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钰儿这些年一直在补偿你们不是吗?若不是他这些年接济,你以为你们大房的月俸能给你娘请来城中名医!”
  “好笑。”霍钟使了个无奈的眼色,“你打我们一巴掌,再教你儿子给我们一粒糖,这种劣等把戏,狗都不乐意配合你了。”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很简单,我娘受过的,你要受;我受过的,你儿子也逃不掉。”
  “呵!想得简单。你以为没有霍晖,我能做这些!”
  “二娘,你放心,他的帐我自然也记好了。只是我以为您是不关心爹的,毕竟许大人对您而已才更重要吧。”
  许梓君听他这么讲,再也忍不出了,抓着牢狱的铁栏杆,一双眼里能喷出怒火:“霍钟!我劝你不要太过分!小心你自己哪一天死的都不知道!”
  “死?”霍钟拖了一个长音,脸上的笑意一直升到了头顶:“只有像您这样什么都有的人才会怕死,我有什么可怕的。何况黄泉路上,有二弟、有许家姑娘一道作陪,并不孤单。”
  “霍钟,你能不能不牵连无辜啊。”
  “你也配跟我提无辜吗?当年霍晖觊觎我娘家产,靠她嫁妆才将霍家生意重振,偏娶了你,由着你霸占府中大小权力。他是乐得悠闲了,府内外养了一堆小娘子。你却贪念变大,要主母之位、要嫡子之位、要我和我娘魂断府中。你们当时为何不想想无辜二字!”
  “二娘,你要那么多又有何用呢?如今除了霍钰那个蠢材愿为了你抛下前程东奔西跑,谁不是作猢狲散去。对了,你还不知道吧,许大人将许还琼许配给临安一位贵人了。你没圆上的梦,你儿子也不能替你圆了。”
  “你说什么!他居然!他居然将还琼……”许梓君字不成句,跌坐在地上,杂乱的枯草刺得她皮肤生疼。
  “二娘活了一世人,连杀人都不怕,怎么,还怕伤心吗?”
  “不!还有钰儿,钰儿会救她的!”
  “嗯?似乎许还琼比我那二弟还要得二娘的欢心呢。”看她发疯癫狂,霍钟浑身舒畅,他懒洋洋打了个哈欠,继续轻描淡写地往她心上泼油,“别说二弟此刻是自顾不暇,便是顾得过来,他也会紧着他屋中的小椿。那个小椿呀,啧啧,真是命好。有我那二弟放她生路、给她铺路,往后一生算是不愁了。”
  “你是说那个贱婢!”
  “贱?人往后跟着文家少爷济世救人,可比困在所谓高宅门第之中仰人鼻息要好得多!那种步步为营、一步错、步步错的刁钻滋味,二娘不是最明白不过嘛。”
  “霍钟!你!你!”许梓君忽然发起疯来,抓着手边杂草往他身上抛去。然今日被困的人是她,手无缚鸡之力的人也是她,发天大的疯也没人会怕。
  霍钟已经说完想说的,没再应她。他脸上带着莫测的笑,倒也不见得有多开心。
  因果报应啊,他想着,也许哪一天滚在那里溃不成军的人就是他自己。
  人生可真是有意思。
  第21章 檄文
  霍府大少爷将霍府二娘救出牢狱的事情传遍了明州城。
  人们本来都是不知道这位霍家大少爷的,他一向行踪不定、阴郁寡欢,既不于人前抛头露面,也没什么值得说道的花边事迹。
  不曾想如今一鸣惊人。
  关于霍府大少爷的各番消息于是不胫而走。
  有人说他是命犯孤煞,不受器重,却拗不住天赋本事,可扭转乾坤。
  有人说他是被霍老爷养在暗处的继承人,只等时机合适,将二娘一众人连根拔起。
  传得最烈的当属大少爷生母被迫害的往事——糟糠之妻赔上痴情身心还要附上万贯家财。
  明州城中爱讲闲话的大多是年长些的妇人,她们从左邻右舍处听来此等惨烈故事,立马感同身受,直骂霍府二娘是恶人恶报。
  而霍钰作为二娘的儿子,自然受到了牵连。
  霍钰几乎是跟着二娘出狱的消息一道回的明州城。
  那日,他骑了一匹深棕色的大马,马的额头上系了一块亮堂堂的铜牌。他从前鲜少骑马,偶尔有几次,都被明州城的少女妇人盯得滴水不漏。可这一回,瞧他的人中多了一些看笑话的,还蹦出一个不知好歹的人,直直地往霍钰的后背扔了棵水萝卜。幸而那人水准不够,水萝卜只从马尾擦过。
  闻人椿也藏在人群中,她越过人群瞪了那人一眼。
  霍钰几乎都不知道有过那棵水萝卜。
  他只知道霍钟正在报复,不顾一切,穷凶极恶。他绝不相信霍钟是为了救他娘而救他娘。
  下了马,缰绳都没系牢,霍钰便冲进了府。
  曾经只有霍晖和二娘坐过的位置,如今坐着霍钟。他优哉游哉,神清气爽,与霍钰是截然不同的心绪。
  “二弟怎么回得这样仓促?不在文府讨顿饭吃吗?”他抱着一盏茶,说几个字便品一口。
  “我娘在哪里?”
  啐。
  霍钟没说话,茶盏却从霍钰身旁飞过,上好青瓷顿时化作一地粉末。
  “霍府养的废物!”霍钟破口大骂,“平日里不学无术,糊弄度日。我同你们说过多少次,要去二少爷府上学学,人那儿的小女使不仅将畜生伺候得好,还能煮一手好茶。”
  他一连串的指桑骂槐,教霍钰的火气烧得正旺。然而霍钰不能发作,事已至此,除了保全他想保全的人,不好多做要求。
  “大哥要是想吃茶,不妨我来替你煮一壶。”掐着自己的虎口,霍钰说道。
  “哦?二弟不急着找娘亲了?”
  “毕竟是在自家府上。”
  “也是,到底是一家人嘛,害命不至于,再怎么样也会留口气的。”
  听到这里,洗茶洗到一半的霍钰险些将水泼了出来。
  “不错,所谓‘茶香吃进花香,花香吃进茶香’便是这般滋味了。”霍钟连吃两盏,赏了句赞扬。
  “大哥喜欢就好。”
  “呵。”霍钟不明所以地笑了笑。他起身走到霍钰正前方。兄弟两人其实是一般个头,可霍钟瘸了一只脚,显得矮半分。
  “我倒是头一次发现二弟如此能屈能伸。从前不是连一个小女使都不肯留给我嘛。”
  霍钰假装不记得了,只是撑着赔笑。
  霍钟也笑,还稳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了,二弟,我也不同你绕弯子了。只要你将自己从族谱上除名,再替你娘写一篇自檄文公示全城,我便勉强慈悲,由着你娘颐养天年。”
  “可还有其它转圜?”霍钰此刻已是咬紧牙根。
  “你还有资格同我谈?二弟怕是不知道二娘此刻过的什么日子吧。”
  “爹在哪里!”
  “爹是什么人,见风使舵的一把好手,早就领着五娘去乡下别院休养了。何况五娘腹中的也是个男儿,再过两年就能替你喊他爹了。”
  “大哥,你我到底是手足!”从前娘要赶尽杀绝,他多番劝阻,难道就是为了如今这个结局。霍钰真不知道是他们魔障了还是自己魔障了。
  霍钟冷笑一声,将他的言语都当成笑话:“二弟,这个家里何曾念过手足之情。人伦纲常,只要进了这里便是废纸一张。”
  何况他算是仁慈的,没将最狠毒的那一句告知他。
  霍钰没有太多考量的时间。
  起初是一支碎掉的发簪,一只沾血的镯子,然后是一簇头发,刚才又送来了一片完整的指甲。那片指甲被清洗得十分干净,霍钰却看得肠胃翻滚。
  他再也坐不住了,提笔,飞快地写下一篇檄文。横撇竖捺间,他的娘亲已然成了一个自私自利、龌龊不堪、枉法狡诈的毒妇。
  他从前意气风光时,哪知有一日所有出路都会被堵住。什么亲朋、什么好友,都有无穷尽考量,都留他一人孤军奋战。
  等来等去,等天等地,只能等死。
  短短几步路,霍钰竟像是脱胎换骨,昨日天真都随夏虫一道死去。
  同霍钰天差地别,霍钟正在屋中与四娘调笑,听小厮高声报“二少爷来了”,他不缓不慢,又搂着四娘腻了一番才去见人,俨然一派当家主君模样。
  “想通了?”
  “大哥高抬贵手,我不敢再奢求。”一纸檄文被双手奉上。
  不知为何,霍钰脑中突然闪过闻人椿的影子。她素来是这样的,卑微、恭敬,被欺辱、被打压却从不敢昂首反抗。他过去不明白人为何能这样抛却自尊,原来是时机未到。
  “不行啊。”霍钟抖落着白纸,懒洋洋说了一句,嗓子里还带着没有褪去的春意。他随手一挥,才写好的檄文便随风落到地上,那是连当今太傅都赞过的文笔,自带风骨,此刻与尘泥别无二样。
  霍钟在上头踩了两脚,又朝身旁小厮道:“给二少爷的笔墨都备好了?”
  “回大少爷,府上并无您说的血红色朱砂墨,我已遣人去买了。”
  “这要等到何时啊?我倒是无所谓,可二娘尊贵惯了的,要是受不了昏厥了、不醒了,你们该如何同二少爷交待啊。”
  霍钰不知他要迂回至何时,直说:“无妨,给我一把刀,我以血研墨。”
  “那就辛苦二弟了。”霍钟抖了抖眉,也不回头,继续掐着他手上的那一枝树杈。
  他最讨厌干脆利落一下子折断了!
  霍钰很快写完第二张檄文,霍钟瞄了一眼,懒懒道:“不合乎实际。”
  霍钰领悟,是批判得不够狠、不够不留情面,他什么都没说,又提笔写下第三张,几乎是照着西周的妲己、大秦的赵高、前朝的秦桧在描绘他的娘亲。
  “唔……庸俗毒妇而已,倒也不配遗臭万年。”
  写到第七张的时候,霍钟又嫌墨水里的朱红色变淡了,全然不顾霍钰发白脸色,质问他:“二弟救母的心意看来还是不够。”
  那割开手指的短柄小刀就在他手边,刀刃闪着银光,霍钰甚至起了背水一战的念头。
  “二弟,你说你要是成了弑兄的嫌犯,二娘知道了会不会气得一命呜呼啊?”
  霍钰不答,只见他喉结重重地滚动了一记,写下了重重的一笔。
  “大哥,这颜色可还满意?”
  “满意!”霍钟一边赞叹一边深吸了一口气,他又说,“二弟不觉得这带血的气味教人神清气爽吗?”
  霍钰点头,趁霍钟还没变卦,他赶紧将檄文填满呈上。
  “甚好。”霍钟如同拿着一件上古宝物,爱不释手,啧啧称奇,“只消盖上你和二娘的印章,摁上你俩手印,便可贴于府门前。”
  他没有收起来,而是将檄文再度交到了霍钰手上:“二弟,稍后去见二娘时,你便把摁手印的事儿一同办了吧。毕竟二娘最喜有始有终了。”
  去二娘房中的路上,霍钰一步更比一步沉重。
  这条路,他走了十数年,纵使闭着眼都能走对每一个岔口。从要人搀扶的学步婴孩走到今日高大身量,他万万料不到,他要走回一无所有,还要连累他的娘一道受苦。
  当初他来劝娘高抬贵手,似乎走的也是这条路。
  因顾及手足之情,因厌恶自相残杀,因怀念孩提时光,他总是搬出佛家那一套说辞,或动之以情,或晓之以理。
  他不希望将事情做绝,总想着一切留有余地、保有表面平静。
  不曾想府中只有他一人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