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杀了他
刘令对佛教也没什么好感,这一点都没让唐宁感到惊讶。
宋人信奉道教的居多,道教甚至是宋朝的国教。刘令自诩天子鹰犬,自然对道教也很推崇。
“牛鼻子们也不是什么好鸟,背后干的腌臜事情多着了,官家懒得管他们而已!”刘令是这么反驳唐宁的。
听刘令这么说,唐宁只好耸了耸肩。
佛道两教自古以来就争执不休,摩擦不断,直到后世破除封建迷信,两边才消停了下来。信佛的老老实实吃斋念佛,信道的安安静静烧香悟道。
佛道两教的事情官家都懒得去管,唐宁自然也不会有这个闲情雅致。转过头来目不转睛的看着演武台上缠斗不休的马平和沈成,这是他到了大宋以来,第一次见到武人之间的较量。
不过唐宁看过去的时候,两人已经分开数步了。沈成嘴巴前面都是哈气,看来刚刚的战斗让他的体力消耗了不少。举起铁锏点着马平,沈成破口大骂道:“狗日的你想弄死爷爷是不是?
点到为止,点到为止,你个狗日的净下死手啊!怎么,你是跟爷爷有仇,还是有怨?爷爷难道入了你的老娘,你捡了个便宜爹爹恼羞成怒?”
台下便爆发出一阵哄笑,众喽啰嘴里污言秽语不绝于耳。马平被激的眼珠子都红了,但凡他家中老母健在,他也不会走上当强盗这条不归路来。
大吼一声:“我杀了你!”便提着斩.马刀跨前一步,随后握刀之手横扫出去。
沈成虽然一直提防着马平,但马平暴怒之下这一扫来势汹汹,沈成只得用力缩腹,那斩.马刀的刀锋将他身上的皮裘划开了一个口子。
“咦?那是什么武器?”唐宁对马平手里的兵器非常感兴趣,但他不知这兵器如何称呼,便向身边的刘令问道。
刘令低头看了眼唐宁,忍俊不禁道:“此乃斩.马刀,长七尺,刃三尺,柄四尺,重十五斤。形貌仿制前朝陌刀,多配禁军。
此刀并不适合短兵相接,乃是步卒对马兵之利器。
我大宋边军若与契丹人、党项人作战,于步卒之中择其魁健材力之卒,皆用斩.马刀,别以一将统之,如前朝李嗣业用陌刀法。
若遇敌骑冲突,或掠我阵脚,或践踏我步人,则用斩.马刀以进,是取胜之一奇也。
你且看着,不超十五回合,马平就会被沈成欺到身前,他手里的斩.马刀将再无发挥之地。”
唐宁拱手表示受教,心中却在暗自腹诽,吹的这么厉害,你大宋不还是被人压着打了三百多年没有还手的机会?
刘令见唐宁拱手的模样便又笑出了声,现在的唐宁确实有些滑稽。
因为天气冷,唐宁便穿上了赵仁送他那一身熊皮外套。
他个头不高,别人一件上衣,他穿正好会到膝盖。正因如此,他身上的熊皮外套就显得格外的宽大。
若是不把袖口系紧,两只袖子就会兜风。系紧了,两条胳膊又显得臃肿。
这间熊皮外套上的毛并没有刮干净,完全就是把一只熊的皮给剥了下来,头顶甚至还有熊的头皮来当帽子。
所以现在的唐宁整个人便如同一只缩成球的憨傻熊瞎子一样滑稽。
正因如此,刘令才会发笑。在他眼里,唐宁要么是狡猾的狐狸,要么是凶狠的狼,唯独跟傻乎乎的熊瞎子沾不上边。
也不知刘令的本事到底有多高,反正他说的一点都不错。两人过了没几招,唐宁就看见沈成已经在跟马平贴身肉搏了。
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用铁锏的柄去戳马平。
马平想要拉开距离,但沈成却一直紧紧的贴着他,宁可挨上马平一脚,也不给马平施展斩.马刀的机会。
如此一来,马平输掉切磋只是时间问题。一些买了马平的喽啰,就开始骂起来了。
马平也自知胜负已分,切磋已经进入了垃圾时间。无奈之下,只得喊道:“认输!我认输!”
沈成到底是王庆的手下,若是张启,到了这时候必定是痛打落水狗。但马平这一喊,沈成便立刻停了手,将铁锏插回腰间,拱拱手得意道:“承让了!”
马平冷着脸哼了一声,一言不发的跳下了演武台。
张启忙着结账,众喽啰一下子就窜到张启身边了。其中还有个喽啰跑来跟刘令借钱,他准备再押一场,并且发毒誓保证自己下场必赢,结果被刘令一脚奔出去老远。
随后就是一阵喧哗,有人的惊呼声从喽啰们围拢着张启的方向传来。
“怎么回事?”
沈成刚刚见到唐宁就跳下演武台直奔唐宁而来,这个臭小子虽然像只毒蛇一样嘴巴不停的往外喷射毒液,但是帮自己治伤的时候,可是一点都没含糊。
只要把嘴巴闭上,这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娃娃嘛!
除了唐宁,他还看到了朱四指。这个两年前被韩雄捡到的家伙,如今已经成了韩雄身边的第一红人,很多时候他就是代表着韩雄做事情的。
这段日子也没见过他,今天还是要好好寒暄一番的,总要混个脸熟不是?
结果才跳下演武台,就听到张启那边发生了骚乱。本不想理会,但他在空气中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只听张启尖利的嘶喊声从人群中传来,沈成一下子变了脸色,分开人群便大步朝里面走去。
一见眼前景况,沈成便愣住了。张启正抓着他之前在公鸡岭弄来的那把匕首,不停的对他身前的一个喽啰出刺。
鲜血沾满了他的手和他的前半身,但他状若疯魔,即便那人已经瞪大眼睛没了气息,他手下的动作依旧不停。
沈成心里乐开了花,这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早就看这家伙不爽了,此时不把事情弄大,更待何时啊?于是便偷偷清了清嗓子,然后走过去,看准时机一把握住张启的手腕大吼道:“张启!你驴日的在做什么!为何要对兄弟下死手!”
沈成这句话是抻着脖子喊得,额头上的青筋都出来了。
本来若是韩雄和赵仁依旧在高台上,肯定是能够听见的。但韩雄已经被那尼姑撩拨的欲.火焚身,抱着尼姑就跑回了自己的居所泄火。赵仁见状也是心痒难耐,也抱着他身侧的妇人找了个地方泄火。
只有王庆,刚喝了一口酒,就听见沈成这声大喊。皱着眉头将满是油渍的大手在一旁服侍的妇人身上蹭了蹭,然后便跳下高台,三步并两步的走过来。
王庆不敢杀张启,而张启自然也会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只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这人目前还死不掉。但是,张启是必须要死的,无论如何,他必须去死。
唐宁拍拍刘令的肩膀,示意他把自己放下来,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改变主意了。”
“啊?”刘令非常的茫然,你小子主意多了,谁知道你改变的是哪一个?
“这酒还是不要给一群人了,只给一个人喝就好了。”
“啊?为什么?”
“我刚刚在张启那个王八蛋手里面看到了一把匕首,这把匕首的原主人,想必正是死在这个混蛋的手里。”
刘令见唐宁这话说的咬牙切齿的,看样子恨不得把张启生吞活剥,心头便是一喜。
这都半年了,唐宁的来历他到现在都没弄明白。武德司本身在润州的人手不多,因为唐宁,他特意叫同伴从附近叫了不少个武德司密探过来,结果大家忙活了半年,对于唐宁的来历依旧没有任何头绪,甚至连他的师父,整个镇江一带都没人听说过。
“我一定要杀了他!”
唐宁的声音很轻,但刘令依旧听入耳中。话语中蕴藏的浓厚杀气,连刘令这样的老江湖都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宋人信奉道教的居多,道教甚至是宋朝的国教。刘令自诩天子鹰犬,自然对道教也很推崇。
“牛鼻子们也不是什么好鸟,背后干的腌臜事情多着了,官家懒得管他们而已!”刘令是这么反驳唐宁的。
听刘令这么说,唐宁只好耸了耸肩。
佛道两教自古以来就争执不休,摩擦不断,直到后世破除封建迷信,两边才消停了下来。信佛的老老实实吃斋念佛,信道的安安静静烧香悟道。
佛道两教的事情官家都懒得去管,唐宁自然也不会有这个闲情雅致。转过头来目不转睛的看着演武台上缠斗不休的马平和沈成,这是他到了大宋以来,第一次见到武人之间的较量。
不过唐宁看过去的时候,两人已经分开数步了。沈成嘴巴前面都是哈气,看来刚刚的战斗让他的体力消耗了不少。举起铁锏点着马平,沈成破口大骂道:“狗日的你想弄死爷爷是不是?
点到为止,点到为止,你个狗日的净下死手啊!怎么,你是跟爷爷有仇,还是有怨?爷爷难道入了你的老娘,你捡了个便宜爹爹恼羞成怒?”
台下便爆发出一阵哄笑,众喽啰嘴里污言秽语不绝于耳。马平被激的眼珠子都红了,但凡他家中老母健在,他也不会走上当强盗这条不归路来。
大吼一声:“我杀了你!”便提着斩.马刀跨前一步,随后握刀之手横扫出去。
沈成虽然一直提防着马平,但马平暴怒之下这一扫来势汹汹,沈成只得用力缩腹,那斩.马刀的刀锋将他身上的皮裘划开了一个口子。
“咦?那是什么武器?”唐宁对马平手里的兵器非常感兴趣,但他不知这兵器如何称呼,便向身边的刘令问道。
刘令低头看了眼唐宁,忍俊不禁道:“此乃斩.马刀,长七尺,刃三尺,柄四尺,重十五斤。形貌仿制前朝陌刀,多配禁军。
此刀并不适合短兵相接,乃是步卒对马兵之利器。
我大宋边军若与契丹人、党项人作战,于步卒之中择其魁健材力之卒,皆用斩.马刀,别以一将统之,如前朝李嗣业用陌刀法。
若遇敌骑冲突,或掠我阵脚,或践踏我步人,则用斩.马刀以进,是取胜之一奇也。
你且看着,不超十五回合,马平就会被沈成欺到身前,他手里的斩.马刀将再无发挥之地。”
唐宁拱手表示受教,心中却在暗自腹诽,吹的这么厉害,你大宋不还是被人压着打了三百多年没有还手的机会?
刘令见唐宁拱手的模样便又笑出了声,现在的唐宁确实有些滑稽。
因为天气冷,唐宁便穿上了赵仁送他那一身熊皮外套。
他个头不高,别人一件上衣,他穿正好会到膝盖。正因如此,他身上的熊皮外套就显得格外的宽大。
若是不把袖口系紧,两只袖子就会兜风。系紧了,两条胳膊又显得臃肿。
这间熊皮外套上的毛并没有刮干净,完全就是把一只熊的皮给剥了下来,头顶甚至还有熊的头皮来当帽子。
所以现在的唐宁整个人便如同一只缩成球的憨傻熊瞎子一样滑稽。
正因如此,刘令才会发笑。在他眼里,唐宁要么是狡猾的狐狸,要么是凶狠的狼,唯独跟傻乎乎的熊瞎子沾不上边。
也不知刘令的本事到底有多高,反正他说的一点都不错。两人过了没几招,唐宁就看见沈成已经在跟马平贴身肉搏了。
一边骂骂咧咧的,一边用铁锏的柄去戳马平。
马平想要拉开距离,但沈成却一直紧紧的贴着他,宁可挨上马平一脚,也不给马平施展斩.马刀的机会。
如此一来,马平输掉切磋只是时间问题。一些买了马平的喽啰,就开始骂起来了。
马平也自知胜负已分,切磋已经进入了垃圾时间。无奈之下,只得喊道:“认输!我认输!”
沈成到底是王庆的手下,若是张启,到了这时候必定是痛打落水狗。但马平这一喊,沈成便立刻停了手,将铁锏插回腰间,拱拱手得意道:“承让了!”
马平冷着脸哼了一声,一言不发的跳下了演武台。
张启忙着结账,众喽啰一下子就窜到张启身边了。其中还有个喽啰跑来跟刘令借钱,他准备再押一场,并且发毒誓保证自己下场必赢,结果被刘令一脚奔出去老远。
随后就是一阵喧哗,有人的惊呼声从喽啰们围拢着张启的方向传来。
“怎么回事?”
沈成刚刚见到唐宁就跳下演武台直奔唐宁而来,这个臭小子虽然像只毒蛇一样嘴巴不停的往外喷射毒液,但是帮自己治伤的时候,可是一点都没含糊。
只要把嘴巴闭上,这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娃娃嘛!
除了唐宁,他还看到了朱四指。这个两年前被韩雄捡到的家伙,如今已经成了韩雄身边的第一红人,很多时候他就是代表着韩雄做事情的。
这段日子也没见过他,今天还是要好好寒暄一番的,总要混个脸熟不是?
结果才跳下演武台,就听到张启那边发生了骚乱。本不想理会,但他在空气中嗅到了一丝血腥味。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只听张启尖利的嘶喊声从人群中传来,沈成一下子变了脸色,分开人群便大步朝里面走去。
一见眼前景况,沈成便愣住了。张启正抓着他之前在公鸡岭弄来的那把匕首,不停的对他身前的一个喽啰出刺。
鲜血沾满了他的手和他的前半身,但他状若疯魔,即便那人已经瞪大眼睛没了气息,他手下的动作依旧不停。
沈成心里乐开了花,这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早就看这家伙不爽了,此时不把事情弄大,更待何时啊?于是便偷偷清了清嗓子,然后走过去,看准时机一把握住张启的手腕大吼道:“张启!你驴日的在做什么!为何要对兄弟下死手!”
沈成这句话是抻着脖子喊得,额头上的青筋都出来了。
本来若是韩雄和赵仁依旧在高台上,肯定是能够听见的。但韩雄已经被那尼姑撩拨的欲.火焚身,抱着尼姑就跑回了自己的居所泄火。赵仁见状也是心痒难耐,也抱着他身侧的妇人找了个地方泄火。
只有王庆,刚喝了一口酒,就听见沈成这声大喊。皱着眉头将满是油渍的大手在一旁服侍的妇人身上蹭了蹭,然后便跳下高台,三步并两步的走过来。
王庆不敢杀张启,而张启自然也会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只要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这人目前还死不掉。但是,张启是必须要死的,无论如何,他必须去死。
唐宁拍拍刘令的肩膀,示意他把自己放下来,然后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改变主意了。”
“啊?”刘令非常的茫然,你小子主意多了,谁知道你改变的是哪一个?
“这酒还是不要给一群人了,只给一个人喝就好了。”
“啊?为什么?”
“我刚刚在张启那个王八蛋手里面看到了一把匕首,这把匕首的原主人,想必正是死在这个混蛋的手里。”
刘令见唐宁这话说的咬牙切齿的,看样子恨不得把张启生吞活剥,心头便是一喜。
这都半年了,唐宁的来历他到现在都没弄明白。武德司本身在润州的人手不多,因为唐宁,他特意叫同伴从附近叫了不少个武德司密探过来,结果大家忙活了半年,对于唐宁的来历依旧没有任何头绪,甚至连他的师父,整个镇江一带都没人听说过。
“我一定要杀了他!”
唐宁的声音很轻,但刘令依旧听入耳中。话语中蕴藏的浓厚杀气,连刘令这样的老江湖都不由得打了个冷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