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力顽强的小花
  小花,16岁,是一个非常秀气的女孩。
  小花的名字虽然有些俗气,但也过得去,可是配上她的姓,就让她的同学从小嘲笑她到大了。
  小花姓苟,大名,苟花花。
  她没有父亲,她的姓随她的妈妈,名字是当时居委会的主任陪着小花的姥爷给她上户口的时候临时写的,没有什么寓意,就是随便那么一写。
  小花倒是不那么在意这个姓名是否滑稽,是否招人嘲笑,因为她从小到大,都只是想着两件事情。
  一,不被饿死
  二,看着生病的妈妈不要饿死
  小学和初中的同学给她起的外号叫,狗尾巴花。
  小花一点也不生气,她觉得她就像一株顽强的狗尾巴花一样,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倔强的生存着。
  小花是作为证据出生的,因为小花的姥爷认为小花的妈妈,18岁怀孕是被某几个追求她妈妈的高中同学强奸了,可是,警察经过细致的调查,都排除了这几个人的嫌疑。
  小花的妈妈在小花姥爷的辱骂和追问中,在小花姥爷不停的起诉,警察不停的调查中,在小花姥爷一次一次拉着她去上访的过程中,在邻居和朋友的异样眼神中,在小花妈妈未婚先孕被人尽皆知的过程中变得抑郁沉默了,在历经了数次自杀未果的情况下,完全的封闭了自己。
  小花的姥爷看着自己独自一人辛苦带大的女儿,自己全部的希望,那么美丽优秀的女儿变成了一个不知吃喝拉撒的傻子,心灰意冷。
  虽然不再上访了,但是怀疑从来没有停止过,凡跟小花妈妈曾经有过接触的男性,小花的姥爷都去质问和恐吓过人家。
  以至于小花一家成了人人讨厌的精神病之家,多年的老邻居都不堪其扰,纷纷搬家,居委会更是把小花一家定为重点看护对象,防止小花的姥爷对周围居民造成更大的威胁。
  小花的姥爷固执的认为,孩子生下来就可以抽血化验比对,到底是谁,强奸了他的女儿。
  就这样,小花作为强奸犯的证据出生了。
  小花刚出生,就被姥爷夹到派出所,要求做化验比对谁是强奸犯。
  看着精神已经不太正常的老人和瘦小的跟一只老鼠似的刚出生的孩子,警察和居委会每天轮流派人守护,劝说,虽然没有用,改变不了小花姥爷的决心,但是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小花在警察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照顾下,活了下来。
  小花三岁的时候,小花的姥爷放弃了追查强奸犯的想法,因为周围所有的男性几乎都比对了,没有一个符合的,他失望极了。
  小花的姥爷放弃了不断的上访和追查,警察和居委会的同志就松了一口气,于是就不是每天都来小花家守护了,改为隔三差五,逢年过节的来扶贫了。
  因此,小花就开启了不断被扔掉,不断挨饿,不断自保的生存模式。
  小花的姥爷从不打小花,但是每天极尽仇恨和厌恶的辱骂是从来没有间断过。
  在姥爷的辱骂中,小花知道了她的生命力真不是一般的顽强啊。
  三岁的时候,姥爷带她坐了二十多站的公交车,大冬天把她扔在非常偏远的一个森林公园的后山中,还把小花身上的一件破旧大衣拿走了,就是想让小花冻死在山上。
  小花虽然三岁,但是长期的营养不良,还没有一个一岁的孩子重,而且不会走路,腿软的厉害。
  可是谁也没想到,大冬天的森林公园后山从来没有人去,可是小花刚被扔掉的当天晚上,一对准备在后山殉情的早恋的学生,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小花。
  几经辗转,小花又被送回来了,小花的姥爷因为恶意遗弃被公安机关处罚,拘留了半个月,考虑到小花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久就放出来了。
  因此,小花的姥爷就更加的讨厌和厌恶小花了。
  小花挨饿,受冻是家常便饭。
  有的时候,小花的邻居看着孩子可怜,会给小花点吃的,穿的,都被小花的姥爷堵着人家门口骂,吓得谁也不敢给小花吃的了。
  小花的家后面是一个小饭店,每天晚上都会有些剩饭剩菜堆在一个肮脏的黑铁桶里,等着收猪食的人来收。
  小花的姥爷不给小花任何吃的东西,每天往出撵她,于是饿的摇摇晃晃的小花,从小就每天从饭店倒剩饭的黑铁桶里捡吃的,刚开始拉肚子,拉到要死,后来就不拉了,一直到小花六岁,她吃了三年多的垃圾,活了下来。
  居委会的领导和派出所在周围居民的联合举报下,对小花的姥爷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并且要把小花带到福利院去。
  也不知道是什么心理,小花的姥爷明明非常厌恶小花,但是听说小花要被送到福利院,就寻死觅活的不同意,居委会也怕闹出人命,就同意暂时不把小花送走,但是要求小花姥爷写下保证,不许虐待小花。
  从六岁开始,小花每天可以在姥爷的辱骂声中吃一顿家里的剩饭了,但是她要做全部的家务,如果做的不好,是没有饭吃的。
  小花每天都努力的做好家务,照顾好妈妈,然后做好饭,等着下班回来的姥爷吃完,剩下一点,可以留给她吃。
  小花能够上学是居委会和派出所强硬执行的,虽然小花姥爷以小花妈妈痴呆没人照顾为由,多次拒绝,但是,新来的居委会主任姓刘,是一个身材高大强壮的中年女人,非常厉害,软磨硬泡,恩威并施,让小花的姥爷都败下阵来,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
  但小花每天中午还要跑着回家,为痴呆的妈妈喂饭,换尿屎,给手脚都捆住防止她自杀的妈妈按摩,按摩因为捆绑而淤青的手脚。
  这样的日子伴随着小花的童年和少年。
  小花十四岁,初中毕业的时候,在姥爷的要求下,每次考试都在全校第一的小花,报考了一个酒店服务的职业高中。
  因为这个高中高二就可以到酒店去实习,有工资可以拿。
  现在的小花16岁,高中二年级,已经准备去酒店实习了。
  小花心里是非常高兴能去酒店实习的,因为酒店里一定能吃饱饭,这是她的最基本的要求。
  小花的妈妈这些年吃了很多药,已经不用捆绑住手脚了,每天只是坐在窗边发呆,只有看见小花的时候,才会有一点反应,也只有小花喂的饭,她才不吐,不闹。
  小花觉得正是妈妈这样的态度,才让极度厌恶她的姥爷没有弄死她,因为留着小花,小花的妈妈就能安静而听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