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现在就只剩下程喜和陶厌两个,她看了他一眼,陶厌立马卷起袖子:“这种苦活累活脏活我来吧,您只管歇着就好。”
  “不要对我露出那种眼神。”
  陶厌疑惑道:“您说什么?”
  “就是之前看我的,那种恶心巴巴的眼神,很虚假。”
  陶厌伪装出来的深情,兴许对大多数人都有效,看在程喜眼中,却过分油腻。
  “你先前的样子便很好。”尽管讲话不好听,至少真实。
  陶厌愣了一下,道:“在外人面前,总得说些假话,不过是为求自保,但我向您保证,以后在您面前我绝对只说真话。”
  “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许诺。”程喜说,“你方才说的便是假话。”
  对陶厌而言,说谎已经是他的本能,十句话里七句假的,这是他为了保护自己的养成的习惯。
  毕竟江湖诡谲,他一个气运极差,遭人厌弃的存在,自然是要费心思为自己打造一副足够坚硬的盔甲。
  “公主殿下生在宫中,人人都要捧着您,自然不知道这世间有人过得多苦。”
  程喜平静道:“我知道。”
  陶厌的牢骚被打断,他道:“您以为的疾苦当真算不上什么。”
  何不食肉糜,便是出自这些福窝里泡大的公子哥和千金贵女。
  “有个孩子,叫杏生,他出生的时候娘亲在杏树下乘凉,取了这个名字。杏生家里五口人,上面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家中过得十分艰难。他三岁的时候,父亲身体不好,母亲是个傻子,都要靠前面两个孩子养着,哥哥因为英雄救美,然后被人诱着染上了赌瘾,他的大姐姐,为了几两银子,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大她二十岁的老渔夫,对方很喜欢打老婆,上一个老婆就是被他硬生生打死的,他还有两个打光棍的儿子,脾气都很坏。他的二姐姐,觉得日子过不下去,做了个老头的外室,对方还有二十来房姨太太。杏生为了把姐姐赎回来,也为了这个家,他便把自己卖了,入宫做了太监……”
  在这里的时候,程喜看了一眼陶厌的下半身。
  陶厌突然胯下一凉。
  程喜顿了顿,接着说:“杏生长得好,在宫里养了些日子,便看起来唇红齿白,很讨人喜欢,他凭借着自己的机灵和嘴甜,认了皇帝御前的大红人做干爹……”
  程喜没有什么表情的说着这个故事,她的语调很舒缓,但是讲话的节奏感很好,非常抓耳,至少成功的调动起了陶厌的情绪。
  说到杏生认了干爹之后时候,同样是个倒霉蛋的陶厌眼巴巴的看着她:“然后呢,你是想说他成了宫里的九千岁,成了皇帝跟前的大红人吗?”
  “再后来,杏生因为小时候很穷,实在是穷怕了,贪图一些银子,出卖了自己的主子,然后就被皇帝五马分尸,在殿前挂了三天,晒成了人干,警示后人。”
  陶厌:????
  他还以为是个励志鸡汤故事,正准备反驳程喜,结果来这么一个结局,他不由得怒而打翻这碗毒鸡汤。
  这次轮到程喜反问他:“你觉得杏生苦不苦,可怜不可怜?”
  陶厌憋了半天,无论如何说不出不苦两个字,他刚说了要在程喜跟前说实话,咬咬牙道:“苦。”
  程喜一双星眸静静的看着他:“杏生的故事,其实是我编的,实际上并没有这个人。”
  陶厌:!!!!
  “但是,我在宫中的时候,每天都能够听到比杏生惨八百倍的故事,在我身边伺候的宫人,每个都很惨,她们说着这样的话,想要乞求我的怜悯,来博取她们的利益,就好像是现在的你一样。”
  程喜道:“父皇在我很小的时候,便带我去看蛇窟,看人受刑,他指着在金銮殿上每一寸砖石,告诉我,那上面每一寸,都流淌着无数人的血。为了锻炼我的胆量,让我亲手杀死罪行累累的人,他还下令杀过诸多看起来无辜的人,为了另外一部分人的性命和利益,而我在一旁看着,并不出声阻止他。”
  她倾身向前,对陶厌道:“你我的确有缘,但是这不是你能一味向前,不断试探我的底线的缘由。我喜欢懂分寸的孩子,你想做杏生没有关系,到那一天,我会亲手送你上路。”
  作者有话要说:  陶厌:我果然是招惹变态的体质,抱住自己瑟瑟发抖
  第013章
  说完这话之后,程喜便重新站直:“能不能干不是一张说出来的,先把住处打扫干净吧。”
  陶厌适应能力很强,不然也不会在忍受了那么多折磨和苦痛之后还能活到现在。
  他面上的神情恢复了两个人初见的样子,仿佛先前因为意见分歧产生的不愉快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房间里的东西并不是很多,一套桌椅,一张方几,一张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仅此而已。
  尽管这屋子几千年没有住过人了,许是白玉峰上天清气朗,屋内的灰尘并不重,只是有少数地方发了霉。
  修真界比起凡间,多的是灵气,灵果,药草,但是修真界也有没有无法修真的普通人。
  和凡间界不一样的是,修真界的普通人里并没有皇帝这样的存在,而是由各大势力管辖。
  他们居住在这些大宗门的山脚下的城镇当中,和一些修为低下的修士一起生活。
  通常情况下,各大宗门吸收新鲜血液,就是从这些修真界的普通人当中挑选,她们中大多数都资质不高,进宗门往往只能做杂役和外门弟子。
  毕竟再大的宗门,顶尖的也就那么一批,一些琐碎的杂事和师门的日常任务还是需要大量的外门弟子来干的。
  陶厌挽起衣袖,把放在角落里的一个空木桶拿了过来,到山间的清泉中打水。
  白玉峰上有一条倒挂着的白练,从上而下的瀑布不断的冲刷着溪水,山石都被日夜不息的水流打磨得相当的圆润。
  山泉水清澈见底,因为太干净,水洼出也不见半尾游鱼。
  折腾了这么久,陶厌早就渴了,他捧了水,喝了好几口,水冰冰凉凉的,还带着融化雪水的寒气,他激得打了个哆嗦,拿木桶舀了大半桶的水,又非常快速的跑回屋子里去。
  他回去的时候,程喜已经简单的清理了一下房间,端坐在方桌前。
  她从储物戒里取出一些布料,垫在脚下和桌子上,翻阅着先前掌门师兄给她留的那些秘籍。
  炼气期的弟子刚刚入门,就是身体素质比普通人要更好一些,力气更大,像清洁术除尘这些小法术,都是须得筑基期之后才能学会的。
  陶厌把布浸入泉水当中,拧得半干,然后以飞快的速度来拖地。
  以前在杀手阁的时候,他只需要练一些杀招,后来被当成漂亮的货物培养,一双手每天都要泡在细腻的牛奶当中,不敢有半点损伤。
  后来出了杀手阁,落了老毒物的手中,除了每天地要泡在各种毒药里,他就是老毒物的苦工。
  论起做家务活的本事,他绝对不比任何人逊色。
  在陶厌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在空荡的大房间里擦地,并且强迫症似的把霉点点都扣得干干净净的时候,一个风风火火的小姑娘提着一个大包裹上了山:“师叔祖!”
  程喜在虚空中尝试着绘制符篆的手一抖,往门口一看,一个脸蛋圆圆,唇红齿白,扎着一条简单朴素的麻花辫的小姑娘就站在了门口。
  陶厌捏紧了手里脏兮兮的抹布,突然就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这个小姑娘笑容甜甜的说:“你就是师叔祖吗,你长得好漂亮呀。”
  面对可爱的女孩子,程喜也报以善意,微微一笑说:“你长得也很可爱。”
  小姑娘手里的包裹啪嗒落在了地上,有些害羞的捂住了自己的脸。
  陶厌像是预知道危险的刺猬,竖起了自己对外的刺:“你到底有没有礼貌,随随便便就闯进来。”
  小姑娘愣了一下:“可是门没有关啊。”
  为了通风透气,陶厌的确是打开了门。
  “没有关你不会在外面喊一句吗,怎么这么没有礼貌!”陶厌斥责说,语气就像是迫害善良单纯女主的恶毒女配,不,恶毒男配。
  程喜看了陶厌一眼,就算是摆出这样恶毒的嘴脸,陶厌的面部表情控制得也很好,但凡他长得丑一些,这骄横的样子就不像是美人娇嗔,而是恶犬咬人了。
  明明他自己就很没有礼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大脸去说别人。
  不过小姑娘吸了吸鼻子,把他的话当了真。
  她蹭蹭蹭几步退了出去,然后在外面脆生生的喊:“师叔祖,我是谷香杏,是我师父派我来服侍您的,我的师父是掌门师祖的第二十八号弟子。”
  谢玄尘的弟子,各个毛病都不少,譬如符邱,他就只收顶尖的美人,对美人格外宽容,无论修为高低,只要你长得足够貌美,他定会把人收下。
  但是资质太差的,活了几十年没有筑基,便会被谢玄尘直接剔出出去,可惜世间美人难觅,他名下如今弟子不过七八人。
  作为宗门的长老级人物,他们对弟子总是很挑。
  作为掌门的宗不庸就不一样了,整个宗门当中,就数他的弟子最多,亲传的几十个,记名的不记名的一大堆。
  若是没有这么庞大的势力,宗不庸的掌门之位也无法坐得那么稳。
  陶厌立马说:“殿下这边有我伺候就足够了。”
  这次谷香杏不服气了:“虽然这个哥哥你生得也好看,可是男女授受不亲,我能做的事情比你多了呢,而且我是筑基期的弟子,以后山下的饭食还能有我来取。”
  陶厌并没有因为谷香杏夸赞他好看对她放松戒心,他的美貌自己清楚,不需要什么阿猫阿狗肯定一遍。
  程喜若有所思,小姑娘说的不错,在这宗门当中有个乖巧懂事的侍女,的确要比陶厌这个男人来做好一些。
  她当时站在高台上,当初选陶厌,一个是想着他年纪小,一个愿意是因为有些场合,男性出面会更方便。
  按照程桀所言,两方人马打架,你自己亲自动手扇巴掌,失了尊贵,这种时候,自然是要安排臣下或者是奴才做这种事情,所以她需要培养忠于自己的鹰犬。
  条件允许,数量可以低一点,实在不行,质量一定要高一些。
  女子天生弱势,不是说她们脑子笨,而是女人的身体力量上往往比不过男性,世道对女子的苛求程度也远远高于男子。
  无论男女,人会下意识轻视比自己弱小的存在,年轻力壮的瞧不起老的小的,年长的瞧不起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这世间多数人便会因此看轻女性,尤其是柔弱貌美的年轻女子。
  程桀从来不看轻任何一个女人,但他教导程喜可以利用世人的偏见作为武器。
  以前程桀总觉得女儿珍贵,他在世上一日,便能护住她一时。
  考虑到女儿远去修真界,他才在临行之前出言告诫:“当你足够强的时候,旁人知道你的强,便只能仰视你。但是在强大的敌人面前,可以用弱小麻痹他的双眼,然后再一击毙命。人死如灯灭,你活着站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赢家。”
  程喜摊开自己的手掌,她平日里其实也有练武,但是磨出茧子,便会有专门的宫人用特制的药水磨去这些厚实且丑陋的茧。
  程喜没有搭理陶厌,问香杏:“你平日住哪?”
  小姑娘甜甜的道:“我与同门的师姐一起住在紫罗峰,这次师父说让我搬过来,好生侍候师叔祖。”
  “我用不着你服侍,平日里传信,取些东西便够了,还是同你的师姐她们一起住。”
  小姑娘水汪汪的杏仁眼便起了雾:“师叔祖是讨厌香杏吗?”
  “你住在我这,难免同她们生分,有些消息也就不知道。”
  “我知道了,您要是不嫌弃我吵,这宗门当中有什么新鲜事,我知道了就讲给您听!”
  这香杏生得娇憨,脑子一点都不憨,反而机灵的很,只听一句,便知道了程喜用意。
  “对了,这是掌门让我给您捎带的东西,我先布置一番,您看看喜欢不喜欢,再看看该怎么改。”
  夸赞,顺从,听话,撒娇,香杏作为一名侍女,显然是一名相当优秀的舔狗。
  重要的是,她还是筑基修士,当然依着程喜的天分和运道,她肯定很快就会超过香杏。
  香杏的存在,威胁到的不是别人,正是陶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