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情深说话未曾讲
12月4日。
天气已经很冷了。她穿得很多,像只要过冬的熊。站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遇见了在隔壁班的一个小学同学。
同学说:“你等什么车?”
她说:“122路。”
同学刚要开口说什么,身子却扭过去盯着她的背后。她顺势回头,耳朵边已经传来了同学小声的尖叫:“天,盛淮南。”
其实她想赶紧扭头不要看的,为了她心里念念不忘的“初次遇见”。可是,那个人太显眼,她甫一转身,就不可能看不到他。
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背着黑色NIKE书包的背影,高大清爽,落日余晖淡淡晕染着他的左半身,右半身留在阴影中,好看得就像、就像……她发现自己的万能类比法失去了效用。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她希望那天阴天。无论是五岁还是十六岁,阳光都帮着他蛊惑人心。
然后,他转过身来看站牌。
他长大了,小时候清秀的眉眼更加舒展精致,长得那么好看,恰好和她的幻想一模一样—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事情吗?
“他怎么今天来坐公交车呢?平时都是他家司机来接他的。天气冷了,他们也很少出来打篮球,都没机会见到,今天真是赚了。”
她微笑地听着同学说,一边长久地注视着他。
三个男生、两个女生走过来,其中一个男孩狠狠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他们说笑,偶尔一起动手整人。两个女孩子都不跟盛淮南讲话,只和另外的男生斗嘴,然而眼神都在不经意间挂在他身上。
洛枳忽然想起那张表格上他的名字,站在远离大家的地方,骄傲而孤单。
其实他看起来并不是的。至少,是受大家欢迎的,会在篮球比赛后被抛到空中的,会被很多人围住的好脾气、好人缘的少年。然而他眼睛中永远保持的那点儿寂寞和疏远,似乎并不是她的错觉和想象。
收破烂的老头儿骑着三轮车经过,他几步追上去,把掉下来的一摞报纸放回车上,然后打算继续回到人群中聊天。结果没走两步,报纸又掉下来了。周围几乎没人动,他又跑起来追上车把报纸放上去,然而车身因为坑洼不平的路而颠簸了一下,报纸再次掉下来,细细的塑料绳支撑不住,几乎马上就要散架了。
眼前的场景逗得洛枳几乎要笑出来了。懊恼的盛淮南锲而不舍,像个小学生一样气鼓鼓地抱起摇摇欲坠的一大摞废报纸,狠狠地扔到车上—老头儿感觉到了震动,回头看了一眼,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沙哑含混地说了一句:谢谢你啊小伙子。
他的白色运动外套沾上了不少灰,听到老头儿的道谢有点儿不好意思,挠挠后脑勺儿,笑了,眼睛弯得像月牙儿一样,和小时候一样,也和洛枳一样,反而显得比刚刚和那些同学在一起的时候要真诚快乐许多。
洛枳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儿慌乱,耳朵发烧,错开一步往同学身后一躲。没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为什么他不是一个傲慢自私、令人生厌的阔少爷?或者说,他为什么不是丑丑的、邋遢的样子?
那样事情会简单很多。
他坐另一路公交车先走了,洛枳继续和同学不咸不淡地随意聊着,空虚的闲谈掩盖了心底深深的失落。
他的耀眼和美好,让她在122路停下的时候从车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十一年孜孜不倦,原来那么可笑。她单方面地羡慕,单方面地忌妒,单方面地挑战,单方面地铭记。多么卑微。
车门向两侧打开,正好把洛枳的镜像从正中剖成两半。
高一四次大考,盛淮南每一次都把学年第二名甩出很远。
而洛枳高一时得到的最好成绩就是学年第四名,虽然在一千多人的高手如云的年级里也算很值得骄傲了,但她只是收起了成绩单,在学习的时候也不再憋着一口气。
郑文瑞曾经问她,凭什么放弃,凭什么要甘心。
洛枳那个时候就懂得,没有凭什么,只是不得不。要把日子过下去,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要把日子过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时,把这份无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动而明智的选择,把被逼无奈的妥协幻化成人生大智慧,并且首先让自己深信不疑。
他永远不会知道,她在高一泯灭了所有恨意,沉默地接受了这份失败。
那年的夏天,她填了学文科的志愿表。
仿佛一种逃避。和田径运动员比赛唱歌,和歌手比赛跑步,她只是选择一种让自己不要那么难过的道路。
然而今天回头看,她是庆幸的。幸亏他比自己强大那么多,幸亏他在自己前方走,留下背影让她不甘地追逐,否则,她可能会在赢得一个粗鄙的胜利后失去航标,失去所有的期盼和乐趣。
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每天都在想这个人。自从有了一张确切的脸,她的感情就在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悄悄转化,转化到让她惊慌的地步。
她,喜欢上他了。
看到他会紧张,过后会傻笑。他参加数学联赛得奖,她跟着高兴;他们班在篮球联赛中陷入苦战,他屡屡突破受阻,她跟着心焦。她是个最最普通的女孩子,用最最普通的方式喜欢上了一个人。
这份喜欢,让她人生中第一次关注一个“别人”的荣辱喜悲。
她变得更沉默。
高一的寒假,情人节。她点亮台灯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她用隐忍的方式享受折磨自己的快乐,从不纵容自己的好奇心和迷恋,这让她觉得自己保持着一份那个年纪独有的可笑的清高,好像这样她的爱就能比后桌喋喋不休地念着他名字的女孩子的爱要更加高贵纯洁似的。
聊以慰藉。
高二是个新的开始,她告诉自己。
校庆典礼上,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很多人在这种场合都捏着自己手里的稿子声情并茂也紧张兮兮地念,他却始终那么自如。恰巧作为值周生在主席台下站岗的洛枳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在听到熟悉的开场白的时候,眼圈忽然红了。
如果说曾经有那么一丝怀疑,怀疑自己喜欢的只是这么多年想象出来的泡影,那么看着不远处观众席上为他沸腾的人群,也早就笃定了自己的喜欢。他值得她的这份感情。
因为这份笃定的喜欢,她把自己从愤恨和忌妒中解脱出来。
他是无辜的、崭新的、美好的。是会在篮球比赛结束后,别人都往教学楼撤退时帮着劳动委员把乱丢的矿泉水瓶子收到垃圾袋中的温柔少年;是过生日时被班里同学扣了一脸奶油蛋糕也笑嘻嘻地不生气,却在晚自习上课铃打响的瞬间竖起食指让大家噤声回班的班长大人。他与洛枳那些琐碎怨毒的前尘往事无关,超脱于盘根错节的恩怨关系,虽然比起小时候多了几分伪装,那张笑脸却仍然没有丝毫裂痕。
她曾经以为他是遮挡着她成长道路的障碍和心魔,却从来不知道,他也是她十几年的人生中千里迢迢绵延不断的一方阳光。
天气已经很冷了。她穿得很多,像只要过冬的熊。站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遇见了在隔壁班的一个小学同学。
同学说:“你等什么车?”
她说:“122路。”
同学刚要开口说什么,身子却扭过去盯着她的背后。她顺势回头,耳朵边已经传来了同学小声的尖叫:“天,盛淮南。”
其实她想赶紧扭头不要看的,为了她心里念念不忘的“初次遇见”。可是,那个人太显眼,她甫一转身,就不可能看不到他。
一个穿着白色运动外套、背着黑色NIKE书包的背影,高大清爽,落日余晖淡淡晕染着他的左半身,右半身留在阴影中,好看得就像、就像……她发现自己的万能类比法失去了效用。
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她希望那天阴天。无论是五岁还是十六岁,阳光都帮着他蛊惑人心。
然后,他转过身来看站牌。
他长大了,小时候清秀的眉眼更加舒展精致,长得那么好看,恰好和她的幻想一模一样—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事情吗?
“他怎么今天来坐公交车呢?平时都是他家司机来接他的。天气冷了,他们也很少出来打篮球,都没机会见到,今天真是赚了。”
她微笑地听着同学说,一边长久地注视着他。
三个男生、两个女生走过来,其中一个男孩狠狠地拍了他的肩膀一下。他们说笑,偶尔一起动手整人。两个女孩子都不跟盛淮南讲话,只和另外的男生斗嘴,然而眼神都在不经意间挂在他身上。
洛枳忽然想起那张表格上他的名字,站在远离大家的地方,骄傲而孤单。
其实他看起来并不是的。至少,是受大家欢迎的,会在篮球比赛后被抛到空中的,会被很多人围住的好脾气、好人缘的少年。然而他眼睛中永远保持的那点儿寂寞和疏远,似乎并不是她的错觉和想象。
收破烂的老头儿骑着三轮车经过,他几步追上去,把掉下来的一摞报纸放回车上,然后打算继续回到人群中聊天。结果没走两步,报纸又掉下来了。周围几乎没人动,他又跑起来追上车把报纸放上去,然而车身因为坑洼不平的路而颠簸了一下,报纸再次掉下来,细细的塑料绳支撑不住,几乎马上就要散架了。
眼前的场景逗得洛枳几乎要笑出来了。懊恼的盛淮南锲而不舍,像个小学生一样气鼓鼓地抱起摇摇欲坠的一大摞废报纸,狠狠地扔到车上—老头儿感觉到了震动,回头看了一眼,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沙哑含混地说了一句:谢谢你啊小伙子。
他的白色运动外套沾上了不少灰,听到老头儿的道谢有点儿不好意思,挠挠后脑勺儿,笑了,眼睛弯得像月牙儿一样,和小时候一样,也和洛枳一样,反而显得比刚刚和那些同学在一起的时候要真诚快乐许多。
洛枳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儿慌乱,耳朵发烧,错开一步往同学身后一躲。没人注意到她的异样。
为什么他不是一个傲慢自私、令人生厌的阔少爷?或者说,他为什么不是丑丑的、邋遢的样子?
那样事情会简单很多。
他坐另一路公交车先走了,洛枳继续和同学不咸不淡地随意聊着,空虚的闲谈掩盖了心底深深的失落。
他的耀眼和美好,让她在122路停下的时候从车门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十一年孜孜不倦,原来那么可笑。她单方面地羡慕,单方面地忌妒,单方面地挑战,单方面地铭记。多么卑微。
车门向两侧打开,正好把洛枳的镜像从正中剖成两半。
高一四次大考,盛淮南每一次都把学年第二名甩出很远。
而洛枳高一时得到的最好成绩就是学年第四名,虽然在一千多人的高手如云的年级里也算很值得骄傲了,但她只是收起了成绩单,在学习的时候也不再憋着一口气。
郑文瑞曾经问她,凭什么放弃,凭什么要甘心。
洛枳那个时候就懂得,没有凭什么,只是不得不。要把日子过下去,除了接受,没有别的办法。要把日子过好,就要在接受的同时,把这份无奈的“不得不”美化成自己主动而明智的选择,把被逼无奈的妥协幻化成人生大智慧,并且首先让自己深信不疑。
他永远不会知道,她在高一泯灭了所有恨意,沉默地接受了这份失败。
那年的夏天,她填了学文科的志愿表。
仿佛一种逃避。和田径运动员比赛唱歌,和歌手比赛跑步,她只是选择一种让自己不要那么难过的道路。
然而今天回头看,她是庆幸的。幸亏他比自己强大那么多,幸亏他在自己前方走,留下背影让她不甘地追逐,否则,她可能会在赢得一个粗鄙的胜利后失去航标,失去所有的期盼和乐趣。
更重要的是,她发现自己每天都在想这个人。自从有了一张确切的脸,她的感情就在自己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悄悄转化,转化到让她惊慌的地步。
她,喜欢上他了。
看到他会紧张,过后会傻笑。他参加数学联赛得奖,她跟着高兴;他们班在篮球联赛中陷入苦战,他屡屡突破受阻,她跟着心焦。她是个最最普通的女孩子,用最最普通的方式喜欢上了一个人。
这份喜欢,让她人生中第一次关注一个“别人”的荣辱喜悲。
她变得更沉默。
高一的寒假,情人节。她点亮台灯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她用隐忍的方式享受折磨自己的快乐,从不纵容自己的好奇心和迷恋,这让她觉得自己保持着一份那个年纪独有的可笑的清高,好像这样她的爱就能比后桌喋喋不休地念着他名字的女孩子的爱要更加高贵纯洁似的。
聊以慰藉。
高二是个新的开始,她告诉自己。
校庆典礼上,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很多人在这种场合都捏着自己手里的稿子声情并茂也紧张兮兮地念,他却始终那么自如。恰巧作为值周生在主席台下站岗的洛枳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在听到熟悉的开场白的时候,眼圈忽然红了。
如果说曾经有那么一丝怀疑,怀疑自己喜欢的只是这么多年想象出来的泡影,那么看着不远处观众席上为他沸腾的人群,也早就笃定了自己的喜欢。他值得她的这份感情。
因为这份笃定的喜欢,她把自己从愤恨和忌妒中解脱出来。
他是无辜的、崭新的、美好的。是会在篮球比赛结束后,别人都往教学楼撤退时帮着劳动委员把乱丢的矿泉水瓶子收到垃圾袋中的温柔少年;是过生日时被班里同学扣了一脸奶油蛋糕也笑嘻嘻地不生气,却在晚自习上课铃打响的瞬间竖起食指让大家噤声回班的班长大人。他与洛枳那些琐碎怨毒的前尘往事无关,超脱于盘根错节的恩怨关系,虽然比起小时候多了几分伪装,那张笑脸却仍然没有丝毫裂痕。
她曾经以为他是遮挡着她成长道路的障碍和心魔,却从来不知道,他也是她十几年的人生中千里迢迢绵延不断的一方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