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穿越过来的这些天,沈瑜睡眠一直都很好,但这天晚上,她却做了一个晚上的噩梦,梦里沈霄化身为人头蛇身的大妖怪,一直追着她跑,还老拿尾巴来缠她,她尖叫着问他为什么要追她,沈霄桀桀怪笑,说因为他是蛇精病。
  沈瑜第二天醒来时,就觉得头疼得要命,一点精神都没有,但还是艰难地爬起来拉筋。
  原主虽然是个大近视,大胖子,但其实底子很好,170的身高,皮肤很白,五官清秀,只要能瘦下来,再治治眼睛或戴隐形眼镜,肯定不会差。
  沈瑜是练舞蹈出身,最受不了的就是发胖,她准备用两个月的时间,让身体瘦到她想要的程度。
  因为有这项计划,她才不想在沈家继续呆着,怕沈霄会看出端倪。
  悄悄在房间里锻炼一个多小时,出了一身热汗后,沈瑜才去洗澡,然后下楼吃早餐。
  今天早上有两节大课,她还得早点去赶公车。
  楼下只有李叔一个人在准备早餐,这个时间点,沈霄应该还在床上做梦。她随即又想到昨晚那个蛇精病的梦,觉得自己应该是被沈霄吓出心里阴影了。
  李叔见她下楼,就乐呵呵地跟她打招呼,很快端来她喜欢的早点,“多吃点,吃完还有。”
  沈瑜摇摇头,“吃不了太多,而且我太胖了。”
  李叔愣了一下,以为是昨晚沈霄的话,让她难受到现在,连忙说道:“你也知道,先生说话就那样,他说过就忘了,你犯不着自己难受。”
  沈瑜点点头,端起杯豆浆小口地喝着。
  李叔坐下来,打量她一会,问:“我看你最近总是心事重重的,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原主几乎是李叔一手带大的,李叔会轻易看出她情绪不对,也是正常的。
  沈瑜刚想摇头否认,随即想到,李叔在沈家这么多年,对原主和沈霄都很了解,关系也很好,那她想搬出去的事,是不是可以从李叔这里下手?
  沈瑜仿佛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连忙现场编瞎话,“最近功课很繁重,我还报了辅导班,来回赶公车有点累,李叔,我想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住,你觉得这事我哥会答应吗?”
  “搬出去住??”李叔很是意外,小姐一向胆小没主意,这次居然想到要搬出去!看来是真的长大了。
  想了想,李叔对她说:“要不我先帮你探探先生的口风??”
  沈瑜无比激动地说:“谢谢李叔!!”
  李叔摆摆手,“先别着急谢,还不知道先生会不会同意。”
  “还是要先谢谢你。”沈瑜笑出一口白牙,不用正面对上蛇精病,实在太棒了!
  这天上大课,沈瑜照样找了个最角落的地方坐着,同班同学都不喜欢她,有意无意地排挤她,她也就不凑上去惹人嫌。
  可她不主动招惹人,不代表别人不招惹她。
  “哟,这不是我校第一胖的沈胖子吗?半个月不见,你怎么又胖了?”一个柔柔细细的嗓音在旁边响起。
  沈瑜抬头去看,就见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孩子正站在她身边,看着她的眼神里,毫不遮掩地写满嫌弃。
  沈瑜想,现在不会说人话的人可真多,不过长得倒挺不错。
  这时又有人走过来,拍拍那人的肩膀,说:“白慕雨,你干嘛老找她说话?”
  沈瑜:!!!
  这女人居然就是白慕晴的妹妹,一个经常欺负原主的非常讨厌的人!!
  第4章
  沈瑜穿过来后,也没有偷懒,天天准时到学校上课。开始她还担心自己的一些习惯性小动作会让人察觉到她的异常,但几天下来,她已经完全不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原主在班里的存在感实在是低到不能再低,说白了,别人连看都懒得看她一眼,直接将她当成透明人。
  沈瑜有点想不通,原主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居然能让自己孤立到这种境界,这种自卑程度,会不会已经接近抑郁了??这已经不是沈瑜所能理解的范畴。
  穿越前,沈瑜是个专业舞蹈演员,在学校的时候,她成绩优秀,因为一曲敦煌颂而小有名气,毕业被选去当演员,也因为古装扮相出彩而备受喜爱,后来连续参演几部热度不错的古装剧,人气虽不能跟一线明星相比,但好歹也是三四线小花,出席活动,不管现场是真粉还是假粉,都要保安出来维护秩序,听说还被评为年度宅男最爱的女星第二名。
  不管是学生时代,或是进入娱乐圈,沈瑜所受到的关注都不会太低,她习惯这种关注,也享受被关注。
  像现在这样完全被当透明人一般排挤,是沈瑜从未碰到过的情况,这让她心里多少有点落差。但她并不会怨天尤人,既然穿过来代替了原主,那她就该调整好心态,面对现实才对。
  不过她也不准备立刻做出太大的改变,虽然成了透明人没朋友,她却能静下心来学习专业课,没人打扰她,更不用她费心去交际。可以说,忽略掉沈霄那个蛇精病,其实穿越过来的这段时间,是她过得最为平静安宁的时光。
  但显然,还是有人见不得她太安宁,沈瑜抬眼打量眼前这个白慕雨,书里提到,白家姐妹花长得非常出色,姐姐在娱乐圈走红,妹妹也当仁不让,妹妹性格倔强,争强好胜,又不像姐姐那般有心思,所以很容易得罪人。
  现在看来,这人果然不讨喜,一上来就喊人胖子,胖点怎么了?又不吃她家的米!
  沈瑜虽然也有点嫌弃自己身体胖,却听不得别人嫌弃,当下就有一团火在心里蹿得老高,看向白慕雨的眼神,不由得凌厉几分。
  白慕雨还在那洋洋得意,欺负这个可怜虫已经是她日常的乐趣之一,只要遇见了,她就嘴痒都想上来挤兑一番,不过今天的沈瑜看起来却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好像眼神不太对。
  之前看沈瑜,她的眼神总是躲躲闪闪,不敢与别人对视,像做贼似的,有时候还干脆低下头,逃避别人的目光,可今天,沈瑜不仅敢与她对视,那目光看起来还如有实质一般铿锵有力。
  这人今天是吃错药了吗??
  两人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地对视几秒,仿佛在用眼神无声地厮杀,旁边那位同学却不明所以,推了推白慕雨,说:“老师要来了,别找事,快找个座位,然后跟我说说你这几天去欧洲的事。”
  于是两人就在沈瑜附近随便找位置坐好,然后小声说话,四周的同学跟白慕雨也熟,于是都围过去听她说话。
  沈瑜离得近,也被迫听了一耳朵,才知道白慕雨这几天没来上课,是去她姐姐的电视剧里客串一个角色,然后又顺便在那边玩了几天。
  同学听完羡慕得不行,“你真好,能有这样的姐姐,慕晴姐最近又上热搜呢!听说要代言沈氏的产品。”
  白慕雨撇嘴,说道:“我以后肯定比我姐还红,不就是个国产牌子,我才看不上,我要代言国外的牌子才行!”
  有同学笑话她,“你就吹吧!不过你这项链是不是新买的,好漂亮。”
  白慕雨立时来了兴致,说:“这是蒂芙尼的,漂亮吧,我姐之前定制的,但戴上后跟她的气质不符合,就送我了。”
  “哇,定制的啊,是不是很贵??”
  白慕雨抬高下巴,说:“也不算贵,好几万吧。”
  “天啊!这都不算贵!”
  于是众人纷纷感慨她的家境真是太好了!
  沈瑜挑了挑眉,波澜不惊地掀开书本专心看内容,目前对她来说,最昂贵奢华的东西就是专业知识了,其他一切都是虚的。
  白慕雨说着说着,又想起沈瑜这个受气包,就冲她说:“喂,沈胖子,你听说过蒂芙尼吗?要不要借你戴戴,不过你那么粗的脖子,肯定戴不了。”
  她一说完,众人顿时哄堂大笑,好像只有笑得越大声,才能与她明确划分界限。
  沈瑜做了几个深呼吸,才让自己保持心情平静。
  这一刻,她不仅只是穿进原主的身体,还融进了原主的灵魂,仿佛能感受到原主曾经的种种情绪,自卑的、无助的、愤怒的情绪,更能清晰地感受到来自外界的恶意攻击。
  一个被从垃圾堆里捡来的缺爱的孩子,在冷漠的环境下长大,身边有一个蛇精病的哥哥,上学还遇到这么一帮喜欢人身攻击的同学,会养成内向的性格,也就不奇怪了。
  想通了这点,沈瑜无法再置身事外地去嫌弃原主,而是深深为她感到心疼,并感同身受,因为这一刻,她就是原主,原主就是她。
  下午回家,并没有遇见沈霄,听李叔说,沈霄有应酬,会去某个私人会所住两天。沈瑜不由得松口气,她怕沈霄在家的话,她会每天晚上都做那蛇精病的噩梦。
  晚餐又只有她和李叔两个人吃,就算人少,李叔也不马虎应付,而是做出许多道精致的食物,在他看来,吃饭才是天大的事。
  李叔给她添了碗汤,说:“你早上说想搬出去住,是真的吗?你敢一个人住?”
  沈瑜乖巧地应道:“就在学校旁边的小区,那里住的都是学生,有个派出所,很安全的。”
  李叔点点头,然后叹气,说:“要是觉得出去住会开心点,那就去吧。”
  沈瑜惊喜地抬起头,问李叔,“你是不是跟我哥提过这事了??”
  “早上先生出门前,我提了一句,说你学业太忙,想去学校附近住。”李叔说。
  沈瑜急忙追问:“他生气了吗?又怎么说的?”
  李叔摇摇头,“先生没有生气,只说了句‘知道了’,然后就出门了。”
  “知道了??那是答应的意思吗??”
  “应该是吧,如果不同意,他会发火的。”
  沈瑜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没想到这事居然出乎意料地顺利,都不用她自己去跟沈霄说,就这么蒙混过关了???
  这绝对是她穿越以来,最大的惊喜!!
  可真的有这么简单吗??那可是个蛇精病啊,他真的就这样默许她走了??那以后他找谁喂樱桃?呸呸呸,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发了一会呆,沈瑜还是有点不确定,“我真的能搬出去?”
  李叔想了想,说:“先生脾气多变,他今天同意,明天说不定就反悔了,你要是真想搬出去,就趁这两天他不在家的时候搬吧,房子难找吗?身上还有没有钱,我再给你点?”
  沈瑜连连摆手,“我有钱的。”
  于是李叔拍板,“那你收拾东西,到时我开车送你。”
  一想到能摆脱沈家,摆脱沈蛇精病,沈瑜不禁大大地舒口气,心里有种拨云见日的松快感。
  第5章
  作为一个合格的反派,沈霄几乎拥有大部分反派该有的特点,狂妄自大,目中无人,阴狠毒辣,喜怒无常……
  仔细数的话,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
  就连在沈家呆了二十多年的李叔,都琢磨不透他,更别说刚穿过来的沈瑜。
  所以最有效的自保方法,就是远离沈霄,有多远离多远。
  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沈瑜面前,她肯定不能错过,当下就跟李叔商量,明天她请一天假去看房子,最好就找精装修的房子,可以拎包入住。李叔不放心,决定明天和她一起去找。
  当天晚上,沈瑜做了个美梦,梦中她就是只快乐的小鸟,在天地间自由自在地飞翔。
  第二天,吃过早餐后,李叔开车载着沈瑜去找房子。
  电影学院附近有不少住宅小区,楼龄相对比较老,外表看起来很陈旧,但由于地段好,又离学校近,这些小区的入住率都很高。
  照沈瑜的意思,她一个人住,租个一房一厅的小套间就行,反正她平时也没朋友往来,而且这样比较省钱。
  但李叔完全不同意她的意见,觉得最少也要租个两室一厅,一间当卧室,一间当书房,“你不要担心钱的问题,要是先生真不给你钱,李叔给你。”
  “我有钱的。”沈瑜说,她昨天才查过银行卡,里面的存款数额,足以让她当个衣食无忧的小富婆,就算毕业后几年没有工作,也能过得很富足。小说有提过,在给零花钱这方面,沈霄是很慷慨的,每个月都会固定打一笔钱到沈瑜卡里,只不过原来的沈瑜,觉得这些都不属于她的,所以除了日常必须品外,她几乎很少去动用,愣是把一个富家小姐的人设,过成了穷酸鬼。
  沈瑜觉得,自己没必要忌惮用这笔钱,但用多少,她都会记下,然后等赚钱了,再存回去就是,当是先借用吧!
  逛了一个早上,他们看中两套房子,一套是精装修,家具家电齐全,但朝向不好,是背阴面,比较潮湿。另一套,两房一厅,采光足,有个很大的阳台,楼层也高,通风透气的,李叔一看就很满意,不过这套房子只是简单的装修,想住进去,还要自己买家具用品。
  中午沈瑜和李叔就在学校附近的小吃街吃午餐,然后讨论一下要租哪套。
  其实对沈瑜来说,只要能从沈家搬出来,其他都不是问题,住哪套都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