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奎尔萨战役(上)
  外面的声势搞这么大,部落营地里肯定有反应。
  首先从正门冲出来的敌军是骑兵,六七十人的队伍,兵强马壮,闪亮光鲜,一看就知道是骄兵悍将,是能给人依靠那种牛掰货——很神奇,怎么都找不出亮点的半游牧部落,居然能给这支骑兵配上铁甲,还是很不错那种。
  敌军的指挥官一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营地的骑兵为目标,手中长矛一举,手下们就发出狼群般的嚎叫,争先恐后的拍马追击。
  荆棘玫瑰这次带出来的骑兵,基本上是北方游牧部落出身。马背功夫、单打独斗都不弱于对手,在接受了近期的严酷训练后,战斗力还有很大提升。
  虽然他们人数只有追兵的一半,但这群憨货既然追上来了,那就要吃个大亏先。
  “射!”队长命令出口,队尾的十来名骑兵同时回身,弓弦一震、黑羽重箭呼啸而出!
  黑羽在空中画出弧线,最后隐没在敌军队列中。
  “哎呀,都没射中!”汤森身边传出惋惜的低呼,引得旁边的军官暗笑。
  “他们在射马,杀伤力没异能那么直观。”瓦胡悄悄给妹子们解释:“顺风箭,占便宜。”
  穿成铁罐子的妹子们连连点头,但目光却不肯放过远处的厮杀景象——只看整体的话,战场上马队驰骋,很是热闹;目光一旦落到细节上,那就只剩下惨烈和残酷。
  短短一息后,追兵前列的某匹战马就发出长嘶,带着背上的骑士一起摔倒,连肉带铁、砸得地面尘土飞扬!另两匹中箭的战马也只多坚持了几步,跟着就踉踉跄跄倒下。
  两个骑士都很机灵,瞅见不对就跳下了马背。但脚尖还没点到地,两人就被身后的战马撞飞了。更后面的战马接着上,最后造出两摊肥料。
  只是几轮顺风箭,追兵的队列里就少了十来个人。
  这些倒霉蛋全是先折了马匹再赔上小命,摔成昏迷的人虽然也变肥料,但不算很痛。不走运的人会在清醒状态下变肥料,那才是惨不忍睹……就算特别好运、躲过了前两种厄运,掉马落单的敌军也不能逃出生天。
  因为荆棘玫瑰有游骑兵。
  游骑兵是真正的精锐,两三人编成一组,沿着战线散乱游弋,一旦发现落单掉队的敌人,就会像猎豹那样扑出。
  他们身下是神骏非凡的战马,疾驰时,迅捷的身影快过旋风;他们手中是雪亮狭长的弯刀,挥臂时,刀锋带着尖啸破空而至——撕裂盔甲、劈开肉体!冷锋所向,无人能挡!
  在战马面前,两条腿的不要想跑掉;在携带马速的弯刀之下,铁面盾牌不要想挡住;此起彼伏的惨叫声中,落单的部落骑兵喷着血花扑倒……如果一直这样干下去,这股部落追兵有可能全被杀下马。但敌军不是傻瓜,他们之所以肯付出这种代价追上去,就是因为他们对距离和速度有信心,知道不用多久就能追上……眼见这距离越来越近,学徒妹子们都捏出一手的冷汗。她们开始面面相觑,目光里只有三个字——怎么办?追兵的马好、兵器盔甲也好,追上了绝对会占个大便宜!
  “想知道?”瓦胡的回答很简单:“接着看。”
  好不容易,追兵就快抓住目标的尾巴了,正在他们惦着标枪兴奋的时候,旁边有另一只荆棘玫瑰的轻骑斜插过来——他们连耍几个诡异的转向,而且提到极速,很快把追兵纳入射程。
  不等追兵有所反应,雨点般的羽箭攒射就劈头盖脸而来!
  暴风骤雨般的攻击,打乱了部落骑兵的队形。
  前面那队跑给他们追的骑兵立即掉头,趁着部落人混乱的时机,直接纵马撞进他们的队列——仗着马速和队形,他们就像一只砸进蛋糕的铁锤,即快又狠,气势惊人。
  血光迸射,部落人倒下一串!
  被追的时候,这队骑兵惶惶不可终曰跟无头苍蝇似的,但在关键时刻,战术之坚决、转身之迅猛、撞击之蛮横,完全颠覆了之前给人的印象。
  穿阵而过后,这些骑兵还意犹未尽,再次冲进激荡的烟尘中!
  首领说过,这招这就叫趁他病,要他命。
  弥漫的烟尘里,飞驰的身影在竞相交错,战马的嘶鸣和骑手的喊杀混成一片;长矛在直刺、弯刀在斜劈、鲜红的血液染红了大片的草地——人似草芥、血如泉涌!
  不多时,整队骑兵都从烟尘中冲了出来,人马身上都点染了斑斑的血迹。在他们身后,惨叫哀嚎连成一片,甚至还有断断续续的哭喊……战马搅起的烟尘慢慢散开,露出他们的战果。
  草地上全是散落的肢体、被砍下的脑袋还在滚来滚去,还有那些被铁蹄反复踩踏,变得不成形状的血肉之躯;还有那些挂着巨大伤口、在草丛中慢慢蠕动的敌人……部落人全军覆没,荆棘玫瑰先胜一局。
  火红的旗帜下面一片平静,军官们是稳重,但美少女们却是被吓着了。
  她们没见过这种场面,真实战场比想象中恐怖百倍,也令她们五脏翻腾!她们的目光渐渐回缩,身体也在微微战栗。
  “他们很惨吗?也许是这样。可既然开战了,我们就只能用刀子说话,因为我们是他们的敌人。”刚开口时,汤森的语气比较温和,但半句话之后就变得很严厉:“所以从我开始,谁都没资格怜悯!哪怕不说出来、哪怕只有一点,也是对自己人的犯罪!”
  严厉的训斥中,听到的军官们都保持立正,神情异常严肃。
  “如果换了你们被敌军宰割,你们猜猜看,他们会怜悯吗?”汤森轻蔑的啐了口唾沫,语气冷酷:“记住,只有死掉的敌人,才是好敌人。”
  少女们重新抬起了头,目光直视前方,因为戴着头盔,没人能看到她们的表情。
  “打得还行,保持啊。”汤森放下厚实的面甲:“到我们了。”
  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从火红旗帜下慢步走出。
  在它走出几个马身之后,美少女们才明白过来,汤森导师这就要带自己上阵了——少女们催马跟上汤森,像之前训练中那样,在两侧组成横队,逼近前方的血腥之地。
  自己的初战,终于来了!
  在惨烈杀戮之后,战场中只留下满地的尸首,靠近后更加触目惊心。但少女们记住了汤森的话,面甲下的红唇紧抿,视线紧锁前方……这是战场!如果想活下来,就一定要适应它!
  这时候,最受刺激的不是学徒,而是对面的敌人。
  营地里不断传出阵阵喧嚣,各处营门都有部队蜂拥而出,似乎想报仇雪恨。
  因为刚才这个亏,他们可是吃大了——想也知道,在荆棘玫瑰冲到营地附近时,有本事最先出营抵挡的部队肯定是精锐。部落酋长那小心眼,看见心头肉被灭,内心会是什么滋味?
  “他们只有五六百人!大家艹家伙上!围住了打!我们一定赢!”营地塔楼上,有个奇怪的生物正在蹦跳,手里还挥舞着一根木头棒子——花花绿绿的权杖,这孙子大概就是酋长吧?
  也难怪他七窍生烟,丫肯定不知道自己被人“逗”了。
  “复仇!我们要为勇士们复仇!”喧嚣声中,部落正前方营门内又冲出黑压压的一片人来,前面的骑马,后面的徒步,但队形整齐,军容严整,吼声也挺大。
  从他们出门的流畅看,这支部队放在内陆也不算差了,应该是部落的主力。人数在八百左右,目标很明确,直接就往汤森这边冲——部落人多,用侧面牵制、正面强袭的战术没错。
  汤森做出几个手势,要两支上前阻挡的骑兵让开。
  骑兵指挥明显犹豫了一下,确认之后才接受命令,转向去支援别的吃紧地段——首领要独自对付这七八百人?就凭他自己和身边的十个重甲骑士?
  “杀!杀!”敌军身后的号角被吹响了,前面的兽头节杖上下翻飞。
  “复仇!”敌军发出震天嚎叫,挥舞武器直冲上来。
  “保持间距!”骑士的重甲映出一片幽冷光辉,战马的四蹄反射出点点银星,速度提升。
  七八百人的怒吼冲击,场面相当惊人;十一个骑士的反冲击,气势颇为雄壮!
  “距离十息!”汤森左侧不远,妮莉雅在示警:“敌军队形密集!”
  “准备。”汤森的命令透过头盔,清晰的传递到大家耳中。
  远处的人看到,相互间隔不到十米的战马猛然提速,横列略有变化,现在是以汤森为锋锐。
  可已经到了这个时候,连汤森带学徒,却没一个人抽出自己的武器!仿佛他们看不到面前的敌人、也看不到敌人手中的武器——荆棘玫瑰的人急得不行,而部落人那边肯定狂喜。
  “距离五息!敌军前后脱离——敌军骑兵高速接近!”
  “冲刺!”汤森的坐骑继续加速,披风在背后拖得笔直:“唤醒!”
  马蹄声急,突破三十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