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寺
墨香,这也是前世在齐王府认识的奴婢,在齐王府哪里会有自己人,可奴婢墨香却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她,甚至还为她而死。
今生,周筝筝想在小的时候就找到她,让她跟在她身边,再也不愿意让她死。
只是,根据前世的信息,只知道墨香小时候并不在齐王府的,墨香有一个会调香的娘,在京城齐王府下管的染坊做短工,后来她娘得了病,墨香才被卖进了齐王府。
要想找到这么个人,又谈何容易。
可不找到她,想起前世她的好,周筝筝却难以释怀。
可却不能放出消息来,只能让青云这个傻丫头去各个染坊找找看,免得打搅了墨香一家正常的生活,适得其反了。
而今晚的春晖院却不平静,周宾回来后,打翻了不少茶盏器具,连他自小就保存着的云封笔筒都给砸了。
孙氏低头惶恐地立在一边,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李姨娘则趴在周宾脚边哭泣。
“可怜我的儿,怎么会平白就摔了呢,这往后可怎么办呢,若果是周筝筝那丫头做的好事,官人岂能轻易饶了她?”李姨娘一想起周菲菲那被抓花了的脸,就气不打一处来。
虽只是个姨娘,可周宾却只有这么一个姨娘,自然是很受宠的,平时不敢在孙氏面前说什么,可一到了周宾身边,言行就没有忌讳了。
周宾心疼地拉起李姨娘到自己怀里,精致好看的那张脸上,眉毛浓密下压,细长眼睛斜斜上挑,目光变幻不定,“你也不必急,左右我会查明白的。”
然后看向孙氏目光一厉,“你身为二房主母,连菲儿都护不住,我刚刚上任,自是忙得不可抽身,你却连后院都管理不好。”
孙氏流下眼泪来:“妾身实在不知,那丫头好生狡猾。”
“周筝筝不过是一个八岁的丫头,能狡猾到哪里去?倒是云萝,我几次和你说过,女孩子家的要沉的住气,少几个心眼,旁的事,自有我们做父母的为她分担。可惜,她屡次不改,你却也不教。”周宾原是对周云萝和周菲菲一视同仁的,如今周菲菲受了伤,免不得要怪在完好无损的周云萝身上。
看来周宾是了解周云萝的,孙氏低下头哽咽道:“总是云萝没有护好自己的妹妹,官人教训的是。”
“罚她禁足半月,好生反省一下。”周宾说着挥挥手,烦躁地要孙氏快走。
孙氏看了李姨娘一眼,看来今晚,周宾是要歇在李姨娘这里了。
目光变得暗沉,委屈地走了。
“不过是个庶女罢了,你却为一个庶女,罚嫡女禁足半月。”孙氏心里难过极了,到底她是忘了,她也是孙家的庶女。
只是心头对大房越加嫉恨,二房嫡庶是两败俱伤,可大房不但安然无恙,还得了老国公夫人的赏赐!
几日后,老国公夫人看到了从大房送过来的,周筝筝抄写的佛经,字迹清俊秀雅,字里行间自有一股梅花香,扑面而来,比周云萝秀丽端正的字,更具含蓄情境。再加上近日对周云萝多有微言,于是只点了周筝筝,在夏祭节那日,去大相国寺小住几日,一来为的是礼佛,二来,那几日也是老国公爷的生忌,老国公夫人怀念已故的夫君,每年的这个时候,也都是亲自沐斋念佛来纪念老国公爷的。
只是,原定周云萝也是同去的,只是忽然不让她去了,改为三房夫人风三娘一起去。
风三娘也是身怀六甲之人,老国公夫人想必是要她随行,也好让她肚子里的胎儿早早的就沐浴佛香。
这下,大房和三房都欢喜地应允下来,只是二房,免不了又是一番吵吵闹闹,发泄不平。
周宾回京多日,仕途上刚刚理顺,孙氏就屡次因为内院的事,找他诉苦,说老国公夫人如何如何的不公平。
“这日子让妾身如何过下去?云萝的字,明明在同辈中是极好的,偏偏母亲就看不进去,如今连三房都得了母亲的看顾,母亲却……夫君,你可要给我们做主啊。”孙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道。
周宾重重地一击檀木桌,厉了眉眼,“若是这等小事都要我亲自去,那要你这个妇人何用?”
孙氏哭得更难看了。
周宾拂掉了桌上的茶具,愤然出了门。
周云萝走了进来。
“娘亲,你平日里都劝女儿不要着急,如今何必自己反倒急起来了?”周云萝扶起孙氏,眉眼一副平静。
孙氏抬头,女儿的话安慰了她的心,她擦了擦眼角说道:“你是不知,这次去大相国寺的,何止是我们吴国公一家,几个皇子也得了圣旨,要过去修身养性,只是,这种事,不让外传罢了。”
孙氏也是前几日得了娘家的来信才知道的。皇子的行程,虽然非常严密,可若是有门路的高官,也是会知道的。
孙氏自然是想抓住这个机会,让周云萝跟几个皇子认识认识。
如今周云萝才八岁,就算被什么皇子喜欢上了,也不能说是有失规矩的,若是定了皇亲,还怕大房处处压她一头吗?
林莜,之所以被众人看为高贵,还不是因为她自小被太后养在身边,有太后这么一个仰仗而已。其实林莜有什么,她无父无母,不过是个空头郡主罢了。哪里及得上孙氏,娘家是世家大族西平侯府。
周云萝听了也急了,孙氏说:“放心,等你父亲回来,娘再和他说说,你是她女儿,他哪里有不为你着想的。如果你父亲去和你祖母说,你祖母一定会答应的。”
周云萝的目光变得暗沉,“可父亲这几日,都是歇在李姨娘那边。”
孙氏低下了头,拳头握起,重重打在桌子上,却是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周云萝摇了摇孙氏的手,“娘亲,今晚父亲回来,我亲自去拉父亲来春晖院。”
孙氏看着女儿,眼角闪着泪花,“乖女儿,只要我们母女连心,什么都会是我们的。”
“是的,什么都会是我们的。”周云萝重复了一句,还特意把“我”字咬的很重。
今生,周筝筝想在小的时候就找到她,让她跟在她身边,再也不愿意让她死。
只是,根据前世的信息,只知道墨香小时候并不在齐王府的,墨香有一个会调香的娘,在京城齐王府下管的染坊做短工,后来她娘得了病,墨香才被卖进了齐王府。
要想找到这么个人,又谈何容易。
可不找到她,想起前世她的好,周筝筝却难以释怀。
可却不能放出消息来,只能让青云这个傻丫头去各个染坊找找看,免得打搅了墨香一家正常的生活,适得其反了。
而今晚的春晖院却不平静,周宾回来后,打翻了不少茶盏器具,连他自小就保存着的云封笔筒都给砸了。
孙氏低头惶恐地立在一边,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李姨娘则趴在周宾脚边哭泣。
“可怜我的儿,怎么会平白就摔了呢,这往后可怎么办呢,若果是周筝筝那丫头做的好事,官人岂能轻易饶了她?”李姨娘一想起周菲菲那被抓花了的脸,就气不打一处来。
虽只是个姨娘,可周宾却只有这么一个姨娘,自然是很受宠的,平时不敢在孙氏面前说什么,可一到了周宾身边,言行就没有忌讳了。
周宾心疼地拉起李姨娘到自己怀里,精致好看的那张脸上,眉毛浓密下压,细长眼睛斜斜上挑,目光变幻不定,“你也不必急,左右我会查明白的。”
然后看向孙氏目光一厉,“你身为二房主母,连菲儿都护不住,我刚刚上任,自是忙得不可抽身,你却连后院都管理不好。”
孙氏流下眼泪来:“妾身实在不知,那丫头好生狡猾。”
“周筝筝不过是一个八岁的丫头,能狡猾到哪里去?倒是云萝,我几次和你说过,女孩子家的要沉的住气,少几个心眼,旁的事,自有我们做父母的为她分担。可惜,她屡次不改,你却也不教。”周宾原是对周云萝和周菲菲一视同仁的,如今周菲菲受了伤,免不得要怪在完好无损的周云萝身上。
看来周宾是了解周云萝的,孙氏低下头哽咽道:“总是云萝没有护好自己的妹妹,官人教训的是。”
“罚她禁足半月,好生反省一下。”周宾说着挥挥手,烦躁地要孙氏快走。
孙氏看了李姨娘一眼,看来今晚,周宾是要歇在李姨娘这里了。
目光变得暗沉,委屈地走了。
“不过是个庶女罢了,你却为一个庶女,罚嫡女禁足半月。”孙氏心里难过极了,到底她是忘了,她也是孙家的庶女。
只是心头对大房越加嫉恨,二房嫡庶是两败俱伤,可大房不但安然无恙,还得了老国公夫人的赏赐!
几日后,老国公夫人看到了从大房送过来的,周筝筝抄写的佛经,字迹清俊秀雅,字里行间自有一股梅花香,扑面而来,比周云萝秀丽端正的字,更具含蓄情境。再加上近日对周云萝多有微言,于是只点了周筝筝,在夏祭节那日,去大相国寺小住几日,一来为的是礼佛,二来,那几日也是老国公爷的生忌,老国公夫人怀念已故的夫君,每年的这个时候,也都是亲自沐斋念佛来纪念老国公爷的。
只是,原定周云萝也是同去的,只是忽然不让她去了,改为三房夫人风三娘一起去。
风三娘也是身怀六甲之人,老国公夫人想必是要她随行,也好让她肚子里的胎儿早早的就沐浴佛香。
这下,大房和三房都欢喜地应允下来,只是二房,免不了又是一番吵吵闹闹,发泄不平。
周宾回京多日,仕途上刚刚理顺,孙氏就屡次因为内院的事,找他诉苦,说老国公夫人如何如何的不公平。
“这日子让妾身如何过下去?云萝的字,明明在同辈中是极好的,偏偏母亲就看不进去,如今连三房都得了母亲的看顾,母亲却……夫君,你可要给我们做主啊。”孙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道。
周宾重重地一击檀木桌,厉了眉眼,“若是这等小事都要我亲自去,那要你这个妇人何用?”
孙氏哭得更难看了。
周宾拂掉了桌上的茶具,愤然出了门。
周云萝走了进来。
“娘亲,你平日里都劝女儿不要着急,如今何必自己反倒急起来了?”周云萝扶起孙氏,眉眼一副平静。
孙氏抬头,女儿的话安慰了她的心,她擦了擦眼角说道:“你是不知,这次去大相国寺的,何止是我们吴国公一家,几个皇子也得了圣旨,要过去修身养性,只是,这种事,不让外传罢了。”
孙氏也是前几日得了娘家的来信才知道的。皇子的行程,虽然非常严密,可若是有门路的高官,也是会知道的。
孙氏自然是想抓住这个机会,让周云萝跟几个皇子认识认识。
如今周云萝才八岁,就算被什么皇子喜欢上了,也不能说是有失规矩的,若是定了皇亲,还怕大房处处压她一头吗?
林莜,之所以被众人看为高贵,还不是因为她自小被太后养在身边,有太后这么一个仰仗而已。其实林莜有什么,她无父无母,不过是个空头郡主罢了。哪里及得上孙氏,娘家是世家大族西平侯府。
周云萝听了也急了,孙氏说:“放心,等你父亲回来,娘再和他说说,你是她女儿,他哪里有不为你着想的。如果你父亲去和你祖母说,你祖母一定会答应的。”
周云萝的目光变得暗沉,“可父亲这几日,都是歇在李姨娘那边。”
孙氏低下了头,拳头握起,重重打在桌子上,却是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周云萝摇了摇孙氏的手,“娘亲,今晚父亲回来,我亲自去拉父亲来春晖院。”
孙氏看着女儿,眼角闪着泪花,“乖女儿,只要我们母女连心,什么都会是我们的。”
“是的,什么都会是我们的。”周云萝重复了一句,还特意把“我”字咬的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