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穿书文女配11
  林琳从桌子下拿出一个暖水壶,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玻璃罐,挖了两勺白糖,给林大哥冲了一搪瓷缸糖水。
  林大哥打量了林琳的房间一圈,发现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基本上应有尽有,还有一口小铁锅,一个小小的小煤炉。床上的床单被罩都是崭新的,而且,花样也好看,收拾的整整齐齐。
  小桌子上还摆着一个玻璃瓶,瓶子里还插着一支无名的白色花朵,不仅给房间里增添了一丝文雅,还有一股好闻的问道,让整个房间都文雅了起来。
  “可以啊,小妹,你这日子过得不错啊,比你哥我滋润多了。”说着,也没客气,端起搪瓷缸,直接吹了吹,就喝了一大口糖水。心里想着,完了给自己家摘上一捧野花,让家里也这么布置。若是能找到小妹这里的花,估计家里孩子的尿骚味都会淡了不少。
  可惜,林大哥没有问出来,只打算自己找,不然的话,林琳说不定还能送他一小盆,毕竟是专门去除异味的花朵,是林琳空间里收藏的修仙界凡品。只有欣赏和去除异味的作用,没有其他用途,所以,这在修真界很是鸡肋,就叫香草美人,是凡人喜欢用的东西,大多都用来做香包了,浇点水就能活,修士很嫌弃,毕竟没有什么用途,但林琳却不嫌弃,收集了不少种子。
  之前去两位大哥家,发现家里有孩子,房间又小,孩子还老尿床,而床铺却没办法老清洗。所以,林琳说啥也不会去他们家小住,决定上班之前,就租了这间房间。林大哥家还好一点,而且也在大杂院里有两间房子,孩子一间,他们一间。而林二哥家,却只有一间房子,而且也只有二十多平米,转个身都难,所以,如今卯着劲攒钱,就等着买两间大一点的屋子。
  看着林大哥一口一口的喝着糖水,看的林琳都一阵发腻,没办法,她虽然偶尔也吃甜食,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了,也很挑剔的。但是,这个年代招待人最好的方式,就是给糖水里多放两勺糖。
  “我这有不少呢,你回去的时候给带点回去,顺便给我嫂子捎带点红糖,我这次买了不少,完了我再给我二哥送点,剩下的我就给爸妈带回去。”红糖和白糖,都是在穿越女的商场找到的,还有各种糖果。
  林琳意识进入空间商场,直接用食品袋装好,一斤一斤的,给每家装了二斤白糖,一斤红糖。还给装了两斤怀旧水果硬糖,和现在的糖果包装一样,只是更加的安全放心,毕竟,这是后世很有名的一家糖果屋。
  “你自己留着慢慢喝,我和你嫂子两个人赚钱,不缺这点吃的。”林大哥听了,连忙摆手,他这人有些大男子主义,但是,也特别有兄长的样子,平日里很是照顾底下的弟弟妹妹。
  在他看来,他给弟弟妹妹东西,那是很正常的事,但是,要是让他拿林琳的东西,他是很不愿意的,毕竟,在他看来,他家两个赚钱,而且孩子还小,也不费钱,所以,根本就没想到从林琳这里拿东西。
  只是,两人的压力也大,每个月加起来五十五块钱的工资,抛过吃喝拉撒,除了粮本上本来能领的粗粮,每个月还要花出去十五块左右买粮食。
  给林父林母交回去五块钱养老钱,再给他岳母的药钱和粮食,加起来也有十五块左右。再加上人情往来,也得有个五六块,所以,一个月最多也就攒个十五六块钱。所以,白糖这么精贵的东西,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毕竟,这也不是必须品,谁家过日子,都是这么抠抠搜搜的攒的。
  “大哥还是老和我这么客气,我给你你就拿着,我还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我以前也没有少吃你们的东西,现在跟我客气啥。”说着,就把暗自转移在柜子里的东西,拿了出来。本来打算准备点糕点,最后又没带,毕竟,工资就那么多,太多了没办法说清楚。
  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一大包白糖,红糖和水果糖,林大哥直接无语了。看样子,林琳早就给他们买好了,只等送人了。
  “你咋花钱这么大手大脚的?过日子可不是这么过得,刚发了工资,你就这样花费,后半个月以后喝西北风啊?赶紧的,看能不能退了!”
  “行了,我也没买多少,我要吃饭的钱还是留着的。”说着,就把分给两家的东西单独装了一个袋子,让林大哥给带走,她自己把要给林父林母带着的糖留下,准备这两天找个时间,回村子一趟,毕竟,距离上次离开,也有半个月了。
  “你呀…对了,小妹,你这两天回家吗?若是回的话,你嫂子准备了点东西,你完了给捎回去,这个月我们就不回去了,厂里有任务,没办法回去。如今正在收秋,让爹娘注意身体!”
  “我知道了,明天下班以后,我就回去一趟,中午的时候,记得让嫂子把东西送过来。”林琳干脆的应下了,本来也就打算回去,看看陈娇娇怎么样了,而且,也该回去一趟了。
  兄妹两人拉了会家常,林大哥就带着东西走了,而林琳,送走林大哥以后,则是回了房间,随后就进了空间。准备了晚餐和第二天回家要带的东西。
  一夜无梦。
  第二天被闹铃吵醒的林琳,则是洗漱完以后,吃了个简单的燕麦面包荷包蛋,换了套衣服,就带着东西,骑着自行车出门了。因为中午不能回来,下午打算直接回家,所以才骑着自行车。毕竟,供销社离林琳租的房子也不远。
  “早上好!林琳同志。”
  “早上好!”
  “早上好,来了啊。”
  一进门,就有不少同事打招呼,林琳一路回应。虽然供销社这个地方,看起来是个县城级别的,但是,人却有不少,十多个同事。有衣服柜台,鞋子柜台,布料柜台……最主要是,这个县城的供销社,是周边最大的供销社了,基本上几个县城的人,有空都会来这里买东西。所以,即便是自行车区,都摆放着两辆自行车,每天被刘爱红擦拭几遍,擦的一尘不染。
  看着一个个精神饱满,说实话,林琳挺佩服的,她对工作,从来都没有那么大的热情。对于曾经疯狂工作的林琳来说,她的工作,就是为了生活,为了这套跟随她几个世界的房子。每日不得不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可以,然后过得更好。
  若不是为了生存,她可能更愿意咸鱼,所以,才在买了房子以后,哪怕是只剩下一点点的存款,她还是就直接辞职了工作。准备在家继续曾经的大学时候,就开始写的小说。毕竟,只有这份工作,才不用每天准时打卡上班,不用和让人打交道。
  林琳打算,日后高考恢复以后,还是继续考个大学,为了日后能够继续宅在家里。似乎经过了两个世界,她变得更加的宅了,估计习惯成自然。毕竟,古代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而修仙界每次闭关,不修炼个几十上百年,更何况后来被困深渊,直接五千多年,都没有一个会说话的生灵陪着她,她都好好的修炼学习。若不是本来就是个宅女,估计她也不等到出了深渊就疯了吧?
  好在她还扛了过来,而且还很享受这种孤独的感觉。毕竟,现代人,即便是身在闹事,也是满满的孤独感,更何况,她早在成为孤儿的那一刻,就孤身一人,习惯了孤独。
  到了柜台,把柜台上摆的手表都用绒布擦拭了一遍,又清扫了周围的环境,然后,就坐了下来,拿出毛线,开始用竹签挑围巾。
  是的,虽然她会的花样很少,但是,可以学一下,反正如今她学的也很快。而且,这个年代,这个供销社,除了卖日用品的柜台,其他哪个柜台的柜员,没有干过这事?
  主要是工作太无聊,也没有什么培训,更不会像后世的商场一样,要注意形象。在这里的所有人看来,供销社的柜员,那是属于“铁饭碗”级别,所以,无论是谁来了,也不会说这工作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只要你天天上班的时候,来报道就好,有时候有事还能晚来一会,也可以提前走,美得很。这时候没人管,毕竟,谁都会有事的,只要不过就行。
  不过林琳还没有这样干过,她这个人,一直都比较讲规矩,毕竟,她曾经也管理过人的。有一点强迫症的她,也特别讨厌不讲规矩的人,有时候会不自觉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别人,林琳一直认为,她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别人就必须做到。
  因为这个问题,很是和别人闹的不好,所以,后来,虽然她克制,知道这是自己的问题,达到自己初入职场时定下的目标以后,就辞职了。
  但是,这个时代不一样,就和你上班的时候会看看手机,只要你不耽误工作,做点私活也是可以的。
  所以,林琳还是决定在上班时间,自己亲手编织两条围巾出来,送给林父林母,至于两位哥哥家,暂时就不送了。虽然这毛线是从商场里拿出来的上好的羊绒毛线,没有掏钱。但是,再多了,也没办法说出来处,还是等以后有机会了再说。毕竟她的工资就那么多,基本上明面上的钱财,可是都花光了。若不是林琳自己的吃喝不花钱,估计能买的更少。
  就这样,林父林母也没少给林琳钱,每次林琳带着东西回去,都会有私下补贴,做一些咸菜,泡菜之类的,让林琳带来就饭吃。
  “哇,林琳,你这毛线是从哪里买的?摸着好舒服?多少钱一斤?”刘爱红在旁边看见林琳从袋子里拿出来的毛线,突然间就惊喜异常了。
  毕竟因为工艺原因,后世的毛线,肯定比当下的要柔软好多。林琳也没有拿出什么少见的颜色,就是普通的驼色,这是为林父准备的。
  至于给林母,林琳准备的是一条枣红色围巾,如今刚好到了中秋,等到林琳编织好了,刚好到了冬天,也就差不多出门的时候,可以围着了。
  至于林父林母舍不得围着,那林琳以后每年送一条,那他们肯定就舍得了。就像他们每次把外面送来的糕点收在柜子里,林琳就多买点,每次回家就买。然后一直告诉他们,这糕点饼干也是有保质期的。过期了就没有营养了,所以,虽然林琳来了三个月但是,林父林母已经改了不少,虽然他们的柜子里一直都会留一些,但是,至少不会像以前一样,一点都舍不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