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可……可叶家到底是对她有恩的,她利用了叶家这么久,还和叶白川有了孩子,就这么一走了之……
苏若凤还是有些下不定决心。
“我,我再好好想想。”
她还算有些良心,没有想过要放弃自己的任何一个孩子,可逃跑的种子已经在她心里慢慢发了芽。
林洁知晓她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也不逼她立刻拿出来个态度,反正就凭她对苏若凤的了解,她回去之后八成是要动心的。
“恩,是得回去好好想想,姐,咱们回去吧,半晌不回去他们会怀疑的。”
苏若凤如梦初醒,匆匆忙忙擦了两下眼泪,重新站在了叶家人面前,因为心里面装着心事儿,她总感觉在叶家人面前不自在的很,内心的天平又朝一边倾斜了几分。
抢救室的灯光熄灭了。
叶白川被推了出来。
叶家人连忙围了上去,苏若凤也围了上去,准备做做样子,她好歹也是念过书的,知道麻药的效果没有这么快下去的,哪成想男人闷哼一声,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缓缓睁开了双眼。
眼神犀利,仿佛能直接透过皮囊看清楚里面的灵魂。
苏若凤哆嗦了一下,逼迫自己露出笑脸:“白川……”
“眼神飘忽,脸色苍白,心跳加速,乃心中有愧;骨骼平平无奇,面相自命不凡,善妒自私,此女乃败家之相!”
苏若凤:???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日更吧,想要申请下周四的榜单呢,忍不住想要尽快日万啦。
毕竟,精彩的事情都在后面嘛……
第5章
苏若凤从小到大哪里被这么说过,当场就蒙了。
傻眼的不仅仅只有她一个,就连老太太都没想到自家三儿子一醒过来就整了这么一出,目瞪口呆的:“老三,你糊涂了?这是你媳妇儿啊!”
叶白川飞快地扫了一圈屋子里面的众人,连连摇头,半点不掩饰失望的神色。
“肉|体凡胎,毫无根骨!”
老太太:……
叶家其他人:……
怕不是被雷给劈成傻子了。
得亏他说完这番话后便晕了过去,没有再说出什么刺激人的话来,老太太松了口气,一边生气自己儿子稀里糊涂说这番的混话,一边还得安慰苏若凤,生怕得罪了叶家的这个大功臣。
“老三媳妇儿啊,老三他就是刚抢救过来说胡话的,你怎么可能是个败家的呢,你可是我们老叶家的大功臣,别听他胡扯八道!”
苏若凤只能干巴巴的点点头,心里面却终于做出了决断。
她是个女人,更是个母亲,她不能让孩子们拥有一个傻子父亲。
老太太在一边安慰着儿媳妇,叶老头皱着眉头和医生打听情况,可市医院的大夫也实在是弄不清状况,市医院成立了这么些年,这还是第一次接待被雷劈了的病人,到底是啥状况,他们一时半会儿也弄不清的。
就只能提议先住院观察。
叶白川的腿做了手术,需要人留下来伺候,正常家庭里都是当妻子的伺候的,可叶老太说啥也不敢让苏若凤伺候老三的。
她家老三刚推出来就能抓着儿媳妇儿的手说混话,等彻底清醒了还了得?万一又说了什么不好听的,把儿媳妇儿气着了咋办?
还不如让儿媳妇回家去好好带孩子。
叶老太打定了主意,一边看着大夫们把三儿子安排到病床上,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毛票,数出了五块钱来,就要往苏若凤手里塞。
“老三媳妇,这医院里面用不了这么些人,你和林老师先回家去吧,老三他刚才就是迷糊了,你别当真啊。”
苏若凤抿着嘴往后躲。
她已经准备要和叶家撇清关系了。
以前她是人家的儿媳妇,花自家男人的钱当然是没问题,可若是她准备逃跑了,还收人家的钱就不太地道了。
“妈,不用,你们给白川看病就花了挺多了,我们自己回去就好。”
她越是这么说,叶老太越觉得叶白川不是个好东西。
瞅瞅,多好的儿媳妇儿,给钱都不要的,和她另外两个儿媳妇儿就是不一样,怎么还能说人家败家呢?
叶老太不由分说地把钱塞到了苏若凤手里,任凭苏若凤怎么推脱都不肯再收回钱去,她们两个拉拉扯扯的时候林洁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等到两人走在了回村的路上,才恨铁不成钢的摇摇头。
“姐姐,我知道你是不想再和叶家有什么来往,可你得替箐箐和一帆考虑啊。”
苏若凤一怔:“我怎么不替孩子们考虑了?”
“我的好姐姐哎,你睁开眼睛看看人家城里人是怎么养孩子的,人家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是什么样子的,箐箐还好,可是一帆呢?从小穿的就是大孩子们穿旧的,一帆和箐箐以后是要跟着你去城里念书的,你看看人家城里孩子,哪里有穿旧衣服的?”
穿旧衣服的当然也有。
可林洁专门挑了市里面最繁华的一条路,苏若凤放眼望去,只觉得人家城里人穿的是个顶个的时髦漂亮,再看看她和林洁身上半新不旧的粗布衣服,抿了抿嘴。
她的心里有些悲凉。
她堂堂的苏家大小姐竟然也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
“好姐姐,城里到处都要用钱,你们娘几个搬过去,那人……姐夫他肯定有些压力的……再说了,白果……她毕竟不是姐夫的亲骨肉,你们又分开这么些年,姐姐你若是带着白果过去,恐怕会影响你和姐夫的感情的。”
她好似是真心实意替苏若凤考虑,其实却打着另一幅念头,偏偏说出来的话又好似特别用心良苦。
“姐姐,你把白果留下吧,白果是叶大哥的亲生骨肉,叶家人会对她好的,姐姐不用担心白果会受欺负,姐姐也能过上好日子,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你让我好好想想。”苏若凤心里动摇的厉害。
三个孩子都是她肚子里面掉下来的一块肉,她哪个也不想放弃,如果条件允许,她当然想把三个孩子都带走,在身边抚养长大,可林洁说的也有道理。
哪有男人愿意替别人养孩子的?
换成她自己,她也不愿意养育男人和他前妻的孩子。
可……只留下白果?
是不是不太好的?
穿着崭新衣服,手里拿着糖葫芦的几个小孩儿有说有笑的从身边经过,苏若凤看着他们,心情万分复杂。
箐箐一帆和他们差不多大。
可孩子们穿的用的都和他们差太多了。
她已经错误的给孩子们找了一个没文化的爸爸,难道还要让三个孩子们都留在农村,受着一个傻子生活一辈子吗?
苏若凤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
医院里发生的这一系列变故,叶白果一概不晓得。
小说里面哪里写过这些。
她就知道自己是男女主心爱的宝宝。
这会儿小白果正拿着小弹弓,跟在哥哥们身后,漫山遍野的转悠呢。
哥哥们可没有她这么轻快的心思。
当哥哥的都已经懂事了,最小的也比小白果大两岁,多多少少也晓得什么叫做生老病死,都担心的很,生怕叶白川出了什么意外,留下白果这么个小妹妹,也怕妹妹找不到爸爸妈妈哭鼻子,索性就带她到林子里玩耍。
这时候的林子是真的老林子,叶白果甚至还眼见的看见了几只野兔野鸡,她连忙把小弹弓塞到大哥哥叶飞手里,双眼亮晶晶的:“打野鸡!”
叶飞觉得他压力有点儿大。
当大哥的气运丹田,接过叶白果手里的石子,在小白果亮晶晶的眼神中拉开弹弓……
受惊的野鸡扑啦啦飞了出去。
叶飞:……
其他哥哥们:……
“咳咳,那个,野鸡多可怜的,哥哥给你编个草蚂蚱。”
叶白果:……
也行吧。
只是这小弹弓,有这么难吗?
看看正在给她编草蚂蚱的叶飞,叶白果顺手从地上捡起几块小石子,拉起弹弓,啪啪啪发射了几下,每一下都正中她想要击中的对象,小丫头得意的勾勾嘴角。
远处的树林里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婆娑声,叶白果耳朵一动,身子猛地朝左前方转了十五度,正巧填装好小石子的弹弓猛地发射了出去。
“咯”的一声,树林里露出一截野鸡的花尾巴。
坐的最近的叶一帆走过去,目瞪口呆的从里面拎出来一只色彩斑斓的大野鸡。
这种野鸡在农村地区相当受欢迎。
肉多,也有嚼劲,长长的鸡尾巴还可以拿去城里卖钱,身上的鸡毛也可以给家里的孩子们拿来做几个鸡毛毽子。
可这些野鸡太机灵了,除了祖上出过猎人的王屠户,枣沟村还没有谁家能够逮到这种野鸡的呢。
哪怕是王屠户,也是等到大雪封山时候下了套子才捉到的,和叶白果这样子一个弹弓就逮到的可不是一个性质的。
叶家家境还算不错,可到底是农民无产阶级,没有粮票肉票,平日里吃肉还是挺不容易的,小妹妹这一出手就打到一只四五斤的大野鸡,几个当哥哥的心里真是又骄傲又高兴。
还有点儿小小的不满足。
“白果,好妹妹,你怎么打到的?再来一次,这次我们不要野鸡了,我们要野兔子!”
最小的哥哥叶武舔了舔下唇。
叶家足足有三个月没有碰过什么荤腥了。
虾米那不能算的。
大家最想吃的还是烧的颤巍巍的,冒着热乎气儿的肉。
最好是用海碗乘着,满满当当的摆在桌子上,再蒸一大锅白米饭,或者贴几个玉米面饼子,趁着这股子热乎气儿,美滋滋的吃到肚子里。
他不提还好,一提起兔子来,大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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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若凤还是有些下不定决心。
“我,我再好好想想。”
她还算有些良心,没有想过要放弃自己的任何一个孩子,可逃跑的种子已经在她心里慢慢发了芽。
林洁知晓她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也不逼她立刻拿出来个态度,反正就凭她对苏若凤的了解,她回去之后八成是要动心的。
“恩,是得回去好好想想,姐,咱们回去吧,半晌不回去他们会怀疑的。”
苏若凤如梦初醒,匆匆忙忙擦了两下眼泪,重新站在了叶家人面前,因为心里面装着心事儿,她总感觉在叶家人面前不自在的很,内心的天平又朝一边倾斜了几分。
抢救室的灯光熄灭了。
叶白川被推了出来。
叶家人连忙围了上去,苏若凤也围了上去,准备做做样子,她好歹也是念过书的,知道麻药的效果没有这么快下去的,哪成想男人闷哼一声,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缓缓睁开了双眼。
眼神犀利,仿佛能直接透过皮囊看清楚里面的灵魂。
苏若凤哆嗦了一下,逼迫自己露出笑脸:“白川……”
“眼神飘忽,脸色苍白,心跳加速,乃心中有愧;骨骼平平无奇,面相自命不凡,善妒自私,此女乃败家之相!”
苏若凤:???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日更吧,想要申请下周四的榜单呢,忍不住想要尽快日万啦。
毕竟,精彩的事情都在后面嘛……
第5章
苏若凤从小到大哪里被这么说过,当场就蒙了。
傻眼的不仅仅只有她一个,就连老太太都没想到自家三儿子一醒过来就整了这么一出,目瞪口呆的:“老三,你糊涂了?这是你媳妇儿啊!”
叶白川飞快地扫了一圈屋子里面的众人,连连摇头,半点不掩饰失望的神色。
“肉|体凡胎,毫无根骨!”
老太太:……
叶家其他人:……
怕不是被雷给劈成傻子了。
得亏他说完这番话后便晕了过去,没有再说出什么刺激人的话来,老太太松了口气,一边生气自己儿子稀里糊涂说这番的混话,一边还得安慰苏若凤,生怕得罪了叶家的这个大功臣。
“老三媳妇儿啊,老三他就是刚抢救过来说胡话的,你怎么可能是个败家的呢,你可是我们老叶家的大功臣,别听他胡扯八道!”
苏若凤只能干巴巴的点点头,心里面却终于做出了决断。
她是个女人,更是个母亲,她不能让孩子们拥有一个傻子父亲。
老太太在一边安慰着儿媳妇,叶老头皱着眉头和医生打听情况,可市医院的大夫也实在是弄不清状况,市医院成立了这么些年,这还是第一次接待被雷劈了的病人,到底是啥状况,他们一时半会儿也弄不清的。
就只能提议先住院观察。
叶白川的腿做了手术,需要人留下来伺候,正常家庭里都是当妻子的伺候的,可叶老太说啥也不敢让苏若凤伺候老三的。
她家老三刚推出来就能抓着儿媳妇儿的手说混话,等彻底清醒了还了得?万一又说了什么不好听的,把儿媳妇儿气着了咋办?
还不如让儿媳妇回家去好好带孩子。
叶老太打定了主意,一边看着大夫们把三儿子安排到病床上,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毛票,数出了五块钱来,就要往苏若凤手里塞。
“老三媳妇,这医院里面用不了这么些人,你和林老师先回家去吧,老三他刚才就是迷糊了,你别当真啊。”
苏若凤抿着嘴往后躲。
她已经准备要和叶家撇清关系了。
以前她是人家的儿媳妇,花自家男人的钱当然是没问题,可若是她准备逃跑了,还收人家的钱就不太地道了。
“妈,不用,你们给白川看病就花了挺多了,我们自己回去就好。”
她越是这么说,叶老太越觉得叶白川不是个好东西。
瞅瞅,多好的儿媳妇儿,给钱都不要的,和她另外两个儿媳妇儿就是不一样,怎么还能说人家败家呢?
叶老太不由分说地把钱塞到了苏若凤手里,任凭苏若凤怎么推脱都不肯再收回钱去,她们两个拉拉扯扯的时候林洁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等到两人走在了回村的路上,才恨铁不成钢的摇摇头。
“姐姐,我知道你是不想再和叶家有什么来往,可你得替箐箐和一帆考虑啊。”
苏若凤一怔:“我怎么不替孩子们考虑了?”
“我的好姐姐哎,你睁开眼睛看看人家城里人是怎么养孩子的,人家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是什么样子的,箐箐还好,可是一帆呢?从小穿的就是大孩子们穿旧的,一帆和箐箐以后是要跟着你去城里念书的,你看看人家城里孩子,哪里有穿旧衣服的?”
穿旧衣服的当然也有。
可林洁专门挑了市里面最繁华的一条路,苏若凤放眼望去,只觉得人家城里人穿的是个顶个的时髦漂亮,再看看她和林洁身上半新不旧的粗布衣服,抿了抿嘴。
她的心里有些悲凉。
她堂堂的苏家大小姐竟然也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
“好姐姐,城里到处都要用钱,你们娘几个搬过去,那人……姐夫他肯定有些压力的……再说了,白果……她毕竟不是姐夫的亲骨肉,你们又分开这么些年,姐姐你若是带着白果过去,恐怕会影响你和姐夫的感情的。”
她好似是真心实意替苏若凤考虑,其实却打着另一幅念头,偏偏说出来的话又好似特别用心良苦。
“姐姐,你把白果留下吧,白果是叶大哥的亲生骨肉,叶家人会对她好的,姐姐不用担心白果会受欺负,姐姐也能过上好日子,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你让我好好想想。”苏若凤心里动摇的厉害。
三个孩子都是她肚子里面掉下来的一块肉,她哪个也不想放弃,如果条件允许,她当然想把三个孩子都带走,在身边抚养长大,可林洁说的也有道理。
哪有男人愿意替别人养孩子的?
换成她自己,她也不愿意养育男人和他前妻的孩子。
可……只留下白果?
是不是不太好的?
穿着崭新衣服,手里拿着糖葫芦的几个小孩儿有说有笑的从身边经过,苏若凤看着他们,心情万分复杂。
箐箐一帆和他们差不多大。
可孩子们穿的用的都和他们差太多了。
她已经错误的给孩子们找了一个没文化的爸爸,难道还要让三个孩子们都留在农村,受着一个傻子生活一辈子吗?
苏若凤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
医院里发生的这一系列变故,叶白果一概不晓得。
小说里面哪里写过这些。
她就知道自己是男女主心爱的宝宝。
这会儿小白果正拿着小弹弓,跟在哥哥们身后,漫山遍野的转悠呢。
哥哥们可没有她这么轻快的心思。
当哥哥的都已经懂事了,最小的也比小白果大两岁,多多少少也晓得什么叫做生老病死,都担心的很,生怕叶白川出了什么意外,留下白果这么个小妹妹,也怕妹妹找不到爸爸妈妈哭鼻子,索性就带她到林子里玩耍。
这时候的林子是真的老林子,叶白果甚至还眼见的看见了几只野兔野鸡,她连忙把小弹弓塞到大哥哥叶飞手里,双眼亮晶晶的:“打野鸡!”
叶飞觉得他压力有点儿大。
当大哥的气运丹田,接过叶白果手里的石子,在小白果亮晶晶的眼神中拉开弹弓……
受惊的野鸡扑啦啦飞了出去。
叶飞:……
其他哥哥们:……
“咳咳,那个,野鸡多可怜的,哥哥给你编个草蚂蚱。”
叶白果:……
也行吧。
只是这小弹弓,有这么难吗?
看看正在给她编草蚂蚱的叶飞,叶白果顺手从地上捡起几块小石子,拉起弹弓,啪啪啪发射了几下,每一下都正中她想要击中的对象,小丫头得意的勾勾嘴角。
远处的树林里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婆娑声,叶白果耳朵一动,身子猛地朝左前方转了十五度,正巧填装好小石子的弹弓猛地发射了出去。
“咯”的一声,树林里露出一截野鸡的花尾巴。
坐的最近的叶一帆走过去,目瞪口呆的从里面拎出来一只色彩斑斓的大野鸡。
这种野鸡在农村地区相当受欢迎。
肉多,也有嚼劲,长长的鸡尾巴还可以拿去城里卖钱,身上的鸡毛也可以给家里的孩子们拿来做几个鸡毛毽子。
可这些野鸡太机灵了,除了祖上出过猎人的王屠户,枣沟村还没有谁家能够逮到这种野鸡的呢。
哪怕是王屠户,也是等到大雪封山时候下了套子才捉到的,和叶白果这样子一个弹弓就逮到的可不是一个性质的。
叶家家境还算不错,可到底是农民无产阶级,没有粮票肉票,平日里吃肉还是挺不容易的,小妹妹这一出手就打到一只四五斤的大野鸡,几个当哥哥的心里真是又骄傲又高兴。
还有点儿小小的不满足。
“白果,好妹妹,你怎么打到的?再来一次,这次我们不要野鸡了,我们要野兔子!”
最小的哥哥叶武舔了舔下唇。
叶家足足有三个月没有碰过什么荤腥了。
虾米那不能算的。
大家最想吃的还是烧的颤巍巍的,冒着热乎气儿的肉。
最好是用海碗乘着,满满当当的摆在桌子上,再蒸一大锅白米饭,或者贴几个玉米面饼子,趁着这股子热乎气儿,美滋滋的吃到肚子里。
他不提还好,一提起兔子来,大家都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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