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杏花酒
两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从小到长安内部的零星小事到大唐周围各附属国的战略大计。尉迟宝林越说越心惊,他本以为林雨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夫,万万没想到竟有如此渊博的学识,甚至一些连他都没有听说过的事情对方都能够侃侃而谈。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
林雨的目光落在赵义的身上,此人身型健硕,太阳穴外凸,一看便是练外家功夫,双拳更是大如沙包。
林雨笑道,“哎呀,那有什么呀,我跟你说,像赵兄这样的武将啊,外表看起来很厉害……”话还没说完,赵义面色开始阴冷下来。这时林雨接着说,“就比如说,他一拳头朝我打过来,我可能就嗝屁了。”
尴尬气氛瞬间被扭转,在场众人无不大笑。赵义同样的露出喜悦的颜色,他端起酒碗豪气道,“林兄,从今以后咱们都是兄弟了,今日咱们哥几个不醉不归。”
林雨与赵义同时一饮而尽,在场的人一个劲儿的叫好。男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简单,这句话几碗酒便奠定了深厚的友谊。这三碗酒下肚,众人之间的生分都烟消云散。
五个人相互的敬酒,尉迟宝林等人喝的不亦乐乎。可唯独林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似乎并不是那么尽兴。
周达是四人之中最为心思细腻的,他看出林雨对这酒并不感兴趣,便开口问道,“林兄可是觉得今日之酒不对口味?”
林雨面色尴尬,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经常喝家里的酒,喝惯了,一时之间对杏花楼的酒还真喝不惯。”
尉迟宝林听后,便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恰在此时,小厮进来上菜,尉迟宝林喊住小厮,“哎,今天的酒是什么东西啊?喝着跟马尿一样,把你们酒楼最好的杏花酒给我送来。”
小厮被尉迟宝林这么一吆喝,吓得腿一软,结结巴巴的说,“大爷您有所不知,这个月份的杏花酒全部都被人定了,现在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杏花酒了,要不我给您换上杨梅酒可好?”
“偌大的一个杏花楼不卖杏花酒,你还开个屁酒楼啊,我限你半刻,如果不把杏花酒给我搬上来,我就拆了你这杏花楼。赶紧滚!”
被尉迟宝林一吓唬,那小厮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不多会儿,一位穿着妖艳,浓妆艳抹,大约有三十岁的女人搔首弄姿的走了进来。
那女人顺势坐到尉迟宝林身旁,自然而然的依靠在其坚实的胳膊上,一副抚媚妖娆的模样,瞬间激发了在场所有人的雄性激素。
不仅如此,林雨出口成章,虽然他听不出来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总觉得好像很牛逼似的。因此对林雨越发的恭敬,要不是已经到达了杏花楼,估计尉迟宝林都要拜林雨为师了。
长安城有三大花楼,放在现代世界里面就是六星级大酒店,不过古代的酒店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了乐趣。在古代的文人自然没有现代人那样直奔目标,一般到花楼里面的,要么是财大气粗一掷千金,赢得许多姑娘们的簇拥,左拥右抱快活无比,不过这种人属于是最低俗的一种。
还有一种人就是那些才气颇丰,学识渊博的文人,这些人不用花钱,只用大笔一挥,成诗一首便能得到名牌的欢心,如此一来,就是两情相悦,吟诗作对,情到深处便是水到渠成。
杏花楼坐落在城东白虎门前的一处繁华街道上。这里属于各地贸商往来的交界处,凡是外来的商贾都会在这里停留歇脚,这条街道的尽头还有一个大型的商场,用以交易各人所需要的物品。
尉迟宝林带着林雨上了二楼雅间,从门外边能听到里面有人大声的吆喝,像是在斗酒。
推开门便看到里面三个人半站着,手里还拿着装满酒的大碗,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桌上的酒水洒得到处都是。
那三人扭头看到尉迟宝林的到来,就将其拉到桌边,其中一个长得高瘦,双眼凹陷,约莫20岁左右的男人在桌上倒一杯酒塞到尉迟宝林的手中,他胀红着脸,半醉半醒的吆喝,
“宝林,今天你可是来晚了啊,照规矩,罚酒三碗,露一滴,罚一碗,哥们几个可都看着哈。”其余两人跟着起哄,一人又端起一碗酒,一旦尉迟宝林喝完一碗后,下一碗就立刻递上来,根本就不给他任何拒绝的机会。
尉迟宝林豪气冲天,一连三碗饮下,连个嗝都没打一下,面色更是毫无改变。“好家伙,你们三个人还想灌我,今天我得把你们三个牲口全都给弄趴下,不然我一世英名往哪放。”
“行啊,宝林,几天不见,吹牛的手段又高了不少,今儿个我程勇就陪你喝到底,要是我先趴下了,今天的酒钱我全包。”
叫程勇的是一个身材中等,肤色稍黑,长着一张大饼脸,看起来倒是挺发福,说起话来也是扯着嗓门儿,一看便知道是和尉迟宝林一类的人。
尉迟宝林虽然起兴,但还没有忘记一旁的林雨,他转身拉住林雨的胳膊往自己身边靠了靠。“我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我今天结交的兄弟,他叫林雨。”
然后又对林雨介绍说,“这三位是我的发小,我们四家也算是世交。这位是周达”尉迟宝林指着那个高瘦的一男子说,就是这个人最开始要尉迟宝林罚酒三碗。
林雨拱手道,“幸会”
“幸会幸会,”周达裂着嘴大笑,他晕乎乎的,舌头都有些打结,“我第一眼看到林兄便知必然是人中龙凤,来,我敬你一碗。”
一碗酒下肚,林雨只觉这酒味道微甘,说是酒吧,确实有那么一点儿,但更多的像是饮料。
也难怪,唐朝时期,制酒工业还没有达到现代那种发达程度,更多的只是用大米或者是高粱酿的酒,酒精度数顶多也就是到10左右,一些被称为烈性的好酒,也就是十五六度,所以古代的人才敢用大碗的喝酒,不然的话,像现在的这种五六十度的酒,别说是几大碗,就是一碗都够受的了。
尉迟宝林继续介绍,“这位是程勇,是我大唐开国元勋程咬金的侄子。”
“嘿,你说我就说吧,提我大伯干嘛?说的好像我真得拿他来长脸似的!”
程勇绷着脸,随后很快喜笑颜开,他也端着一碗酒敬道,“林兄,你别听这家伙乱说,程元老确实是我的大伯,不过就是干的,他跟我爹曾经是拜把子的兄弟,所以对外面,我爹就厚着脸说程元老是他大哥。”
林雨这话哭笑不得的回应,“程兄真性情,干!”
他说程勇真性情还真不是恭维的话,在外人面前这样说自己老爹脸皮厚的恐怕这世上都没有几个。单靠着这一点,他差不多对程勇有大致的了解。
“这一位是赵义”尉迟宝林指着最后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男子,对于这个人,尉迟宝林还多添加了一句,“这家伙会两下三脚猫的功夫,现在刚升任为正六品昭武校尉,林兄有时间的话,指点指点他。省得这家伙天天在我们几个面前显摆自己的功夫,不就是拜了一个厉害的师傅嘛。”
林雨的目光落在赵义的身上,此人身型健硕,太阳穴外凸,一看便是练外家功夫,双拳更是大如沙包。
林雨笑道,“哎呀,那有什么呀,我跟你说,像赵兄这样的武将啊,外表看起来很厉害……”话还没说完,赵义面色开始阴冷下来。这时林雨接着说,“就比如说,他一拳头朝我打过来,我可能就嗝屁了。”
尴尬气氛瞬间被扭转,在场众人无不大笑。赵义同样的露出喜悦的颜色,他端起酒碗豪气道,“林兄,从今以后咱们都是兄弟了,今日咱们哥几个不醉不归。”
林雨与赵义同时一饮而尽,在场的人一个劲儿的叫好。男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简单,这句话几碗酒便奠定了深厚的友谊。这三碗酒下肚,众人之间的生分都烟消云散。
五个人相互的敬酒,尉迟宝林等人喝的不亦乐乎。可唯独林雨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似乎并不是那么尽兴。
周达是四人之中最为心思细腻的,他看出林雨对这酒并不感兴趣,便开口问道,“林兄可是觉得今日之酒不对口味?”
林雨面色尴尬,最后还是点了点头,“经常喝家里的酒,喝惯了,一时之间对杏花楼的酒还真喝不惯。”
尉迟宝林听后,便觉得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恰在此时,小厮进来上菜,尉迟宝林喊住小厮,“哎,今天的酒是什么东西啊?喝着跟马尿一样,把你们酒楼最好的杏花酒给我送来。”
小厮被尉迟宝林这么一吆喝,吓得腿一软,结结巴巴的说,“大爷您有所不知,这个月份的杏花酒全部都被人定了,现在实在是没有多余的杏花酒了,要不我给您换上杨梅酒可好?”
“偌大的一个杏花楼不卖杏花酒,你还开个屁酒楼啊,我限你半刻,如果不把杏花酒给我搬上来,我就拆了你这杏花楼。赶紧滚!”
被尉迟宝林一吓唬,那小厮连滚带爬的逃了出去,不多会儿,一位穿着妖艳,浓妆艳抹,大约有三十岁的女人搔首弄姿的走了进来。
那女人顺势坐到尉迟宝林身旁,自然而然的依靠在其坚实的胳膊上,一副抚媚妖娆的模样,瞬间激发了在场所有人的雄性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