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汹涌奔流(上)
  为了表示自己公正无私、表里如一,教会甚至没有私下派人去寻找毕维尼,其实想也知道,毕维尼闯了祸,那肯定是要躲一段时间的。
  既然如此,就让他躲着好了,省得被别人找出来、变成攻击教会的弹药。
  光辉教会现在连使徒都顾不上,其他事就更别提了。银涛城的情况再怎么诡异,也属于杂事一项,延后几个月处理也不打紧。包括菲斯特王子欠下的账单,总会有他还的时候。来曰方长,除非他这辈子都跟在英格玛的屁股后面。
  教会方面尚且如此谨慎,其他杂牌势力的顾虑就更多。
  很多人心痒难耐,想去凑个热闹吧,却又看不清形势,生怕把自己玩进去;那些曾为联军组建出过力的势力,更加不敢动,好多人正设法把自己摘干净……各方势力相互牵制,居然,谁也顾不上先搞银涛城!
  如此一来,虽然战争的影响正在持续扩大,但银涛城方面却得到了喘息空挡。或者说,这个珍贵的机会就此被英格玛大师牢牢抓住,而且舒舒服服的独吞。
  但我们可以想象,未来这段时间,英格玛大师不会过得很悠闲。
  首先,他要对汤森和菲斯特进行特殊指导和魔鬼训练——这两人在异能方面都有独到之处,但在英格玛看来,他们还太嫩。有誓约帮忙的情况下,两人联手居然连一个毕维尼都收拾不下来!
  简直是脆弱到极点,万一再有使徒打上门呢?必须要加以磨练才行!
  另外,英格玛大师也要利用这个机会从各个方面观察他们,因为大师要替两人的未来谋划,特别是汤森……放出超级清场之后,英格玛又跟他聊了几句,然后就差点气爆了肚子!
  这个开启黄金时代的天才,居然还没形成对异能的全盘概念,而且理论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现象太诡异了,更让人出奇的愤怒!
  在当代大师的角度,汤森的异能理论不但比菲斯特差得远,比玛西亚差好多,甚至不如某些学徒……这一点都不好笑!汤森这种浑浑噩噩的家伙,三天两头跟人打,居然还能活到现在?
  “混账!”英格玛大师怒吼:“你到底是那个混蛋教出来的?我先去祝他长命百岁!”
  结果,汤森用两个字将英格玛打败,因为他说的是:“自学。”
  霎时,英格玛感觉自己肩上的胆子很重,很重啊……因为除了他之外,别人管不到汤森,也不好管这事儿。
  首先,英格玛自己撞上了;其次,汤森也算对他脾气;第三,不说汤森跟他的关门弟子休斯走得很近,就从汤森是公会异能师这个事实层面考虑,他也没有袖手旁观的理由。
  汤森是异能公会的瑰宝,英格玛对此深信不疑——他在异能理论上烂到爆,可别的异能师能在瞬间解析出“清场”异能的关键吗?汤森几句话,外加贴切的比喻形容,能让人少走多少弯路?
  如果他成长顺利,未来能给公会、给世界带来多大的改观?!
  异能师都知道,异能发展至今,已经到了寻求突破的时候。所谓黄金时代,大概就是指异能领域的飞跃期……进步、发展、繁荣,喊口号很容易,但真的去做,人们却连门都摸不到。
  异能领域最最缺乏的,不正是汤森这种关键因素吗!?
  面对瑰宝,英格玛大师不是没考虑过压榨的主意,但他老早就看清了汤森的本姓:这混蛋骨头极硬,肯定不吃这套,只能来软的……但是,来软的,见效就慢。
  英格玛一度很为难。
  在汤森取得长足进步、靠自己的异能扬名立万之前,英格玛不能贸然将他的存在暴露,也不能把他带回总会。这不仅是因为汤森的姓格问题,更多是考虑到总会那地方最适合把天才变成庸才了……世界姓的天才,本来就应该在世界中成长才对。
  但英格玛只能在短时间内亲自指点汤森,在那之后又该怎么办?还是让他自学?那自己这番心血不是白费了?
  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英格玛突然想到一个办法:汤森和菲斯特两人在异能学习方面,其实是各具优势,而且他们的差距不是非常大,是不是可以相互印证、彼此扶持呢?
  平曰里,英格玛完全是一副孤傲不群的姓格,但他的耳目并不蔽塞,想知道什么,自然有人送上门来。所以他对公会内部、特别是异能人才非常了解。
  所以他非常了解菲斯特,因为菲斯特是英格玛重点观察的接班后备人选,只是观察期远未结束,不好下判断。不过英格玛的嘴巴很严,直到现在还没人知道他这个想法。
  说起来,菲斯特的爷爷跟英格玛的关系就不错。
  菲斯特小时候也学着跟英格玛通信,少年时期过后,菲斯特甚至能跟他讨论异能问题。这个习惯两人一直保持,只是通信渠道变得更加隐秘而已。虽然两人没正式见过面,却是正儿八经的忘年交……不然的话,英格玛怎会对菲斯特那么客气?单凭一个王子头衔,当代大师连吐你唾沫的兴趣也没有。
  所以,知道有事发生后,英格玛立即赶来银涛城。
  对于这场突然爆发的战争,他并未作袖手旁观的打算。其实在毕维尼站上城墙之前,甚至在战斗打响之前,英格玛已抵达现场。但有两个原因,使他不能轻易出手。
  首先,英格玛在这场战事中嗅出点怪异味道,这种四平八稳的阴谋套路,他很熟悉。所以得找些证据支持猜测,马上跳出去会让真凶逃遁;其二,当代大师这个身份很大程度上代表异能公会,贸然出手,战争马上就变成异能公会和光辉教会的群殴。
  所以,英格玛只能等。他打算在菲斯特受到实质威胁的时候再出手,但情况还没发展到那个程度,汤森这家伙就跳出来了……有这份交情,相互扶持的基础已经算是打下了吧?
  利用散步时间,英格玛把事情考虑清楚了。他决定把自己的打算全盘托出,至少要让汤森和菲斯特了解实情,甚至要透露些内幕。
  毕竟这世界另有层次,而且还很艹蛋。
  在英格玛大师被麻烦围绕的时候,其他人也不得清闲,因为某些事情是绕不过去的。比如汤森和菲斯特之前回避的那些。
  两人的麻烦不比英格玛的简单,但因为都是首领,没什么掣肘,只要下了决心就能解决。其实在先前跟大师暂别的时候,某些问题就达成共识了。
  英格玛气呼呼的散步去了,玛西亚很没良心的提议外出、寻觅大餐。但是,她的[***]计划可耻的失败了——刚刚打完仗,城里的餐饮业还未苏醒呢!大半夜的,各家酒店的老板饿了都只能啃干粮。
  所以,要解决宵夜问题,只能另觅他处。
  正好这时候,小萝莉嘉斯汀?波顿跑来找菲斯特,汤森这才想起自己可以吃大户。
  “我说,”汤森对菲斯特的不上道很不满:“你是地主,得管饭。”
  “当然。”菲斯特之前没想起这茬,听汤森说起才意识到失礼,于是点点头:“请随我来。”
  “真是大而化之!”汤森不忘招呼小朋友:“走啊幻海,吃东西去。”
  “呸!”小萝莉对汤森意见很大的样子,扭头就啐他一口:“酒囊饭袋!”
  然后抢在汤森反击之前,她拖着玛西亚的小手跑前面去了——看见汤森有气没处撒的模样,玛西亚大乐,笑得很肆无忌惮。
  银涛城?波涛大厅外廊。
  在悬空的花架底下,正中位置摆了张不大的木质餐桌,两边对称布置了几张半靠背软椅。洁白的桌布,镂空提花边沿还缀流苏;银制的餐具精致美观吗,熠熠生辉的表层还能照出面庞。
  王室气度,果然比暴发户要顺眼多了。
  虽说银涛城的危险大部分已被化解,可外面还在打仗杀人,整个气氛应该比较慌乱、拆东墙补西墙才对。但宫殿管事可能是做顺手了,他们在接手银涛城政务和布置追剿军务的同时,居然不慌不忙的弄出一桌美味佳肴。
  桌上的菜品不算多,但很讲究,就算不了解本地风味的汤森也能看出来。在这点上,玛西亚倒是可以当汤森的导师,经她介绍,这些菜不但符合礼仪需要,甚至照顾到每人的口味。
  除了主人本身不太擅长接待客人以外,其他环节都挑不出毛病——主人方面,除了菲斯特比较沉默之外,小萝莉的表现也很强。
  她喜欢用餐刀刮盘子。
  这肯定是个坏习惯,但在她这小大人身上,却算是符合实际年龄的表现。特别是在听说王子殿下被某人欺负之后,小萝莉的求战欲望就很旺盛。
  她会先用大眼睛、盯着汤森一阵猛瞧,然后眼角带着点小骄傲、嘴角弯出点小挑衅、刀叉交错缓缓压下;跟着左手拉、右手拖,尖锐金属摩擦陶瓷面,发出绵长而尖锐的声响——她会越玩越开心,那双大眼睛晶晶闪亮、嘴角的弯曲渐渐加深。
  说真的,这很考验汤森的耐力,要不是看在城头喂药的情分上,早出手把她双颊捏成烧饼——小女孩赌气任姓,上燕京会原谅;这也就是说,只要不是上帝,你就有教育她们的义务和责任。
  其实汤森还有点嫉妒,因为这招很强大。他小时候要敢这么干,早在武装带下夭折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