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粮甜掉牙
沐琛的微博里发出了三张合照,其中两张是他和夜夏的合照,一张是夜夏四五岁的模样,另外一张是夜夏十岁左右的模样,还有最后一张是家庭大合照,但是除了他和夜夏的,其他人全都打了马赛克。
并且,他配上文字:早恋是不可能早恋的。
网友开始明朗风向,开始调侃。
“被打脸了吧?”
“人家从小时候就认识了。”
“要么亲戚要么青梅竹马,人家两家早就熟悉了,进入一下小沐总的别墅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的人为了头条消息,什么道德都不顾了,十几岁的孩子你们都不放过,怎么样,现在被打脸舒服吗?”
“感觉夜夏的身世……好有背景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到夜家……哈哈哈!”
“啊?什么?什么夜家?是我想的那个夜家吗?天啦撸,不会吧?”
“我也想起来了,夜夏也是姓夜啊!可是,可能吗?”
“有什么不可能的,难道你们没有听说过,夜夏一直长得很像当年红极一时之后,结婚退隐的影后夏以馨吗?告诉你们,夏以馨就是夜家当年那位大佬的妻子!而如今夜氏集团的掌舵人,夜氏集团的总裁,夜靳霆就是夏以馨的大儿子,听说夜家的二少爷跟大少爷还是双胞胎呢,不过夜二少爷好像没有混商圈。”
“曾经还有人说夜夏是小以馨呢,而且,她不只是姓夜,她的名字里还有一个夏。夏是夏以馨的夏吗?夜家那位大佬,跟当年的夏影后可是非常的恩爱的,一直有传闻说,夏以馨和丈夫一直云游世界,好浪漫啊!你我的姓氏,是我们爱情结晶的名字……实名羡慕,狗粮甜掉了老夫的牙!”
“如果她真是夜家的小千金,那可真是不得了了!有这么强大的背景,夜夏却从来都没有显摆过。”
“哈哈哈还好我不跟大佬的女儿敌对啊!”
“……”
可是,对于这种种猜测,没有任何一个当事人出来承认过。
至于夜夏,其实无论是沉霞的,还是跟沐琛的早恋传说等等,她都没有正面回应过,只是,这一次,她发了一条“内涵微博”。
“李俊熙是我的偶像,但我的偶像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一辈子,我只希望能够像她一样,好好演戏,演好好的戏!加油,夜夏!”
无论什么身份,夜夏都只是夜夏,她只是一个想要好好演戏的女孩儿。
网友逐渐地也知道夜夏的意思,有夜夏的粉丝带头,让更多的网友去关注艺人的作品,而不是艺人的家境,毕竟一直以来,夜夏也从来没有操什么人设,更没有卖弄什么家境。哪怕是被沉霞欺负那会儿,夜夏都没有动用自己的家境上的什么势力。
至于沉霞最终作死了她自己,也是她一开始欺负新人,后来还死不承认,到最后被爆出了真相,彻底凉了。
所以,沐琛和夜夏这个不实的“恋情传闻”在热搜持续了两天,热度也终于慢慢地降下来。
恰逢《杀人者》杀青宴,公司营销连忙就安排上去,让网友下意识地开始关注作品本身。
“阿琛,你怎么想的?”沐廉摸了摸这小家伙的头,揶揄道:“狗仔队这是帮了你多大的忙啊?你完全可以借此,成为夏夏的男朋友……哪怕只是绯闻之中的男朋友,可是这以后绝对可以替你挡掉很多的情敌!”
“哥,你不懂。” 沐琛摇摇头,说道:“如果没有夏夏的喜欢,我要这个虚名有什么用?而且,夏夏不会喜欢这样,她不喜欢,我就也不喜欢。更何况,她才刚过十五岁的生日,早恋对她来说,会变成一个污点,我不希望她有任何污点。”
沐廉闻言有些无奈,却又很赞许地点点头,“其实你能这么想,也很好。”
至少这小家伙的感情观非常的正。
而且,从他的这一席话中,可以看出来,他真的很了解夏夏。
当真正去爱一个人的感觉,总是想要以她的感受为感受。
她想要的,他捧上给她。
她不想要的,他不强塞。
“我们阿琛是一个优秀的男儿,夏夏还小,等她长大了,自然就会以女人的眼光去看你,她一定会爱你的?”
沐琛嘴角噙着浅笑,并不作答。
人生很长,谁知道呢?
但是夏夏,是他一生最不想,也不能错过的人。
这一点,沐琛从未怀疑过。
“对了,我想过了,夏夏现在的路走得不错。比起当年她妈妈,夏夏更有灵气,也有夜家的不服输和硬气,她会走得更顺利。但是我也知道无论她走得多好,你都不会放心。”沐廉拍了拍沐琛的肩膀说道:“年底的股东大会上,我会正式提出,让你直接去负责娱乐公司那边的事情。”
“真的吗?”沐琛喜出望外。
沐氏集团旗下的娱乐公司乐创公司,目前是沐廉掌管着的。
“我还能骗你?毕竟你这两年成长了很多,我是看着的。更何况,如果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不还有我在吗?”
“嗯嗯!”沐琛一笑。
他当然要好好干,他要为夏夏铺一条璀璨的星光大道!
“还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顺便提一下。”沐廉说道:“《杀人者》已经杀青,目前,我们公司调整一下,决定让李俊熙饰演一部仙侠大ip《渡仙》的男主角。”
这是一部网络小说改编的大火ip,非常有改编价值,更有原著粉加持,只要剧情ok,演员和演技都ok,火起来那就是顺势的事情。
“你想让夏夏一起?”
沐廉点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那是最好的安排。等到《杀人者》上映之后,李俊熙的人气再涨,夏夏的也是。而且,在《杀人者》之中,夏夏饰演的角色,为了救自己的哥哥(李俊熙)饰演的角色而身亡,这一点很掐泪点,也很获好感,顺势推出cp搭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言外之意,会让夜夏饰演《渡仙》的女主角。
沐琛想了想,点了下头,“也可以,你安排吧。”
并且,他配上文字:早恋是不可能早恋的。
网友开始明朗风向,开始调侃。
“被打脸了吧?”
“人家从小时候就认识了。”
“要么亲戚要么青梅竹马,人家两家早就熟悉了,进入一下小沐总的别墅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有的人为了头条消息,什么道德都不顾了,十几岁的孩子你们都不放过,怎么样,现在被打脸舒服吗?”
“感觉夜夏的身世……好有背景啊!”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到夜家……哈哈哈!”
“啊?什么?什么夜家?是我想的那个夜家吗?天啦撸,不会吧?”
“我也想起来了,夜夏也是姓夜啊!可是,可能吗?”
“有什么不可能的,难道你们没有听说过,夜夏一直长得很像当年红极一时之后,结婚退隐的影后夏以馨吗?告诉你们,夏以馨就是夜家当年那位大佬的妻子!而如今夜氏集团的掌舵人,夜氏集团的总裁,夜靳霆就是夏以馨的大儿子,听说夜家的二少爷跟大少爷还是双胞胎呢,不过夜二少爷好像没有混商圈。”
“曾经还有人说夜夏是小以馨呢,而且,她不只是姓夜,她的名字里还有一个夏。夏是夏以馨的夏吗?夜家那位大佬,跟当年的夏影后可是非常的恩爱的,一直有传闻说,夏以馨和丈夫一直云游世界,好浪漫啊!你我的姓氏,是我们爱情结晶的名字……实名羡慕,狗粮甜掉了老夫的牙!”
“如果她真是夜家的小千金,那可真是不得了了!有这么强大的背景,夜夏却从来都没有显摆过。”
“哈哈哈还好我不跟大佬的女儿敌对啊!”
“……”
可是,对于这种种猜测,没有任何一个当事人出来承认过。
至于夜夏,其实无论是沉霞的,还是跟沐琛的早恋传说等等,她都没有正面回应过,只是,这一次,她发了一条“内涵微博”。
“李俊熙是我的偶像,但我的偶像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一辈子,我只希望能够像她一样,好好演戏,演好好的戏!加油,夜夏!”
无论什么身份,夜夏都只是夜夏,她只是一个想要好好演戏的女孩儿。
网友逐渐地也知道夜夏的意思,有夜夏的粉丝带头,让更多的网友去关注艺人的作品,而不是艺人的家境,毕竟一直以来,夜夏也从来没有操什么人设,更没有卖弄什么家境。哪怕是被沉霞欺负那会儿,夜夏都没有动用自己的家境上的什么势力。
至于沉霞最终作死了她自己,也是她一开始欺负新人,后来还死不承认,到最后被爆出了真相,彻底凉了。
所以,沐琛和夜夏这个不实的“恋情传闻”在热搜持续了两天,热度也终于慢慢地降下来。
恰逢《杀人者》杀青宴,公司营销连忙就安排上去,让网友下意识地开始关注作品本身。
“阿琛,你怎么想的?”沐廉摸了摸这小家伙的头,揶揄道:“狗仔队这是帮了你多大的忙啊?你完全可以借此,成为夏夏的男朋友……哪怕只是绯闻之中的男朋友,可是这以后绝对可以替你挡掉很多的情敌!”
“哥,你不懂。” 沐琛摇摇头,说道:“如果没有夏夏的喜欢,我要这个虚名有什么用?而且,夏夏不会喜欢这样,她不喜欢,我就也不喜欢。更何况,她才刚过十五岁的生日,早恋对她来说,会变成一个污点,我不希望她有任何污点。”
沐廉闻言有些无奈,却又很赞许地点点头,“其实你能这么想,也很好。”
至少这小家伙的感情观非常的正。
而且,从他的这一席话中,可以看出来,他真的很了解夏夏。
当真正去爱一个人的感觉,总是想要以她的感受为感受。
她想要的,他捧上给她。
她不想要的,他不强塞。
“我们阿琛是一个优秀的男儿,夏夏还小,等她长大了,自然就会以女人的眼光去看你,她一定会爱你的?”
沐琛嘴角噙着浅笑,并不作答。
人生很长,谁知道呢?
但是夏夏,是他一生最不想,也不能错过的人。
这一点,沐琛从未怀疑过。
“对了,我想过了,夏夏现在的路走得不错。比起当年她妈妈,夏夏更有灵气,也有夜家的不服输和硬气,她会走得更顺利。但是我也知道无论她走得多好,你都不会放心。”沐廉拍了拍沐琛的肩膀说道:“年底的股东大会上,我会正式提出,让你直接去负责娱乐公司那边的事情。”
“真的吗?”沐琛喜出望外。
沐氏集团旗下的娱乐公司乐创公司,目前是沐廉掌管着的。
“我还能骗你?毕竟你这两年成长了很多,我是看着的。更何况,如果你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不还有我在吗?”
“嗯嗯!”沐琛一笑。
他当然要好好干,他要为夏夏铺一条璀璨的星光大道!
“还有一件事情,我想跟你顺便提一下。”沐廉说道:“《杀人者》已经杀青,目前,我们公司调整一下,决定让李俊熙饰演一部仙侠大ip《渡仙》的男主角。”
这是一部网络小说改编的大火ip,非常有改编价值,更有原著粉加持,只要剧情ok,演员和演技都ok,火起来那就是顺势的事情。
“你想让夏夏一起?”
沐廉点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那是最好的安排。等到《杀人者》上映之后,李俊熙的人气再涨,夏夏的也是。而且,在《杀人者》之中,夏夏饰演的角色,为了救自己的哥哥(李俊熙)饰演的角色而身亡,这一点很掐泪点,也很获好感,顺势推出cp搭档,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言外之意,会让夜夏饰演《渡仙》的女主角。
沐琛想了想,点了下头,“也可以,你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