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耳畔都在冒烟,心底又羞又燥,手心冒着热汗。
郑楚实在想不通他写的字是什么意思,心里纠结许久,在学校得空时想得更多,不明白陆为真到底要跟她表明什么,一找到空闲时间就走了过来
来这之前,她怕顾元泽怀疑自己来找陆为真,都没怎么问顾元泽在外面遇上了什么事,只让他下次再私下说。
手轻轻拍了拍热得发红的脸,郑楚脚步加快,没发觉陆为真直挺的身体比她还要僵硬。
陆为真光着坚实宽厚的膀子,手上提着一桶满满的凉水,骨节分明的手指蜷起来。健壮的身体除了一条平角裤,什么都没有。
他这样也不是没女人见过,但那时是在河边洗东西,身上还套着条裤子,没有哪一次会像现在一样,让他觉得浑身都僵硬起来。
强壮的身体呈健康的古铜色,腰部和大腿结实劲力。这种年轻力壮的男人,在某些事上会特别讨女人喜欢。
以前有过什么都不怕的寡妇想勾搭他,但陆为真根本没放心上,在宗族祭礼上还差点把人打一顿。
他从来没有过那种旖旎的心思,私下里还嗤之以鼻,看不上别人,觉得女人都是花钱的祸害。
郑楚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还是在他准备冲澡的时候,说她无辜太牵强了。
陆为真神情古怪,走起路来同手同脚,他不敢大步迈开,眼睛不时盯着外面,生怕郑楚转头回来。
陆为真平时一个人住,极少有人会过来这边,就算有人会来,也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婶来找麻烦,老校长老了,连他都不一定会过来。
郑楚无缘无故跑过来干什么?怎么偏偏这时候跑出来?
他有些恼了,觉得今天出乎他意料的热,陆为真浑身就像着火了一样,自己的脑子都被蒸糊涂。
人之常情,他又不是圣人,对郑楚有那么一点小意思没什么奇怪。
陆为真手上的青筋冒了出来,勉强压住自己心底产生的躁动,他鼻尖微红,微低下头,吸了口气。
这女人真是够了!
狗嗅见了郑楚的气息,在一旁高兴得汪汪直叫,又蹦又跳,吵得陆为真头疼。也不知道是谁养的它,随便来个人都能叫成这样,没出息。
他狠狠地瞪了一眼这吃里扒外的狗。郑楚不过是救了它一次,这蠢狗居然还惦记上了人家了。
狗察觉到气氛的奇怪,它的声音慢慢小了起来,最后趴在地上,看着陆为真,低声嗷叫。
陆为真没理它装可怜的样子。
他耳朵热得发红,但陆为真不知道。要是给个镜子给他,恐怕他也只会以为自己是气红的。
陆为真手上的肌肉绷得紧紧,他想郑楚这人也太难形容了,就这么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为了过上好日子什么都能做吗?难道还真想要和他睡几次?
他、他还不答应呢!
陆为真有些说不出恼怒,又觉得这姑娘太不自爱,今天能过来看他穿内裤的样子,明天是不是就真的要到床上浪了?
钱钱钱,天天想着这东西!能吃饱饭不就行了?她究竟是怎么当上老师的?学生跟着她学坏怎么办?
陆为真头气得发晕,满肚子憋着气,认为郑楚就是看上他手里的闲钱。
他把水桶提到洗澡房,重重地放下,不少水洒在地上。他呼出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又谨慎伸头朝外望了几眼,把门关上。
冰凉的井水淋在身上,陆为真没什么感觉,他的心太乱了。不就是被女人看了一眼吗?这有什么难为情的?这种小事情乡里面多了去,他又不是娇滴滴的娘们。
陆为真洗了把冷水脸,脸闷红发烫。
他摸了摸额头,认为自己肯定是发烧了,才没有别的原因。
陆为真在心里骂了一句尽会勾搭汉子。
火热的太阳晒得地上滚烫,空气中充满水汽。郑楚在不远处的树荫下站着,她靠着粗|壮的树枝干,微低着红润的脸。
真是太丢人了!郑楚轻咬嘴唇,想起自己看见的场景,她扶额,觉得太尴尬了。
陆为真的身材真的很好,腹肌结实,也难怪当初他把她从竹林抱出来时不见疲累,气息平稳。
早知道刚才就直接走了,多嘴说什么待会再去找他,现在连走都不好直接走。
她低头踢着脚下的碎圆石头,手心汗湿,越想越觉得自己行动太过鲁莽,要是下午留在学校找顾元泽问消息,今天就不会这样奇怪。
以前明明都说再也不来这里,怎么又非得跑过来问清楚?郑楚有些后悔,早知道就让老校长帮忙问问了,心中想要不然先回家吧?谁知道陆为真要花多久时间?
她心里还在犹豫,一个人突然欣喜地叫了声郑老师。
郑楚一惊,她抬起头,看见一个人扛着锄头走过来。
“真的是你?你怎么来这个地方了?”
这是乡里追求她的人,姓陈,性格爽朗,今年好像二十五,还没结婚。虽然肤色有些黑,不过长得眉清目秀,郑楚拒绝过。
“这边没什么好东西,可能还有危险,”那个人淳朴地笑了笑,“你是有什么事吗?要不然我帮你算了?”
郑楚不喜欢和拒绝过的人纠缠,她摇头礼貌道:“没有大事,前几天不是说找到一条老狼吗?就想过来问一问住在这里的人,不过他现在有事,我再等人,一会儿就走了。”
那人黝黑的脸上飘过一抹红晕,也不介意郑楚的疏远,反倒觉得她就该这样矜持。
郑楚穿着长及小腿的小碎花裙,腰线细直,脸庞白嫩干净,双颊微红,一身淡淡的书卷气。
她在这里是个老师,没有在家的闲散,加上是从外面来的人,又有气质,身上总有种神秘感。乡里怕老师,即使她什么都没做过,也有不少人都怕她。
住在这地方的只有陆为真,那人为难开口道:“住在这里只有陆哑巴,你问他也问不出什么,难道是顾老师让你过来的?”
郑楚抬手摸了下鼻子,心想她是自己想不通所以才跑来找陆为真。但她不可能直接说这种话,只是点了点头。
这个人应该不会专门去问顾元泽,就算问了,顾元泽也不会拆她的台。
“那只死狼也不知道是不是陆哑巴搞的鬼,我还是先送你回去吧,等以后主任会过来问的,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郑楚双手背在后面,一手攥住另一只手的手腕,有些紧张。她不久前才看见陆为真那种模样,现在心里正觉窘迫,想先回家一趟,不想再去见他。
但她也不想和眼前的人一起聊天回家,顾元泽也不太想她多接触这边的人,她自己对这里的男人都没那种想法。
可她还没开口,一条黑色的大狗就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那个男人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头一看,拿着锄头就要动手,郑楚忙拦住他。
“陈大哥你别动手,这狗没恶意,不用打它。”
那个人停住了手,脸上都是愕然。
“郑老师?”
狗兴奋地绕着郑楚转,毛茸茸的尾巴摇得厉害。
陈大哥看得心惊胆战,抬手要把郑楚拉过来,郑楚却摆摆手,蹲下去摸了摸狗身上的长毛。
狗乖顺地舔她的手。这狗平时偶尔会被乡人欺负,但性格爱玩爱闹,可惜陆为真性子闹不起来。
“我找陆为真有事,陈大哥不用担心我,我一会儿就走了。”郑楚笑了笑,“现在是大白天,还有人在田里,出不了大事。”
这个陈大哥不是追根究底的人,他不知道郑楚和陆为真能有什么联系,但他对郑楚有点小心思,不敢让她一个人在这地方久呆。
“我现在有时间,你快去快回,我在这里等你,要是陆哑巴欺负你了,你就大喊一声,我立马过去。”
为难的人成了郑楚,但她还是没有答应,她见陆为真可能李婶娘说一顿,可她要是和这人走,到时顾元泽说不定要过来问她对别人是不是有意思。
前段时间跟别人说了几句话,恰好被顾元泽撞上了,郑楚没觉得有什么,顾元泽却旁敲侧击问了好几次,问得郑楚都烦了,不想再回答,他才不再多问。
她说:“谢谢陈大哥了,我就是一件小事,很快就回来,你先走吧,要是婶娘看见了又该乱说什么了,你也别听她瞎说些有的没的。”
郑楚起身跟在狗的后面,回头朝陈大哥说了声再见,然后就小跑走了。
那姓陈的看着郑楚纤细的背影,又隐隐看见陆为真家门前那排小竹林有个高大的人影晃动,一会儿就不见了。
不用猜,那个人铁定是陆为真。
他怕李婶娘那张长舌妇一样的嘴,可他也怕郑楚受到欺负。
郑老师那么单纯的人,谁知道陆哑巴会骗她做出什么事。他最后心一横,干脆把锄头放下,在这里等郑楚出来。
郑楚回头,看他还在,停下脚步说道:“陈大哥先走吧,要不然婶娘该说了。”
陈大哥摆手让她去吧,他在这里等着,郑楚心中扶额,不好再说什么。
狗脖子上的项圈老旧,那枚铜钱也不知道是谁突发奇想连上去的。郑楚身体虚,大太阳底下呆了这么久,脚都有些软了。
郑楚不能保证陆为真会做出什么坏事,但他不会做下流的事,这郑楚还是相信的。
他要想干,救她的那个晚上就做了,不用等到现在。
要不是郑楚实在想不懂陆为真想跟她说的意思,手头上又没人替她查,她也不会跑过来受罪。
郑楚觉得头痛,心道自己这坏习惯必须得改,回去之后,再也不能干出这种蠢事。
她在认真反思自己,陆为真却臭着脸回到院子,气炸了。
这郑楚还挺能耐,见他不搭理就想暗中换目标?村子里都是穷人,有点小钱的都已经搬出去,可没有别的有钱有势的人带她出去!
亏他以前还觉得郑楚眼光好,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个睁眼瞎。
那个人一看就知道干不了大事,穷鬼一个,她竟然还和他聊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恋恋不能吃醋!
这篇文是短文
推古言文:《国公娇女》by甘酒烧
前世的秋修敏,嫁给都督赵听南,被人算计,沦为棋子,最后还落得毁容自杀的地步。若有来生,她要远离赵听南,好好活着。
也许是老天垂怜。三年后,秋修敏重生成了安国公府的嫡小姐,并且有着与亲王的婚约。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
可新婚之夜,亲王留下一份信便无消息,说是已有心上人,另为她找了更好的人,信里行间全是对那个人的赞美。
不知为何,秋修敏心里有些慌,怎么感觉描述的人有些熟悉......
片刻后,房门被打开。
信纸从软若无力的手中坠落,红烛柔光下,信上赫然写着:最佳人选――赵都督!
第15章
男人的自尊心总是奇怪的强,陆为真觉得自己被人给比下去了,心中莫名不爽快。
郑楚刚刚才从这里红脸跑出去,下一秒就和别人谈笑风生,换谁都看不顺眼。
天上还挂着大太阳,偶尔有阵凉爽的微风拂过,吹散身体的闷躁。
郑楚实在想不通他写的字是什么意思,心里纠结许久,在学校得空时想得更多,不明白陆为真到底要跟她表明什么,一找到空闲时间就走了过来
来这之前,她怕顾元泽怀疑自己来找陆为真,都没怎么问顾元泽在外面遇上了什么事,只让他下次再私下说。
手轻轻拍了拍热得发红的脸,郑楚脚步加快,没发觉陆为真直挺的身体比她还要僵硬。
陆为真光着坚实宽厚的膀子,手上提着一桶满满的凉水,骨节分明的手指蜷起来。健壮的身体除了一条平角裤,什么都没有。
他这样也不是没女人见过,但那时是在河边洗东西,身上还套着条裤子,没有哪一次会像现在一样,让他觉得浑身都僵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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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为真手上的肌肉绷得紧紧,他想郑楚这人也太难形容了,就这么受不了这里的生活?为了过上好日子什么都能做吗?难道还真想要和他睡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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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为真头气得发晕,满肚子憋着气,认为郑楚就是看上他手里的闲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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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黝黑的脸上飘过一抹红晕,也不介意郑楚的疏远,反倒觉得她就该这样矜持。
郑楚穿着长及小腿的小碎花裙,腰线细直,脸庞白嫩干净,双颊微红,一身淡淡的书卷气。
她在这里是个老师,没有在家的闲散,加上是从外面来的人,又有气质,身上总有种神秘感。乡里怕老师,即使她什么都没做过,也有不少人都怕她。
住在这地方的只有陆为真,那人为难开口道:“住在这里只有陆哑巴,你问他也问不出什么,难道是顾老师让你过来的?”
郑楚抬手摸了下鼻子,心想她是自己想不通所以才跑来找陆为真。但她不可能直接说这种话,只是点了点头。
这个人应该不会专门去问顾元泽,就算问了,顾元泽也不会拆她的台。
“那只死狼也不知道是不是陆哑巴搞的鬼,我还是先送你回去吧,等以后主任会过来问的,你一个女孩子不安全。”
郑楚双手背在后面,一手攥住另一只手的手腕,有些紧张。她不久前才看见陆为真那种模样,现在心里正觉窘迫,想先回家一趟,不想再去见他。
但她也不想和眼前的人一起聊天回家,顾元泽也不太想她多接触这边的人,她自己对这里的男人都没那种想法。
可她还没开口,一条黑色的大狗就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那个男人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头一看,拿着锄头就要动手,郑楚忙拦住他。
“陈大哥你别动手,这狗没恶意,不用打它。”
那个人停住了手,脸上都是愕然。
“郑老师?”
狗兴奋地绕着郑楚转,毛茸茸的尾巴摇得厉害。
陈大哥看得心惊胆战,抬手要把郑楚拉过来,郑楚却摆摆手,蹲下去摸了摸狗身上的长毛。
狗乖顺地舔她的手。这狗平时偶尔会被乡人欺负,但性格爱玩爱闹,可惜陆为真性子闹不起来。
“我找陆为真有事,陈大哥不用担心我,我一会儿就走了。”郑楚笑了笑,“现在是大白天,还有人在田里,出不了大事。”
这个陈大哥不是追根究底的人,他不知道郑楚和陆为真能有什么联系,但他对郑楚有点小心思,不敢让她一个人在这地方久呆。
“我现在有时间,你快去快回,我在这里等你,要是陆哑巴欺负你了,你就大喊一声,我立马过去。”
为难的人成了郑楚,但她还是没有答应,她见陆为真可能李婶娘说一顿,可她要是和这人走,到时顾元泽说不定要过来问她对别人是不是有意思。
前段时间跟别人说了几句话,恰好被顾元泽撞上了,郑楚没觉得有什么,顾元泽却旁敲侧击问了好几次,问得郑楚都烦了,不想再回答,他才不再多问。
她说:“谢谢陈大哥了,我就是一件小事,很快就回来,你先走吧,要是婶娘看见了又该乱说什么了,你也别听她瞎说些有的没的。”
郑楚起身跟在狗的后面,回头朝陈大哥说了声再见,然后就小跑走了。
那姓陈的看着郑楚纤细的背影,又隐隐看见陆为真家门前那排小竹林有个高大的人影晃动,一会儿就不见了。
不用猜,那个人铁定是陆为真。
他怕李婶娘那张长舌妇一样的嘴,可他也怕郑楚受到欺负。
郑老师那么单纯的人,谁知道陆哑巴会骗她做出什么事。他最后心一横,干脆把锄头放下,在这里等郑楚出来。
郑楚回头,看他还在,停下脚步说道:“陈大哥先走吧,要不然婶娘该说了。”
陈大哥摆手让她去吧,他在这里等着,郑楚心中扶额,不好再说什么。
狗脖子上的项圈老旧,那枚铜钱也不知道是谁突发奇想连上去的。郑楚身体虚,大太阳底下呆了这么久,脚都有些软了。
郑楚不能保证陆为真会做出什么坏事,但他不会做下流的事,这郑楚还是相信的。
他要想干,救她的那个晚上就做了,不用等到现在。
要不是郑楚实在想不懂陆为真想跟她说的意思,手头上又没人替她查,她也不会跑过来受罪。
郑楚觉得头痛,心道自己这坏习惯必须得改,回去之后,再也不能干出这种蠢事。
她在认真反思自己,陆为真却臭着脸回到院子,气炸了。
这郑楚还挺能耐,见他不搭理就想暗中换目标?村子里都是穷人,有点小钱的都已经搬出去,可没有别的有钱有势的人带她出去!
亏他以前还觉得郑楚眼光好,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个睁眼瞎。
那个人一看就知道干不了大事,穷鬼一个,她竟然还和他聊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恋恋不能吃醋!
这篇文是短文
推古言文:《国公娇女》by甘酒烧
前世的秋修敏,嫁给都督赵听南,被人算计,沦为棋子,最后还落得毁容自杀的地步。若有来生,她要远离赵听南,好好活着。
也许是老天垂怜。三年后,秋修敏重生成了安国公府的嫡小姐,并且有着与亲王的婚约。
一切都是如此的顺利。
可新婚之夜,亲王留下一份信便无消息,说是已有心上人,另为她找了更好的人,信里行间全是对那个人的赞美。
不知为何,秋修敏心里有些慌,怎么感觉描述的人有些熟悉......
片刻后,房门被打开。
信纸从软若无力的手中坠落,红烛柔光下,信上赫然写着:最佳人选――赵都督!
第15章
男人的自尊心总是奇怪的强,陆为真觉得自己被人给比下去了,心中莫名不爽快。
郑楚刚刚才从这里红脸跑出去,下一秒就和别人谈笑风生,换谁都看不顺眼。
天上还挂着大太阳,偶尔有阵凉爽的微风拂过,吹散身体的闷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