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花魁“梳拢”之礼
  最终,程处默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还是从程处亮那里借了一笔钱。
  几人要了一间雅室,在翠春苑的二楼,毕竟是有身份的人,自然是不能和大厅里的商贾们同坐在一起的。
  花魁怜霜的梳拢大会已经进行了有一段时间,但仍没有决出最终的胜负,这让程处默自我感觉还有机会。
  所谓的“梳拢”,是指青楼花魁第一次接客伴宿。
  越是名气大的花魁,她的“梳拢”之礼办得越隆重,是身份的象征,也是未来地位的象征。
  在此之前,怜霜钓着的一些恩客全都到场,为了哄抬怜霜的身价,可谓是费了不少的心思。
  而翠春苑也有将怜霜树立为下半年当家花魁的意思,所以这次的“梳拢”大会,声势很是浩大。
  由于是后来,程处默几人也不大清楚“梳拢”大会,进行到了哪一步,只得观望场中的情况。
  “桃花浅深处,似匀深浅妆。春风助肠断,吹落白衣裳。
  我家齐公子仰慕怜霜姑娘久矣,仅以此诗赠于怜霜姑娘,并且愿出铜钱八百贯,代怜霜姑娘感谢玉娘的养育之恩。”一个青衣小厮朗声道。
  大厅里一群人开始讨论起来。
  “这诗不错,可惜出来的有些早了,注定要落败了。”
  “这齐公子是何许人也?有谁知道的吗?”
  “齐公子能在二楼的雅室,显然非富即贵,大家还是看热闹吧。”
  “可惜了怜霜姑娘,我仰慕已经,却是无缘了啊……”
  ???
  杨帆一脸懵逼,这不是竞拍初夜权吗?怎么还吟起诗来了?还有养育之恩又是什么鬼?
  程处默几人一副了然于胸的神情,似乎对此见怪不怪。
  见杨帆疑惑,程处默在一旁解释道:“梳拢之礼是不会直接去竞拍的,而是要去吟诗作对捧怜霜姑娘,捧得越高,代表怜霜姑娘的地位越高。
  而所谓的养育之恩,那其实就是过夜钱,换个说法罢了!”
  杨帆哑然失笑,感情都是面子工程,有些无语道:“这就是所谓的,当了表子还要立牌坊?”
  程处默几人听完一愣,当了表子还要立牌坊?好像很应景啊!
  喊来一个翠春苑的小厮,几人一问才知道,原来怜霜姑娘的“梳拢”之礼,是要以“桃花”为主题,吟诗一首,谁最佳,谁就获胜。
  杨帆啧啧称奇,竞拍一个过夜权还玩出了这种高度,附庸风雅,文人就喜欢这调调了,不愧是平康坊第一的翠春苑啊,会玩!
  “我记得上一个花魁的‘梳拢’之礼,好像是以竹子为题写诗,那时候爆出了两千贯的高价,现在才八百贯还早!”程处亮一幅老司机的模样。
  不过程处默现在更关心的还是怎么抢到过夜权,不由得转头看向几人道:“各位兄弟,赶紧帮哥哥写首诗啊!
  你们知道的,我的天赋不在吟诗的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啊,还得靠各位帮衬帮衬了。”
  杨帆诧异道:“难道这诗还能代写不成?不应该是亲自写吗?”
  程处默看傻子似的看了杨帆一眼,道:“想多了你,作诗就是个走过场,关键还是钱。
  但是过场总得走不是,所以这些有钱的商贾,以及一些达官显贵们都已经早早的找好了代笔,一首诗一贯钱,好的翻倍,就等着这场面呢!
  说个有意思的,我听说,好些个名气不小的诗文,都是从青楼里流传出去的,把文人的脸都给丢尽了!
  哈哈哈哈!”
  杨帆也是一脸懵逼,里面的套路原来这么深,古人真会玩。
  “不会,处默,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俩的水平半斤八两之间,你觉得我像是能写诗的人吗?你求其他人去吧!”程处亮直接拒绝了程处默的求助,真的不会。
  程处默又把目光看向了房俊,道:“房老二,你老爹可是文坛大学士,你作为他的儿子,这忙你必须得帮!”
  房俊黑着脸看向程处默,恼怒道:“程处默,你故意的吧,你难道不知道我什么情况?”
  好吧,房俊这厮天生神力,所以对舞刀弄枪很感兴趣,而诗词书画却是一窍不通。
  很多人都暗地里思考,房玄龄怎么生出这么个儿子,样貌不像,性格不像,若说是程咬金的儿子,没人怀疑。
  但要说是房玄龄的儿子,那就很难让人相信了,莫非是帽子上沾了些绿?
  程处默讪讪的笑了笑,房俊的情况他自然是知道的,这不死马当作活马医吗。
  “我也不会,爱莫能助!”秦怀玉主动开口,堵住了程处默的再次询问,鬼知道会说出什么样的话来。
  至于杨帆,程处默果断的不问了,人家是做生意的,哪里会对诗文有研究。
  早知道怜霜姑娘今日举行“梳拢”之礼,自己应该早些找到代笔才是,都怪老程那货,把自己揍得躺了这么多天,对外界发生的大事都没有提前得知,唉~
  “一首诗,十贯钱,要不要?”杨帆突然开口说道。
  程处默眼睛一亮,看向杨帆道:“你说什么?你有诗?”
  “我有,一首十贯钱,买断,不要说是我卖得,以后这诗就是你的,随你怎么用。”在青楼仍不忘记做生意,杨帆真是辛苦了!
  “行啊,十贯钱就十贯钱,只要今日能赢,怎么都行!”程处默急忙说道。
  杨帆点点头,看向大厅,关注“梳拢”之礼的最新动向。
  争夺又过去了几个回合,价格已经超过了一千贯。
  杨帆不由感慨,开青楼这么赚钱的吗?要不自己也参与参与,按照后世的经验,分分钟打造大唐第一娱乐会所。
  ……
  “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可惜狂风吹落后,殷红片片点莓苔。
  我家周公子与怜霜姑娘神交久矣,这诗便是我家公子所做,希望能赢得怜霜姑娘的芳心。
  同时愿出铜钱一千三百贯,代怜霜姑娘感谢玉娘的养育之恩。”又一个小厮高声道。
  “这诗有些跑题了啊,后半句已经不应景了,这估摸着得落选。”
  “你们不觉得后半句意有所指吗?殷红偏偏点莓苔,这好像是某种暗示啊!”
  “我靠,阁下高才,竟然发现了其中隐藏的小秘密。”
  又是一连串的讨论,看热闹的人永远站了大多数。
  二楼雅室,一个青衣小厮走了出来,站在窗口,直视着下方。
  “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翁来问津。
  我家齐公子愿出一千五百贯,还望各位给个面子!”先前那青衣小厮再一次高声道,语气里还带上了一丝威胁。
  “啧啧啧,引经据典了这,是陶圣的《桃花源记》吧,这首不错,怕是压轴的几首之一了。”
  那小厮就在程处默几人所在雅室的正对面,他的神情倨傲,仿佛根本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
  程处默眯眼看了看对面的那青衣小厮,嗤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齐王的家奴,怪不得这么嚣张。
  杨帆,你的诗想好了没,我要开始出价了。齐王那厮出来威胁,估摸着大部分人都要知难而退了,是该本公子出场的时候了。”
  齐王?李祐?杨帆有些诧异的看了对面一眼。
  “有笔吗,我写下来给你。”杨帆对着程处默道。
  程处默摆摆手,“别啊,杨帆。我大字不识一个,你写给我,不是让我出丑吗?
  你帮我吆喝两声,就当帮兄弟这个忙了,咋样?”
  杨帆嘴角微微抽搐,这是让自己扮演小厮么。
  本想拒绝,但看到程处默那祈求的小眼神,杨帆心一软,就给应下了。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程公子出两千贯,欲与怜霜姑娘春风一度。”杨帆淡淡说道。
  声音不高不低,不咸不淡,仿佛在阐述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杨帆的诗念罢,场面瞬间一静,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默默的回忆这首诗,细细的咀嚼。
  “想不到,一首足以名传千古的诗居然出现在了青楼,怜霜姑娘怕是要出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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