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遇见
林蓦兰眼看着陆修远把被子从身上滚下来,又给他盖了一次,不过片刻就又被他滚了下来,陆修远修长的身子在沙发上平躺着,刀刻一般的俊脸上看不出一丝表情,双眼闭着,唇线微抿,眉峰竖起三道褶皱,看起来像是一头蛰伏许久的雄狮,随时会发出排山倒海般的咆哮。
被子第三次被他滚下来的时候,林蓦兰不再上前,转身去浴室洗漱。
她也不是圣人,没理由无端端承受他的怒火。
关上浴室门的一刻,她听见客厅有了动静,接着大门那里传来“砰”的一声重响,有人出去了。
林蓦兰继续关门,并没有在意这一点。
翌日,林蓦兰送了林昀去幼儿园之后来到公司,和林佑一起驱车去见项目合作人。
地点约在海城一处酒店,对方在参加一个宴会,让他们趁着这个时间过来。两人一道过去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很久了,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很快就跟对方见上了面。
四周都是海城有名的商界大佬,林蓦兰和林佑一起在合作人面前谈笑风生,很快把项目细节确定了下来。两人也没有立即离开,陪着合作人又交流了一会儿。
也就是这时候,原本熙攘的宴会厅安静了一会儿,林蓦兰看见靠近舞台边的人群动了动,让出一条道出来。
接着就听见四周低低的尖叫声,随着一道浅光柱进来的,是陆氏集团年轻的掌门人,全海城女人们梦寐以求的男人陆修远,而他身边,站着苏蔓。
伴着灯光走过来,一对碧玉一样的男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自从上次盛世婚典被陆修远亲口取消为止,这两个原本被称作金童玉女天作之合的人再也没有同时出现在公众的视线里。
婚礼当天流传出来的消息人尽皆知,却没有一个人敢拿出来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因此即便有人知道陆煜晨不是陆修远的亲生孩子,但还是没人敢拿这个做头条,因为,有人在压着。
而此刻,苏蔓和陆修远的同时出现再一次引爆了观众们熊熊燃烧的八卦心,他们纷纷猜测着,这究竟是什么状况。
林蓦兰本来笑着的面孔在转过头来时滞了一下,耳边响起合作人谈笑的声音。
“这个陆总年轻有为,身边人也是从来没断过啊,这苏小姐不是刚与他解除婚约吗,怎么又走到一起了?”
林佑端着酒杯,在一边笑道:
“这谁能知道,不过英雄逐鹿,美人相随,自古以来的佳话,也正配陆总的身份。”
“哈哈,也是”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听到林蓦兰的耳朵里却觉得如鲠在喉。这感觉一直持续到宴会告一段落,她和林佑办完事准备离开的时候。
两人走出宴厅,林蓦兰有些沉默,旁边走着的林佑忽然开口。
“兰兰,你别往心里去,修远他或许不是有意这样”
林蓦兰抬头看看林佑,眼眸里尽是真诚和担忧。
她想起来面前这个温柔的男人,似乎是陆修远的亲生胞兄,尽管没有公之于众,但看陆修远那时的表现,应该差不离的。
“二哥,你真的是……陆家的孙子?”
林佑没料到她会忽然问这句,愣了一下,接着笑道:
“是与不是,都在陆家人的态度里”
陆家要是认,他就是,陆家要不认,他即便是也会被当做不是。
林佑深知这一点,因此在没找到恰当机会的时候,他并不会选择把这件事提前公布给大众。
林蓦兰闻言没什么变化,哦了一声:“嗯,二哥我没事了,你放心”她顿了一下又抬起头:“以后昀昀只会叫你舅舅,不会叫你伯伯”
她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林佑听的明白,因此她话音刚落,他的心跳就加速起来。陆修远不会成为林昀的爸爸,所以他不会成为林昀的伯伯。
林佑内心欣喜若狂,表面却还要维持着镇定,甚至露出一丝叹惋的神色。
“你这是何苦,孩子太小,需要……”
“父亲”两个字没说出口,就被林蓦兰打断。
“没事,我知道该怎么做”林蓦兰声音坚决,林佑只好作罢,只是那一声饱含惋惜的叹息里,隐藏了些不为人知的欣喜。
两人分开去取车,林佑稍快些,先回了公司。林蓦兰在后面,地下停车场空旷无人,林蓦兰一边划着手机一边找自己的车,没留意到前方停车处站着一个人。
这人方才还在宴会厅上挽着他曾经的未婚妻,这人是陆修远。
林蓦兰表情未变,立在不远处。
“陆总,有什么事吗?”
陆修远此时站在林蓦兰的二手车面前,手里点着一只香烟,线条分明的脸上像是裹了一层雪山上的风霜,晦暗不明。
他受邀来参加宴会,本是走个过场的意思,但没想到会在门口遇到苏蔓。
看样子也是被邀请过来的,虽然两人做不成夫妻,但毕竟自小认识,陆修远并不打算给她什么难堪。
但是没有想到,她会在两人并排走进会场的时候假借说话刻意凑上来,并攀上了他的胳膊。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好让一个女性失了面子,况且,进来的下一刻他就看见了站在林佑身边,端着酒杯谈笑风生的林蓦兰。
他昨晚是这半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回自己的别墅睡觉,带着对林蓦兰的怒气。
昨天他派去保护她和孩子的手下连续两次汇报说她和那个自称是陆家长孙的林佑在一起,尽管知道他们俩从前就是堂兄妹,但这根本不一样的!
林佑那人之前就明确表示过对她的心思,林蓦兰她是不是傻,居然还在相信他!而且,林佑从一个收购公司的小总经理做到现在海城商霸陆氏集团的副总裁位置,怎么可能是心思纯良的人?林蓦兰那么聪明的人,怎么还会想着跟他来往。
他本来想着要求低一点,林蓦兰给他打个电话,哪怕是说工作的事情他也会回去的,可是一天了,她连个短信都没有!
还被他发现两人一同参加宴会,简直不能忍!
陆修远站在车子旁边,西装修长挺括,身姿挺拔优雅,有种骨子里的矜贵。
被子第三次被他滚下来的时候,林蓦兰不再上前,转身去浴室洗漱。
她也不是圣人,没理由无端端承受他的怒火。
关上浴室门的一刻,她听见客厅有了动静,接着大门那里传来“砰”的一声重响,有人出去了。
林蓦兰继续关门,并没有在意这一点。
翌日,林蓦兰送了林昀去幼儿园之后来到公司,和林佑一起驱车去见项目合作人。
地点约在海城一处酒店,对方在参加一个宴会,让他们趁着这个时间过来。两人一道过去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很久了,觥筹交错衣香鬓影,很快就跟对方见上了面。
四周都是海城有名的商界大佬,林蓦兰和林佑一起在合作人面前谈笑风生,很快把项目细节确定了下来。两人也没有立即离开,陪着合作人又交流了一会儿。
也就是这时候,原本熙攘的宴会厅安静了一会儿,林蓦兰看见靠近舞台边的人群动了动,让出一条道出来。
接着就听见四周低低的尖叫声,随着一道浅光柱进来的,是陆氏集团年轻的掌门人,全海城女人们梦寐以求的男人陆修远,而他身边,站着苏蔓。
伴着灯光走过来,一对碧玉一样的男女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自从上次盛世婚典被陆修远亲口取消为止,这两个原本被称作金童玉女天作之合的人再也没有同时出现在公众的视线里。
婚礼当天流传出来的消息人尽皆知,却没有一个人敢拿出来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因此即便有人知道陆煜晨不是陆修远的亲生孩子,但还是没人敢拿这个做头条,因为,有人在压着。
而此刻,苏蔓和陆修远的同时出现再一次引爆了观众们熊熊燃烧的八卦心,他们纷纷猜测着,这究竟是什么状况。
林蓦兰本来笑着的面孔在转过头来时滞了一下,耳边响起合作人谈笑的声音。
“这个陆总年轻有为,身边人也是从来没断过啊,这苏小姐不是刚与他解除婚约吗,怎么又走到一起了?”
林佑端着酒杯,在一边笑道:
“这谁能知道,不过英雄逐鹿,美人相随,自古以来的佳话,也正配陆总的身份。”
“哈哈,也是”
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听到林蓦兰的耳朵里却觉得如鲠在喉。这感觉一直持续到宴会告一段落,她和林佑办完事准备离开的时候。
两人走出宴厅,林蓦兰有些沉默,旁边走着的林佑忽然开口。
“兰兰,你别往心里去,修远他或许不是有意这样”
林蓦兰抬头看看林佑,眼眸里尽是真诚和担忧。
她想起来面前这个温柔的男人,似乎是陆修远的亲生胞兄,尽管没有公之于众,但看陆修远那时的表现,应该差不离的。
“二哥,你真的是……陆家的孙子?”
林佑没料到她会忽然问这句,愣了一下,接着笑道:
“是与不是,都在陆家人的态度里”
陆家要是认,他就是,陆家要不认,他即便是也会被当做不是。
林佑深知这一点,因此在没找到恰当机会的时候,他并不会选择把这件事提前公布给大众。
林蓦兰闻言没什么变化,哦了一声:“嗯,二哥我没事了,你放心”她顿了一下又抬起头:“以后昀昀只会叫你舅舅,不会叫你伯伯”
她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林佑听的明白,因此她话音刚落,他的心跳就加速起来。陆修远不会成为林昀的爸爸,所以他不会成为林昀的伯伯。
林佑内心欣喜若狂,表面却还要维持着镇定,甚至露出一丝叹惋的神色。
“你这是何苦,孩子太小,需要……”
“父亲”两个字没说出口,就被林蓦兰打断。
“没事,我知道该怎么做”林蓦兰声音坚决,林佑只好作罢,只是那一声饱含惋惜的叹息里,隐藏了些不为人知的欣喜。
两人分开去取车,林佑稍快些,先回了公司。林蓦兰在后面,地下停车场空旷无人,林蓦兰一边划着手机一边找自己的车,没留意到前方停车处站着一个人。
这人方才还在宴会厅上挽着他曾经的未婚妻,这人是陆修远。
林蓦兰表情未变,立在不远处。
“陆总,有什么事吗?”
陆修远此时站在林蓦兰的二手车面前,手里点着一只香烟,线条分明的脸上像是裹了一层雪山上的风霜,晦暗不明。
他受邀来参加宴会,本是走个过场的意思,但没想到会在门口遇到苏蔓。
看样子也是被邀请过来的,虽然两人做不成夫妻,但毕竟自小认识,陆修远并不打算给她什么难堪。
但是没有想到,她会在两人并排走进会场的时候假借说话刻意凑上来,并攀上了他的胳膊。
众目睽睽之下他不好让一个女性失了面子,况且,进来的下一刻他就看见了站在林佑身边,端着酒杯谈笑风生的林蓦兰。
他昨晚是这半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回自己的别墅睡觉,带着对林蓦兰的怒气。
昨天他派去保护她和孩子的手下连续两次汇报说她和那个自称是陆家长孙的林佑在一起,尽管知道他们俩从前就是堂兄妹,但这根本不一样的!
林佑那人之前就明确表示过对她的心思,林蓦兰她是不是傻,居然还在相信他!而且,林佑从一个收购公司的小总经理做到现在海城商霸陆氏集团的副总裁位置,怎么可能是心思纯良的人?林蓦兰那么聪明的人,怎么还会想着跟他来往。
他本来想着要求低一点,林蓦兰给他打个电话,哪怕是说工作的事情他也会回去的,可是一天了,她连个短信都没有!
还被他发现两人一同参加宴会,简直不能忍!
陆修远站在车子旁边,西装修长挺括,身姿挺拔优雅,有种骨子里的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