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and_2
  “我希望如此,先生。”韦斯利收下柯提斯给他的几枚硬币,犹豫了一会儿,“您还有别的吩咐吗……?”
  柯提斯不解这个男人为何流连不去,小费应该给得够慷慨了。“没有了。”
  “好的,柯提斯先生。”
  韦斯利离开房间之后,柯提斯重重坐在床边上,打算在梳理准备面对其他宾客之前稍作歇息。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能力照计划进行。他来这儿究竟想算计什么?他以为自己能干成什么呢?
  有段日子他也对这类聚会乐在其中,对那时的他们来说,这是军旅生活中少有的娱乐绿洲和放松时刻。自一年半前退役以来,他参加了三个聚会,因为人们说他不该作茧自缚,应该回归社会,当一个合群的人。但那些场合一次比一次枯燥,活动一个比一个乏味,人群热衷于自溺,仿佛生活除了追求欢愉就再没有其他目的。
  但至少这次他抱着某种目的,即使现在看来他的希望渺茫得荒谬无稽。
  他脱去右手的黑色皮革手套,活动了一下大拇指和食指。其他手指本应存在的关节被疤痕增生组织紧紧覆盖,他一边想着今后的任务,一边用软化油膏按摩了几分钟,然后再度用手套掩盖上残缺起皱的部分,开始为晚餐着装。
  这不是什么粗重活儿,但他也许是该留下那个叫韦斯利的男人帮忙。不过他已经用了十八个月来习惯如何使用更少的手指系好领结和钮扣,只要花上三倍时间,他也能像肢体健全时一般自己打理仪表。
  他将白色斜纹马甲和领扣调整好,再加上一点发胶整理他浓密的金色发流,这就算准备好了。
  他在镜中打量自己。他穿得像位绅士,但他的仪态和被非洲大陆的阳光晒过的皮肤让他依然带有军人气息。他看起来和间谍、小偷和骗子丝毫沾不上边,可惜的是他也没有他们的能耐。
  ***
  他是最后一个到达客厅的,阿姆斯特朗夫人拍着手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亲爱的各位,我们的最后一位宾客,阿奇·柯提斯先生。他的叔父就是那位探险家亨利·柯提斯爵士。”人群中一片骚动,柯提斯微笑着接受这跟随他大半辈子的介绍。二十五年前他的叔父因一趟非洲探险一朝致富,至今仍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那现在我得跟您一一介绍大家了,”阿姆斯特朗夫人接着道,“这是卡鲁斯小姐和莫顿小姐。”卡鲁斯小姐美丽而朝气蓬勃,大约二十出头,穿着明艳动人,紫罗兰色的眼眸熠熠发光。莫顿小姐则比她大了几岁,似乎和她结伴而来,打扮简朴,神色机警,但礼貌的寒暄一句都没落下。
  “这两位是从赫尔来的凯斯顿·格雷林先生和格雷林夫人。”他们笑着招呼他。一对土财主,柯提斯心想。格雷林先生没有一副聪明相貌,还有点儿双下巴,穿着昂贵然而有欠斟酌。格雷林夫人则穿着一件以柯提斯的标准而言过于紧绷暴露的礼服。他猜想她或许是那种喜欢在乡村别墅来点秘密情事的人。
  “这是我的哥哥约翰·蓝布顿和他的妻子。”这一对夫妻之中,丈夫则更像游走于床笫之间的角色。蓝布顿的长相和他妹妹一样出众,虽然不及柯提斯,但也算高大挺拔。在他身边的蓝布顿夫人就显得存在感薄弱许多,她长发枯直无光,双手无力,像那种饱受头痛之苦的人。
  “而这是休柏特的儿子,詹姆士。”柯提斯知道他是休柏特与前妻诞下的子嗣。这个男人年纪应该二十多近三十岁了,和现任阿姆斯特朗夫人相差不到五岁。他宽阔的脸上有种欢快的表情,像是经过多次野外冒险洗礼,却没有多少灵光。
  “柯提斯,幸会。”詹姆士·阿姆斯特朗向他伸手。柯提斯也伸出右手,但年轻人有力的手掌挤压到他的旧伤口,使他不禁因疼痛而皱起脸。
  “亲爱的,我明明提醒过你了。”阿姆斯特朗夫人厉声道。
  “噢,真抱歉,妈妈。”阿姆斯特朗给她一个带有歉意的微笑,接着转向柯提斯,“全不记得了,真是的。”
  “这是彼得·霍特,詹姆士的好朋友。”阿姆斯特朗夫人继续为他引荐。这次她口中的对象是个引人注目的大块头,和柯提斯体格相当,足足有六尺二寸[1]高,拥有一副强壮的肩膀和看来不只断过一次的鼻梁,他还带着一丝拳击手的气息,明亮敏锐的棕色双眼同时隐含了智慧和力量。他握住柯提斯手掌的力道控制精确,没有带来任何疼痛。这是个知道如何使用自己肌肉的男人。
  令人印象深刻,柯提斯心想,随即皱眉回溯记忆。“你是不是在牛津读过书?”
  霍特笑了,很高兴自己能被认出来。“在基布尔学院。晚你几届。”
  “霍特先生也拿过‘拳击蓝[2]’的荣誉。”阿姆斯特朗夫人在一旁补充。
  “当然了。我想我在……芬顿馆见过你?”
  “没错,在宽街上。不过那时我的水平还不够。”霍特的语气坦率而愉快,“你和吉列姆对打时我也在场,那真是场了不起的对决。”
  柯提斯怀念地笑了,“生平最艰难的一战。”
  “等我介绍完所有宾客,你们两位再尽情讨论拳击吧。”阿姆斯特朗夫人插话,“柯提斯先生,这位是达希尔瓦先生。”
  柯提斯望向眼前的绅士,随即决定这是他所见过最不讨喜的男人。
  他和柯提斯岁数相仿,只矮了几吋,大约六尺高,但体格远远不及柯提斯。一个纤瘦得如同柳树一般的男人,黑发油亮滑顺,被发油整治得分寸不乱,从他的深色眼眸中几乎辨不出瞳孔在虹膜中的界线,白色衬衫称着他橄榄色的皮肤。事实上,他很显然是个外国人。
  一个只会打扮的外国花孔雀。尽管他的衬衫无可挑剔,燕尾服和西裤剪裁完美,但他戴着一枚巨大的绿色玻璃戒指,而且,柯提斯震惊地发现他的袖扣是一朵鲜绿色的花[3]。
  达希尔瓦上前几步,柯提斯还没来得及注意对方摇曳生姿的步伐,后者就伸出一只孱弱无力的手,他只能努力不要像碰到动物尸体般甩开它。
  “荣幸之至,”达希尔瓦低声道。出于柯提斯意料之外,他的口音里浸着一股英国腔调,“一位军人出身的绅士和一名拳击手,多么令人向往啊。我一定能和你们这些勇敢的男孩相处愉快。”他朝柯提斯抛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接着就扭着水蛇腰走开,和阿姆斯特朗夫人一起加入另一小群宾客的谈话了。
  “好吧,这家伙是打哪儿来的?”柯提斯不动声色地问。
  “一个低俗的南欧种,”詹姆士毫不掩饰地回答,“真不知道苏菲怎么能忍受这种男人。”
  “噢,他可是很有趣的,而且聪明过人。”美丽的卡鲁斯小姐对柯提斯微笑道,“也许您没能记住所有人的名字,我是芬内拉·卡鲁斯。您是怎么认识阿姆斯特朗一家的?因为您叔父的缘故吗?他似乎是个了不起的男人。”
  他们聊了点亨利爵士的事迹,以及卡鲁斯小姐的父亲——负责设计毕哥尔摩电话线路的实业家——一直聊到他们被请去享用晚餐。柯提斯坐在卡鲁斯小姐和缺乏生气的蓝布顿夫人之间,他的牛津校友霍特则坐在卡鲁斯小姐的另一侧。这位年轻小姐谈吐间不乏急智,言语大胆但从不越界,而霍特则不时报以轻浮的回应。他表明了自己对卡鲁斯小姐的兴趣,她回应时一边对对方加以吹捧,一边也不着痕迹地让柯提斯和坐在她对面的詹姆士·阿姆斯特朗加入话题,邀请他们一同争取自己的青睐。也许她喜欢同时拥有众多追随者。
  但柯提斯提不起兴致扮演追随者的角色。他可以想象舅父莫里斯看到他兴趣缺缺会发出怎样失望的叹息。卡鲁斯小姐是个美丽、和善又富有的年轻女人,正是他的良配,而且他现在没道理不安顿下来了。但他一点也不想在竞争中胜过另外两个男人,即便他想也做不到,他从来没有调情或闲聊的天赋,也想不透人们是如何即兴发挥、妙语连珠的。为了礼数,他试着做出一些合宜的评论,但费力地用残疾的右手使用餐具和观察这一桌子客人占去了更多他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