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证据变换家庭暴力
  钟大鹏这回亲自取证。
  一周以后,他从水清县回来变换了新证。
  其中一个人的证词,是这样说的:“这一天上午,我看见,李申金扬起了巴掌,左右开弓,打得冠兰叫起来。接着他拽着冠兰的头发,摁倒在地,一阵乱拳,打得冠兰直喊救命。冠兰起来时鼻血直流。我为什么认识他是李申金呢,因为,冠兰姑姑与我是同事,冠南出嫁时,我们邀请去吃嫁女酒,在那里我见过李申金来娶亲。”
  另一证人是这样说得:“当时我看见,供销社卖布的小冠倒在地上,一个男人坐在她身上乱打,小冠就叫救命啊,救命!我立马上去拖开了,我看见小冠流了鼻血。事后供销社的人说,这个男的是小冠的老公。这个买布的小冠我认识,因为她以前在供销社卖文具,我在她那里买过东西。”
  两个在场的证人,描绘当时的情景有板有眼。证词上有姓名,有手印,有身份证号码。有地址,有联系电话号码,这样的证词有力、有效。陈法官看了没吭声,收了起来。
  至于,钟大鹏是怎样采集这种证据的呢?很简单,他在冠兰姑姑面前陈以利害关系。
  姑姑拎着礼品带着钟大鹏分别上了这两个人的家门。姑姑流着眼泪说,李申金这小子不是人,新婚后三头两天殴打她侄女,婆家小气的不得了,结婚前答应救济冠兰家的,到现在一分钱都未给,公公也答应帮冠兰找工作的,至今都未有点迹象。我家冠兰聪明又漂亮,嫁给这样的人、这样的家庭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唉,我侄女真是命苦哟,不离婚怎么办啰。说着说着泪流满面。人心都是肉长的,见了这样的场景,又有礼性,那个不愿意添点油加点醋地作证帮冠兰解脱这桩痛苦的婚姻呢?况且又有谁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呢?于是,唯一在场的两个证人签下了姓名,按下了手印。
  钟大鹏对自己的助手说:“你去水清县将原先你取的证词从陈法官那里拿回来,并将我取的这份证据送给他。”助手疑惑的望着钟大鹏主任。钟大鹏漫不经心的说:“我已经跟陈法官说好了,你照办就是了。”
  陈法官吃了,拿了,玩了,风向大变了,以原告有新的证据为由,决定再次开庭。
  再次开庭前几天的晚上,李申金的母亲带了点烟酒和水果又来到陈法官家,问为什么又要开庭,陈法官这次没有上次那么热忱,只是淡淡的说:“你媳妇有了新的证据,说你儿子打了她,有家庭暴力,有人证。”
  儿子两次打媳妇做婆婆的都清楚,她也就不好意思多问证据的细节,问陈法官怎么办?
  陈法官说:“如果属实,只有按法律办。”
  李申金的母亲说:“儿子不出庭行不行?”
  陈法官告诉她,这样不好,你申金是被告没特殊情况是要到庭的,再说确定了开庭的日子并且通知了申金,申金如果不到庭,由原告也就是你媳妇陈述,没有被告证实,一般都采用原告的证词,对申金是不利的。陈法官还跟她说找个律师辩护要好一点。李申金的母亲说回去再想想。
  也是再次开庭的前一天,冠兰对钟大鹏律师说:“自己不出庭行不行?”
  钟大鹏问为什么?
  冠南说,:“你有的证词夸大,有的证词纯粹是乌有子虚,别人问我,我怎么回答。”
  钟大鹏问:“你挨打的证词,不写严重一点,就体现不出你遭受暴力的情景,这个法官已经暗示了我们,没问题的。还有为你造假借12000元钱进货卖衣的证词,是防止对方胡搅蛮缠说他在外也有债务,让你也承担还钱的义务。届时,他们不提出一些瞎编的事,我们也不拿出来。这是为你好,这也是我与法官交流时,他提示我让我考虑的问题。另外,我再问你一句,你到底想不想离婚?”
  “想离,巴不得马上离。”
  “那好,你是原告,原告不到庭,诉讼离婚案无法判决,法官可以视你放弃诉求。你必须到庭。”
  “那我到庭,我怎么说。”
  “你什么都不要说,我是全权代理我来说。你只要对所有的证词说是就可以了。”
  冠兰为了早日解脱婚姻的锁链,只好跟着钟大鹏律师的思维转。
  开庭了,冠兰诉讼离婚的理由是李申金对她实施了家庭暴力。
  ……。
  她的辩护律师钟大鹏说:“请问被告人李申金,你和冠兰去年新婚后3个多月,也就是去年9月21日,你是否殴打过冠兰。”
  李申金改变了原来的说法:“碰了一下,没有殴打。”
  钟大鹏说:“假话,陈法官,请看,现场两个目击证人所言。”他拿出了书证,这里我简要的念一下:
  “这一天上午,我看见,李申金扬起了巴掌,左右开弓,打得冠兰叫起来。……一阵乱拳,打得冠兰直喊救命,冠兰顿时鼻血直流。……。”
  另一证人是这样说得:“当时我看见,供销社卖布的小冠倒在地上,一个男人坐在她身上乱打,小冠就叫救命啊,救命!我立马上去拖开了,我看见小冠流了鼻血。……。”
  李申金面对这样的证据似乎没有吃惊,因为她母亲前两天晚上问过他,你当时打冠兰的时候有没有人在现场,他想了想:有。他母亲告诉他,如果确实有人在场,赖不了,你就承认,是打了他,但不至于那么厉害。他回答:“只打是打两个耳光,流了点鼻血。”
  “陈法官,听见了吧,开始李申金说碰了一下,现在又说只是打了两个耳光,流了点鼻血。这个人讲话的诚信度请你辩明。”
  冠兰淌眼抹泪,姑姑将她拥在怀里。
  钟大鹏又问:“请问李申金,今年4月16日晚10时左右,你在江红市阳明区滨湖小区H栋201室,也就是冠兰的租房里,你是否殴打过她。”
  “是,我是打了。”
  “怎样打的。”
  李申金不吭气。
  钟大鹏:“陈法官,请允许我念一下现场第一个证人证言:
  陈耀朴点头同意。
  “晚上大概十点多钟,我听见隔壁房间有人叫,打死你,打死你,又有人喊救命啊!我赶紧跑过去,看见,有个男子的拳头象雨点般的落在小冠身上,然后拽着她的头发摁倒在地,上去又用脚踢,边踢边说,打死你,叫你偷人,你这个臭婊子!我冲上去拖开说,不要打了,再打会出人命的。这个男的痰喷喷的说,不要你管,她是我老婆。我说,是老婆也不能往死里打。这个男的还要打,旁边的人说,申金、申金算了,也过来拖开,这个人象是同伙的。”
  钟大鹏接着说,下面是这个证人证实“动手打人”的长相与身高,后来还问了小冠,是不是她的男人,小冠哭泣的说,是。证人表示,以上证言,属实,并愿用人格担保。证人有姓名落款,有身份证号码,手印,地址,联系方式。
  “下面,是第二个人也是隔壁邻居的证言,我在这里……”
  陈法官打断说,相似的内容就不要念了。请辩护人继续提问。
  钟大鹏:“再请问李申金,怎样打冠兰的。”
  “我不就是抓了她的头发,捶了她几拳。”
  姑姑听到这里悲愤控制不住,破口大骂李申金不是人,恶暴了肚的畜生,与冠兰相拥而泣。
  陈法官示意安静。
  钟大鹏接着说:“我这里有冠兰挨打后当晚到市一医院诊治的证明书,证明冠兰头部血肿有3块,前胸腰部大腿上,软组织血瘀各4块。
  陈法官,根据被告李申金刚才的对证情况,以及证人提供的证书和医院的诊治的证明书,被告人李申金对原告人冠兰实施了家庭暴力,确实无疑。加上李申金性格扭曲,婚后同房时凌辱冠兰,至使冠兰心身受到摧残,依据《婚姻法》相关的条款,原告冠兰强烈要求判决离婚。”
  陈法官问被告人李申金和她母亲作为辩护人有什么要说的。
  李申金在法庭上说:“我打冠兰不算是家庭暴力,因为她偷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