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孤独:弱肉强食法则
没有了布拉德,史蒂夫的生活焕然改变。之前都是布拉德每天为他准备食物,安排进程,但如今史蒂夫只能百无聊赖。
史蒂夫并不知道末影龙究竟居住在哪里,但他的心里已经与末影龙结下了死仇。在那颗紫色光球坠向布拉德的一瞬,史蒂夫眼前一黑,他从来没想到那样强大的布拉德也能战败。可见末影龙的恐怖力量。
那么猛烈的爆炸,随便一个人都会轰成碎片吧?
末影龙那一击简直太强了,就算史蒂夫习得了[气甲术],仍然断了三根肋骨。布拉德还没有教会他疗伤,目前只能一日一日地熬着。
每天再没有人为他准备早餐了,他必须自己动手。他还没来得及学会种植,又有伤痛在身,不宜打猎。史蒂夫发现没有了布拉德,自己想活下去真难,他每天只能采些野果和蘑菇充饥,有一天还幸运地抓了一只野鸡。这些天,史蒂夫饥一顿饱一顿,过得相当吃力。
史蒂夫曾不止一次梦见过布拉德。他们认识并不久,但史蒂夫对布拉德的感情确是无法形容的。布拉德就是他的第一任老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没有他,史蒂夫早已死在僵尸爪下,骷髅箭下,蜘蛛牙下。
有一天史蒂夫终于忍不住来到了布拉德的山洞。为了生存,他需要搬走一些材料。史蒂夫取走大量的木头和石头,正要离开,他发现布拉德的床头柜微微开着。他打开柜子,里面装有几颗精美的钻石,和一本棕色封面的未成书。
史蒂夫好奇地推开钻石,打开了书。书里面记载了布拉德隐居以来,常年对生活的记录,每一天都那样平淡,几笔便简单勾勒出一日。直到有一页,日记中闯入了史蒂夫这个名字。
布拉德笔下的史蒂夫是个成长很快的孩子。他提到了自己的家人,写到与别人一起生活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
“史蒂夫这小子学习得很快,他虽然二十岁左右,但失去记忆的他与刚出生的婴儿没什么两样。天真的想法,倔强的脾气,除了会与人交流,他的生存之路完全从零开始,真的没想到不用一个月他能够掌握如此多的知识,这是我都无法掌握的。他说过我害怕他超过我——我还真的希望他能够超过我啊,毕竟我空有一身本领,却只能隐居山林。史蒂夫啊,人生的路百分之七十都要由自己来走,就放开胆子去吸收你想要学习的一切吧,然后踏上你自己的路,独自生存下去。而我,终究是个隐居山洞的老人啊。加油吧,史蒂夫!”
看到这里,竭力忍住泪水的史蒂夫也终于泪如泉涌。
后来,史蒂夫把这本书十分珍贵地放在自己的床头柜中。
在失去布拉德的第七天,史蒂夫做好了迎接新生活的准备。他要像从前和布拉德一样,让自己的生活规律起来。
史蒂夫打开门,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踏上了寻找食物的旅程。
布拉德说过:僵尸是死去的尸体。史蒂夫好不容易才能对僵尸痛下杀手,但对于活生生的动物,史蒂夫却一难再难了。史蒂夫见到的每一个生物都可以作为他的食物,但他觉得没有必要每天都要杀生。
采了一些野蘑菇,史蒂夫开始往家中赶去。回家的路上竟然看到一堆乱草中躺着几只羊的尸体,正在缓缓化成碎片。放眼一看,竟然是草原狼在捕猎。
几只狼杀掉羊之后,又追着两只枣红色的马杀了过去。大母马护在小马前面,已经伤痕累累,胸前的皮肉被撕扯得血肉模糊,但大母马却丝毫不退缩,硬着狼群出击,把孩子护得严严实实。
史蒂夫不禁瞳孔一缩,后退了几步。草原狼,那可是草原的霸主,它们拥有动物界最高的智商,最快的速度,最惊人的耐力与杀伤力,最可怕的还是狼群的团结协作能力,狼群一旦合作,比尸群的震慑力高达几十倍,连一个村落都将无一生还。
狼群渐渐包围了两匹马,露出了反光的血牙。大母马似乎已经失血过多,脚步都站不稳了。
“喂!”史蒂夫不知哪来的勇气,“你们要是攻击它们,我就把这几只羊收走了,你们自己考虑哪个划算!”说罢便要蹲下伸手。
狼群听见呼喊,又看见史蒂夫靠近了自己的食物,渐渐转过头来,朝史蒂夫走去。小马一蹬腿,朝反方向逃走,大母马几个趔趄,摔在地上。
史蒂夫瑟瑟发抖着,他知道就算有十个自己,也敌不过草原之王。
一匹胸前长有灰色鬃毛,体型硕大的草原狼从中踏出一步,嗅了嗅乳臭未干的史蒂夫,龇牙皱鼻,发出低嘶,示意史蒂夫退下。看似应是狼族之王,后者后退几步,心脏扑通扑通地急跳着,吞了下口水。
狼王摆了摆尾巴,几只狼上前衔起羊肉,重新退回狼王身后。狼王转身欲离开,扭头瞪了一眼史蒂夫,便去叼起大母马的尸体,领狼群而去。
狼王坠子一般的眼神与史蒂夫正视,刺得他眼珠发痛。那是一种怎样的表情?是觉得史蒂夫太弱了不屑于杀他?还是等运输好食物再回来报仇?不管怎样,狼群总算是走远了。
那匹枣红色的小马驹甩了甩头,见狼群缓缓消失,方才心有余悸地站起身子。它已经失去了母亲,两股泪珠在眼里团团打转。史蒂夫瞬间看到了伟大的母爱,但同时也明白,这就是生活,弱肉强食即为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布拉德比僵尸强大,他可以斩杀尸群;末影龙比布拉德强大,它可以击杀布拉德。这就是道理,布拉德交给自己最后的道理。
本想就此离开,回家好好吃一顿蘑菇煲汤,但小马驹一路跟着史蒂夫回了家。也是啊,它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也只能跟随自己的救命恩人了。这让史蒂夫不禁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没有亲人,身临绝境,被恩人救下,同恩人生活。这可能就是人与动物共同,最纯真的特点吧,那就是感恩。
从此,史蒂夫的家中多了一个活灵活现的小生命,史蒂夫叫它红枣。虽说红枣已经归属于他,但他从来没有限制过红枣的自由,任凭它在浩荡的草原撒欢。
史蒂夫并不知道末影龙究竟居住在哪里,但他的心里已经与末影龙结下了死仇。在那颗紫色光球坠向布拉德的一瞬,史蒂夫眼前一黑,他从来没想到那样强大的布拉德也能战败。可见末影龙的恐怖力量。
那么猛烈的爆炸,随便一个人都会轰成碎片吧?
末影龙那一击简直太强了,就算史蒂夫习得了[气甲术],仍然断了三根肋骨。布拉德还没有教会他疗伤,目前只能一日一日地熬着。
每天再没有人为他准备早餐了,他必须自己动手。他还没来得及学会种植,又有伤痛在身,不宜打猎。史蒂夫发现没有了布拉德,自己想活下去真难,他每天只能采些野果和蘑菇充饥,有一天还幸运地抓了一只野鸡。这些天,史蒂夫饥一顿饱一顿,过得相当吃力。
史蒂夫曾不止一次梦见过布拉德。他们认识并不久,但史蒂夫对布拉德的感情确是无法形容的。布拉德就是他的第一任老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没有他,史蒂夫早已死在僵尸爪下,骷髅箭下,蜘蛛牙下。
有一天史蒂夫终于忍不住来到了布拉德的山洞。为了生存,他需要搬走一些材料。史蒂夫取走大量的木头和石头,正要离开,他发现布拉德的床头柜微微开着。他打开柜子,里面装有几颗精美的钻石,和一本棕色封面的未成书。
史蒂夫好奇地推开钻石,打开了书。书里面记载了布拉德隐居以来,常年对生活的记录,每一天都那样平淡,几笔便简单勾勒出一日。直到有一页,日记中闯入了史蒂夫这个名字。
布拉德笔下的史蒂夫是个成长很快的孩子。他提到了自己的家人,写到与别人一起生活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
“史蒂夫这小子学习得很快,他虽然二十岁左右,但失去记忆的他与刚出生的婴儿没什么两样。天真的想法,倔强的脾气,除了会与人交流,他的生存之路完全从零开始,真的没想到不用一个月他能够掌握如此多的知识,这是我都无法掌握的。他说过我害怕他超过我——我还真的希望他能够超过我啊,毕竟我空有一身本领,却只能隐居山林。史蒂夫啊,人生的路百分之七十都要由自己来走,就放开胆子去吸收你想要学习的一切吧,然后踏上你自己的路,独自生存下去。而我,终究是个隐居山洞的老人啊。加油吧,史蒂夫!”
看到这里,竭力忍住泪水的史蒂夫也终于泪如泉涌。
后来,史蒂夫把这本书十分珍贵地放在自己的床头柜中。
在失去布拉德的第七天,史蒂夫做好了迎接新生活的准备。他要像从前和布拉德一样,让自己的生活规律起来。
史蒂夫打开门,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踏上了寻找食物的旅程。
布拉德说过:僵尸是死去的尸体。史蒂夫好不容易才能对僵尸痛下杀手,但对于活生生的动物,史蒂夫却一难再难了。史蒂夫见到的每一个生物都可以作为他的食物,但他觉得没有必要每天都要杀生。
采了一些野蘑菇,史蒂夫开始往家中赶去。回家的路上竟然看到一堆乱草中躺着几只羊的尸体,正在缓缓化成碎片。放眼一看,竟然是草原狼在捕猎。
几只狼杀掉羊之后,又追着两只枣红色的马杀了过去。大母马护在小马前面,已经伤痕累累,胸前的皮肉被撕扯得血肉模糊,但大母马却丝毫不退缩,硬着狼群出击,把孩子护得严严实实。
史蒂夫不禁瞳孔一缩,后退了几步。草原狼,那可是草原的霸主,它们拥有动物界最高的智商,最快的速度,最惊人的耐力与杀伤力,最可怕的还是狼群的团结协作能力,狼群一旦合作,比尸群的震慑力高达几十倍,连一个村落都将无一生还。
狼群渐渐包围了两匹马,露出了反光的血牙。大母马似乎已经失血过多,脚步都站不稳了。
“喂!”史蒂夫不知哪来的勇气,“你们要是攻击它们,我就把这几只羊收走了,你们自己考虑哪个划算!”说罢便要蹲下伸手。
狼群听见呼喊,又看见史蒂夫靠近了自己的食物,渐渐转过头来,朝史蒂夫走去。小马一蹬腿,朝反方向逃走,大母马几个趔趄,摔在地上。
史蒂夫瑟瑟发抖着,他知道就算有十个自己,也敌不过草原之王。
一匹胸前长有灰色鬃毛,体型硕大的草原狼从中踏出一步,嗅了嗅乳臭未干的史蒂夫,龇牙皱鼻,发出低嘶,示意史蒂夫退下。看似应是狼族之王,后者后退几步,心脏扑通扑通地急跳着,吞了下口水。
狼王摆了摆尾巴,几只狼上前衔起羊肉,重新退回狼王身后。狼王转身欲离开,扭头瞪了一眼史蒂夫,便去叼起大母马的尸体,领狼群而去。
狼王坠子一般的眼神与史蒂夫正视,刺得他眼珠发痛。那是一种怎样的表情?是觉得史蒂夫太弱了不屑于杀他?还是等运输好食物再回来报仇?不管怎样,狼群总算是走远了。
那匹枣红色的小马驹甩了甩头,见狼群缓缓消失,方才心有余悸地站起身子。它已经失去了母亲,两股泪珠在眼里团团打转。史蒂夫瞬间看到了伟大的母爱,但同时也明白,这就是生活,弱肉强食即为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布拉德比僵尸强大,他可以斩杀尸群;末影龙比布拉德强大,它可以击杀布拉德。这就是道理,布拉德交给自己最后的道理。
本想就此离开,回家好好吃一顿蘑菇煲汤,但小马驹一路跟着史蒂夫回了家。也是啊,它失去了自己的母亲,也只能跟随自己的救命恩人了。这让史蒂夫不禁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没有亲人,身临绝境,被恩人救下,同恩人生活。这可能就是人与动物共同,最纯真的特点吧,那就是感恩。
从此,史蒂夫的家中多了一个活灵活现的小生命,史蒂夫叫它红枣。虽说红枣已经归属于他,但他从来没有限制过红枣的自由,任凭它在浩荡的草原撒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