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_17
三人的晚饭同样是饼子和肉汤,汤是马骨敲碎后用大火熬的,骨髓煮散在锅里,翻滚的野菜上都飘着一层油花。
没有后世诸多的调味料,只加了一点盐,却让孟清和三人吃得一点不剩,孟清江和孟虎意犹未尽,差点把小块的骨头都咬碎嚼了。
孟清和佩服得翘起大拇指,牙口真好。
饭后,堂兄弟三个围坐在简单垒起的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商量今后的生计。
既然到了边塞,不管是孟虎还是孟清江,再大的不满也要丢开,在这里生活下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
孟清和的表现也让二人佩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被差点被族人当成傻子的十二郎都能上阵杀敌,他们又差些什么?
“十二郎,我看过了,这点种子不够。而且,”孟虎顿了顿,“也不是良种。”
“我知道。”孟清和搓搓手,紧了紧身上的袢袄。明初兵卒的待遇还算过得去,不只分田还给农具种子,耕牛另论。除戍卫出征所需的袢袄鞋裤,还发冬衣和夏衣,多为棉花棉布和夏布。
孟清和在沈百户麾下,错过了领棉衣的日子没有问题,可以补发。粮种却是有定例的,卫所本就缺粮,没哪个胆子大的敢在这件事上通融。
“种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孟清和说道,“两位堂兄觉得,除了小麦,另种些什么好?最好是长得快又产量大的。”
一句话问出,孟虎和孟清江都凝眉深思。
询问孟虎两人,是因为孟清和着实想不出个章程。
论起抗旱抗寒的高产作物,首先想到的就是土豆地瓜。想到不等于能做到,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一个世纪,想种也没得钟。
撇开一百年后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后世倒有一种说法,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曾先哥伦布发现美洲,据说还有关于美洲土人的记载。可惜的是,郑和船队出航的相关资料,包括皇帝敕书,船队编制,名单,航海日志等都被毁在了一个姓刘的兵部车架郎中手里,到底是被藏还是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谜。
不过,类似刘郎中此等“壮举”,一般人恐怕还真做不出来。
暂且不论这位车架郎中如何,孟清和唯一能指望的郑和船队,也要到永乐三年才会扬帆。在那之前,永乐大帝还得先和他侄子协商一下皇位谁来坐的问题。
掰着指头算算,至少还有五六年!
所以,他得继续熬着。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就算他想投燕,一心一意跟随燕王造反,坚定不移的靖难,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小旗,按照后世的军队编制,顶多一个步兵班长,不说燕王,就是他手底下的那些大将,知道孟清和是谁?
冲上去说他会掐指一算,下知五百年?恐怕道衍和尚和燕王身边的一群能人异士会先灭了他。
抢洒家饭碗?你小子以为自己是谁?
要么走旁的门路?例如沈百户……
想到这里,孟清和打了个哆嗦,吃撑了,绝对的!
“十二郎?”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一个劲的摇头叹气,孟虎和孟清江都感到奇怪。
“我没事。”孟清和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目光明媚而忧伤,“我只是在迷茫,前路漫漫,前程未卜,便是才高八斗也是无处着手。人生,当真是寂寞如雪。”
孟虎:“……”
孟清江:“……”
最终,还是孟清江提出,不如种些荞麦。
孟虎点头,孟清和自然也没有异议。
“种子我来想办法,其他就麻烦两位堂兄了。”
孟虎和孟清江没有询问孟清和能想出什么办法,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就当明白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翌日,孟清和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挂好腰牌,意气风发的走出家门。从今天开始,他便要和手下的十个人移防城外一处瞭望墩台。
墩台建造在距城北十里的一座山丘之上,曾被北元骑兵攻占,墩台上的边军无一幸存。
登到山顶,从高处俯瞰,草原,密林,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军的马场,尽收眼底。
景色很美,孟清和却无心心上,令人查看过四下环境,立刻下令众人垒石伐木造房子。
请调来这里戍守,不是来这里送死。
现有的土坑和土墙根本就挡不住鞑子,要实现接下来的计划,必须先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
众人面带疑惑,显然觉得孟小旗这个命令不靠谱。
孟清和咧嘴一笑,靠在土墙上,“大家别摆出这幅样子嘛,做人总要有点追求不是?”
众人:“……”
“这里可是战斗的最前线,杀敌报国,都没人跑来和咱们抢。”
众人:“……”主动请调来守瞭望墩台,果然是脑子有病吗?
见众人目光涣散,明显不信自己的话,孟清和也只能放弃“以理服人”这一行为准则,接着道:“孟某给诸位一句实话,绝不是带着诸位来送死的!而是为诸位寻一条出人头地,发家致富的路。”
众人依旧沉默不语。
“别的暂且不说,诸位家里的粮食够吃吗?想顿顿吃肉吗?想娶上媳妇吗?”孟清和顿了顿,“想要日子过得更好点吗?”
涣散的目光开始发出光彩,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便是以前武库司郎中为首的一干人等,也不免集中了精神。
孟清和笑得和善了。
在孟十二郎鼓动手下大兴土木的同时,西城百户所门前,七八个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边军死狗一样瘫倒在地。
沈瑄负手立于两人之前,面沉如水,声音并不高,却字字如惊雷。
“冒领战功者,杀!帮忙隐匿者,杖二十!”
话落,两颗血淋淋的头被扔在了地上,染血的面孔,惊惧且扭曲。
郑千户闻听消息,叹息一声,想起京中传来的消息,再想想匣中的那封密函,摇了摇头,只对报信人说,此事不需多加过问。
过了今日,沈百户,便要是沈副千户了。
第十四章 初露锋芒一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六
屯守开平卫的边军进行了一次大操。站在高处,可见身着朱红袢袄,头戴明盔的将兵,手持腰刀,长枪,铁镗,或长牌,藤牌等制式兵器,根据旗官令,随着鼓声组成不同的军阵,牌手在前,刀兵枪兵等在后,另有火铳兵列在队中,行动之间互有配合,刀兵铁戈之声破空而出,煞气杀气冲天而起。
城中点将台上,自开平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下千户等均着甲戴盔,手按刀柄,面色庄重,对阵中变化凝目而视。
突然,鼓声一变,三支马队由阵外驰出,为首者,一为西城卫千户所副千户沈瑄,余下两人均为卫中百户,出身军卒,以骁勇善战累功升职。马上骑士均着对襟鸳鸯战袄,马嘶蹄鸣声中,挥舞长刀,左突右冲,如临实战。
刀锋过处,如雪光闪过,木扎草人纷纷拦腰而断。
烟尘滚滚,鼓声再响,阵型再次变化。
没有后世诸多的调味料,只加了一点盐,却让孟清和三人吃得一点不剩,孟清江和孟虎意犹未尽,差点把小块的骨头都咬碎嚼了。
孟清和佩服得翘起大拇指,牙口真好。
饭后,堂兄弟三个围坐在简单垒起的火炉旁,一边烤火,一边商量今后的生计。
既然到了边塞,不管是孟虎还是孟清江,再大的不满也要丢开,在这里生活下去成为摆在他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
孟清和的表现也让二人佩服,这个手无缚鸡之力又被差点被族人当成傻子的十二郎都能上阵杀敌,他们又差些什么?
“十二郎,我看过了,这点种子不够。而且,”孟虎顿了顿,“也不是良种。”
“我知道。”孟清和搓搓手,紧了紧身上的袢袄。明初兵卒的待遇还算过得去,不只分田还给农具种子,耕牛另论。除戍卫出征所需的袢袄鞋裤,还发冬衣和夏衣,多为棉花棉布和夏布。
孟清和在沈百户麾下,错过了领棉衣的日子没有问题,可以补发。粮种却是有定例的,卫所本就缺粮,没哪个胆子大的敢在这件事上通融。
“种子的事情我来想办法。”孟清和说道,“两位堂兄觉得,除了小麦,另种些什么好?最好是长得快又产量大的。”
一句话问出,孟虎和孟清江都凝眉深思。
询问孟虎两人,是因为孟清和着实想不出个章程。
论起抗旱抗寒的高产作物,首先想到的就是土豆地瓜。想到不等于能做到,距离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还有一个世纪,想种也没得钟。
撇开一百年后的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后世倒有一种说法,永乐年间,郑和船队曾先哥伦布发现美洲,据说还有关于美洲土人的记载。可惜的是,郑和船队出航的相关资料,包括皇帝敕书,船队编制,名单,航海日志等都被毁在了一个姓刘的兵部车架郎中手里,到底是被藏还是被付之一炬,一直是个谜。
不过,类似刘郎中此等“壮举”,一般人恐怕还真做不出来。
暂且不论这位车架郎中如何,孟清和唯一能指望的郑和船队,也要到永乐三年才会扬帆。在那之前,永乐大帝还得先和他侄子协商一下皇位谁来坐的问题。
掰着指头算算,至少还有五六年!
所以,他得继续熬着。即便如此,也未必能得偿所愿。
就算他想投燕,一心一意跟随燕王造反,坚定不移的靖难,难度都不是一般的大。
一个小旗,按照后世的军队编制,顶多一个步兵班长,不说燕王,就是他手底下的那些大将,知道孟清和是谁?
冲上去说他会掐指一算,下知五百年?恐怕道衍和尚和燕王身边的一群能人异士会先灭了他。
抢洒家饭碗?你小子以为自己是谁?
要么走旁的门路?例如沈百户……
想到这里,孟清和打了个哆嗦,吃撑了,绝对的!
“十二郎?”
见孟清和半晌不说话,一个劲的摇头叹气,孟虎和孟清江都感到奇怪。
“我没事。”孟清和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目光明媚而忧伤,“我只是在迷茫,前路漫漫,前程未卜,便是才高八斗也是无处着手。人生,当真是寂寞如雪。”
孟虎:“……”
孟清江:“……”
最终,还是孟清江提出,不如种些荞麦。
孟虎点头,孟清和自然也没有异议。
“种子我来想办法,其他就麻烦两位堂兄了。”
孟虎和孟清江没有询问孟清和能想出什么办法,和孟十二郎相处久了,就当明白一个道理:沉默是金。
翌日,孟清和起了个大早,穿戴整齐,挂好腰牌,意气风发的走出家门。从今天开始,他便要和手下的十个人移防城外一处瞭望墩台。
墩台建造在距城北十里的一座山丘之上,曾被北元骑兵攻占,墩台上的边军无一幸存。
登到山顶,从高处俯瞰,草原,密林,静静流淌的河水,边军的马场,尽收眼底。
景色很美,孟清和却无心心上,令人查看过四下环境,立刻下令众人垒石伐木造房子。
请调来这里戍守,不是来这里送死。
现有的土坑和土墙根本就挡不住鞑子,要实现接下来的计划,必须先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
众人面带疑惑,显然觉得孟小旗这个命令不靠谱。
孟清和咧嘴一笑,靠在土墙上,“大家别摆出这幅样子嘛,做人总要有点追求不是?”
众人:“……”
“这里可是战斗的最前线,杀敌报国,都没人跑来和咱们抢。”
众人:“……”主动请调来守瞭望墩台,果然是脑子有病吗?
见众人目光涣散,明显不信自己的话,孟清和也只能放弃“以理服人”这一行为准则,接着道:“孟某给诸位一句实话,绝不是带着诸位来送死的!而是为诸位寻一条出人头地,发家致富的路。”
众人依旧沉默不语。
“别的暂且不说,诸位家里的粮食够吃吗?想顿顿吃肉吗?想娶上媳妇吗?”孟清和顿了顿,“想要日子过得更好点吗?”
涣散的目光开始发出光彩,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便是以前武库司郎中为首的一干人等,也不免集中了精神。
孟清和笑得和善了。
在孟十二郎鼓动手下大兴土木的同时,西城百户所门前,七八个被打得皮开肉绽的边军死狗一样瘫倒在地。
沈瑄负手立于两人之前,面沉如水,声音并不高,却字字如惊雷。
“冒领战功者,杀!帮忙隐匿者,杖二十!”
话落,两颗血淋淋的头被扔在了地上,染血的面孔,惊惧且扭曲。
郑千户闻听消息,叹息一声,想起京中传来的消息,再想想匣中的那封密函,摇了摇头,只对报信人说,此事不需多加过问。
过了今日,沈百户,便要是沈副千户了。
第十四章 初露锋芒一
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初六
屯守开平卫的边军进行了一次大操。站在高处,可见身着朱红袢袄,头戴明盔的将兵,手持腰刀,长枪,铁镗,或长牌,藤牌等制式兵器,根据旗官令,随着鼓声组成不同的军阵,牌手在前,刀兵枪兵等在后,另有火铳兵列在队中,行动之间互有配合,刀兵铁戈之声破空而出,煞气杀气冲天而起。
城中点将台上,自开平卫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下千户等均着甲戴盔,手按刀柄,面色庄重,对阵中变化凝目而视。
突然,鼓声一变,三支马队由阵外驰出,为首者,一为西城卫千户所副千户沈瑄,余下两人均为卫中百户,出身军卒,以骁勇善战累功升职。马上骑士均着对襟鸳鸯战袄,马嘶蹄鸣声中,挥舞长刀,左突右冲,如临实战。
刀锋过处,如雪光闪过,木扎草人纷纷拦腰而断。
烟尘滚滚,鼓声再响,阵型再次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