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蒙伯父抬爱了。”唐楠脸色好看了一些,拿捏架子装模作样的训话道:“虽比不上西方诸校,但是那开明中学也算不错了,你能考进那里,定要勤勉学习,如此方才能不坠你奉天李家之名。”
  少年,也就是李景然同父异母的弟弟,李景亮恭敬点头应是。
  ……
  乐景丝毫不知原身继母的亲子已经来到了北平求学,并且还和南塘这个搅屎棍搅和在了一起,此时他正在忙着查看读者来信。
  自《鼠眼看人低》连载以来,就有许许多多的读者来信寄向了编辑部,杨经纶帮他收纳规整后,就把其中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来信交给了乐景。乐景不仅需要看,还需要给读者进行回信。
  在连续写了几封“谢谢你喜欢我的文章”之类的官样回信后,乐景拆开了一封特别的来信。
  寄信人是一名妓女。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啥,我这本写的时候听歌喜欢听摇滚(…)
  大概是因为内容很朋克吧(喂)
  话说你们小时候看没看过一个影视剧,我忘了名字叫啥了,就记得里面有一个逼供酷刑简直就是我的童年阴影。这个酷刑就是把人捆起来,然后往他脸上一层层糊湿草纸,一层一层严严实实的糊上去,看受刑人马上要翘辫子了,就把草纸给他捅个洞,让他喘几口气,问他招不招?不招的话继续糊湿纸。
  我为啥突然提起这个丧病酷刑呢?
  因为这个酷刑影响了我的一生。
  从那以后,我每次敷面膜,都会想起这个酷刑,特别当面膜没贴好糊住鼻孔时………简直是童年噩梦重现(泣不成声)
  第16章 民国之写文(15)
  【守夜人先生敬启:
  先生您好,贸然给您来信,如有唐突之处还望先生见谅。
  我知道先生心胸宽大,不是寻常男子,断不会轻贱于我,所以我就在这里放心大胆地告诉先生,我是如今这八大胡同最出名的名妓白芍药,我不识字,这封信是一位好心人帮我写的,有关您写的故事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不怕您笑话,我当时真是大哭了一场,为了书中死去的小妹妹百香,也是为了我自己。先生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听我讲一讲自己的故事吧。
  我幼时家贫,后来大旱,父亲便把我卖了,我落入风尘时比百香还小一岁,如我这般年纪的女孩在八大胡同并不算稀罕,我一个小妹妹七岁就被开了苞。我在这腌臜地方做了十年皮肉生意,遭受了种种非人折磨,此处就不细表恐脏了先生耳朵。我想,和死去的百香相比,我是幸运的,因为我不仅还活着,还成了名妓,来往的客人都是富商名流,我已经站到了妓,女这一行业的顶点,可是人哪有千般好,花哪有百日红呢?
  先生可知十年前八大胡同最出名的红牡丹身在何处?那红牡丹当初比我还红,可自从她染了那脏病后,很快就从一等的清吟小班沦落成了二等茶室,我们这个行当,一旦跌下去可比死还痛苦得多。后来我再见到红牡丹时,她已经成了最下贱的四等妓、女,也就是窑子,不拘是谁,只要给她一毛钱,就能和她睡觉,每天接客二十几位都会被老鸨毒打……再后来,她就死了,因为病重不能接客,老鸨就把她丢掉乱葬岗活埋了,也许她的尸体就像先生笔下的百香一样被野狗吃了吧。
  先生,我已经不年轻了,即便现在穿金戴银,也很快就会沦为二等茶室的,百香和红牡丹的下场就是我的结局。可是我不甘心,先生我也是清白人家的女儿,凭什么要这样腌臜的死去?从先生的故事里我知道先生是同情我们这些人的,先生是把我们当做人看的。我知道先生比我这个睁眼瞎有见识,所以就来请问一下先生,我该如何才能活下去?如果离开了这个行当,我又能做什么……】
  ……
  白芍药的话不过揭开了这个国家三千年妓女历史的冰山一角,真实的妓、女生活比乐景和白芍药笔下的故事要悲惨许多。也许会有人问,既然这么悲惨为什么不为自己赎身?当然是因为赎不起。
  北平妓,女分为四等,分别是清吟小班,茶室,下处和窑子。
  如二等茶室接客一般分为茶客和铺客,前者就是喝喝茶吃些瓜子聊一下歌词诗赋,收费为一盘瓜子一块钱,后者就是聊聊人生哲学完成生命的大和谐,收费为十二元,这其中老鸨和老板各分五块钱。娘姨和伙计各一块钱,然后老板给妓、女发五毛钱的工资。并且妓,女作为合法职业,每月还要向警察局交很高的税,民国末年三等妓,女每月交税十万法币,还要上交二十五万检验费,妓、女每次接客要十万元,其中老板要抽去九万,也就是说每个三等妓、女每月要不吃不喝接客三十五次才能交够税。顺便一提,当时的北平的一片猪肉售价二十五万法币。
  在后世,有很多女孩为了物质而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可是在民国,人肉比猪肉贱。即便有几个妓女侥幸赎身成功,在被嫖客抛弃后也很快会因为没有营生的手段而不得不重操旧业。所以白芍药才会问乐景她该如何活下去。
  怎么活下去,很简单,可是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又很难,要等到几十年后,那个伟人用非凡的魄力一刀切了这个毒瘤,才给了白芍药们清白活下去的机会。乐景救不了白芍药们,她们要想活下去只能自救。
  乐景想了想,先告诉了她秋瑾、南丁格尔和海伦凯勒的故事,然后写到:“这世道,女人生存要比男人辛苦许多,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有些女人永不屈服,在各行各业做出成就,让历史记住了她们。
  我不会说什么你要赎身做个清白人之类的不负责任的话,我只能告诉你,你必须比普通男人多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才能堂堂正正地活下去。我也需告诉你的是,如今这个时代对女人的束缚比之前小了很多,女人也能工作上学做官,你如果想要改变自身处境的话,不妨利用自身优势,从嫖客那里学会读书写字,不论什么时候,有文化的人总是能多条路的。”
  几日后,乐景再次收到了白芍药的来信,这次信纸上只有四个歪歪扭扭的字:“谢谢先生。”
  乐景不知道白芍药最后会有怎么样的结局,也许她的努力最终被命运的浪潮拍得粉碎。但是历史终究不会忘记她此时微小的努力,白芍药们身上绽放的人性光辉汇聚在一起,有朝一日定会照亮笼罩了这个国家三千年的长夜。
  也正是借由白芍药的这封信,他突然有了一个灵感。
  他想要写一部妓女的回忆录,以一个名妓的口吻,来回忆自己的一生。
  名妓虽然肉体污浊,却拥有高洁的志向,可是最终却被这吃人的世道嚼碎了最后一根骨头。
  借由白芍药的信,乐景也发现他一直以来的文章对于底层没文化的人很不友好。
  像白芍药,不识字,若不是有人给她念,她是绝不会知道乐景文章的内容的。
  现下识字率如此低下,他平时写文未免太端着了,文雅是文雅了,就是不利于传播。
  想想后世,比起历史正剧,自然还是穿越剧狗血爱情剧更受欢迎,也是同样的道理。人民的,才是大众的,才是世界的。
  所以新作品他想要写的更加浅显易懂一些。只有这样才能便于新作品的传播,唤醒民智,让更多底层人同情妓女的遭遇。
  新作品的名字叫什么呢……
  乐景突然想起来前世的一部电影——《艺妓回忆录》,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位艺妓的一生。
  他的小说名字,就定为《名妓回忆录》好了,就当是为这部伟大经典致敬。
  ……
  杨经纶上门来拜访时,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
  “怎么这么高兴?”
  杨经纶笑眯眯地说:“先生,这次的《狗眼看人低》写的真好,很多作者都在发文评论这篇文章呢!”
  “唐楠什么反应?”
  杨经纶不以为然笑道:“他自然是要写文辩白和骂一骂的,但是萤火之光岂能和皓月争辉?有先生这篇文章珠玉在前,他骂的再厉害,也翻不出什么浪花,大家还是在津津乐道先生的文章。”
  杨经纶望着一派淡然的少年,心中的佩服宛如黄河之水连绵不绝,“先生果真是天才,写起这种诙谐幽默的小说也那么拿手。您在文章里说的那些段子,都被改编成相声啦!”
  乐景一怔,“相声?”
  杨经纶点了点头,也露出了一个解气的表情:“先生你不经常出门不知道,现在外面的茶馆里都流行说根据你文章改编成的相声,就连不识字的闲汉听了也笑的肚子疼。也是先生段子写得好,所以才那么受欢迎。依我看呐,这唐楠的名字很快就会臭大街了。”
  乐景笑了笑,看样子人民百姓很喜欢他的新作品,所以才会自发传播。
  估计要不了多久,那唐南就会成为当代潘金莲了。
  三天后,乐景把写成的《名妓回忆录》交给了杨经纶。
  杨编辑读罢,叹为观止。
  “先生这部作品,讲的实在是好!”杨编辑激动道:“这部小说恰恰是唐南之流信口雌黄,颠倒黑白行为的痛击!”
  ……
  《名妓回忆录》一经问世,就在报纸上掀起了惊涛骇浪。
  原本因为《鼠眼看人低》妓女篇引发的舆论这下更是沸腾,持有不同论点的文人以报纸为战场,用文章作为武器展开不见血的战斗。
  唐南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报仇的好机会,他现在甚至都顾不得维持文化人的体面,在报纸如泼妇那样破口大骂:“如果不是经常在八大胡同厮混,守夜人怎么会对妓女的事了解那么清楚!”
  “妓女都是一群自甘下贱的婊子!守夜人难不成还想为婊子立牌坊不成?”
  “守夜人自己就是个嫖客装什么高尚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且他不仅自己发言,还鼓动了一群狐朋狗友在报纸上声援他,一时间倒是造成就不小的声势。
  然而,当几位重量级大佬出山后,几声犬吠就再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了。
  著名文学家,教育家周德璋罕见发文表达支持:“妓女是国内的一大毒疮,很多文人政客没有挑开毒疮医治的勇气和能力,就干脆紧紧捂着毒疮,假装毒疮根本不存在。如此掩耳盗铃之举,真是贻笑大方!因为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先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正是当今华夏当局的劣根性!”
  著名嘴炮达人郑宜粱先生,面对唐南等人的污言秽语,更是爆出了脏话:“放你娘的狗屁!你小小年纪说话怎么如此肮脏下流!我真想拜会一下唐老爷,讨论一下唐公馆的家教问题。”
  除了这两位大佬,还有一些高校的教授站出来声援守夜人,把那些反对守夜人文章的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乐景浏览这些文章,只觉得叹为观止,不愧是文化人,就连骂人也文绉绉的,就像郑宜粱先生在文章里骂唐南:“汝人乎?犬乎!犬吠不绝,怕是发春了罢!”
  行家一出手,就只有没有,这么多大拿为乐景站场,唐南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立刻销声匿迹了。
  ……
  唐公馆。
  唐老爷:“你少给我在报纸上发一些乱七八糟的文章!你还嫌自己的名声不够臭吗!”
  唐南不服气辩白:“是那小子先招惹我的!”
  “我不管你们谁对谁错,你且记住文人的笔杆子能杀死人!你想让唐家和你一起遗臭万年吗?”唐老爷斩钉截铁:“你找个时间和那个守夜人见个面,拉拉交情,化干戈于玉帛也是一件美事。”
  唐南脸色气成了猪肝色:“你要我向他道歉?你还不如杀了我!”
  “你!”
  唐南冷笑一声,气冲冲的转身就走,狠狠甩上了门。
  唐老爷气了个仰倒:“逆子啊!逆子!”
  唐南只觉得心头烈火在烧,对守夜人恨不能嚼其骨啃其肉。
  好一个守夜人!他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名妓赛金华,大名鼎鼎的状元夫人,跟随丈夫出访欧洲,在庚子事变(八国联军侵华)时作为交际花极力为国家周旋,卖身领头将军求不要伤害百姓,后来状元公的好友嫌她给丈夫丢脸,就把她逐出京城,为了生活她只能重抄旧业,后来嫁给了一名恩客,恩客死后她穷困潦倒死在八大胡同里。
  正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第17章 民国之写文(16)
  是夜。
  乐景是被一阵清脆的狗叫声吵醒的,他警觉地从床上坐起,就听院子里传来男人大声的咒骂和挣扎声。乐景安静坐了一会儿,待到外面传来周大的吆喝声后,他才披上衣服从床上下来,拉开了门。
  此时院子里早就乱成了一锅粥。
  借着皎洁的月光,乐景可以清楚看到两条细长条的黑狗凶残地扑到陌生男人的身上撕咬着,男人正捂着脸躺在地上不住翻滚,嘴里发出凄厉的惨叫声,乐景看着地上洒的那一滩血挑了挑眉,周大本想把狗拉开的,却不小心瞄到不远处冷眼旁观无动于衷的少年,被少年眼底的漠然吓得怂眉低眼,呼吸都放轻了许多,恨不能就当自己不存在。
  “哥哥,发生什么了?!”
  “别过来。”乐景喝住了李淑然跑过来的脚步,瞥一眼正在凶残撕咬男人的两只大黑狗,轻啧一声,终于还是凉凉开口道:“大默,小默,回来。”
  黑狗们凶猛的撕咬动作顿时一停,同时松开男人,吐着舌头“哈达哈达”地跑到了乐景身前邀功,乐景赞赏的摸了摸它俩的头,对听话站在走廊上探头探脑的李淑然说道:“你去帮我去厨房拿块猪肉回来,这次大默小默立了大功,要好好犒劳他们才行。”听到肉这两个字,两只黑狗的尾巴摇得更欢了。
  这两条狗颇通人性,都是华夏本土的优秀犬种——山东细犬,在华夏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培育历史了,是优秀的狩猎犬和看门犬,也是神话故事里哮天犬的原型。大小默是乐景从斗狗场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凶猛嗜血,但是对主人忠诚不二,用来对付一两个闯空门的“小毛贼”还是绰绰有余的。
  在知道了自己兄妹二人被南塘这种小人盯上后,乐景就买了两条狗放在院子里用来以防万一,如今还真被他等到了。
  支开李淑然后,乐景在躺在地上哀哀呻吟的男人身前蹲下,轻声问道:“是谁派你来的?”
  男人呻吟声一滞,几秒后,他放下血肉模糊的双手,涕泪交加的爬起来匍匐在地上,“小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求大人饶了小人……”他瞥了一眼前方虎视眈眈的两只细犬,浑身哆嗦了一下,“小人不敢了,小人再也不敢了……”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