情何以堪?
秦行之合上书,重新从真正的第一页打开——方才那实际上是最后一页,相比于大齐书籍,它的排版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恰好相反。
低头开始阅读。
第一页字数不算很多。
“你只看到我是纨绔,却没看到我的深沉;你总以为我爱胡闹,却不知懂太多的麻烦;你有你的胸怀天下,我有我的大胸美颜;你否定我的爱好,我决定国境多宽;你羡慕我战无不胜,我更喜榻上辗转;该来的终究会来,但那又怎样,哪怕明天就死,也要舒服一下先;我是孙昊,大齐开国皇帝,我为自己代言。”
继续翻下去。
“恭喜,你找到宝贝啦!
如果你是我的后世子孙,而且能看懂这本书,记住,我是你祖宗——妈的,这话说起来果然很爽。当然,我严重怀疑这个可能,大齐不可能存在那么久吧?
如果你是后世考古学家,那么我要再次恭喜你了,因为你找到了大齐开国皇帝写的自传。皇帝的自传啊,还是这么浅显易懂的文字,一般皇帝根本写不出来!
这玩意儿拿出去卖,怎么着不得值个千八百万的?
首先,我必须澄清一下。
有人说我年轻时是个纨绔,连征战天下的念头,都是在花魁床上醒来才有的。这是对我的污蔑!想我孙昊人称金枪小郎君,身边睡着花魁,我怎么可能分心想那些杂七杂八不知所谓的事情?
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大展神威,所向披靡,杀得花魁丢盔卸甲溃不成军,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
接下来是一连串细节描写,其中夹杂着大量成语,小道士终于明白孙蒙乱用成语的毛病是从哪儿继承来的了。他翻了足有三页,自吹自擂才算结束。
“我闭眼假寐,头脑处于放空状态——别误会,我孙昊天赋异禀,不可能跟你们一样进入贤者模式,这只是暂时休整罢了。
就在这时,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
怎么形容呢?就像身体里有个容器忽然碎了,大量粘稠的液体奔涌而出,我特么一下子就陷了进去,那些东西不要命的往我鼻子嘴里灌呐。不,我不可能害怕,我只是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一时间懵了而已。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有人在摸我的脸,花魁的声音在耳边说:‘昊哥哥,天亮了,你该回家了。’
‘开什么玩笑,我还没杀个回马枪呢。’
我提枪上马,对敌人发动毁灭性打击(几百字的细节描写)……你瞧,他们是污蔑我吧?根本不是爬起来就征战天下,回马枪还是有的!
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有些走神。
我发现自己心里多了些东西,或者换句话说,真正的我醒了!你肯定想问,多的到底是什么?抱歉,这是个秘密,影响太大,即使你是后世考古学家,你们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时空穿梭机,我也不能告诉你。”
秦行之忍不住撇嘴,连时空穿梭机这么科幻的名字你都写了出来,就差直说了好不好?
还有,什么叫“真正的我醒了”?那难道就不能是魂穿附体吗?
“另外,为免引起后人争议,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即使走神,我也是获得了压倒性胜利的。
从这天起,我做了个艰难的决定:统一天下。
你知道的,当时世界很乱。我家自唐末以来就是大户人家,有钱有地,可我爹认为乱世有钱是惹祸的根苗,怎么办呢?
不,不是散尽家财做穷人,傻子才那么干呢。
从接手家族开始,我爹就不遗余力的招募家丁,组织武装力量,不客气的说,在我们家乡,他不大不小也是个军阀。懂了吧?乱世做纨绔(划掉)翩翩公子,那也是需要后盾的。
我爹格局还是太小,他只想保护家族,坚持到乱世结束。我本来是无所谓的,有吃有喝又能指使手下欺负人,这种日子并不难熬。
可是那天我改主意了。
(此处原本写了一段话,但被墨涂黑了。)
……花魁告诉我,她本来也是大户小姐出身,只因家里遭了匪患,这才被迫沦落到如今的境地。
最近我听到一些传言,说花魁卖艺不卖身,皇帝当年能搂着花魁睡,肯定是魅力超群不可阻挡。我的魅力毋庸置疑,但我是个诚实的帝王,这个误会必须澄清。
乱世固然有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但绝对是少数。你想啊,兵荒马乱的,一个小小花魁拿什么对抗拥有兵马的军阀、土匪?
当然,我是从不强迫别人的,因为我魅力超群嘛。
如今大齐在我英明神武的领导下,天下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花魁才有可能玩儿卖艺不卖身的调调。
这就是我决定统一天下的原因。
是的,你没猜错,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
接下来,大齐太祖回顾了征战天下,一步步扩张的光辉历史。这一段篇幅很长,可惜自吹自擂多过讲述事实,秦行之加快速度翻了过去。
孙蒙在旁边看着秦行之翻书,越看越惊奇,终于忍不住问:“小道士,你真看得懂?”
秦行之自得一乐:“当然。”
孙蒙语气泛酸:“凭什么?你又不是太祖的子孙。”
“因为我和他是一类人……别打岔,道爷看完再和你解释。”
继续翻书。
“统一天下结束乱世,这是我的功绩,谁都抹不掉,就算天上的那群家伙,也别想颠倒黑白。当然,区区地球上的一个中原地区,我猜他们也不会在乎。”
秦行之暗想,这里说的估计是神仙了。
太祖皇帝知道有神仙不奇怪,他和华盖派祖师刘若拙是好友。
“刘若拙那老道说得好,打天下做皇帝,占尽人间气运,你和这世界就算是绑一块了,老天爷摁也得把你摁死在大地上。
这个我表示理解,像我这么优秀的人,有机会跑天上去,真能把天庭给祸祸了。总之,你们可以放心,我没打算上天,仙女们的贞操是安全的。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既然人间气运都让我占了,我能多活个五百……万年吗?我还打算统一全球,飞向太空,玩玩星际争霸呢。
宇宙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可我万万没想到啊,老天爷不仅不满足我这个卑微的请求,连正常人的寿命都不想给我。
你来评评理,我冤不冤?
我也豁出去了,这段时间我一直没回皇宫,牺牲和三千佳丽玩耍的宝贵时间,捣鼓出了夯昊枪。
时间还是太紧了,否则我非陪老将军玩个大的不可。当年我打天下全靠将军们,你们就以为我是侥幸成功,没别的本事了?我就不信,等我弄出飞机坦克,你们还能坐得住。
刘若拙劝我:陛下以前总是说,与天斗其乐无穷,可实际上人哪能斗得过老天?就算神仙都不敢那么讲啊,单单一个时光就非人力能对抗。
好吧,我承认自己斗不过时间。
刘若拙又说:陛下留一线余地,说不定死后归天,还能封个神什么的呢?
我明白,老道纯粹是在忽悠我。人死如灯灭,什么都没了,我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老道忒看不起人了。
不过这个天下还是不错的,我也不忍心祸害后人,所以我决定放弃。
我写下这本自传,是想让后人知道,为了你们的福祉,我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像我这样伟大的皇帝,难道不值得你们点三十二个赞吗?
我将会封老将军的队伍为大力营,派他们守护这本自传。放心吧,我不会放他们出去瞎搞胡搞滴。
假如你是我的子孙,那么听我说:
大力营不是我留下的底牌,他们的任务就是守护我的自传——嗯,过些天可能我会放点别的纪念品。也许在你的时代,他们已经能全营配装夯昊枪,如果现在还是冷兵器时代,他们确实挺强的。
对了,冷兵器时代的你,能看懂你家祖宗的自传,你不会和我一样,也是穿过来的吧?
总之,我不建议你把大力营放出来。
除非咱们老孙家危在旦夕,那么……老子管他天下乱不乱!放,一定要放,因为——大力出奇迹呐!”
词不达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书写顺序,大齐朝根本没有。太祖皇帝还故意将文字齐齐整整的排列开,乍一看和竖向书写很像。你要是按大齐书写习惯读,你也看不懂。
当然,这只是个小花招,也有皇帝曾经看出过真正的书写顺序。可太祖皇帝用的是简体字,又有很多奇怪的词儿从没在大齐出现过,一般人读了仍旧得跪。
稀奇古怪的符号——当然是标点了。
总之,打开书不用读,秦行之就能确定,太祖和他一样,都有同一个梦中世界。换句话说,他基本可以确定,太祖和他都是穿越来的。
就是不知道,大齐太祖皇帝到底是怎么穿越的,是雷劈还是车祸?总不能和自己一样,莫名其妙就来了吧。
不过不得不承认,人家比自己运气好了无数倍,出生就是纨绔,后来更是打下个大大的江山,一生阅女无数,还收集了几十件小衣放在箱子里向后人显摆,赤裸裸一副得意嘴脸。
小道士再看看自己,孤儿一个,要不是老道碰上,用不着长大就得活活饿死。和老道混江湖,吃不饱饭是常态,那种苦不堪回首。
如今终于阔了,还得乖乖在人家子孙这里混饭吃。
归根结底,还是运气呐。
现在问题来了,既然太祖皇帝这本书是留给后人的,他又何必故意用简体字书写,总不能盼着他的后代子孙里,还会出现一个穿越者吧?
如果他孙氏皇族再来个穿越者,那未免也太不公平了,让天下等待造反的家伙情何以堪?
秦行之合上书,重新从真正的第一页打开——方才那实际上是最后一页,相比于大齐书籍,它的排版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恰好相反。
低头开始阅读。
第一页字数不算很多。
“你只看到我是纨绔,却没看到我的深沉;你总以为我爱胡闹,却不知懂太多的麻烦;你有你的胸怀天下,我有我的大胸美颜;你否定我的爱好,我决定国境多宽;你羡慕我战无不胜,我更喜榻上辗转;该来的终究会来,但那又怎样,哪怕明天就死,也要舒服一下先;我是孙昊,大齐开国皇帝,我为自己代言。”
继续翻下去。
“恭喜,你找到宝贝啦!
如果你是我的后世子孙,而且能看懂这本书,记住,我是你祖宗——妈的,这话说起来果然很爽。当然,我严重怀疑这个可能,大齐不可能存在那么久吧?
如果你是后世考古学家,那么我要再次恭喜你了,因为你找到了大齐开国皇帝写的自传。皇帝的自传啊,还是这么浅显易懂的文字,一般皇帝根本写不出来!
这玩意儿拿出去卖,怎么着不得值个千八百万的?
首先,我必须澄清一下。
有人说我年轻时是个纨绔,连征战天下的念头,都是在花魁床上醒来才有的。这是对我的污蔑!想我孙昊人称金枪小郎君,身边睡着花魁,我怎么可能分心想那些杂七杂八不知所谓的事情?
真相其实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大展神威,所向披靡,杀得花魁丢盔卸甲溃不成军,当时的过程是这样的……”
接下来是一连串细节描写,其中夹杂着大量成语,小道士终于明白孙蒙乱用成语的毛病是从哪儿继承来的了。他翻了足有三页,自吹自擂才算结束。
“我闭眼假寐,头脑处于放空状态——别误会,我孙昊天赋异禀,不可能跟你们一样进入贤者模式,这只是暂时休整罢了。
就在这时,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
怎么形容呢?就像身体里有个容器忽然碎了,大量粘稠的液体奔涌而出,我特么一下子就陷了进去,那些东西不要命的往我鼻子嘴里灌呐。不,我不可能害怕,我只是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一时间懵了而已。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有人在摸我的脸,花魁的声音在耳边说:‘昊哥哥,天亮了,你该回家了。’
‘开什么玩笑,我还没杀个回马枪呢。’
我提枪上马,对敌人发动毁灭性打击(几百字的细节描写)……你瞧,他们是污蔑我吧?根本不是爬起来就征战天下,回马枪还是有的!
我不得不承认,当时有些走神。
我发现自己心里多了些东西,或者换句话说,真正的我醒了!你肯定想问,多的到底是什么?抱歉,这是个秘密,影响太大,即使你是后世考古学家,你们那个时代已经有了时空穿梭机,我也不能告诉你。”
秦行之忍不住撇嘴,连时空穿梭机这么科幻的名字你都写了出来,就差直说了好不好?
还有,什么叫“真正的我醒了”?那难道就不能是魂穿附体吗?
“另外,为免引起后人争议,有一点我必须说清楚,即使走神,我也是获得了压倒性胜利的。
从这天起,我做了个艰难的决定:统一天下。
你知道的,当时世界很乱。我家自唐末以来就是大户人家,有钱有地,可我爹认为乱世有钱是惹祸的根苗,怎么办呢?
不,不是散尽家财做穷人,傻子才那么干呢。
从接手家族开始,我爹就不遗余力的招募家丁,组织武装力量,不客气的说,在我们家乡,他不大不小也是个军阀。懂了吧?乱世做纨绔(划掉)翩翩公子,那也是需要后盾的。
我爹格局还是太小,他只想保护家族,坚持到乱世结束。我本来是无所谓的,有吃有喝又能指使手下欺负人,这种日子并不难熬。
可是那天我改主意了。
(此处原本写了一段话,但被墨涂黑了。)
……花魁告诉我,她本来也是大户小姐出身,只因家里遭了匪患,这才被迫沦落到如今的境地。
最近我听到一些传言,说花魁卖艺不卖身,皇帝当年能搂着花魁睡,肯定是魅力超群不可阻挡。我的魅力毋庸置疑,但我是个诚实的帝王,这个误会必须澄清。
乱世固然有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但绝对是少数。你想啊,兵荒马乱的,一个小小花魁拿什么对抗拥有兵马的军阀、土匪?
当然,我是从不强迫别人的,因为我魅力超群嘛。
如今大齐在我英明神武的领导下,天下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花魁才有可能玩儿卖艺不卖身的调调。
这就是我决定统一天下的原因。
是的,你没猜错,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
接下来,大齐太祖回顾了征战天下,一步步扩张的光辉历史。这一段篇幅很长,可惜自吹自擂多过讲述事实,秦行之加快速度翻了过去。
孙蒙在旁边看着秦行之翻书,越看越惊奇,终于忍不住问:“小道士,你真看得懂?”
秦行之自得一乐:“当然。”
孙蒙语气泛酸:“凭什么?你又不是太祖的子孙。”
“因为我和他是一类人……别打岔,道爷看完再和你解释。”
继续翻书。
“统一天下结束乱世,这是我的功绩,谁都抹不掉,就算天上的那群家伙,也别想颠倒黑白。当然,区区地球上的一个中原地区,我猜他们也不会在乎。”
秦行之暗想,这里说的估计是神仙了。
太祖皇帝知道有神仙不奇怪,他和华盖派祖师刘若拙是好友。
“刘若拙那老道说得好,打天下做皇帝,占尽人间气运,你和这世界就算是绑一块了,老天爷摁也得把你摁死在大地上。
这个我表示理解,像我这么优秀的人,有机会跑天上去,真能把天庭给祸祸了。总之,你们可以放心,我没打算上天,仙女们的贞操是安全的。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要求,既然人间气运都让我占了,我能多活个五百……万年吗?我还打算统一全球,飞向太空,玩玩星际争霸呢。
宇宙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可我万万没想到啊,老天爷不仅不满足我这个卑微的请求,连正常人的寿命都不想给我。
你来评评理,我冤不冤?
我也豁出去了,这段时间我一直没回皇宫,牺牲和三千佳丽玩耍的宝贵时间,捣鼓出了夯昊枪。
时间还是太紧了,否则我非陪老将军玩个大的不可。当年我打天下全靠将军们,你们就以为我是侥幸成功,没别的本事了?我就不信,等我弄出飞机坦克,你们还能坐得住。
刘若拙劝我:陛下以前总是说,与天斗其乐无穷,可实际上人哪能斗得过老天?就算神仙都不敢那么讲啊,单单一个时光就非人力能对抗。
好吧,我承认自己斗不过时间。
刘若拙又说:陛下留一线余地,说不定死后归天,还能封个神什么的呢?
我明白,老道纯粹是在忽悠我。人死如灯灭,什么都没了,我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老道忒看不起人了。
不过这个天下还是不错的,我也不忍心祸害后人,所以我决定放弃。
我写下这本自传,是想让后人知道,为了你们的福祉,我做出了多大的牺牲——像我这样伟大的皇帝,难道不值得你们点三十二个赞吗?
我将会封老将军的队伍为大力营,派他们守护这本自传。放心吧,我不会放他们出去瞎搞胡搞滴。
假如你是我的子孙,那么听我说:
大力营不是我留下的底牌,他们的任务就是守护我的自传——嗯,过些天可能我会放点别的纪念品。也许在你的时代,他们已经能全营配装夯昊枪,如果现在还是冷兵器时代,他们确实挺强的。
对了,冷兵器时代的你,能看懂你家祖宗的自传,你不会和我一样,也是穿过来的吧?
总之,我不建议你把大力营放出来。
除非咱们老孙家危在旦夕,那么……老子管他天下乱不乱!放,一定要放,因为——大力出奇迹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