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斌哥,我们做亲戚吧
  按理说,孟祖儿不可能知道林放的生日。
  然而现实不跟你讲道理,它不但不讲道理,还比小说更加YY。
  小说都不敢写,都觉得没有逻辑的事,频频在现实中发生。
  想到万一的可能,何乃斌含糊道:“可能有些是吧,我也不知道情况,你就别问了!”
  “斌哥!我们做亲戚吧!你还有没有别的这种姐姐妹妹的?”
  李剑锋一个滑步扑到何乃斌的面前,抱住他的大腿,一脸期冀(ji)的道:“富御姐、豪萝莉、贵族超龄小阿姨……我都可以的,我不挑食!真的,斌哥!我不想努力了,我也想要AJ!”
  “滚!”
  何乃斌甩了一下,没能把李剑锋甩开,只能手脚并用,硬生生的把他给扒拉开。
  废了好大力气,何乃斌才算挣脱,他赶紧闪到门边,擦了一把汗,一脸警惕的道:“我觉得,我们还是做兄弟比较好!做朋(P)友(Y)也可以,你得先去一趟泰国,再去一趟韩国,我来出钱!”
  想得美!
  李剑锋迅速起身,若无其事的爬回自己床上,顺手把那一排美少女手办全都拿起来,挨个在自己床上摆好,慢慢欣赏。
  他用行动证明,什么叫做大猪蹄子。
  一个豁不出去的男人,只能靠自己,吃硬饭。
  注定吃不了软饭!
  李剑锋前后变化的太快,以至于何乃斌都怀疑,刚刚要和自己做亲戚的那个李剑锋,是不是压根就不存在,只是自己的幻觉罢了。
  何乃斌也没多想,没了李剑锋的骚扰,他正好能跟林放说几句正经话。
  “放哥,这些AJ,你还是收好吧。你要真的想送我,等你和我……那啥再说!”
  何乃斌嘴一秃噜,差点把心里话给说出来。
  无功不受禄,哪怕是亲兄弟,也不能收下这份大礼。
  但是……小舅子就可以。
  “行吧。是我考虑不周。”
  林放点点头,答应下来。
  他之前不知道这批AJ的价值,想着送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现在知道了,林放也觉得自己有些孟浪。
  突然送人这么值钱的东西,是个人都要多想一些东西。
  没见李剑锋脸皮都差点不要,一心想要AJ。
  却一听说要被兄弟当朋友,立马就把脸皮给捡回来了吗。
  从兄弟变朋友,男上加男的那种朋友,代价太大,李剑锋果断选择放弃。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
  送这么贵的东西,怕是所求甚大。
  何乃斌不敢收,情有可原。
  不对啊……
  奶斌不敢收,我就敢收了?
  林放心中念头转过,再看那堆AJ,忽然觉得有些烫手。
  这些AJ要是前女友送的,也就罢了,债多了不愁,欠也就欠了,还不起大不了把自己送给她们。
  林放收不收,都可以心安理得。
  可要不是前女友送的,那就麻烦了!
  林放顾不得再去摆弄手机,跑去翻了翻AJ,转身问道:“剑锋,这些AJ的外包装呢?帮我找一下,我要确定是谁送的!”
  “都在这儿呢,AJ的包装好找,用的是锦城丰顺的同城快递。呐,给你!”
  李剑锋很快就把AJ的外包装翻出来。
  这些鞋子寄件地址基本一致,大都是从锦城印象里寄出来的。
  锦城印象距离秀领东方不是很远,只隔了一条街,但是濒临锦江,户型要小上许多,房价却高了一倍。
  寄件人的笔迹基本一致,用的都是“水歌”这个名字,不像真名,可是是网名或者化名。
  林放把地址和电话抄录下来,摸出手机,给这个“水歌”打了个电话。
  电话才响了几声,对面就把电话挂了。
  隔了一会儿,对方发了一条短信过来:“我这边正在工作,不方便接电话,空了找你。”
  对方居然不接电话!
  你不方便也没事,好歹告诉我你是谁啊!
  林放把手机里的这条短信看了又看,很是头疼。
  对方的号码不在通讯录里面,说明对方哪怕是他前女友,也是很新的前女友。
  莫名收到对方很贵的礼物,对方不接电话,也不知道她是谁,这种感觉,多少有些忐忑。
  林放回到床上躺下,没心情再去摆弄新手机和PAD,盯着天花板,脑子不自觉的开始放空。
  世界没有穿越的那段时光,林放每天的生活都很普通,除了上班就是宅。
  宅的时候,也就是看小说、看电影、玩手机。
  想吃什么就点外卖,再不然就是快乐水加零食。
  波澜不惊,乏善可陈。
  如今,人生的打开方式起了变化,林放觉得,或许……自己可以换一个活法。
  他知道自己的心态还没变,还是以前的佛系草根心态。
  看似无欲无求,其实只是无可奈何,随波逐流。
  以前林放懂事的太晚,对自己的职业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划,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一个清醒的目标。
  所以他毕业后才没有深造,既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也没有读研,甚至找的工作,都和法律完全不沾边。
  至少这一次,林放想在专业领域,有所建树。
  世界穿越之前,林放学的最好的是《婚姻法》、《民法》和《民诉》这三门专业课。
  婚姻法老师建议他读研,还让他考自己的研究生,就是觉得,林放很适合搞《婚姻法》。
  林放当时不想毕业后天天给人打离婚官司,就放弃了考研。
  要不……这次试一下?
  帮人打离婚官司,有点像做当铺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能请得起律师打离婚官司的,大都是有钱人。
  一般人离婚,要么自己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么就是自己上庭答辩。
  肯花钱请律师的,怎么着都得趁点钱。
  离婚能闹到法庭上的,无非是财产分割不均,存在婚内出轨,重婚,或是争夺子女抚养权。
  案由基本不复杂,就是寻找证据比较麻烦。
  钱不钱的,林放现在不是特别在意。
  前女友们用云小白脸的方式,逢年过节各种给他发红包,让他现在微信钱包里零钱很多,不缺钱花。
  他只是感觉,或许帮人打离婚官司也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