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做北疆之主
她时常觉得自己这副身体的主人,其实就是个天才。这种天分可能在她来之前,徐锦笙自己都没有发现过,她也是慢慢开发出来的。
可徐锦笙再是天赋异禀,也绝对没有徐恋歌这么夸张,这可能就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吧!
徐恋歌虽然年纪小,但很有可能会是整个镇北王府,最为出挑的那个人。这是上天给予她的东西,他们作为平常人,当然要把它开发到极致,才算是足够敬重。
“那以后就让她继续习武吧!”
徐恋歌听了纳兰锦绣这么说,欢喜得就差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她紧紧的搂住纳兰锦绣的脖子,很小声的说:“我就知道姑姑一定会同意的。”
“这是你自己的天分,是老天给你的优待,我们当然不可能限制你。但是我希望你明白,做事情不能完全由着性子,比如硬拉着人陪你练武,这是违背他人的意志,是不对的。”
徐恋歌模样看起来很委屈,她嘴巴撅得老高,义正言辞的说:“人们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我就不晓得他们是为什么要拒绝我。”
“不管原因为何,那都是他人自己的事,你不能强求。”
“总归说来说去,就是因为我年纪小,还是个女孩子。他们认为我该好好绣花,长大后随便找个人嫁了,还说我每天舞刀弄枪,是不规矩的。
可你看看我阿爹,他就是我这一个女儿。我将来还要继承他的位置,做整个北疆的王。您说我要是一直那么脆弱,那怎么可能管辖得住这些人呢?”
纳兰锦绣被她这一番说辞震惊了,这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按理说应该是什么都不懂的。
即便是早熟,她也不可能说得头头是道。继承镇北王府,做整个北疆的主人,这种事情就连她都不敢想,这个小丫头是怎么敢想的?
徐锦策露出一副有点苦的表情,她对着纳兰锦绣摊了摊手,表示自己确实没有法子。
他当初之所以找了这么个借口,就是希望能让府里安生几年,也没想到纳兰锦绣一回来,就爽快的答应了。
纳兰锦绣扶住徐恋歌的肩膀,说道:“做整个北疆的主人,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啊,要让北疆的百姓丰衣足食,要让他们不受欺凌,还要守护好我们的土地,把任何想要侵略的人都赶出去。”
“这些话说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就很难。”
“我正是因为知道这件事不容易,所以才要让阿爹给我请好的老师。我要自己变强,只有如此才能守护住北疆。”
纳兰锦绣觉得和这孩子说话很有意思,因为同她交谈的时候,她表现出来的状态,不是幼稚的。更多的时候,她们像是同龄人在探讨问题一样。
“那你现在就同我说,作为北疆之主,你要用什么心态去看待百姓,又要用什么心态来看待你的敌人?”
“我不知道姑姑为什么要问这么简单的问题。”
“这问题可一点儿都不简单。”
“主人要爱护自己的臣民,就像是我要爱护自己的兵器一样。要对他们足够宽厚,让他们心甘情愿奉你为主,这样才能天下太平。
至于对待自己的敌人,那完全就是反着的,一定要足够苛刻。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你不来打我的时候,我也不去招惹你,但凡你若是欺负到我头上,那我就要狠狠打你,一定得打疼了。”
这些话出自十来岁的小女孩,让人除了震惊之外,还真是不知该怎么表达了。纳兰锦绣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徐恋歌,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说:“姑娘,我看好你。”
徐恋歌大概也喜欢这样的交谈方式,她笑了一下,还冲着徐锦策扬了扬下巴。对于这个姑姑,她还是十分喜欢的。
“你一回来就缠着你姑姑,她没吃完饭。”徐锦策觉得被这么一耽搁,饭菜肯定已经凉了,就对着纳兰锦绣说:“我让人把饭菜热一下吧。”
纳兰锦绣吃饭的时候就是要一鼓作气,但凡是中途停了下来,就怎么也吃不下去了。她摇了摇头:“我已经吃饱了,晚点吃夜宵吧。”
徐锦策对她的回答明显不满意,他看了眼纳兰锦绣的腹部,觉得她可能只长了肚子。他又想到了离戈怀孕的时候,吃的特别多,和纳兰锦绣的食量,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他神情略有不悦:“你如今是有身孕的人,又不是第一胎,也不用我多说什么了。我让人在厨房给你温着些吃的,你过会儿就吃一点。”
纳兰锦绣很乖巧的点了点头:“兄长说得极是。”
徐恋歌觉得,姑姑是很了解父亲的,这个时候的确是要顺着他,不然惹了他生气,那可是了不得的。
饭后,徐恋歌被徐锦策拉着去温书,她满脸的不乐意:“您每天让我读书,这么下去的话,我肯定会变成书呆子的。”
徐锦策今天心情好,自然不想跟她一般见识,还随口问道:“你几时见过书呆子?”
徐恋歌很贼的笑了:“我看弟弟就是。”
徐锦策一愣,没想到她这么快就编排上纪博衍了。他摸了摸徐恋歌的头发,语气深长:“弟弟身上有很多东西,都是值得你学习的。”
徐恋歌哼了一声,一副骄傲的小模样:“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长得还那么白净,看起来就好欺负,能有什么是值得我学习的?”
徐锦策也不同她逞口舌之快,只问道:“你姑姑好不好?”
徐恋歌点头:“笙姑姑和箬姑姑不一样,比她开明多了。”
徐锦策叹息:“我没让你把两位姑姑做比较,我是问你,你喜欢你笙姑姑么?”
“当然喜欢了。”
“为什么喜欢?”
“您说过,当初祖父被害,您又被人囚禁,是姑姑自己撑起了玄甲军。如果没有她,北疆早就沦于敌手,我要敬重她,爱护她。”
“你姑姑能有那样的魄力,你弟弟也不会差到哪去。没有见过你姑父,不然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弟弟身上一定有很多值得你学习的。”
徐恋歌侧头,大概是觉得这个理由勉强可以说得通。她拉着徐锦策的手,笑眯眯的说:“阿爹,您就放心吧,我不会欺负弟弟的。”
徐锦策对她明显放不了心,她可是个劣迹斑斑的人。徐逸寒从小就受她欺负,现在都养成了习惯,但凡是她闯了祸,他不是要替她背锅,就是会护着她。
“小叔叔不同。”徐恋歌也是个鬼灵精,知道徐锦策心里在想什么。
“你们年纪都相仿,有什么不同的。”
“小叔叔比我大,就得保护我,还得让我欺负。弟弟比我小,我肯定会保护他的。”
徐锦策看着豪气干云的小丫头,真不知能说她什么了。这孩子,是他的心头肉,他真的是为她改变了很多。
他想等到离戈回来的时候,他一定可以坦然的告诉她,他是一个好父亲,把他们的女儿照顾得很好。
他一直没放弃寻找,每次失望而归的时候,总会有人劝他放弃。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拓跋涛都死了,离戈若真活在这世上,怎么可能不回来找他们?
可他却认定了她还活着,一定活着。只有心里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才能熬过这些日子,才能对生活抱着积极的态度。
“我要去山上找小叔叔了。”徐恋歌想到徐逸寒上山去看他母亲,就想要在山下等他回来。
“去吧!”徐锦策曾经对沈从苁防备心很重,如今已经接受了她,尤其是徐逸寒懂事之后,他们已经像是一家人了。
徐恋歌得到父亲的首肯,欢欢喜喜的去了。徐锦策返回去找纳兰锦绣,他们兄妹这么久没见了,当然有很多话要说。
纳兰锦绣刚安顿好纪博衍睡觉,他这一路上被折腾坏了,虽然对北疆好奇,但是也没了精力去探寻。
“没想到恋歌长得这么好,当初她被送到金陵,我还以为一定我会吃苦的,好在很快就回来了。”
徐锦策也回想起了那段日子,他日日受着煎熬,看着自己唯一的女儿被送往金陵,他却无能为力。好在纪泓煊态度坚持,纪泓烨也暗中调和,恋歌才能装病被送回北疆。
徐恋歌是北疆儿女,她从小就长在这片土地上,已经习惯了天高云阔,无拘无束的日子。金陵城里的步步惊心,会消磨掉她的性情,折去她的翅膀,让她变得不快乐。
北疆已经逐渐安定下来,经贸什么的都在恢复中。徐锦策知道北疆终有一天会恢复到鼎盛时期,甚至比从前还要繁荣。
这是他们镇北王府的职责,也是他对父帅的承诺。这些事情是他必须要做的,而保护恋歌,让她健康的成长,也是他作为父亲不可推卸的责任。
“恋歌能够平安回来,还要多谢烨表弟。”
纳兰锦绣沉默,三哥是个主意大的,什么事情都不喜欢和人商量,虽然平时也算是顾及她的感受,但这些事却是从不让她知道的。
可徐锦笙再是天赋异禀,也绝对没有徐恋歌这么夸张,这可能就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吧!
徐恋歌虽然年纪小,但很有可能会是整个镇北王府,最为出挑的那个人。这是上天给予她的东西,他们作为平常人,当然要把它开发到极致,才算是足够敬重。
“那以后就让她继续习武吧!”
徐恋歌听了纳兰锦绣这么说,欢喜得就差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她紧紧的搂住纳兰锦绣的脖子,很小声的说:“我就知道姑姑一定会同意的。”
“这是你自己的天分,是老天给你的优待,我们当然不可能限制你。但是我希望你明白,做事情不能完全由着性子,比如硬拉着人陪你练武,这是违背他人的意志,是不对的。”
徐恋歌模样看起来很委屈,她嘴巴撅得老高,义正言辞的说:“人们都说胜败乃兵家常事,我就不晓得他们是为什么要拒绝我。”
“不管原因为何,那都是他人自己的事,你不能强求。”
“总归说来说去,就是因为我年纪小,还是个女孩子。他们认为我该好好绣花,长大后随便找个人嫁了,还说我每天舞刀弄枪,是不规矩的。
可你看看我阿爹,他就是我这一个女儿。我将来还要继承他的位置,做整个北疆的王。您说我要是一直那么脆弱,那怎么可能管辖得住这些人呢?”
纳兰锦绣被她这一番说辞震惊了,这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按理说应该是什么都不懂的。
即便是早熟,她也不可能说得头头是道。继承镇北王府,做整个北疆的主人,这种事情就连她都不敢想,这个小丫头是怎么敢想的?
徐锦策露出一副有点苦的表情,她对着纳兰锦绣摊了摊手,表示自己确实没有法子。
他当初之所以找了这么个借口,就是希望能让府里安生几年,也没想到纳兰锦绣一回来,就爽快的答应了。
纳兰锦绣扶住徐恋歌的肩膀,说道:“做整个北疆的主人,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啊,要让北疆的百姓丰衣足食,要让他们不受欺凌,还要守护好我们的土地,把任何想要侵略的人都赶出去。”
“这些话说起来容易,但是做起来就很难。”
“我正是因为知道这件事不容易,所以才要让阿爹给我请好的老师。我要自己变强,只有如此才能守护住北疆。”
纳兰锦绣觉得和这孩子说话很有意思,因为同她交谈的时候,她表现出来的状态,不是幼稚的。更多的时候,她们像是同龄人在探讨问题一样。
“那你现在就同我说,作为北疆之主,你要用什么心态去看待百姓,又要用什么心态来看待你的敌人?”
“我不知道姑姑为什么要问这么简单的问题。”
“这问题可一点儿都不简单。”
“主人要爱护自己的臣民,就像是我要爱护自己的兵器一样。要对他们足够宽厚,让他们心甘情愿奉你为主,这样才能天下太平。
至于对待自己的敌人,那完全就是反着的,一定要足够苛刻。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你不来打我的时候,我也不去招惹你,但凡你若是欺负到我头上,那我就要狠狠打你,一定得打疼了。”
这些话出自十来岁的小女孩,让人除了震惊之外,还真是不知该怎么表达了。纳兰锦绣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徐恋歌,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说:“姑娘,我看好你。”
徐恋歌大概也喜欢这样的交谈方式,她笑了一下,还冲着徐锦策扬了扬下巴。对于这个姑姑,她还是十分喜欢的。
“你一回来就缠着你姑姑,她没吃完饭。”徐锦策觉得被这么一耽搁,饭菜肯定已经凉了,就对着纳兰锦绣说:“我让人把饭菜热一下吧。”
纳兰锦绣吃饭的时候就是要一鼓作气,但凡是中途停了下来,就怎么也吃不下去了。她摇了摇头:“我已经吃饱了,晚点吃夜宵吧。”
徐锦策对她的回答明显不满意,他看了眼纳兰锦绣的腹部,觉得她可能只长了肚子。他又想到了离戈怀孕的时候,吃的特别多,和纳兰锦绣的食量,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他神情略有不悦:“你如今是有身孕的人,又不是第一胎,也不用我多说什么了。我让人在厨房给你温着些吃的,你过会儿就吃一点。”
纳兰锦绣很乖巧的点了点头:“兄长说得极是。”
徐恋歌觉得,姑姑是很了解父亲的,这个时候的确是要顺着他,不然惹了他生气,那可是了不得的。
饭后,徐恋歌被徐锦策拉着去温书,她满脸的不乐意:“您每天让我读书,这么下去的话,我肯定会变成书呆子的。”
徐锦策今天心情好,自然不想跟她一般见识,还随口问道:“你几时见过书呆子?”
徐恋歌很贼的笑了:“我看弟弟就是。”
徐锦策一愣,没想到她这么快就编排上纪博衍了。他摸了摸徐恋歌的头发,语气深长:“弟弟身上有很多东西,都是值得你学习的。”
徐恋歌哼了一声,一副骄傲的小模样:“你看他弱不禁风的样子,长得还那么白净,看起来就好欺负,能有什么是值得我学习的?”
徐锦策也不同她逞口舌之快,只问道:“你姑姑好不好?”
徐恋歌点头:“笙姑姑和箬姑姑不一样,比她开明多了。”
徐锦策叹息:“我没让你把两位姑姑做比较,我是问你,你喜欢你笙姑姑么?”
“当然喜欢了。”
“为什么喜欢?”
“您说过,当初祖父被害,您又被人囚禁,是姑姑自己撑起了玄甲军。如果没有她,北疆早就沦于敌手,我要敬重她,爱护她。”
“你姑姑能有那样的魄力,你弟弟也不会差到哪去。没有见过你姑父,不然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弟弟身上一定有很多值得你学习的。”
徐恋歌侧头,大概是觉得这个理由勉强可以说得通。她拉着徐锦策的手,笑眯眯的说:“阿爹,您就放心吧,我不会欺负弟弟的。”
徐锦策对她明显放不了心,她可是个劣迹斑斑的人。徐逸寒从小就受她欺负,现在都养成了习惯,但凡是她闯了祸,他不是要替她背锅,就是会护着她。
“小叔叔不同。”徐恋歌也是个鬼灵精,知道徐锦策心里在想什么。
“你们年纪都相仿,有什么不同的。”
“小叔叔比我大,就得保护我,还得让我欺负。弟弟比我小,我肯定会保护他的。”
徐锦策看着豪气干云的小丫头,真不知能说她什么了。这孩子,是他的心头肉,他真的是为她改变了很多。
他想等到离戈回来的时候,他一定可以坦然的告诉她,他是一个好父亲,把他们的女儿照顾得很好。
他一直没放弃寻找,每次失望而归的时候,总会有人劝他放弃。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拓跋涛都死了,离戈若真活在这世上,怎么可能不回来找他们?
可他却认定了她还活着,一定活着。只有心里抱着这样的想法,他才能熬过这些日子,才能对生活抱着积极的态度。
“我要去山上找小叔叔了。”徐恋歌想到徐逸寒上山去看他母亲,就想要在山下等他回来。
“去吧!”徐锦策曾经对沈从苁防备心很重,如今已经接受了她,尤其是徐逸寒懂事之后,他们已经像是一家人了。
徐恋歌得到父亲的首肯,欢欢喜喜的去了。徐锦策返回去找纳兰锦绣,他们兄妹这么久没见了,当然有很多话要说。
纳兰锦绣刚安顿好纪博衍睡觉,他这一路上被折腾坏了,虽然对北疆好奇,但是也没了精力去探寻。
“没想到恋歌长得这么好,当初她被送到金陵,我还以为一定我会吃苦的,好在很快就回来了。”
徐锦策也回想起了那段日子,他日日受着煎熬,看着自己唯一的女儿被送往金陵,他却无能为力。好在纪泓煊态度坚持,纪泓烨也暗中调和,恋歌才能装病被送回北疆。
徐恋歌是北疆儿女,她从小就长在这片土地上,已经习惯了天高云阔,无拘无束的日子。金陵城里的步步惊心,会消磨掉她的性情,折去她的翅膀,让她变得不快乐。
北疆已经逐渐安定下来,经贸什么的都在恢复中。徐锦策知道北疆终有一天会恢复到鼎盛时期,甚至比从前还要繁荣。
这是他们镇北王府的职责,也是他对父帅的承诺。这些事情是他必须要做的,而保护恋歌,让她健康的成长,也是他作为父亲不可推卸的责任。
“恋歌能够平安回来,还要多谢烨表弟。”
纳兰锦绣沉默,三哥是个主意大的,什么事情都不喜欢和人商量,虽然平时也算是顾及她的感受,但这些事却是从不让她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