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杨子意这人性子又冷又傲,对周遭的一切都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这点倒是和唐煜生有点像。
这一天下来,她不是没看出骆蒙的小心思和骆蒙对自己的敌意,她只是懒得在意。
此时杨子意一边细细地吃着碗里的饭菜,一边对唐煜生说:“最近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些抗药的蚊子,你要不要抓几只带回去研究研究?”
此话一出,唐煜生顿时来了兴趣。
杨子意是无国界医生,时常满世界到处跑,因此对大多数贫困地区的情况更加了解。而唐煜生虽然专业性强,但到底比不上她对实际情况的了解。
两人就着蚊子和疟疾的话题说了好一会儿话。
由于话题太过专业,骆蒙始终插不上嘴,只能在一旁默默地给唐煜生夹菜。
一口肉,一口菜,荤素搭配好健康。
不一会儿,唐煜生的碗里就堆满了各种菜,几乎要溢出来。
唐煜生心不在焉地说了一句“够了够了”,又投入到和杨子意的谈话中。
这一下漫不经心的忽视,彻底点燃了骆蒙的怒火。
她放下筷子,转头看着他,连声音都抬高了几分:“怎么就够了!你白天吃那么少,工作那么辛苦,昨晚又没睡,现在还不要多吃点吗?你是打算把自己弄生病了,再让别人给你发一个劳模的奖章吗?”
其实她很少动怒。遇到再大的事,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她也不知道今天的自己是怎么了,就觉得这一整天心里都不痛快。
她从前并不是这样。
别人不招惹她的时候,她很少去讨厌一个人。但如今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对杨子意充满了戒备与敌意。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闷在心里,让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一切都是从早上杨子意给唐煜生递毛巾开始的。那两人熟稔、默契的相处让她倍感压抑。
不爽的情绪一点一点积压,终于在这一刻爆发出来。
憋了一整天了,此时忍不住一股脑儿地将情绪砸向他,也不去管他能不能接住。
忽如其来的指责,让唐煜生微微吃惊。
他看着她。小姑娘的脸颊红红的,眼底有细微的水光,看上去委委屈屈的,像是真动怒了。
完了,看来这几天是真的冷落她了。
他曾听易先哲说,这女孩子生起气来是很可怕的。如果不幸遇上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解释,只要默默按照她的想法去做就好了。
唐煜生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
他不再和杨子意聊天了,默默低头认真吃饭。
不一会儿,他把碗里的饭菜都吃得干干净净,一口不剩。这才安心地放下筷子,看着骆蒙,语气像是在哄孩子:“你看,我都吃光了。”
如此一来,骆蒙反倒更内疚了,自己刚才确实有点过火。那话说得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她无法排解内心的情绪,一言不发地离开饭桌,径直去了院子里。
空气里有青草和泥土的气息,清新,自然,纯净。
天幕下,太厚和霹雳正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喝啤酒。
她顺势坐在他们身边,“刚才在饭桌上还没喝够?”
“这才哪到哪啊!离够还早着呢。”霹雳递给她一罐啤酒,“女神,尝尝非洲的啤酒。够劲儿!”
啤酒一打开,细密的泡沫呼啦一下涌上来。骆蒙立刻喝了一口,啤酒顺着喉管流进胃里,有些微的苦涩。但是很快,麦子的清香浮上来,是很天然的味道。
“不错吧?”霹雳问。
她点头,“嗯,挺好。”
“女神你酒量怎么样?”太厚忍不住提醒道,“这酒度数挺高的。”
骆蒙看了眼啤酒罐身,没找到酒的度数,倒也不执着去找,只是笑着说:“至今还没醉过……”
她的酒量确实不错。
在圈里这些年,参加过那么多饭局。每回其他人想要灌她酒,结果反倒是那些人自己先喝醉了。久而久之,大家对她的酒量都有所耳闻,饭局时都避免和她比酒。
闻言,霹雳忍不住朝她竖起大拇指,一脸崇拜,“真是女中豪杰啊!”
夜色越来越浓。
她坐在长椅上,吹着风,方才不快的那点小情绪也渐渐散了。
不一会儿,唐煜生从屋内走到院子里。他远远看了骆蒙一眼,见小姑娘似乎和霹雳他们聊得挺愉快,也就放下心来。
他在门口的石阶上坐下,和瓦图聊起了天。片刻后,霹雳和太厚也跑过去加入他们。
他们聊的都是一些过去的事,说到开心处,几人哈哈大笑。
骆蒙独自一人坐在长椅上,听着他们说话,看着头顶的星星。
她从没见过这样多的星星,仿佛要把一整个宇宙都送到她的面前。
晚风吹来,带着些许清爽的凉意。
她拂开脸上的长发,一转眼看见杨子意正倚靠在院子的角落里抽烟。
其实杨子意是个很美的女人。她艳而不俗,媚而不妖,自带风情。
微风吹起她的短发,她双指夹着烟,抱着臂。周身烟雾缭绕,她冷漠地看着远处,略有所思。
这样的画面随便定格,都是一则让人欲罢不能的故事。
骆蒙竟一时有些看呆了。
泼墨似的夜色里,或许是察觉到骆蒙的目光,杨子意转头看了她一眼。
骆蒙立刻移开视线。她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等转过头来,杨子意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
“啤酒还有吗?”杨子意问。
骆蒙随手抄起一罐啤酒扔给杨子意。
杨子意打开啤酒,“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了半瓶,然后在骆蒙的身边坐下。
不远处的几个男人还在谈笑风生,杨子意抬了抬下巴,忽然开口:“你喜欢他吧?”
“什么!”
骆蒙惊诧地转头看她。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竟这么直白地问出一些他人难以开口的事情。
“你喜欢唐煜生。”
这一回,杨子意用的是肯定句。
骆蒙愣了几秒,心怦怦怦地狂跳,面上却还是一副镇定的模样:“怎么可能!”
杨子意笑:“你不用急着否认。”
话到了这份上,骆蒙也开门见山地问:“那你呢?也喜欢他吗?”
杨子意忽然笑了,虽然很轻很轻,却看得出是发自内心:“不是谁都喜欢你的唐先生的。”
骆蒙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她的回答,再次问道:“你,不喜欢他?”
杨子意看着她,依旧是清清淡淡的表情:“怎么,他很有魅力吗?必须人人喜欢?”
“不,不是……”骆蒙的声音低了下去。
杨子意沉默了很久,又轻轻说:“我喜欢的人已经不在了……”
啊?什么意思?
骆蒙感觉自己的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小心翼翼地问:“不在了?”
杨子意一脸云淡风轻的模样,“战地记者知道吗?”
骆蒙点点头。
她继续说:“他是战地记者,一直在最危险的地方做新闻。七年前,我们在黎巴嫩认识。三年前,他采访时出了意外,没再回来。”
明明是这样心酸的往事,杨子意如今说起来,却像是在说吃饭睡觉一样自然,脸上甚至还带着浅淡的微笑。
刚出事那会儿,她的确缓不过来,每天想到他就会哭。如今三年过去了,那些心碎的过往已经逐渐消化,记忆里残留的都是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那些快乐又甜蜜的回忆,反倒是历久弥新。
骆蒙看着她,心里忽然有些难过。
她虽然没有体会过失去爱人的痛,却在一夜之间失去过双亲。她能想象得到那是怎样的艰难。
“对不起。”她忽然开口。
为自己这一整天可笑的小心思,也为自己不清楚事实真相随意揣测的荒谬。
“没什么的。”杨子意轻轻笑了,“所以能爱的时候就用力爱吧,生活不就是如此。做什么都用尽全力,到头来才不会遗憾。”
说完,她将啤酒罐递到了骆蒙的面前。
骆蒙一愣,转瞬明白过来,和她的酒罐相碰,白天的那些龃龉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
杨子意喝了一口酒又说:“我总觉得你挺眼熟的,好像在哪见过你。”
骆蒙笑,“你大概是看过我演的电影。”
杨子意又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将眼前的骆蒙和脑中的某个电影角色重合在一起。
“我说呢,原来是大明星。”
骆蒙解释:“最近正好在唐煜生手下实习。”
杨子意了然,顿了顿又说:“我二十岁那年第一次来这里当志愿者,那是我第一次出国。那时什么都不懂,只觉得一切都很新奇。
“我是在这里认识唐煜生的,那年他还只是个十五岁的毛头小子。
“刚到这里的时候,村子里一片荒芜。那是你想象不到的艰难,这里的人甚至还住在茅草屋里。后来一步一步,变成了今天的模样。我们这批人算是见证者吧,所以对这里的感情很深。
“大彭,就是我男朋友,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们和唐煜生三个人约定好以后每年都要来这里。我们都把这个视作很重要的承诺,没想到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她喝了口酒,又继续说:“我和唐煜生认识十几年了,感情自然不一般。但你别误会,我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这些年,我没见他身边有过什么女人。他带女人来这里,更是第一次。
“这个村子就像是我们的秘密基地,不是一般人能踏进来的。我想,他愿意带你来,这是愿意让你走进他的世界。
“你要是喜欢他,就好好把握。这个男人,绝对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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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下来,她不是没看出骆蒙的小心思和骆蒙对自己的敌意,她只是懒得在意。
此时杨子意一边细细地吃着碗里的饭菜,一边对唐煜生说:“最近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些抗药的蚊子,你要不要抓几只带回去研究研究?”
此话一出,唐煜生顿时来了兴趣。
杨子意是无国界医生,时常满世界到处跑,因此对大多数贫困地区的情况更加了解。而唐煜生虽然专业性强,但到底比不上她对实际情况的了解。
两人就着蚊子和疟疾的话题说了好一会儿话。
由于话题太过专业,骆蒙始终插不上嘴,只能在一旁默默地给唐煜生夹菜。
一口肉,一口菜,荤素搭配好健康。
不一会儿,唐煜生的碗里就堆满了各种菜,几乎要溢出来。
唐煜生心不在焉地说了一句“够了够了”,又投入到和杨子意的谈话中。
这一下漫不经心的忽视,彻底点燃了骆蒙的怒火。
她放下筷子,转头看着他,连声音都抬高了几分:“怎么就够了!你白天吃那么少,工作那么辛苦,昨晚又没睡,现在还不要多吃点吗?你是打算把自己弄生病了,再让别人给你发一个劳模的奖章吗?”
其实她很少动怒。遇到再大的事,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她也不知道今天的自己是怎么了,就觉得这一整天心里都不痛快。
她从前并不是这样。
别人不招惹她的时候,她很少去讨厌一个人。但如今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对杨子意充满了戒备与敌意。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闷在心里,让她差点喘不过气来。
一切都是从早上杨子意给唐煜生递毛巾开始的。那两人熟稔、默契的相处让她倍感压抑。
不爽的情绪一点一点积压,终于在这一刻爆发出来。
憋了一整天了,此时忍不住一股脑儿地将情绪砸向他,也不去管他能不能接住。
忽如其来的指责,让唐煜生微微吃惊。
他看着她。小姑娘的脸颊红红的,眼底有细微的水光,看上去委委屈屈的,像是真动怒了。
完了,看来这几天是真的冷落她了。
他曾听易先哲说,这女孩子生起气来是很可怕的。如果不幸遇上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什么都不要说,什么都不要解释,只要默默按照她的想法去做就好了。
唐煜生这么想着,也就这么做了。
他不再和杨子意聊天了,默默低头认真吃饭。
不一会儿,他把碗里的饭菜都吃得干干净净,一口不剩。这才安心地放下筷子,看着骆蒙,语气像是在哄孩子:“你看,我都吃光了。”
如此一来,骆蒙反倒更内疚了,自己刚才确实有点过火。那话说得确实有些莫名其妙。
她无法排解内心的情绪,一言不发地离开饭桌,径直去了院子里。
空气里有青草和泥土的气息,清新,自然,纯净。
天幕下,太厚和霹雳正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喝啤酒。
她顺势坐在他们身边,“刚才在饭桌上还没喝够?”
“这才哪到哪啊!离够还早着呢。”霹雳递给她一罐啤酒,“女神,尝尝非洲的啤酒。够劲儿!”
啤酒一打开,细密的泡沫呼啦一下涌上来。骆蒙立刻喝了一口,啤酒顺着喉管流进胃里,有些微的苦涩。但是很快,麦子的清香浮上来,是很天然的味道。
“不错吧?”霹雳问。
她点头,“嗯,挺好。”
“女神你酒量怎么样?”太厚忍不住提醒道,“这酒度数挺高的。”
骆蒙看了眼啤酒罐身,没找到酒的度数,倒也不执着去找,只是笑着说:“至今还没醉过……”
她的酒量确实不错。
在圈里这些年,参加过那么多饭局。每回其他人想要灌她酒,结果反倒是那些人自己先喝醉了。久而久之,大家对她的酒量都有所耳闻,饭局时都避免和她比酒。
闻言,霹雳忍不住朝她竖起大拇指,一脸崇拜,“真是女中豪杰啊!”
夜色越来越浓。
她坐在长椅上,吹着风,方才不快的那点小情绪也渐渐散了。
不一会儿,唐煜生从屋内走到院子里。他远远看了骆蒙一眼,见小姑娘似乎和霹雳他们聊得挺愉快,也就放下心来。
他在门口的石阶上坐下,和瓦图聊起了天。片刻后,霹雳和太厚也跑过去加入他们。
他们聊的都是一些过去的事,说到开心处,几人哈哈大笑。
骆蒙独自一人坐在长椅上,听着他们说话,看着头顶的星星。
她从没见过这样多的星星,仿佛要把一整个宇宙都送到她的面前。
晚风吹来,带着些许清爽的凉意。
她拂开脸上的长发,一转眼看见杨子意正倚靠在院子的角落里抽烟。
其实杨子意是个很美的女人。她艳而不俗,媚而不妖,自带风情。
微风吹起她的短发,她双指夹着烟,抱着臂。周身烟雾缭绕,她冷漠地看着远处,略有所思。
这样的画面随便定格,都是一则让人欲罢不能的故事。
骆蒙竟一时有些看呆了。
泼墨似的夜色里,或许是察觉到骆蒙的目光,杨子意转头看了她一眼。
骆蒙立刻移开视线。她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等转过头来,杨子意已经走到了她的身边。
“啤酒还有吗?”杨子意问。
骆蒙随手抄起一罐啤酒扔给杨子意。
杨子意打开啤酒,“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喝了半瓶,然后在骆蒙的身边坐下。
不远处的几个男人还在谈笑风生,杨子意抬了抬下巴,忽然开口:“你喜欢他吧?”
“什么!”
骆蒙惊诧地转头看她。她从没见过这样的女人,竟这么直白地问出一些他人难以开口的事情。
“你喜欢唐煜生。”
这一回,杨子意用的是肯定句。
骆蒙愣了几秒,心怦怦怦地狂跳,面上却还是一副镇定的模样:“怎么可能!”
杨子意笑:“你不用急着否认。”
话到了这份上,骆蒙也开门见山地问:“那你呢?也喜欢他吗?”
杨子意忽然笑了,虽然很轻很轻,却看得出是发自内心:“不是谁都喜欢你的唐先生的。”
骆蒙瞪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她的回答,再次问道:“你,不喜欢他?”
杨子意看着她,依旧是清清淡淡的表情:“怎么,他很有魅力吗?必须人人喜欢?”
“不,不是……”骆蒙的声音低了下去。
杨子意沉默了很久,又轻轻说:“我喜欢的人已经不在了……”
啊?什么意思?
骆蒙感觉自己的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小心翼翼地问:“不在了?”
杨子意一脸云淡风轻的模样,“战地记者知道吗?”
骆蒙点点头。
她继续说:“他是战地记者,一直在最危险的地方做新闻。七年前,我们在黎巴嫩认识。三年前,他采访时出了意外,没再回来。”
明明是这样心酸的往事,杨子意如今说起来,却像是在说吃饭睡觉一样自然,脸上甚至还带着浅淡的微笑。
刚出事那会儿,她的确缓不过来,每天想到他就会哭。如今三年过去了,那些心碎的过往已经逐渐消化,记忆里残留的都是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那些快乐又甜蜜的回忆,反倒是历久弥新。
骆蒙看着她,心里忽然有些难过。
她虽然没有体会过失去爱人的痛,却在一夜之间失去过双亲。她能想象得到那是怎样的艰难。
“对不起。”她忽然开口。
为自己这一整天可笑的小心思,也为自己不清楚事实真相随意揣测的荒谬。
“没什么的。”杨子意轻轻笑了,“所以能爱的时候就用力爱吧,生活不就是如此。做什么都用尽全力,到头来才不会遗憾。”
说完,她将啤酒罐递到了骆蒙的面前。
骆蒙一愣,转瞬明白过来,和她的酒罐相碰,白天的那些龃龉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
杨子意喝了一口酒又说:“我总觉得你挺眼熟的,好像在哪见过你。”
骆蒙笑,“你大概是看过我演的电影。”
杨子意又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将眼前的骆蒙和脑中的某个电影角色重合在一起。
“我说呢,原来是大明星。”
骆蒙解释:“最近正好在唐煜生手下实习。”
杨子意了然,顿了顿又说:“我二十岁那年第一次来这里当志愿者,那是我第一次出国。那时什么都不懂,只觉得一切都很新奇。
“我是在这里认识唐煜生的,那年他还只是个十五岁的毛头小子。
“刚到这里的时候,村子里一片荒芜。那是你想象不到的艰难,这里的人甚至还住在茅草屋里。后来一步一步,变成了今天的模样。我们这批人算是见证者吧,所以对这里的感情很深。
“大彭,就是我男朋友,他还在世的时候,我们和唐煜生三个人约定好以后每年都要来这里。我们都把这个视作很重要的承诺,没想到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她喝了口酒,又继续说:“我和唐煜生认识十几年了,感情自然不一般。但你别误会,我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这些年,我没见他身边有过什么女人。他带女人来这里,更是第一次。
“这个村子就像是我们的秘密基地,不是一般人能踏进来的。我想,他愿意带你来,这是愿意让你走进他的世界。
“你要是喜欢他,就好好把握。这个男人,绝对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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