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3
禹州是南国有名的不夜城,依山傍水的城郭当中遍植松雪樱,粉白的指肚大小的五瓣花细细密密的攒成一团,枝桠低垂,浮在水镜一般的水面儿上,仿佛漂浮的一团甜蜜的轻云,微微一动,便落雨似的在水面上盖了一层。
清雅馥郁的香气顺着水波一路流向四面八方,小巷人家、高门显贵,都有着一池雪樱花的踪迹。生长在这里的人,便是玩水,都裹得了浑身天然的花香。因着这个缘故,所以多少骚客诗人都说这禹州城是南国的水上明珠,清波静海一般的天上街市。每每到了雪樱花开的最盛的时候,就呼朋引伴的来禹州待上一两个月,等着身上沾满了雪樱花的香气,再择一个天高云淡的日子,牵着一匹马,带着最后的一枝开到荼蘼的雪樱花,扬声高歌尽兴而归。
只是那样的盛景,也只会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出现,现在已是隆冬,便是禹州再如何的春江水暖,现下也是满目银装素裹。雪樱花细弱的花枝崎岖陡峭的神展开,一点薄薄的雪沫裹了一半的黑褐色的花枝,倒不那么的让人瞧着就觉得心中哀愁,反倒是多了点儿凌寒料峭的风骨。
大大小小的就夹在屋舍当中的水池,现在也结了一层浮冰,不算厚实的冰块被调皮的小儿捡起石头砸了一个坑洞。一边儿的,完好的冰面便就此四分五裂,露出冰层之下依旧是清凌凌的池水。
陈陵下了灵轿站在最近的一个圆乎乎的池子边上,盯着远处孤高的在灰蒙蒙的天色当中显出一线的回雁塔。那个高塔还是他走的那一年,府中请了盛京的林子奇大师亲自建造的,取意回雁,就是希望陈陵能想远游的小雁,出去历经风浪之后,记得家中还有挂念的亲人,在等着他回来。
上辈子在回雁塔中伴着凉风过的几年日子,倒像是还在昨天。他不是现在的这个春风得意,人人称羡的少年公子。只是一个连饱腹,都要想尽办法的可怜虫。每日望着回雁塔外昼夜不歇的红灯丝竹,日复一日的恨着,怨着。只是到了最后,却不知道自己该恨谁,就连真正的罪魁都云里雾里,想要一探究竟也早就已经被死死地圈禁在高塔之中,终是临到死了,也没能知晓全部真相。
到了最后,疯也发过了,咒也赌过了,只留着一身凄凉无泪的不甘,在一个冬夜之中来去无牵挂的清清白白的走了。
一朝梦醒,似乎还在旧日饥寒困顿当中艰难辗转,从前相伴扶持的人,也再次重回,一颦一笑都是那样的鲜活,让前半生从来不知的愁滋味的陈陵忍耐不住的潸然泪下。
时隔几日,再次重游故地,陈陵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沁凉的寒气自喉管当中一路冰到肺腑,触景伤怀的沉郁愁绪被封住不少,扬起笑脸重新恢复成往日的潇洒疏朗。
“天色已晚,现在回家也是让母亲忙乱,不得休息。现在正是城中最好玩儿的时候,不如我们先在城中逛逛,找个最好的客栈歇息一晚,明日打起精神再回府上。”陈陵笑着拍拍王琦的肩膀,“朗月还是第一次来禹州,这么急巴巴的回去,到要出来也得四五日之后了,来了禹州,不赏一赏禹州的夜色,实在是一大缺憾。”说着不由分说的拉着王琦就最热闹的田雨街上去了。
林思虽早早地就想回家去,奈何陈陵却有些乐不思蜀的模样,最后也只得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回去的路,赶紧跑者跟上去了。
陈陵七岁以前在禹州城那是每个犄角旮旯都去过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地方的,偏还能每每把身边跟着的人都甩脱了,自己一个人逍遥快活。前生更是在禹州城一只待到死,每日看着这满城的浮华之光,明明灭灭,对于禹州城再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如他一般熟悉。
田雨街现在已是华灯初上,一盏一盏的红灯笼弯弯的垂挂在街市上,街道两边的鳞次栉比的楼阁屋舍上俱挂着样式精巧的纱花儿,花心用轻薄的碎玻璃磨圆了,攒成一束的缝在纱花上。被高高挂起来的灯笼暖光一耀,便折射出丝丝缕缕的暖和红光来。
高楼之上挂着的镂空的花铃,还系着一条红丝带,随着夜风微微晃荡,撞出几声清脆的玲玲声响。高楼之上的青绿的窗纱之中,透出隐隐绰绰的人影,里头的酒香裹不住的自缝隙当中透出来。门口站着的店小二身上套着精神的棉袄,端着一张殷切的笑脸对着来往的行人嗓音清亮的招呼,看见王琦呆呆的看着他,也不恼,笑眯眯的对着他道:“公子,此间有美酒好菜,冬日里头暖暖地喝上一口,赛过活神仙呐!”
陈陵见王琦盯得专注,眼眸一转便对小二道:“给我寻个雅间,能看得见清欢林的地方。”说着手上便掏出一枚鸟雀卵一般大小的红玛瑙抛在小二手中,赤红的一点辉茫在小二未曾合拢的指缝中流泻而出,映的炯炯有神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小二本来就对陈陵这个公子哥儿有十足的殷勤之心,现在更是觉得陈陵需要好好招呼。
手一转就把红玛瑙石收进口袋里,脸上的笑容更真切了几分,忙跑着就进去和掌柜的要了一张刻着兰花模样的牌子,请着陈陵并王琦林思三人上得楼里去了。
百味阁是禹州最大的食肆,卖的酒水菜肴月月新奇,且味道独特,让刚刚来这里巡访了一回的寿元帝尝了就忘不了了,走的时候还巴巴的要了百味阁的一个厨子,就放在自己宫中。现在宠信哪一个大臣,就是赏赐一道菜过去。
因着这段缘故,到禹州城的人都要来这里尝一尝,连皇帝都恋恋不忘的菜究竟是何滋味儿。所以现在到了晚间,也是人烟鼎盛,杯酒菜碟的叮当之声不绝于耳。
小二引着陈陵王另外一条道上过去,转过一个旋转木梯,就看见一个开阔敞亮的房舍。春日里放下来的活动窗扇现在蒙上了一层暖纱,不似纸糊一样的经不得风雪,但也不似窗纱一般的防了外间风光,倒是把外头的热闹之景露了进来。
暖融融的市井当中传来的人烟的暖气隔着一层窗户,透进来的时候就是剩下让人觉着慵懒的暖和,陈麟窝在铺了软垫的座椅当中,也不讲究世家公子的盘膝而坐,只是屈着一条腿,懒洋洋的眯缝着眼睛的盯着前头放了一道米色帘子隔了的红梅。
那红梅生长在院中,自楼台上看下去,能看得见顶上卧着的一只羽毛雪白,浑身肥溜溜的银雀。尖尖的鸟喙上沾着一粒雪沫,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四处乱看,灵性得很。
看见这只鸟儿,陈陵想起来前生声名大噪的那个平洲玉郎,身上也是时常带着一只小银雀,珍而重之的放在自己手掌心里,恨不得随时都能见着它。那样子倒不像是一个爱宠,倒像是一个喜欢的情人了。
那只银雀他也曾见过,还上手摸过一把,其中羽毛软如华缎,蓬松的羽毛摸着就舍不得放手。也十足的灵气,到了后来,似乎还能分辨人地善恶。倒是省了不少那位平洲明珠的事儿,不知道这只银雀是不是也是这般。
林思见陈陵没什么点菜的心思,少不得问询着王琦的意见,把菜都定了,又倒了热热的茶汤,先奉与王琦,才又端给陈陵。见陈陵兴致勃勃的盯着那只银雀,凑趣的道:“公子既喜欢这个小东西,不若小的下去捉了来给公子赏玩一番。”说着就要下去,却被陈陵一把拦住了。
“你急什么,我是喜欢这个小东西,可没想过要捉了它来,你且见它这般机警的四处阅看,便知道这是个极机警的小东西。在这熙熙攘攘的院中,一点儿也不怕生人,就知道这里的人待它极好,这般不明不白的捉了,到时候惹得一身骚,何必呢。且我不过是喜欢它毛绒蓬松罢了,何苦捉了它,让它自此倒远了人呢。”陈陵摆手让林思坐下,喝口茶等着酒菜上来。
只是他存着怜惜爱护之心,那边的人却是对着这只银雀起了歹心。
陈陵所在的兰集阁是风景最好的地方,一抬眼就能瞧见玉带河和清欢林。清欢林是前朝大诗人苏都谧归隐之时栽种的松阳木,四季常青。春日的时候,还会开出一朵一朵的小白花,轻飘飘的随着春风,就落了满地。把整个清雅书香之处,染了几分清淡的花香。
这松阳木是苏都谧一棵一棵亲手栽种,寓意着苏都谧对其妻子王氏的一往情深,永远都如这松阳木一样,常青不变,永盛不衰。就为这这个缘故,这清欢林倒成了一大不得不去,不得不看的景致。旁边蜿蜒流过的绕着禹州城大大小小的水池子和屋舍的玉带河,常年都有卖花娘撑着小船在喝上行走,一蓬蓬鲜妍娇嫩的花挤挤挨挨的堆在小船上,压得那船儿都吃重的陷下去了一些。浮冰卷着落下来的花瓣,冒着的凉气被花香一熏,刺骨的冰寒似乎都软了些许,瞧着就连刺寒的冬日,也不觉得难过了。
放在船舷上的挂灯点着蒙蒙亮的一根红烛,豆样的灯光,雾蒙蒙的照亮了方寸之间的河水,本看不清一臂之前的水路,但是卖花的多了,再如何暗淡的灯火也能亮的如白昼一般。
现在天上已经开始下起了柳絮一样的雪,轻飘飘的落在水上、地上,不一会儿的把人烟稀少的地方敷上了一层雪白。
屋中暖意融融,赏着外边儿的雪景,倒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只是这样的乐趣很快就被一声尖刺的恶毒和叮叮咚咚的阵仗给打断了。
对着兰集阁的水仙斋的栏杆前站着一个衣衫富丽的公子,头上戴着的那个紫金玉龙冠便让陈陵闪了一下眼睛,手上不住的摇着一把金线交缠的山水名画的墨骨折扇。脸上挂着轻慢的笑意,吊稍着眼睛的瞧着下方院子当中的人。
“把这个小东西给我逮上来,快点儿!吃饭的地方,竟出现了一只浑身脏污的鸟雀,这百味阁真是越来越不讲究了。这样的东西竟也堂而皇之的放在人人必经之处,真是不知所谓。还是皇上亲口御封的集百家之长的人生百味。哼……凭着这一只鸟,就亵渎了这句话。”那锦衣公子嘴巴不饶人,脸上一脸的轻蔑不满之意,呼和着手底下的人,爬上树,就要把这只银雀逮上来。没想到才刚刚上去要捉,就被一片锋利的花瓣割伤了手脚,猩红的血液“噗”的一下便涌出来,染红了小厮身上的皂衫。
陈陵迎着那锦衣公子不善的目光走了出来,身上一身轻飘飘的素青色的衣裳,腰上悬着一块回形骊龙佩,头上用简单的白冠束了发。清清淡淡的一身打扮,不见什么富丽堂皇的贵重饰物,但瞧着就是要比锦衣公子浑身不下千金之数的打扮,要贵气的多。
那锦衣公子想必也知道自身不如,看着陈陵的眼光更是不好,阴险的仿若毒针一般的目光对着陈陵就射了过来,“你是什么东西,竟敢坏本公子的事儿!”
第四章:银雀芙蕖
陈陵轻轻一笑,本就精致清冷的眉目因着这一笑,便生出一缕春晓般的柔软之色,“在下是陈家长子陈陵。看不惯你行事粗蛮,所以上前阻止,不知有何不妥之处?”
陈陵问的谦和有礼,还遥遥的向那锦衣公子抱拳施了一礼,让锦衣公子一瞬哽了一哽。何况陈陵长得好看,那微微一笑的风采,着实迷人,让锦衣公子晃了一下眼,也就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清雅馥郁的香气顺着水波一路流向四面八方,小巷人家、高门显贵,都有着一池雪樱花的踪迹。生长在这里的人,便是玩水,都裹得了浑身天然的花香。因着这个缘故,所以多少骚客诗人都说这禹州城是南国的水上明珠,清波静海一般的天上街市。每每到了雪樱花开的最盛的时候,就呼朋引伴的来禹州待上一两个月,等着身上沾满了雪樱花的香气,再择一个天高云淡的日子,牵着一匹马,带着最后的一枝开到荼蘼的雪樱花,扬声高歌尽兴而归。
只是那样的盛景,也只会在每年的四五月份出现,现在已是隆冬,便是禹州再如何的春江水暖,现下也是满目银装素裹。雪樱花细弱的花枝崎岖陡峭的神展开,一点薄薄的雪沫裹了一半的黑褐色的花枝,倒不那么的让人瞧着就觉得心中哀愁,反倒是多了点儿凌寒料峭的风骨。
大大小小的就夹在屋舍当中的水池,现在也结了一层浮冰,不算厚实的冰块被调皮的小儿捡起石头砸了一个坑洞。一边儿的,完好的冰面便就此四分五裂,露出冰层之下依旧是清凌凌的池水。
陈陵下了灵轿站在最近的一个圆乎乎的池子边上,盯着远处孤高的在灰蒙蒙的天色当中显出一线的回雁塔。那个高塔还是他走的那一年,府中请了盛京的林子奇大师亲自建造的,取意回雁,就是希望陈陵能想远游的小雁,出去历经风浪之后,记得家中还有挂念的亲人,在等着他回来。
上辈子在回雁塔中伴着凉风过的几年日子,倒像是还在昨天。他不是现在的这个春风得意,人人称羡的少年公子。只是一个连饱腹,都要想尽办法的可怜虫。每日望着回雁塔外昼夜不歇的红灯丝竹,日复一日的恨着,怨着。只是到了最后,却不知道自己该恨谁,就连真正的罪魁都云里雾里,想要一探究竟也早就已经被死死地圈禁在高塔之中,终是临到死了,也没能知晓全部真相。
到了最后,疯也发过了,咒也赌过了,只留着一身凄凉无泪的不甘,在一个冬夜之中来去无牵挂的清清白白的走了。
一朝梦醒,似乎还在旧日饥寒困顿当中艰难辗转,从前相伴扶持的人,也再次重回,一颦一笑都是那样的鲜活,让前半生从来不知的愁滋味的陈陵忍耐不住的潸然泪下。
时隔几日,再次重游故地,陈陵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沁凉的寒气自喉管当中一路冰到肺腑,触景伤怀的沉郁愁绪被封住不少,扬起笑脸重新恢复成往日的潇洒疏朗。
“天色已晚,现在回家也是让母亲忙乱,不得休息。现在正是城中最好玩儿的时候,不如我们先在城中逛逛,找个最好的客栈歇息一晚,明日打起精神再回府上。”陈陵笑着拍拍王琦的肩膀,“朗月还是第一次来禹州,这么急巴巴的回去,到要出来也得四五日之后了,来了禹州,不赏一赏禹州的夜色,实在是一大缺憾。”说着不由分说的拉着王琦就最热闹的田雨街上去了。
林思虽早早地就想回家去,奈何陈陵却有些乐不思蜀的模样,最后也只得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回去的路,赶紧跑者跟上去了。
陈陵七岁以前在禹州城那是每个犄角旮旯都去过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些地方的,偏还能每每把身边跟着的人都甩脱了,自己一个人逍遥快活。前生更是在禹州城一只待到死,每日看着这满城的浮华之光,明明灭灭,对于禹州城再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如他一般熟悉。
田雨街现在已是华灯初上,一盏一盏的红灯笼弯弯的垂挂在街市上,街道两边的鳞次栉比的楼阁屋舍上俱挂着样式精巧的纱花儿,花心用轻薄的碎玻璃磨圆了,攒成一束的缝在纱花上。被高高挂起来的灯笼暖光一耀,便折射出丝丝缕缕的暖和红光来。
高楼之上挂着的镂空的花铃,还系着一条红丝带,随着夜风微微晃荡,撞出几声清脆的玲玲声响。高楼之上的青绿的窗纱之中,透出隐隐绰绰的人影,里头的酒香裹不住的自缝隙当中透出来。门口站着的店小二身上套着精神的棉袄,端着一张殷切的笑脸对着来往的行人嗓音清亮的招呼,看见王琦呆呆的看着他,也不恼,笑眯眯的对着他道:“公子,此间有美酒好菜,冬日里头暖暖地喝上一口,赛过活神仙呐!”
陈陵见王琦盯得专注,眼眸一转便对小二道:“给我寻个雅间,能看得见清欢林的地方。”说着手上便掏出一枚鸟雀卵一般大小的红玛瑙抛在小二手中,赤红的一点辉茫在小二未曾合拢的指缝中流泻而出,映的炯炯有神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小二本来就对陈陵这个公子哥儿有十足的殷勤之心,现在更是觉得陈陵需要好好招呼。
手一转就把红玛瑙石收进口袋里,脸上的笑容更真切了几分,忙跑着就进去和掌柜的要了一张刻着兰花模样的牌子,请着陈陵并王琦林思三人上得楼里去了。
百味阁是禹州最大的食肆,卖的酒水菜肴月月新奇,且味道独特,让刚刚来这里巡访了一回的寿元帝尝了就忘不了了,走的时候还巴巴的要了百味阁的一个厨子,就放在自己宫中。现在宠信哪一个大臣,就是赏赐一道菜过去。
因着这段缘故,到禹州城的人都要来这里尝一尝,连皇帝都恋恋不忘的菜究竟是何滋味儿。所以现在到了晚间,也是人烟鼎盛,杯酒菜碟的叮当之声不绝于耳。
小二引着陈陵王另外一条道上过去,转过一个旋转木梯,就看见一个开阔敞亮的房舍。春日里放下来的活动窗扇现在蒙上了一层暖纱,不似纸糊一样的经不得风雪,但也不似窗纱一般的防了外间风光,倒是把外头的热闹之景露了进来。
暖融融的市井当中传来的人烟的暖气隔着一层窗户,透进来的时候就是剩下让人觉着慵懒的暖和,陈麟窝在铺了软垫的座椅当中,也不讲究世家公子的盘膝而坐,只是屈着一条腿,懒洋洋的眯缝着眼睛的盯着前头放了一道米色帘子隔了的红梅。
那红梅生长在院中,自楼台上看下去,能看得见顶上卧着的一只羽毛雪白,浑身肥溜溜的银雀。尖尖的鸟喙上沾着一粒雪沫,眼睛滴溜溜的转着四处乱看,灵性得很。
看见这只鸟儿,陈陵想起来前生声名大噪的那个平洲玉郎,身上也是时常带着一只小银雀,珍而重之的放在自己手掌心里,恨不得随时都能见着它。那样子倒不像是一个爱宠,倒像是一个喜欢的情人了。
那只银雀他也曾见过,还上手摸过一把,其中羽毛软如华缎,蓬松的羽毛摸着就舍不得放手。也十足的灵气,到了后来,似乎还能分辨人地善恶。倒是省了不少那位平洲明珠的事儿,不知道这只银雀是不是也是这般。
林思见陈陵没什么点菜的心思,少不得问询着王琦的意见,把菜都定了,又倒了热热的茶汤,先奉与王琦,才又端给陈陵。见陈陵兴致勃勃的盯着那只银雀,凑趣的道:“公子既喜欢这个小东西,不若小的下去捉了来给公子赏玩一番。”说着就要下去,却被陈陵一把拦住了。
“你急什么,我是喜欢这个小东西,可没想过要捉了它来,你且见它这般机警的四处阅看,便知道这是个极机警的小东西。在这熙熙攘攘的院中,一点儿也不怕生人,就知道这里的人待它极好,这般不明不白的捉了,到时候惹得一身骚,何必呢。且我不过是喜欢它毛绒蓬松罢了,何苦捉了它,让它自此倒远了人呢。”陈陵摆手让林思坐下,喝口茶等着酒菜上来。
只是他存着怜惜爱护之心,那边的人却是对着这只银雀起了歹心。
陈陵所在的兰集阁是风景最好的地方,一抬眼就能瞧见玉带河和清欢林。清欢林是前朝大诗人苏都谧归隐之时栽种的松阳木,四季常青。春日的时候,还会开出一朵一朵的小白花,轻飘飘的随着春风,就落了满地。把整个清雅书香之处,染了几分清淡的花香。
这松阳木是苏都谧一棵一棵亲手栽种,寓意着苏都谧对其妻子王氏的一往情深,永远都如这松阳木一样,常青不变,永盛不衰。就为这这个缘故,这清欢林倒成了一大不得不去,不得不看的景致。旁边蜿蜒流过的绕着禹州城大大小小的水池子和屋舍的玉带河,常年都有卖花娘撑着小船在喝上行走,一蓬蓬鲜妍娇嫩的花挤挤挨挨的堆在小船上,压得那船儿都吃重的陷下去了一些。浮冰卷着落下来的花瓣,冒着的凉气被花香一熏,刺骨的冰寒似乎都软了些许,瞧着就连刺寒的冬日,也不觉得难过了。
放在船舷上的挂灯点着蒙蒙亮的一根红烛,豆样的灯光,雾蒙蒙的照亮了方寸之间的河水,本看不清一臂之前的水路,但是卖花的多了,再如何暗淡的灯火也能亮的如白昼一般。
现在天上已经开始下起了柳絮一样的雪,轻飘飘的落在水上、地上,不一会儿的把人烟稀少的地方敷上了一层雪白。
屋中暖意融融,赏着外边儿的雪景,倒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只是这样的乐趣很快就被一声尖刺的恶毒和叮叮咚咚的阵仗给打断了。
对着兰集阁的水仙斋的栏杆前站着一个衣衫富丽的公子,头上戴着的那个紫金玉龙冠便让陈陵闪了一下眼睛,手上不住的摇着一把金线交缠的山水名画的墨骨折扇。脸上挂着轻慢的笑意,吊稍着眼睛的瞧着下方院子当中的人。
“把这个小东西给我逮上来,快点儿!吃饭的地方,竟出现了一只浑身脏污的鸟雀,这百味阁真是越来越不讲究了。这样的东西竟也堂而皇之的放在人人必经之处,真是不知所谓。还是皇上亲口御封的集百家之长的人生百味。哼……凭着这一只鸟,就亵渎了这句话。”那锦衣公子嘴巴不饶人,脸上一脸的轻蔑不满之意,呼和着手底下的人,爬上树,就要把这只银雀逮上来。没想到才刚刚上去要捉,就被一片锋利的花瓣割伤了手脚,猩红的血液“噗”的一下便涌出来,染红了小厮身上的皂衫。
陈陵迎着那锦衣公子不善的目光走了出来,身上一身轻飘飘的素青色的衣裳,腰上悬着一块回形骊龙佩,头上用简单的白冠束了发。清清淡淡的一身打扮,不见什么富丽堂皇的贵重饰物,但瞧着就是要比锦衣公子浑身不下千金之数的打扮,要贵气的多。
那锦衣公子想必也知道自身不如,看着陈陵的眼光更是不好,阴险的仿若毒针一般的目光对着陈陵就射了过来,“你是什么东西,竟敢坏本公子的事儿!”
第四章:银雀芙蕖
陈陵轻轻一笑,本就精致清冷的眉目因着这一笑,便生出一缕春晓般的柔软之色,“在下是陈家长子陈陵。看不惯你行事粗蛮,所以上前阻止,不知有何不妥之处?”
陈陵问的谦和有礼,还遥遥的向那锦衣公子抱拳施了一礼,让锦衣公子一瞬哽了一哽。何况陈陵长得好看,那微微一笑的风采,着实迷人,让锦衣公子晃了一下眼,也就说不出什么不好的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