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听听这声音,多么的铿锵有力。
之前的虚弱说不定都是装的,为的就是这个目的。
“喂,这有什么嘛。你别害羞啊,这很正常啊。”金不依不饶,“再说了,我们是夫妻啊。”
害羞你个鬼。夫妻你个头。
元庆内心咆哮着,说着她在皇宫里从来不会出口的词语。
“按你们的习俗,我们……拜过堂了。喂,理我一下啊。”
“喂,喂,喂。”元庆忍无可忍,“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叫什么?”
金噎住,他转动着脑子,飞速回想着西泽说过的话。
他歪着头,有些心虚地开口:“怎么可能,我当然知道了,你是我的妻子。”
“是吗?我叫什么?”
金涨红了脸,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臊的慌:“小,小茶?”
你看,不知道吧。
元庆面无表情。
“不是。”
“不是?”金惊讶,“不是说是公主的侍女吗?”
“不是。”
“娶错人了?”金震惊,“那你是谁?”
话出口,他想起那天晚上在自己面前摇晃的小脚丫。
白白嫩嫩的,却多了伤口。
一摇一摇的。
“你是公主?”
“汉姓元,单名庆。”元庆懒得和他纠缠。
金收敛起表情,他盯着元庆,突然开口。
“及笄是多大?”
“你够二十岁了吗?”
第100章 父与子(一)
金的思路跳脱,元庆一时间没能理解他的意思。
她沉默了瞬间, 回答道:“十五?或许十六?”进入沙漠之后, 昼夜颠倒的日子让她混淆了时间。
离开洛阳至今, 差不多也有大半年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十六岁生辰过了没有。
金盯着她,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都怪东方人的面容,都怪东方人的体型。
十六岁与二十岁看起来差不了多少, 胸部都和没发育一样。
金悔不当初,罪恶感油然而生。
这来自于伊丽莎白女王的教导。
“你才十五岁?”金捂住脸, 声音从指缝之中传来。
伊丽莎白女王非常注重对于孩子的教育,可金无比厌恶学习,每一个伊丽莎白请来的老师都遭过他的整蛊。
除了,伊丽莎白本人之外。
母亲讲述的课程,是关于血族与人类的关系, 金虽然讨厌学习,但碍于女王的威严, 他不得不听那些无聊的讲述。
关于人类, 他记得最清晰的就是他们脆弱的身体和短暂的寿命。
后来, 关于人类,他记得更多的是少女鲜血的甜美……
那是后话。
母亲做过一个比喻, 对于一个天生的血族来说,可以轻易的活过一千岁,而在人类之中,能活到一百岁的存在寥寥无几。
吸血鬼有着远超人类数十倍的寿命。
吸血鬼女王用类比法告诉金, 对于血族来说,二百岁成年,拥有自己的能力,而人类,则是二百除十,二十岁成年。她再三告诫金,二十岁以下的人类女性,是他的禁忌。
“伊丽莎白不会饶过我的。”金敲了敲自己的脑壳,视线落在远处的元庆身上,他的表情复杂,幽幽地盯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看我做什么?”元庆防备地盯着他。
“没事。”金叹了口气,“你过来点,我又不会吃了你。”
这种话说出来就很可疑。
元庆不动。
两人僵持了片刻,金深深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了。
.
“主人。”
沙漠的某处,西泽站在绿洲的边缘,一位中年人从绿洲之中走出。
“少主人的气息,就是从这里消失的。”
西泽看着一望无际黄沙,“狼人群呢?”
“狼群已经全部解决了,但我们发现的那名巫师,用替身术逃走了。”
西泽颔首,示意下属自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他负手而立,思索了片刻:“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个女孩。”
“务必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
夜幕降临。
元庆从巨石的缝隙下钻出,金的状态也好转了不少。
身为黑暗的宠儿,黑夜才是属于他的主场。
利用风,金宰杀了一只出来猎食的沙漠阔耳狐,有了它的血液作为支撑,他勉强的能站起身。
“把这个吃了,我们要快些离开这里。”金把剥了皮的狐狸递给元庆。
为了避免麻烦,他催化火焰,直接烤熟了那块肉。
这种时候也顾不得挑剔,元庆忍着干渴,咽下那块烤肉,埋掉兽骨之后,跟着金向着最近的绿洲出发。
金的状态还是不是很好,走路摇摇晃晃的。右侧的手臂还没恢复,元庆用之前绑在腰上的红绳子帮他将手臂吊起挂在脖子上。
两人相互扶持着,一脚深一脚浅向前走。
“按照这个速度,到下一个绿洲需要三天。”
元庆的身体僵硬了一瞬,轻轻应了一声。。
“嗯。”
两人都知道,没有水,她很难坚持到那个时间。
金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从那灰扑扑的面颊上勉强辨认着她的模样,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子,他之前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饿肚子久了连脑袋都不过用了。
金轻叹了口气,左手手指一划,以风为刃,割断了一只觅食沙鼠的脖颈。
“捡过来。”他对元庆说。
“老鼠?”元庆惊讶,眼前这个吸血鬼对食物非常挑剔。
“看什么?”金别过头,“现在哪里是挑的时候?要赶快恢复过来。”
他心中默默计算着,沙鼠的血液太少了,需要最少五十只,如果是体型大一些的狐狸獐子数量就会少一些。
狼也可以……不过,以他现在的状态在沙漠之中遇到狼群,可能没法顺利脱身。
还是不要贪心,一点点慢慢来比较稳妥。
元庆捡回了那只沙鼠,金皱着眉头接过,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转过头,露出獠牙。
“别看。”他说。
元庆明白他的意思,转头到另一个方向。
沙鼠没有多少鲜血,金很快就解决了它,尸体他也没留,当即焚毁。
接着,两人又像是没事发生一样,继续前进。
偶尔,沙漠中有小动物出来觅食,金便用风刃解决它们,吸食它们的鲜血。
黎明将至的时候,两人停下脚步。
元庆寻到一处合适的沙坡,挖出沙坑,小心翼翼地扶着金躺进去。
她用晚上收集的沙棘树和沙柳树枝在沙坑上搭了简易的凉棚。
盖布,依旧用那块红绸缎。
金从衣服下摆撕下一块布,当做头巾裹住头脸,只露出眼睛。
他看着元庆忙里忙外,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差不多做完手上的活,钻进沙坑。
沙坑不够大,她一般身子露在外面。
金的视线落在元庆干裂的唇瓣上,他抿了抿自己的唇,依旧水润。他感受不到她的感觉。
吸血鬼从身后拿出一把沙枣和一小捧沙棘。
“吃吧。”他说。
之前的虚弱说不定都是装的,为的就是这个目的。
“喂,这有什么嘛。你别害羞啊,这很正常啊。”金不依不饶,“再说了,我们是夫妻啊。”
害羞你个鬼。夫妻你个头。
元庆内心咆哮着,说着她在皇宫里从来不会出口的词语。
“按你们的习俗,我们……拜过堂了。喂,理我一下啊。”
“喂,喂,喂。”元庆忍无可忍,“你是不是不知道我叫什么?”
金噎住,他转动着脑子,飞速回想着西泽说过的话。
他歪着头,有些心虚地开口:“怎么可能,我当然知道了,你是我的妻子。”
“是吗?我叫什么?”
金涨红了脸,不知道是因为疼,还是因为臊的慌:“小,小茶?”
你看,不知道吧。
元庆面无表情。
“不是。”
“不是?”金惊讶,“不是说是公主的侍女吗?”
“不是。”
“娶错人了?”金震惊,“那你是谁?”
话出口,他想起那天晚上在自己面前摇晃的小脚丫。
白白嫩嫩的,却多了伤口。
一摇一摇的。
“你是公主?”
“汉姓元,单名庆。”元庆懒得和他纠缠。
金收敛起表情,他盯着元庆,突然开口。
“及笄是多大?”
“你够二十岁了吗?”
第100章 父与子(一)
金的思路跳脱,元庆一时间没能理解他的意思。
她沉默了瞬间, 回答道:“十五?或许十六?”进入沙漠之后, 昼夜颠倒的日子让她混淆了时间。
离开洛阳至今, 差不多也有大半年了, 她不知道自己的十六岁生辰过了没有。
金盯着她,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都怪东方人的面容,都怪东方人的体型。
十六岁与二十岁看起来差不了多少, 胸部都和没发育一样。
金悔不当初,罪恶感油然而生。
这来自于伊丽莎白女王的教导。
“你才十五岁?”金捂住脸, 声音从指缝之中传来。
伊丽莎白女王非常注重对于孩子的教育,可金无比厌恶学习,每一个伊丽莎白请来的老师都遭过他的整蛊。
除了,伊丽莎白本人之外。
母亲讲述的课程,是关于血族与人类的关系, 金虽然讨厌学习,但碍于女王的威严, 他不得不听那些无聊的讲述。
关于人类, 他记得最清晰的就是他们脆弱的身体和短暂的寿命。
后来, 关于人类,他记得更多的是少女鲜血的甜美……
那是后话。
母亲做过一个比喻, 对于一个天生的血族来说,可以轻易的活过一千岁,而在人类之中,能活到一百岁的存在寥寥无几。
吸血鬼有着远超人类数十倍的寿命。
吸血鬼女王用类比法告诉金, 对于血族来说,二百岁成年,拥有自己的能力,而人类,则是二百除十,二十岁成年。她再三告诫金,二十岁以下的人类女性,是他的禁忌。
“伊丽莎白不会饶过我的。”金敲了敲自己的脑壳,视线落在远处的元庆身上,他的表情复杂,幽幽地盯着她,半天说不出话来。
“看我做什么?”元庆防备地盯着他。
“没事。”金叹了口气,“你过来点,我又不会吃了你。”
这种话说出来就很可疑。
元庆不动。
两人僵持了片刻,金深深叹了口气,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了。
.
“主人。”
沙漠的某处,西泽站在绿洲的边缘,一位中年人从绿洲之中走出。
“少主人的气息,就是从这里消失的。”
西泽看着一望无际黄沙,“狼人群呢?”
“狼群已经全部解决了,但我们发现的那名巫师,用替身术逃走了。”
西泽颔首,示意下属自己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他负手而立,思索了片刻:“我真正担心的是那个女孩。”
“务必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
夜幕降临。
元庆从巨石的缝隙下钻出,金的状态也好转了不少。
身为黑暗的宠儿,黑夜才是属于他的主场。
利用风,金宰杀了一只出来猎食的沙漠阔耳狐,有了它的血液作为支撑,他勉强的能站起身。
“把这个吃了,我们要快些离开这里。”金把剥了皮的狐狸递给元庆。
为了避免麻烦,他催化火焰,直接烤熟了那块肉。
这种时候也顾不得挑剔,元庆忍着干渴,咽下那块烤肉,埋掉兽骨之后,跟着金向着最近的绿洲出发。
金的状态还是不是很好,走路摇摇晃晃的。右侧的手臂还没恢复,元庆用之前绑在腰上的红绳子帮他将手臂吊起挂在脖子上。
两人相互扶持着,一脚深一脚浅向前走。
“按照这个速度,到下一个绿洲需要三天。”
元庆的身体僵硬了一瞬,轻轻应了一声。。
“嗯。”
两人都知道,没有水,她很难坚持到那个时间。
金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从那灰扑扑的面颊上勉强辨认着她的模样,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子,他之前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饿肚子久了连脑袋都不过用了。
金轻叹了口气,左手手指一划,以风为刃,割断了一只觅食沙鼠的脖颈。
“捡过来。”他对元庆说。
“老鼠?”元庆惊讶,眼前这个吸血鬼对食物非常挑剔。
“看什么?”金别过头,“现在哪里是挑的时候?要赶快恢复过来。”
他心中默默计算着,沙鼠的血液太少了,需要最少五十只,如果是体型大一些的狐狸獐子数量就会少一些。
狼也可以……不过,以他现在的状态在沙漠之中遇到狼群,可能没法顺利脱身。
还是不要贪心,一点点慢慢来比较稳妥。
元庆捡回了那只沙鼠,金皱着眉头接过,做了好久的心理建设,才转过头,露出獠牙。
“别看。”他说。
元庆明白他的意思,转头到另一个方向。
沙鼠没有多少鲜血,金很快就解决了它,尸体他也没留,当即焚毁。
接着,两人又像是没事发生一样,继续前进。
偶尔,沙漠中有小动物出来觅食,金便用风刃解决它们,吸食它们的鲜血。
黎明将至的时候,两人停下脚步。
元庆寻到一处合适的沙坡,挖出沙坑,小心翼翼地扶着金躺进去。
她用晚上收集的沙棘树和沙柳树枝在沙坑上搭了简易的凉棚。
盖布,依旧用那块红绸缎。
金从衣服下摆撕下一块布,当做头巾裹住头脸,只露出眼睛。
他看着元庆忙里忙外,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差不多做完手上的活,钻进沙坑。
沙坑不够大,她一般身子露在外面。
金的视线落在元庆干裂的唇瓣上,他抿了抿自己的唇,依旧水润。他感受不到她的感觉。
吸血鬼从身后拿出一把沙枣和一小捧沙棘。
“吃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