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明天我要去给你爸妈打电话, 让他们也高兴高兴。”景爷爷把报纸小心翼翼的折起来,放到他的笔记本里压着。
福妞笑着点点头,回房以后, 她就高兴的把自己以前写的东西全都找了出来,这不知不觉她都已经写了不少了。
林羡安帮着她挑出了一些没有争议的小说,好让她继续投稿。
以他后来人的眼光,他觉得福妞这些小说,故事情节都十分精彩,唯一的缺憾就是文字功底还差了点。
福妞听了林羡安的建议,决定要好好磨练一下自己的,也用不着别人,她外公和舅舅就是非常好的人选。
有了外公和舅舅的教导,一时间福妞的进步可以说是非常神速了。
第二次收到来信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可是里面的内容却是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
福妞仔细看了一下,这是一家杂志社寄过来了,上头详细说明了一下原因。
原来福妞这次寄过去的小说字数有些多,刊登在报纸上已经不太适合了,所以报社的编辑就给转到了杂志社那边,这次杂志社写信过来就和和福妞商量一下稿费的事项,长篇小说按字算钱,千字一元,短篇小说按篇算钱,一篇五元。
福妞这次一共寄过去三篇,都是短篇的,加起来就是十五元。
估算了一下自己写这些东西用的时间,福妞两眼冒金光,无数的大团结都好像在向她招手,她手里可还有不少自己写的小故事呐!
想到这里,福妞干劲十足的又收拾好几篇刚改过的文章,自从和外公舅舅请教过以后,福妞看自己之前随手写的东西,总觉得有些不好,在不改动故事大纲的基础上,她全都重新写了一遍。
在这期间,胖团团也开始会说话了,第一个叫的居然是林羡安,这也很让人惊讶了。
胖团团这时候才八个多月,嘴里叫的是不太标准的“叭叭”。
当初林羡安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在,整个人都呆住了,小崽子满是信赖的小眼神,再配上软萌可爱的模样,林羡安觉得自己的心脏有一瞬间都快跳出来了,这感觉和当初确定自己对福妞感情的时候一样。
而且胖儿子第一次开口叫的就是爸爸啊,看来儿子还是和爸比较亲啊!
林羡安感动的一塌糊涂,把儿子抱起来亲了好几下。
不过他的感动没有持续多久,胖团子可不是简单的叫人啊,首先爸爸这两个字是最容易发声的,其次就是当天家里就只有林羡安一个人在家,这家伙带孩子粗糙的很,和福妞是一个路子的,好歹福妞平时还能用好吃的诱惑一下儿子呢,林羡安倒好,直接在儿子腰上绑了一个布条,只要不摔下床沿,就没啥大事。
胖团团一个人扣扣脚丫子,咬咬小手,很快就瞄上了景奶奶临出门前放在那里的葡萄。
他爬到爸爸身边。嗷嗷叫了好久都没能让爸爸理解他的意思,急的他小脸通红,林羡安倒是抽空瞥了他一眼,自家儿子有多皮实,他也清楚的很,摸摸他的尿布感觉没有湿,就继续去做他的发财计划书了,照现在这个趋势,他觉得这个时空的历史进程和原先的华国趋势有很大的不同,估计要不了十年,这次的动乱就会结束了。
他没准备尝试考大学这件事了,他想挣多多的钱,买多多的房子,最好以后能在家遛弯那种。
胖团团见蠢爸爸不理自己,“粑粑,吃!”
那迫不及待的小模样,让林羡安心中那点感动的小火苗,瞬间熄灭了。
这胖脸团团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个吃货。
从这天开始,胖团团往外冒话就利索多了,尤其是吃的,吐字别提多清晰了,每天到饭点,都能听到这胖崽,拍桌子要蛋吃的声音。
随着福妞不断投稿,她之前存下来的故事已经被用的差不多了,她开始有些苦恼了。
林羡安这段时间看着她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阻止她,等的就是今天。
“有什么烦心事了?来说说呗!”他不动声色的抄过炕上的胖儿子。
“么么!”胖团团不乐意让爸爸抱着,臭爸爸总是爱动手动脚,一点也不像妈妈和太奶奶那么好。
福妞揉揉他的小脑袋,并没有接过来的意思,刚刚被胖团团坐过的腿,现在还觉得有些麻呢!
“羡羡,我的稿子已经不够了,怎么办啊!”
福妞苦恼的捏捏儿子的小手。
最近由于投稿次数太频繁,钱是多了不少,可是脑细胞也死了一大批,她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处于江郎才尽的边缘了。
“能怎么办啊,减少投稿数量啊!”林羡安揉揉儿子的小脸蛋。
可是那样钱不就少了嘛!
福妞的心思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
“你看你最近这段时间为了挣稿费把自己熬的。”
福妞默默自己的脸,感觉是好像变粗糙了一点,熬夜是真的伤身体啊!
“这写文章要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你写好了,价钱不自然上去了嘛。”
好像说的也是啊,之前信里说写的好还会酌情涨价,不过到现在为止,她除了能收到固定汇款,竟然再没收到其他的消息了。
“你文章写的好了,人家自然会主动来追着你要,一直大批量的提供,人家反倒是觉得不稀奇了。而且咱家又不缺钱,你写这些东西是为了自己高兴,咱不能本末倒置了呀!”
福妞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是这个理,她一开始就是把这事当成一个兼职来做的,哪晓得挣钱会上瘾,一时就刹不住了,看来她得晾着杂志社一段时间。
看到福妞信任的目光,林羡安心虚了一下,其实他出这个主意还是有私心了,福妞自从投稿以来,就一门心思扑在写故事上头,难得有些时间还被手上这个胖崽子占去了,两人每天除了在一起睡觉,已经好久没一起出门放松一下了。
“既然这样,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去看电影去,现在还早,先出去吃顿饭,再看场电影,把团团放奶奶那边。”林羡安喜滋滋的把约会给安排上了。
福妞也好久没去看电影了,心动极了,催着林羡安把团团抱过去,她得换身衣服,再多加件大衣。
胖团团像是知道两人准备撇开他出去玩一样,使劲拽着福妞的衣服不放,着急道:“么么,么么!吃!”
福妞推推林羡安,“羡羡,给他拿个草莓。”
能在这个时候吃到草莓,这也多亏了林羡安有这么个宝地,胖团团吃的嘴都叼了,一般市场上买到的水分缺失的苹果,到他这已经嫌弃的不得了了。
用一颗草莓贿赂好儿子,福妞和林羡安就共骑一辆车出门了。
路上的树叶子在轮胎底下沙沙作响,福妞最近难得有这么空闲的时候,抱着林羡安的腰晃起了脚丫子。
“前面的,你们站住!”
福妞被这一声吓得差点从自行车上掉下来,双手立马插进了口袋,回头一看,果然有一个带着红袖章的人在后面追着。
不过这追的不是福妞们,而是前头一对年轻男女。
福妞舒了一口气,好奇的朝着前头看过去。
骑着自行车的红袖章已经追上了前头的两人,“你们两干啥呢,大街上就干这种不要脸的事情,你们是不是在搞破鞋。”
“同志,你误会了,我们啥也没干啊!”
被扣上搞破鞋这种帽子可不是小事,两人急着解释起来。
“我都看到了,你们两个在大街上亲嘴。”
那个扎这麻花辫的姑娘赶紧解释道:“同志,你看错啦,我的辫子勾到他的扣子了,所以刚刚在弄头发呢,而且我和他都是老夫老妻了,哪能在街上干这事啊!”
红袖章像是相信了她的话,教训了两句就走人了。
麻花辫姑娘心有余悸的拍着胸口转头。
让福妞直接看清楚了她的模样。
好家伙,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话说的果然没错,这姑娘就是冯家的大姑娘冯兰。
作者有话要说: 又老一岁啦,叹口大气!
第106章
冯兰在躲过了红袖章的盘问以后, 松口气的同时还拍了身边的男人一下,“你傻不傻,解个头发还要那么久。”
男子长得高高壮壮, 笑起来却是憨憨的模样,“嘿嘿,我傻,我傻!”
然后又支支吾吾道:“你说咱两是老夫老妻了。”
冯兰脸一红,想起来刚刚自己说的话, 这憨货, 平时傻得不行,这会儿耳朵倒是尖的很。
“兰兰,我们啥时候去领证啊!”
高壮的男人此时像是一只大型的哈士奇, 一脸期盼的看着眼前的姑娘。
“哼!等着,你彩礼准备好了没?”
“好了,好了,我娘把新衣服做好了,家里的棉被也准备好了,还有五十块钱彩礼。”高壮男子拍着胸脯保证。
冯兰忍不住想笑, 轻轻点头,抿着嘴越过男子朝前走去, “我可不占你家便宜啊,我可告诉你啊,你能娶到我可是烧高香了。”
那可不嘛,她是个身价颇高的小富婆。
这刚说完话抬眼就看到了路边的福妞和林羡安。
虽然只有过一面之缘, 但是冯兰明显对这两人印象深刻,她先是一慌,想起来造孽的都是杨丽华那女人, 和她半点不搭噶,所以理直气壮的朝着福妞走过来。
“你好,我是冯兰,咱们见过,你记得吗?”
福妞笑着点点头,她觉得这人的性子不错,“我记得,当初的事还多亏了你。”
“嘻嘻,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害怕你会迁怒我呢!”冯兰把自家对象召唤过来,“这是我对象。”
“你好,你好,我叫王金,今年二十一岁,住在溪水屯。”
“啪!”
冯兰忍不住拍了他一把,“你说啥呢,叫你过来不是叫你相亲的,你把家底都兜出来了。”
“呵呵,别介意啊,我对象有些傻!”
福妞倒是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反而有些诧异冯兰的态度,这个男人一看就不像知青,一般知青下乡,总会有些看不起当地人的想法,冯兰好像和她对象处的特别不错,言语间还多有维护。
“王金,你妹妹是不是叫小芳啊!”福妞问。
王金笑了,“是啊,你认识我表妹啊,你们是同事吗?”
没错了,小芳的表哥叫金子,又是住在溪水屯,这看模样还真是傻乎乎的,难怪当时好好的工作机会也能被人忽悠走。
等等,这王金当时的对象不是冯娟吗?
冯兰这么多年在后妈手底下混日子,察言观色的本领早就练出来了,看出福妞惊呆的样子,她主动开口道:“咱们也算是半个老乡了,走,我请你们吃饭去。”
福妞自然不想白蹭人家一顿饭,但是又想知道他们之间的狗血事件,纠结的跟着过去了。
点完菜,福妞抢先付了钱,几人挑了一个角落坐着。
“你是小芳妹子的同事,也是知道那女人的事了吧。”
福妞点点头,撑着下巴听她接着说。
原来当初冯娟被迫写了一张五十元的借条,回去还想耍赖,但是架不住三姨彪悍啊,天天堵在知青院门口,弄得她看到三姨那张老脸都害怕,这种精神暴力,逼得冯娟不得不想办法还钱。
可是钱哪里是那么好还的,她身上一共就只有不到十块钱,妈妈去蹲大牢了,继父又不愿意管她,亲爸的坟头草都有几人高了,写信回去也是要不到钱。
想着之前在学校还是有几个男生在追她,所以她挨个写了一封信,光信和邮票就花出去一块多钱。
福妞笑着点点头,回房以后, 她就高兴的把自己以前写的东西全都找了出来,这不知不觉她都已经写了不少了。
林羡安帮着她挑出了一些没有争议的小说,好让她继续投稿。
以他后来人的眼光,他觉得福妞这些小说,故事情节都十分精彩,唯一的缺憾就是文字功底还差了点。
福妞听了林羡安的建议,决定要好好磨练一下自己的,也用不着别人,她外公和舅舅就是非常好的人选。
有了外公和舅舅的教导,一时间福妞的进步可以说是非常神速了。
第二次收到来信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可是里面的内容却是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
福妞仔细看了一下,这是一家杂志社寄过来了,上头详细说明了一下原因。
原来福妞这次寄过去的小说字数有些多,刊登在报纸上已经不太适合了,所以报社的编辑就给转到了杂志社那边,这次杂志社写信过来就和和福妞商量一下稿费的事项,长篇小说按字算钱,千字一元,短篇小说按篇算钱,一篇五元。
福妞这次一共寄过去三篇,都是短篇的,加起来就是十五元。
估算了一下自己写这些东西用的时间,福妞两眼冒金光,无数的大团结都好像在向她招手,她手里可还有不少自己写的小故事呐!
想到这里,福妞干劲十足的又收拾好几篇刚改过的文章,自从和外公舅舅请教过以后,福妞看自己之前随手写的东西,总觉得有些不好,在不改动故事大纲的基础上,她全都重新写了一遍。
在这期间,胖团团也开始会说话了,第一个叫的居然是林羡安,这也很让人惊讶了。
胖团团这时候才八个多月,嘴里叫的是不太标准的“叭叭”。
当初林羡安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在,整个人都呆住了,小崽子满是信赖的小眼神,再配上软萌可爱的模样,林羡安觉得自己的心脏有一瞬间都快跳出来了,这感觉和当初确定自己对福妞感情的时候一样。
而且胖儿子第一次开口叫的就是爸爸啊,看来儿子还是和爸比较亲啊!
林羡安感动的一塌糊涂,把儿子抱起来亲了好几下。
不过他的感动没有持续多久,胖团子可不是简单的叫人啊,首先爸爸这两个字是最容易发声的,其次就是当天家里就只有林羡安一个人在家,这家伙带孩子粗糙的很,和福妞是一个路子的,好歹福妞平时还能用好吃的诱惑一下儿子呢,林羡安倒好,直接在儿子腰上绑了一个布条,只要不摔下床沿,就没啥大事。
胖团团一个人扣扣脚丫子,咬咬小手,很快就瞄上了景奶奶临出门前放在那里的葡萄。
他爬到爸爸身边。嗷嗷叫了好久都没能让爸爸理解他的意思,急的他小脸通红,林羡安倒是抽空瞥了他一眼,自家儿子有多皮实,他也清楚的很,摸摸他的尿布感觉没有湿,就继续去做他的发财计划书了,照现在这个趋势,他觉得这个时空的历史进程和原先的华国趋势有很大的不同,估计要不了十年,这次的动乱就会结束了。
他没准备尝试考大学这件事了,他想挣多多的钱,买多多的房子,最好以后能在家遛弯那种。
胖团团见蠢爸爸不理自己,“粑粑,吃!”
那迫不及待的小模样,让林羡安心中那点感动的小火苗,瞬间熄灭了。
这胖脸团团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个吃货。
从这天开始,胖团团往外冒话就利索多了,尤其是吃的,吐字别提多清晰了,每天到饭点,都能听到这胖崽,拍桌子要蛋吃的声音。
随着福妞不断投稿,她之前存下来的故事已经被用的差不多了,她开始有些苦恼了。
林羡安这段时间看着她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阻止她,等的就是今天。
“有什么烦心事了?来说说呗!”他不动声色的抄过炕上的胖儿子。
“么么!”胖团团不乐意让爸爸抱着,臭爸爸总是爱动手动脚,一点也不像妈妈和太奶奶那么好。
福妞揉揉他的小脑袋,并没有接过来的意思,刚刚被胖团团坐过的腿,现在还觉得有些麻呢!
“羡羡,我的稿子已经不够了,怎么办啊!”
福妞苦恼的捏捏儿子的小手。
最近由于投稿次数太频繁,钱是多了不少,可是脑细胞也死了一大批,她现在觉得自己已经处于江郎才尽的边缘了。
“能怎么办啊,减少投稿数量啊!”林羡安揉揉儿子的小脸蛋。
可是那样钱不就少了嘛!
福妞的心思明明白白写在了脸上。
“你看你最近这段时间为了挣稿费把自己熬的。”
福妞默默自己的脸,感觉是好像变粗糙了一点,熬夜是真的伤身体啊!
“这写文章要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你写好了,价钱不自然上去了嘛。”
好像说的也是啊,之前信里说写的好还会酌情涨价,不过到现在为止,她除了能收到固定汇款,竟然再没收到其他的消息了。
“你文章写的好了,人家自然会主动来追着你要,一直大批量的提供,人家反倒是觉得不稀奇了。而且咱家又不缺钱,你写这些东西是为了自己高兴,咱不能本末倒置了呀!”
福妞恍然大悟的点点头,是这个理,她一开始就是把这事当成一个兼职来做的,哪晓得挣钱会上瘾,一时就刹不住了,看来她得晾着杂志社一段时间。
看到福妞信任的目光,林羡安心虚了一下,其实他出这个主意还是有私心了,福妞自从投稿以来,就一门心思扑在写故事上头,难得有些时间还被手上这个胖崽子占去了,两人每天除了在一起睡觉,已经好久没一起出门放松一下了。
“既然这样,那咱们今天晚上就去看电影去,现在还早,先出去吃顿饭,再看场电影,把团团放奶奶那边。”林羡安喜滋滋的把约会给安排上了。
福妞也好久没去看电影了,心动极了,催着林羡安把团团抱过去,她得换身衣服,再多加件大衣。
胖团团像是知道两人准备撇开他出去玩一样,使劲拽着福妞的衣服不放,着急道:“么么,么么!吃!”
福妞推推林羡安,“羡羡,给他拿个草莓。”
能在这个时候吃到草莓,这也多亏了林羡安有这么个宝地,胖团团吃的嘴都叼了,一般市场上买到的水分缺失的苹果,到他这已经嫌弃的不得了了。
用一颗草莓贿赂好儿子,福妞和林羡安就共骑一辆车出门了。
路上的树叶子在轮胎底下沙沙作响,福妞最近难得有这么空闲的时候,抱着林羡安的腰晃起了脚丫子。
“前面的,你们站住!”
福妞被这一声吓得差点从自行车上掉下来,双手立马插进了口袋,回头一看,果然有一个带着红袖章的人在后面追着。
不过这追的不是福妞们,而是前头一对年轻男女。
福妞舒了一口气,好奇的朝着前头看过去。
骑着自行车的红袖章已经追上了前头的两人,“你们两干啥呢,大街上就干这种不要脸的事情,你们是不是在搞破鞋。”
“同志,你误会了,我们啥也没干啊!”
被扣上搞破鞋这种帽子可不是小事,两人急着解释起来。
“我都看到了,你们两个在大街上亲嘴。”
那个扎这麻花辫的姑娘赶紧解释道:“同志,你看错啦,我的辫子勾到他的扣子了,所以刚刚在弄头发呢,而且我和他都是老夫老妻了,哪能在街上干这事啊!”
红袖章像是相信了她的话,教训了两句就走人了。
麻花辫姑娘心有余悸的拍着胸口转头。
让福妞直接看清楚了她的模样。
好家伙,不是冤家不聚头,这话说的果然没错,这姑娘就是冯家的大姑娘冯兰。
作者有话要说: 又老一岁啦,叹口大气!
第106章
冯兰在躲过了红袖章的盘问以后, 松口气的同时还拍了身边的男人一下,“你傻不傻,解个头发还要那么久。”
男子长得高高壮壮, 笑起来却是憨憨的模样,“嘿嘿,我傻,我傻!”
然后又支支吾吾道:“你说咱两是老夫老妻了。”
冯兰脸一红,想起来刚刚自己说的话, 这憨货, 平时傻得不行,这会儿耳朵倒是尖的很。
“兰兰,我们啥时候去领证啊!”
高壮的男人此时像是一只大型的哈士奇, 一脸期盼的看着眼前的姑娘。
“哼!等着,你彩礼准备好了没?”
“好了,好了,我娘把新衣服做好了,家里的棉被也准备好了,还有五十块钱彩礼。”高壮男子拍着胸脯保证。
冯兰忍不住想笑, 轻轻点头,抿着嘴越过男子朝前走去, “我可不占你家便宜啊,我可告诉你啊,你能娶到我可是烧高香了。”
那可不嘛,她是个身价颇高的小富婆。
这刚说完话抬眼就看到了路边的福妞和林羡安。
虽然只有过一面之缘, 但是冯兰明显对这两人印象深刻,她先是一慌,想起来造孽的都是杨丽华那女人, 和她半点不搭噶,所以理直气壮的朝着福妞走过来。
“你好,我是冯兰,咱们见过,你记得吗?”
福妞笑着点点头,她觉得这人的性子不错,“我记得,当初的事还多亏了你。”
“嘻嘻,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害怕你会迁怒我呢!”冯兰把自家对象召唤过来,“这是我对象。”
“你好,你好,我叫王金,今年二十一岁,住在溪水屯。”
“啪!”
冯兰忍不住拍了他一把,“你说啥呢,叫你过来不是叫你相亲的,你把家底都兜出来了。”
“呵呵,别介意啊,我对象有些傻!”
福妞倒是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反而有些诧异冯兰的态度,这个男人一看就不像知青,一般知青下乡,总会有些看不起当地人的想法,冯兰好像和她对象处的特别不错,言语间还多有维护。
“王金,你妹妹是不是叫小芳啊!”福妞问。
王金笑了,“是啊,你认识我表妹啊,你们是同事吗?”
没错了,小芳的表哥叫金子,又是住在溪水屯,这看模样还真是傻乎乎的,难怪当时好好的工作机会也能被人忽悠走。
等等,这王金当时的对象不是冯娟吗?
冯兰这么多年在后妈手底下混日子,察言观色的本领早就练出来了,看出福妞惊呆的样子,她主动开口道:“咱们也算是半个老乡了,走,我请你们吃饭去。”
福妞自然不想白蹭人家一顿饭,但是又想知道他们之间的狗血事件,纠结的跟着过去了。
点完菜,福妞抢先付了钱,几人挑了一个角落坐着。
“你是小芳妹子的同事,也是知道那女人的事了吧。”
福妞点点头,撑着下巴听她接着说。
原来当初冯娟被迫写了一张五十元的借条,回去还想耍赖,但是架不住三姨彪悍啊,天天堵在知青院门口,弄得她看到三姨那张老脸都害怕,这种精神暴力,逼得冯娟不得不想办法还钱。
可是钱哪里是那么好还的,她身上一共就只有不到十块钱,妈妈去蹲大牢了,继父又不愿意管她,亲爸的坟头草都有几人高了,写信回去也是要不到钱。
想着之前在学校还是有几个男生在追她,所以她挨个写了一封信,光信和邮票就花出去一块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