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求饶也没用
第六百章求饶也没用
“什么?这怎么可能?你怎么能破了我的火龙术,你到底是谁?难不成你已经是神仙中人,不,你这么年轻怎么可能修炼到那种境界,而且你的修为也只不过是元婴期而已,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那老头在风中凌乱了,这火龙术的秘籍是他从一个仙人留下来的洞府中得到的。当时他打开这密集的第一页,上面就写着此术当真天下无敌,只不过也并非是没有破解之法。如果对方已经超脱凡人的行列,进入神仙中人的范畴,那么这火龙术就对那人完全无效,而现在秦风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这一点,破除了自己的火龙术,可想而知,他就是神仙中人。
秦风虚空之中脸上带着一丝不屑的邪魅的笑容,他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角,十分随意的说道:
“你说什么?你说这叫火龙术?老头儿,你在逗我,也罢,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火龙巨像!”
“龙炎,出!”
简简单单,十分干脆的三个字,却如同惊雷一般在天地之间响起。此刻秦风的衣服无风自动,浑身强大的真元修为直接涌动出来周围天地之间的火之精元,就像一个个听话的孩子一样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那一个个赤色的小红点就是天地五行元素中的火元素,
这些元素分散于天地之间是组成万物最基本的东西,平常是不可能被轻易抽取出来的,就算是大罗金仙也做不到,除非已经成长为天道圣人,而且还要对天地五行有极高的参悟。
但是秦风却不用这么麻烦,它本来就是混沌之体,身体就是混沌,而这些五行元素就是从混沌之中演化出来的,还是那句话,在他面前不论是天地五行还是山川河泽都可以说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使用起来自然如同操控自己的身体一般随意。
好了,闲话就不多说了,只见那些火之元素很快就凝聚起来,这些元素将秦风团团包裹在内,却没有伤到他分毫,而且还很是亲切的样子,就像是一些古灵精怪的小家伙,见到了自己的主人一般。
“什么?至尊级亲和力?这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老头儿,在你临死之前我还要告诉你一个事情。你给我竖起你那两只耳朵听好喽!或许在你眼里你的火龙之术的确不错,但是在我眼里你所有的手段都是垃圾,因为玩火,我是你祖宗!”
说完这话之后,一条火焰巨龙瞬间形成那精纯的火之元素,带着一股狂暴的力量瞬间呼啸而去。
那老头见了这一幕之后大叫一声,然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开始往天边逃遁。为此他还拿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法宝,希望能够抵挡这只火龙的进攻。他这一刻后悔了,早知道是这么个变态的话,他才不会过来呢,什么徒弟什么天才?到现在只有能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最为重要的,至于其他的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只不过这个时候才想跑,不得不说这老家伙也真是够蠢的。那条火龙速度可比他快的多,几乎是在瞬间就赶上了已经逃出去几十里地的老头,然后就那么在空中把它给点燃了。
那老头瞬间就变为一颗火球在空中熊熊燃烧,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那么硬生生的炸开了,粉身碎骨,血肉身躯全都为这炽热的火焰给烤化了,连强大的元神也直接被烧成虚无,可想而知这一招是多么的霸道。
看到这家伙尸骨无存,秦风突然摇了摇头,一脸很可惜的样子说到:“哎呀,可惜可惜,这火龙术实在是太霸道了,把人烧死了不说还把元神都给烧化了,你说这元神要是不消散该多好,我把它吞了,应该能够重新晋升一个小境界吧,嗯,那这样下次就用一半的力量,考虑一下水的力量和木的力量。”
这家伙站在虚空之中神神叨叨的说,而此刻他手里肖玉山的元神已经濒临破碎了。别误会,这可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是他被吓到了,硬生生的被秦风这个变态吓到魂飞魄散。
他终于知道自己之前杀人夺宝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遇到这样一个变态,你还敢打他的主意,那你是真的找死。
“秦风,秦先生,前辈,我求求你别杀我,不要毁了我的元神,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做你的奴仆,一辈子供你驱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求求你放我一马吧,我修行不易,实在不想就这么死去。”
“呦呵,现在知道求饶了,你之前不是挺豪横的吗?你不是要杀了我给你的人报仇的嘛,你不是要取代我的位置成为这江湖共主的吗?来来来,我现在就在这儿,你要是能杀我就把我给杀了,怎么不动手了?难不成要我亲自动手?”
。不不不,秦先生我知错了,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不认识您这位尊神,所以才贸然得罪,实在是我胆大妄为,可是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孤魂野鬼,您就算是杀了我也没什么用,我求求您放我一条生路吧。
现在这家伙不断地求饶,在这位变态的面前,他有什么信心,有什么勇气去反抗。不管他做什么,在这位的面前就只是一条跳梁小丑,无知蝼蚁而已。
“杀了你不不不,你修炼这么多年,元神之中应该累积了很多的力量,我只要把这些力量吸收了应该就能恢复到元婴境界第五层,到那时你也算死得其所了,乖,别怕,我吸收的时候不会有任何的痛的,你放松,静静的享受你生命的最后一刻吧!”
说完这话之后,一朵三味真火出现在秦风的指尖,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把这朵火焰给熄灭了,并不是他开始圣母了决定放过这家伙,而是他觉得就这么炼化了的话,对于这个元神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也有些太浪费,不如直接把它练成丹药吧,那样还能多利用一点。
“什么?这怎么可能?你怎么能破了我的火龙术,你到底是谁?难不成你已经是神仙中人,不,你这么年轻怎么可能修炼到那种境界,而且你的修为也只不过是元婴期而已,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那老头在风中凌乱了,这火龙术的秘籍是他从一个仙人留下来的洞府中得到的。当时他打开这密集的第一页,上面就写着此术当真天下无敌,只不过也并非是没有破解之法。如果对方已经超脱凡人的行列,进入神仙中人的范畴,那么这火龙术就对那人完全无效,而现在秦风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这一点,破除了自己的火龙术,可想而知,他就是神仙中人。
秦风虚空之中脸上带着一丝不屑的邪魅的笑容,他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角,十分随意的说道:
“你说什么?你说这叫火龙术?老头儿,你在逗我,也罢,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火龙巨像!”
“龙炎,出!”
简简单单,十分干脆的三个字,却如同惊雷一般在天地之间响起。此刻秦风的衣服无风自动,浑身强大的真元修为直接涌动出来周围天地之间的火之精元,就像一个个听话的孩子一样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那一个个赤色的小红点就是天地五行元素中的火元素,
这些元素分散于天地之间是组成万物最基本的东西,平常是不可能被轻易抽取出来的,就算是大罗金仙也做不到,除非已经成长为天道圣人,而且还要对天地五行有极高的参悟。
但是秦风却不用这么麻烦,它本来就是混沌之体,身体就是混沌,而这些五行元素就是从混沌之中演化出来的,还是那句话,在他面前不论是天地五行还是山川河泽都可以说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使用起来自然如同操控自己的身体一般随意。
好了,闲话就不多说了,只见那些火之元素很快就凝聚起来,这些元素将秦风团团包裹在内,却没有伤到他分毫,而且还很是亲切的样子,就像是一些古灵精怪的小家伙,见到了自己的主人一般。
“什么?至尊级亲和力?这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老头儿,在你临死之前我还要告诉你一个事情。你给我竖起你那两只耳朵听好喽!或许在你眼里你的火龙之术的确不错,但是在我眼里你所有的手段都是垃圾,因为玩火,我是你祖宗!”
说完这话之后,一条火焰巨龙瞬间形成那精纯的火之元素,带着一股狂暴的力量瞬间呼啸而去。
那老头见了这一幕之后大叫一声,然后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就开始往天边逃遁。为此他还拿出了自己身上所有的法宝,希望能够抵挡这只火龙的进攻。他这一刻后悔了,早知道是这么个变态的话,他才不会过来呢,什么徒弟什么天才?到现在只有能保住自己的命才是最为重要的,至于其他的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只不过这个时候才想跑,不得不说这老家伙也真是够蠢的。那条火龙速度可比他快的多,几乎是在瞬间就赶上了已经逃出去几十里地的老头,然后就那么在空中把它给点燃了。
那老头瞬间就变为一颗火球在空中熊熊燃烧,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那么硬生生的炸开了,粉身碎骨,血肉身躯全都为这炽热的火焰给烤化了,连强大的元神也直接被烧成虚无,可想而知这一招是多么的霸道。
看到这家伙尸骨无存,秦风突然摇了摇头,一脸很可惜的样子说到:“哎呀,可惜可惜,这火龙术实在是太霸道了,把人烧死了不说还把元神都给烧化了,你说这元神要是不消散该多好,我把它吞了,应该能够重新晋升一个小境界吧,嗯,那这样下次就用一半的力量,考虑一下水的力量和木的力量。”
这家伙站在虚空之中神神叨叨的说,而此刻他手里肖玉山的元神已经濒临破碎了。别误会,这可不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而是他被吓到了,硬生生的被秦风这个变态吓到魂飞魄散。
他终于知道自己之前杀人夺宝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遇到这样一个变态,你还敢打他的主意,那你是真的找死。
“秦风,秦先生,前辈,我求求你别杀我,不要毁了我的元神,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做你的奴仆,一辈子供你驱使,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求求你放我一马吧,我修行不易,实在不想就这么死去。”
“呦呵,现在知道求饶了,你之前不是挺豪横的吗?你不是要杀了我给你的人报仇的嘛,你不是要取代我的位置成为这江湖共主的吗?来来来,我现在就在这儿,你要是能杀我就把我给杀了,怎么不动手了?难不成要我亲自动手?”
。不不不,秦先生我知错了,之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不认识您这位尊神,所以才贸然得罪,实在是我胆大妄为,可是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孤魂野鬼,您就算是杀了我也没什么用,我求求您放我一条生路吧。
现在这家伙不断地求饶,在这位变态的面前,他有什么信心,有什么勇气去反抗。不管他做什么,在这位的面前就只是一条跳梁小丑,无知蝼蚁而已。
“杀了你不不不,你修炼这么多年,元神之中应该累积了很多的力量,我只要把这些力量吸收了应该就能恢复到元婴境界第五层,到那时你也算死得其所了,乖,别怕,我吸收的时候不会有任何的痛的,你放松,静静的享受你生命的最后一刻吧!”
说完这话之后,一朵三味真火出现在秦风的指尖,不过他想了想还是把这朵火焰给熄灭了,并不是他开始圣母了决定放过这家伙,而是他觉得就这么炼化了的话,对于这个元神的消耗实在是太大了,也有些太浪费,不如直接把它练成丹药吧,那样还能多利用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