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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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陈织开始零零总总想起很多事。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她说他是私生子,他站在陈爸身后,听见话,眉头也不皱,看她的眼神清冽似月,像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孩。
  她冲他发脾气,他眉眼微阖,嘴角轻微向下撇,却压着性子哄她。
  他说菩萨会保佑她睡个好觉的时候眼里熠熠生光,像填满了星星。
  他还……偷偷吻了她。
  他怎么能这样,偷走她初吻,对她那么好,让她喜欢上他,然后一声不吭消失。
  明明他们已经约好,九月他要去大门口接她。
  陈知笙三个字变成禁.忌的字眼,没人敢在陈织面前提。
  陈爸要给陈知笙立衣冠冢,陈织严辞拒绝,“他又没死,立什么衣冠冢?”
  闹了通,最终还是没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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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从实习公司下班回家,陈爸正端茶喝,在沙发上悠闲得很。
  听见响动,陈爸回头,“回来了?”
  “嗯。”陈织把包挂起来。
  “你妈让我问问你,毕业是准备留在你现在实习的公司,还是来咱自家公司帮忙。”
  陈织沉默几许,递给他杯茶,“爸,您先喝茶。”
  “干啥?我刚喝了,有话直说,别给我整这些儿弯弯绕绕。”
  “我报支教项目了,分到栗镇,为期一年,毕业就去。”
  “……!”陈爸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扬起手作势要打她,“死丫头片子,你还真敢说。”
  收回手,陈爸觑眼厨房,转而瞪她,“等下看你妈怎么收拾你!”
  陈织露个讨好的笑,“所以等下爸您千万得救我,别让我被打死。”
  栗镇,陈知笙的老家。
  他们在那呆过很短的一段日子,短到她对那里的印象已经变得模糊。
  和陈织同行的还有一个女生,叫文夏,个子娇小,操着口吴侬软语,陈织爱听她说话,因为有时她话里翘起的尾音会莫名和记忆里某个人重合。
  两人住学校宿舍,收拾好东西,天色尚早,学校知道两个名校大学生要来,特意请了镇上厨子做饭,给她们接风。
  吃完,陈织准备出去逛,“文夏,你要不要一起?”
  文夏洗个手,点头,“行呀,去看看。”
  陈织本意不是看风景,她只想去陈家。
  一路凭着模糊记忆摸过去,还让她找对地儿,邻居都在,听说有大城市的人过来支教,纷纷出来看热闹。
  “哎,那不是陈织?”大妈看不真切,索性拉长嗓子喊,“陈织——陈织,是你不?”
  两人被唤过去,几年前俏生生的小姑娘转眼出落得亭亭,大妈弯了眉眼笑,“陈织,真是你呀。”
  “是我。”陈织点头。
  “我听人说有两大学生要过来支教,我就在想是不是陈知笙和你,后来听说是两姑娘,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没想到,还真是你。”大妈打量她身边的人,“这就是另一个老师吧,你们都是心好的人。”
  大妈话多,独自讲半天,场面也冷不下。
  约说到口干,大妈歇口气,问,“对了陈织,陈知笙呢?这两年也没见他回来看看。”
  原来他们都不知道。
  眼睑微垂,陈织笑笑,“他出国了,还没回来,我也在等他回来。”
  文夏陪在她们身旁,安静不语,任她们唠嗑。
  陈知笙这个名字,她不陌生。
  当年轮船遇难事件传回国内,引发诸多关注,轮船上载的都是各国精英学子和老师,谁不忧心?
  拿到通知书前一天,发生这样的事,失踪人员里头还有本校学长,她自然记忆深刻。
  文夏悄悄看过陈织,暮色下,西山落日,光线璀璨斑斓,好景铺陈,眼前人笑意浅浅,英气眉头她却隐约窥出几分不一样的情绪。
  走时大妈拉住陈织的手,“要是学校食堂吃不好,你就来大妈家里吃饭,多你们两个小姑娘也就多两幅碗筷的事,都不是事儿。”
  陈织没推脱,笑着应下。
  答应是一回事,至于会不会去,又是另一回事。
  转角便是陈家。
  大门上了锁,经年未动,锁口锈迹斑驳,陈织看眼,手始终插在口袋里,没拿出来的意思。
  文夏环视完四周,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地方,能让陈织停这么久,肯定跟那个方才她们频频提起的人有关。
  陈织忽开口,“文夏,你知道陈知笙吗?”
  没想她会主动提起,文夏意外看向她,怔怔点头。
  陈织下颌微扬,指向紧锁大门,“这就是他家。”
  里头有坐小天井,天光漏下来时,照在人身上特舒服,还有一爬就会嘎吱晃的木架子床。
  厨房角落里有口大土灶,她曾经和某个人一起在那儿烧过火烤过地瓜。
  她坐在天井上吃地瓜的时候,有块掉在地上,有只橘猫跑了过来,她跟他说,以后不会养这种没良心的猫。
  笑意从她眼底浮起,陈织松开眉眼,原来她都记得。
  响起声猫叫,陈织下意识抬头。
  围墙上,还是只橘猫,却不是从前她记得的那只。
  75、劝你两杯酒 ...
  1、
  从前陈织以为自己这样的人, 脱离手机没了wifi八成活不下去,在栗镇过完周没网的日子后, 发现好像也就那么回事儿。
  一周下来,放完学备好课,陈织闲来无事,四处去逛, 栗镇里里外外被她摸个透。
  风景如何且不提,她发现件很有意思的事——
  陈家新祠根本没有放小孩祈福物的地方, 放各种牌位的地方倒不少。
  还能有什么不明白,左不过陈知笙撒谎骗了她。
  指腹摸过左腕细细的银镯,上处花纹被磨平, 露出主人常抚摸的事实。
  陈织不知道, 陈知笙是如何发现她对这些小东西偏好的, 他似乎对她的喜好,惯来格外清楚,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饰品喜欢哪个牌子, 他都清楚。
  眸光落在银亮的镯上, 陈织露出个笑,他怎么这么可爱。
  想送她礼物, 却要拐上八百十个弯, 寻遍借口,要是他在,她一定会告诉他不用这么麻烦,她都喜欢的啊。
  法.定假日, 沈星月蹿来看她。
  沈星月来得突然,没跟她打商量,是以她摸到学校来时,陈织正束了头发,在教几个小朋友画油画,颜料沾满手,颊边跟着染上几抹斑斓。
  “陈织!猜猜我是谁!”
  柔软的手蒙住眼睛,陈织翘起唇角,“沈星月你无不无聊?再不松手我可抹你一身颜料了啊。”
  沈星月松开手,神情哀怨,“你就这样对糟糠之妻,我太伤心了,大老远跑过来,你就这么对我。”
  叮嘱好小朋友,陈织洗了手过来,“我糟糠之妻轮得到你?没睡醒再睡睡。”
  “除了我还能有谁,几个月不见你就有了新欢?”沈星月故作伤心。
  陈织瞥她眼,“陈知笙啊。”语气普通得跟答她今天吃了什么似的。
  沈星月喉头微噎,不知该说什么。
  好几年过去,也就陈织还觉得他是个活人。
  看清她欲言又止的神色,陈织笑笑,转开话题,“找了住的地方没?没的话,本大爷允许你过来跟我挤挤。”
  沈星月嗤了声,“得勒您,我还没寒摻到这个地步。”
  远方传来几声鸟叫,叫不出名字的黑鸟在暮色下盘旋,橙红与墨色交接,沈星月望着天边,说不出话。
  陈织收拾完,过来找她。
  “好看吧,我挺喜欢这儿的。”陈织低头笑,脖间弧度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