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他其实还算了解陆以凝,也知道她比较难追。
  当初越是喜欢他,现在他追她也就越难。
  所以陈继就能很容易约到她一起吃饭,但是他不行。
  唐慕白又不是傻子,虽然知道陆以凝出差的频率高,但是也不可能会向她说的那么忙。
  借口找那么多,但其实她只是不太想跟自己一起吃饭而已。
  好在陆以凝现在没有装作看不见他,或者干脆直接不理他。
  唐慕白心态良好,他站直了身体,“你把钱收了。”
  陆以凝还是那句话:“我不卖。”
  “那也收了。”
  陆以凝眉毛皱的更深,“为什么要收?”
  “就当你今天的出场费。”
  陆以凝花了半分多钟,才在心里把这句话给翻译明白。
  也就说,她见他这一面就值了一千块钱——嗯,钱真好赚。
  比她累死累活上山下海拍照片好赚多了,但是陆以凝还是没收,她按了手机的电源键,等屏幕一暗,她就把手机装回了包里,“唐医生,你钱多的没处花吗?”
  唐慕白嘴角弯了下,半笑不笑:“我给我未来女朋友花钱不行吗?”
  “……”
  这还是唐慕白第一次把话说这么直白。
  陆以凝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缓了好几秒她耳朵才后知后觉地烫了下,幸亏她已经不是年幼无知容易被骗的小女孩了,所以还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和表情,她抿紧了嘴,唇线绷直了几秒,然后开口道:“钱不需要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
  脑子不需要也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
  当然,陆以凝没敢说这后半句话。
  唐慕白长得是真的好看,不管眼睛鼻子还是脸型,就连下巴的弧度都异常符合陆以凝的标准,多看一眼似乎都能让她上瘾。
  所以回国以后,即使两个人碰上的次数比她想象中要多很多,但是陆以凝的目光还是没敢在他身上停留太久。
  这次也是一样。
  陆以凝只看了他一眼,就收回视线,转身想走,结果刚迈出去一步,手腕就被人给拉住了。
  男人掌心温度要比她的手腕高一些,肌肤相触,像是点了火一样,迅速从陆以凝的手腕上蔓延开来,没出几秒,就传到她的神经末梢再遍布四肢百骸。
  陆以凝觉得自己的手腕像是麻了,不然怎么可能任由他拉着,没去挣脱呢、
  两个人就这样站了好几秒,最后还是唐慕白先有的动作,他没松开陆以凝的手,只是握着她的手腕往上拉了拉,然后把自己手里的那一大捧花推到了他怀里,再拉着她的手固定住。
  这样一来,陆以凝就把那束花抱了个严严实实。
  陆以凝推拒的话甚至都还没有说出来,就又听到男人开了口:“有人说一朵太少了,不像是追女孩子的。”
  顿了顿,他又道:“所以今天换成了这个。”
  这一束花少说也得三四十朵,加上包装分量不小,抱在怀里沉甸甸的,陆以凝的心也跟着一沉,好一会儿,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脑海里有个强烈的意识,在鼓动自己把这束花重新塞回他的怀里,但是陆以凝的手压根不听使唤,动也动弹不得。
  这双手一定是唐慕白派过来的卧底。
  陆以凝呼了口气,这一呼一吸间,花香扑鼻,她难熬的一整天好像突然就豁然开朗起来了。
  跟前的女人半低着头,眼睫也垂着,整张脸被娇艳的红玫瑰衬得越发干净瓷白,唐慕白突然就想伸手去摸。
  只不过时机还没到,他的手指动了动,到底是没抬起来,他盯着陆以凝微抿起来的嘴巴,声音很轻,“那,陆小姐,明天见。”
  陆以凝还处在走神状态中,没有接话。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再一抬头,跟前已经没了那人的人影。
  周遭除了车辆驶过和鸣笛的声音,再无其他。
  如果不是陆以凝手里多了一束真真切切存在的花,她甚至还以为刚才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臆想,唐慕白根本没有出现过,更没有对自己说过那些话。
  她低头,又盯着那束花看了半晌。
  这花明显是刚刚插好的,花瓣没有一片是枯萎的,叶子上还挂着水珠,她动一下,水珠就会从叶子上滚落下来。
  唐慕白刚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
  明天见。
  嗯……明天,见。
  ——
  陆以凝用了很长时间才慢慢消化了今天发生在她身上的这起“灵异事件”。
  直到回到家,她才给唐慕白发了条微信:【我不喜欢玫瑰花。】
  这话纯属瞎说,哪有女孩子不喜欢这种代表着浪漫的花的,何况陆以凝用的香水都是玫瑰味的。
  唐慕白消息回得很快:【不喜欢就扔了。】
  陆以凝回得很简单:【好。】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不过陆以凝当然没扔了。
  不仅没扔,她还又踮起脚把更高一层的橱柜里的花瓶拿下来,一个不够,她就拿了三个,把花分散开插了进去。
  全部弄完又倒了水进去之后,陆以凝才又想起什么来,从网上搜了一条新闻,把链接转发给了唐慕白。
  新闻上说的是云南那边的偏远山区,陆以凝之前采风的时候去过一次,那地方是真正的穷山恶水,地理位置和交通都不好,生活水平像是几十年前甚至更久远的北城,陆以凝虽然有两年没去过那里了,但还是每年都会捐一些钱给那里。
  这则新闻给唐慕白发过去之后,她又把那句话重复了一遍:【钱不需要可以有需要的人。】
  唐慕白没再回。
  直到晚上入睡,陆以凝都没收到他的消息。
  日子还是照常地过,工作也要照常上。
  陆以凝本来以为唐慕白那句“明天见”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像是认真了起来,就算陆以凝下班的时候看不到他人,也会在一楼大厅的前台看到一束新鲜的花。
  因为她说不喜欢玫瑰花,第二天换成了百合。
  第三天又变成了满天星。
  每天都不重样,一周过去之后,连前台小妹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艳羡,“以凝,你男朋友可真好啊。”
  第47章
  唐慕白是外科医生, 按时按点下班时候少之又少,下午六七点都是最早,晚一些话一台手术可能都要做到凌晨多。
  而陆以凝呢,只要不是出差或者同组有人请长假, 她们这种工作其实不太需要加班到很晚, 两个人下班时间几乎对不上, 所以除了第一天花是唐慕白亲手送到她怀里, 第二束第三束——这一周花都不是他自己送过来。
  唐慕白送花上没带卡片, 快递小哥把花送过来时候只说了句是个男人送,前台小妹到现在都还没见过他庐山真面目, 不过这都不妨碍她对男主角臆测。
  脸她倒是脑补不出来, 不过以陆以凝长相和家世,眼光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至少应该是个长相标致小帅哥。
  这些花每天都不带重样,大小能占据一个女孩子整个怀抱,估计一束少说也得几百块钱。
  虽说北城薪资和物价是成正比, 不过每天都这么送也怪烧钱额, 前台把花递给陆以凝时候还在猜测, 这个从未露过面男主角,家里大概是开银行, 所以出手才会这么阔绰。
  小姑娘还是第一次这么明显地察觉到自己和白富美差距来, 说不羡慕是不可能, 她一双眼睛亮晶晶, “以凝, 你真幸福。”
  陆以凝把花接过来, 嘴角弯了下,虽然好像没有解释必要,但她还是说了句:“他不是我男朋友。”
  小姑娘笑得更开心了,“那不早晚都得是嘛?”
  陆以凝笑笑,没再接这句话。
  跟前台小妹道了别之后,她捧着这束粉色勿忘我出了公司。
  陆以凝前几天其实是没有开车,但是不开车话,每次晚上回家都要抱着一束花,要多惹眼有多惹眼,何况现在又没过情人节,每天都有数不清人对她行注目礼,所以她前两天也学聪明了,开车来上班,回家时候把花放在车里,这样就没人注意到她了。
  不过开车也有个坏处,平时步行十分钟路程,到了下班高峰期,车能堵上半个小时或者更久。
  尤其是在今天,前面十字路口好像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虽然不太严重,但是后面车都堆在一起,整条道路都像是瘫痪了一样。
  陆以凝在路上堵了一个小时,才好不容易把车开到了家门口。
  捧着话刚一进门,家里保姆就迎了上来,大概是都已经习惯了她每天晚上都会抱着花回家了,保姆很自然地结果那束话,“凝凝今天又收到花了啊!”
  陆以凝把包放下,边换鞋边问:“一舟呢,出去玩了吗?”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今天家里过于安静,不像是陆一舟在家时作风。
  “下午跟小朋友玩时候不小心跌了一跤,把脚给扭了,老张带他去医院了。”
  小孩子嘛,打打闹闹很正常,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保姆都习以为常了,没当回事。
  比起日常崴脚陆一舟,陆以凝花才是重点。
  这可是大小姐 30340宝贝,虽然每次带回家时候都没不会说是谁送,但是每一束花都会被她精心照顾好,现在都过了一周,第一支玫瑰花才刚刚枯萎。
  保姆抱着花打量了一眼橱柜上花瓶,然后拿出一个超大号水晶瓶,细致地把花插进去,又道:“刚去没多会儿。”
  “就张叔陪他去了吗?”
  “对呀。”
  陆以凝才刚脱完鞋,这会儿也省往鞋柜上放了,直接又穿回了脚上。
  老张电话刚好也这时候打进来,一接听,陆一舟委屈巴巴声音就传了过来:“姐姐,舟舟受伤了。”
  陆以凝本来还有点担心,一听她这么说,本来悬着心瞬间就放下了大半,她笑了下,“想吃什么,姐姐给你带过去。”
  到底是姐弟,像是心有灵犀一样,陆一舟很快就说了几个小吃名字出来。
  问好是那家医院之后,陆以凝挂断电话,拿了件外套出了门。
  还是三院。
  陆一舟就跟爱上了三院一样,每次生病都是往那里跑,说是喜欢那边温柔护士小姐姐,前段时间骨折时候恨不得天天住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