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来了!(上)
  骂阵的家伙们看起来挺专业,两百条大嗓门似乎也够豪华,但其实效果不咋样。
  他们那种调戏部落酋长的本事,套在菲斯特身上显然不合适。想也知道,十句中有八句在关心王子的小鸡鸡,剩下的一句拿去缅怀他爹,一句祝福他不知在哪的配偶……这种套路有用吗?
  屁用没有!
  对付目不识丁的人,当然先骂他本人,不行才骂他配偶;对付有学识的人,骂他本人却没啥效果,最好是从师长挚友乃至事业理想下手……整个西海岸,银涛城藏书量第一、民众识字率第一,所以现在这种骂法完全无效。
  这轮叫骂跟刚才的万人嘶吼不是一个档次,效果比蚊子哼哼还不如,不但让城墙上的守军耻笑,而且把联军上下弄得颜面无光……让群白痴站在身边连吼几百次“你是大便、你吃狗屎、你全家都是好人”,这谁受得了啊?
  难道这群家伙不是自己人,而是银色海岸派来的卧底?
  累试不爽的骂阵绝招失败了,联军的士气又落下去一截,旗阵高层们虽然强自镇定、不断用少爷的话激励自己,但目光中的不安却越来越浓了。
  少爷把联军上下的反应看得一清二楚,但他的目光依然平和。这并不表明少爷对眼前这一切漠不关心,其实他很看重这场战争……身为统帅,如果能在战前知悉手下的内心恐惧,这真是一件大好事。所以少爷没急着出面去干涉,既然看见了,就要看得更清楚些。
  城下联军的动静一降再降,就快接近静默无声的程度了,他们的目光凝在城头的影子上,不管带着爱还是恨,反正再也挪不开……可就是在这个时候,菲斯特王子那仿若亘古不变的步伐,却突然停下了。
  王子殿下转身了,有若实质的目光在移动,正在往联军阵营这边扫过来。虽然目光还没有笼罩住任何人,但这次的影响可不像扔小石头,联军阵营里连续传出轰然大响——在这瞬间,无数士兵身躯震动、惊慌失措。
  他们都下意识的往后退,甚至有些骑在马上的军官直接摔到地上!
  但王子的目光没有阵营中停留,也没被种种混乱惊扰到,而是掠过人海、刀山、枪林,向着少爷这边来了。
  “菲斯特殿下,你可别落俗套。”少爷微微一笑,轻摇着头:“我会看不起你的。”
  菲斯特的目光轻飘飘的、“嗖”的一声从他脑袋上掠过——没停!
  “幸好如此。”少爷的判断标准很离奇,王子不看他,他不但不生气,反而有种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的欣慰感——伯格家训第x条:真正有实力的人,不用跟对手废话。
  菲斯特的目光,越过广阔的原野,一直移到战场后方,落在在普通人难以看到的尽头、落在地面无法观察的远方,落到一队的疾驰的骑士身上。
  这支风尘仆仆的队伍,还不到两百人,但在疾驰中,他们比一般骑兵要快很多,也整齐很多。
  远远看去,这些黑色身影就像一串轻快的音符,正在曲谱似的田野中奔流,带着旁人难以模仿的威势,带着与生俱来的洒脱。
  队列前端有一面识别旗,鲜亮的红底,金黄的纹路——荆棘玫瑰!
  汤森?奎尔萨,你终于到了!
  “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请我吃饭,强壮我的身体,请我喝酒,增进彼此友谊……如果你有麻烦,我自然就会拉一帮小弟来替你打架嘛!”
  言犹在耳,人亦到场。
  汤森,你要作何选择?你肯成为这城市苦苦等待的那个意外吗?
  “我从不怀疑,你就是这个城市等待的意外,就像你是黄金时代的钥匙一样。”菲斯特只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轻声告诉自己:“但我也清楚,你宁肯善意在内心腐烂,也不愿用在陌生人身上。我该如何争取你?现在怕是连喝酒的机会都没有了。”
  “强求?这不是三叉戟的风格。”王子叹息一声,再次迈开步伐。
  菲斯特重新漫步,联军上下才觉得那沉重的压力被卸下,才能慢慢的恢复好队形。各级将领和军官们一脸愧色——这事,真的办砸了!
  面对前来请罪的将领,少爷摇头:“小事,不值一提。”
  一圈将领惊恐的看着少爷,以为这是少爷“怒气冲冲”的另一种发作方式。但等了一会,少爷都在打量着城头,没对他们发作——片刻之后,他收回目光。
  “后军抵达了吗?”少爷的语气舒缓,但他瞳孔深处,已经有一股兴奋在翻涌。
  “后军的殿后部队刚刚抵达,一支不到两百的精锐。”将领回答:“汤森?奎尔萨带的队。”
  “给他们十分钟休息。”少爷没想那么多,他对城头露出微笑:“前军还有余力一战吗?”
  “有!”前军将领喜出望外,立即回答:“我们有!”
  “这个机会归你了。”少爷温柔的说:“去登城吧。”
  “明白!登城!”将领大喜,冲向自己的阵列:“登城——前军登城!”
  前军将领绝尘而去,其他将领羡慕不已,计划里,首次进攻定在午夜。现在才午饭过了没多久呢,要是前军攻破城墙,自己岂不是没肉吃了?但少爷是当家人,他的决定不容更改,再说也没人觉得少爷做错了。这破城真麻烦,早打早好早回家。
  “诸位要留意,现在攻击不是试探。”少爷说:“上手就是真打。”
  “明白!”剩下的将领同声回应。他们知道,少爷一旦拿定主意,就不会再有更改。
  少爷心里是对联军的表现不满意,但没空追究,因为他突然意识到,攻城这事不能再等了。
  这支军队如此恐惧菲斯特,夜一长,梦就多,说不定明天早上起来已经天下大乱了。所以,趁着现在还不坏,就要立刻发动进攻,一刻不停的打,用仇恨来积累士气,直到破城为止!
  就像“给你们十分钟休息”那样,这是少爷的态度,也是他的嚣张法则:我既然说够,那就一定够,你觉得不够,就是你活够了……但说到嚣张,平心而论,少爷的认知跟身份不相配。
  这道理就有点像……处罚罪人体现不了特权,但要是饶恕了他,特权的魅力不就出来了吗?不凌驾在律法和道义之上,你好意思叫特权?同样的,一个使徒世家出来的预备使徒,欺压身份权势不如自己的人,也好意思叫嚣张?
  此时此刻,发生在不远处的事才是真嚣张。
  联军阵列后方是后军,后军阵列后方是后勤队,后勤队阵列后方,是荆棘玫瑰的队列。
  看路上那些指示牌就知道,荆棘玫瑰的宿营待遇提升了,从以前的吊车尾,变成如今的不上不下。原因不会是别的,自然是因为这支部队表现不错,这是哥达的功劳,一路都是他指挥。
  哥达是个知情识趣的好帮手,今天行军,荆棘玫瑰故意吊队尾,所以没去前面列队,从始至终都站在阵列外缘看戏,顺便守卫后勤车队——十几面鲜红的荆棘玫瑰旗,就在商路不远处。
  汤森?奎尔萨刚刚到达,还有十个美少女和将百多名铁骑。这一路猛追猛赶,掐着手指头睡觉,他们都辛苦到极点,但好歹算是赶上了。一行人在报道栅栏前驻马时,前方已经遥遥传来呼喊声:“登城——前军登城!”
  兴奋的呼喊翻转重叠,此起彼伏,就像汹涌的海潮声。
  汤森完全不清楚,联军的攻击之所以提前,只是因为某人看了自己一眼。
  随手解下沾满灰尘的头盔,露出他那张没有任何表情、却能让人看出“吊儿郎当”的面孔,接过手下送来的毛巾擦了擦脸,嘴角终于挂上了点微笑,但不正经的意味却又浓了几分——这好歹是个战场,别人要不就是兴奋、要不就是沮丧,你一脸无所谓的跑来干嘛?
  要是有人这么问汤森,他一定回答:爷来看戏。
  “总算没错过好戏!”汤森看了看身后,学徒们略有疲惫,近卫们状态一般,还算可以。
  奎尔萨王在联军里的地位提升了不少,所以来给他传令的不是一般将领,而是原右路军总指挥、现在的后军总指挥——老头目光闪烁,语气不阴不阳,两三下就把命令念完了。
  然后,老头摆出上官的威风,目光在汤森左右斜来瞟去,嘴里问:“奎尔萨王,总部给你配的监军呢?怎么不见人影?”
  汤森这才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个人——就是派来整我的那个?就是你派的!
  “长官在问你话!”老头变了脸色:“汤森?奎尔萨,回答!”
  没想到,汤森期望的好戏还没开锣,自己就要先来个暖场小段啊。
  “在这个Moment,你还敢冲我喊,”汤森对老头一笑:“你猜我会干点什么?”
  老头明显没有反应过来,也不可能反应过来,再说丫上那去找幽默细胞?所以,马背上的汤森直起腰,嘴里喷出怒气十足的喝骂:“十分钟?老子一身风尘,就休息十分钟?”
  “你坑爹呢?!”
  老头整个人都傻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