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裴遇说:“是的,我听到楼下有声音,就起来看看,敲了门没人应声。”
  他态度镇定,普通人大半夜在闹鬼的宅子里遇到这情况,不可能半点惊吓都没有,警察视线在他身上转了一圈,正打算说点什么,突然觉得男人有点眼熟。
  仔细一想,这不是帮上头老婆动过手术的那位年轻医生嘛。
  旋即了然,在医院待久的人,什么场面没见过,镇定点也是应该的。
  警察转头去敲门,他刻意用上力气,门边震落簌簌粉尘,大声朝里说:“有人在里面吗?我是警察,快开门。”
  一连喊了几声,正常人只要不是聋子都听到了。
  “会不会里面出了什么事。”裴遇皱眉,看着紧闭的门。
  警察显然担心,做了决定,说:“那你过来,和我一起把门撞开。”
  沈阮屋子的门没换,是老旧的木门,两个成年男人一使劲轻易开了。
  屋子里黑乎乎的,裴遇摸索到开关,啪嗒一下打开,灯光盈了满屋。
  说来奇怪,在屋外浓到吓人的铁锈腥味,到了屋里反而闻不到了,裴遇视线在大厅扫过,没有任何地方藏着人,略一思考,便朝着厨房走去。
  一股滚烫葱香的味道漫了出来。
  厨房里开着灯,沈阮坐在桌子旁边忙活着什么东西,裴遇走过去,发现盘子里躺着几个漂亮的饺子。
  他揉了揉眉心,这女人在做宵夜。
  她穿着套棉质睡衣,耳朵塞着俩耳机,嘴里随着音乐发出小声的哼哼,难怪刚才完全没听到外面敲门声。
  “咦,裴先生怎么来了?”沈阮发现了他,惊奇道。
  警察了解完情况,很是无奈又无语。
  “行了,没事我就先走了,沈小姐以后可别大半夜剁饺子馅了。”
  警察离开后,裴遇跟着起身,注意到被自己撞坏的那扇门,说:“进来的时候把你门弄坏了,明天我休息,找人给你换把新锁。”
  沈阮把饺子下锅,白白胖胖的饺子随着搅动浮浮沉沉,她朝大厅里的男人说:“没事,怪我动作太大让你担心了,留下来一起吃宵夜?”
  “不用,谢谢好意。”他歉意笑了下,说:“待会你拿东西顶一下门,附近野猫野狗多。”
  裴遇离开后,沈阮把单人沙发推到门后边压着,去厨房把刚好煮熟的饺子捞起来,端着盘子放饭桌上。
  此时时间接近凌晨1点半。
  沈阮慢悠悠吃完宵夜,把盘子筷子放洗碗池里,走到卧室。
  地板上躺着个长发红衣的女人,见她进来,抬头露出头发下面一张血肉模糊的脸,殷红的血迹从她身下流出来,散发出浓郁的铁锈腥味。
  沈阮在床边坐下,托着下巴,说:“方濯濯,死于民国年间,长期盘踞74号公寓,身负多条人命——”
  她越说,女鬼表情越是恐怖扭曲。
  女鬼在这横行多年,从没遇到过对手,她很久没吃上新鲜的血肉,难得来了个皮薄肉嫩的女人,以为是送上门的美餐,谁知这是块铁板。
  下一秒,女鬼惨白脸上扭曲的神色突然变成了惊恐万分的表情,瞠目结舌的瞪着沈阮背后的影子,整个身体微微发抖,声音哆哆嗦嗦。
  “你,你是...”
  沉重如江海的威压弥漫了整间卧室,使她几乎说不出话,极度的压迫下,女鬼死寂的心脏跳得飞快,几乎要从胸口蹦出来。
  沈阮用打量食物的眼神将她挑剔了一番,满意舔舔唇,说:“你闻起来挺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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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chapter 3 花店
  chapter 3
  半个月后,江都大街上突然多了家花店。
  现在是早上八点多,沈阮拎着喷壶给店里的花洒水,外面过往行人不多,她简单侍弄了会花草,就转回柜台后面开始吃早餐。
  公寓那只红衣厉鬼被她揉成丸子消化了,沈阮摸了摸嘴角,麻辣味的,还挺好吃。
  上午的客人没几个,沈阮买了几盆普通的花草,正打算拉闸回家做午饭,外面突然响起一个女声。
  “老板,白菊花怎么卖?”
  沈阮伸着脖子朝声音看去,有游魂的花草被她放在家里,是非卖品,店里都是些普通的花草,不过被她照顾过,比其他花店的要娇艳翠绿。
  要买花的女生大约二十出头,皮肤白嫩,五官生的很是秀丽,穿着素色裙子,显得文静乖巧。
  “旁边有价格。”沈阮从店里走出来,指了指挂在花旁边一块小牌子。
  周淼扫了眼价格,有些吓一跳,这么便宜?
  江都气候不适合花卉生长,基本只能从外省进货,一来二去,价格就比别的地方贵上不少,她之前看到了牌子,就是不太敢信,所以才多问了句确认。
  周淼是本地人,对这边物价一清二楚,知道这要长久下去,店主恐怕要倒贴钱做生意。而且她看着年纪和自己也差不多——
  最后她挑了几枝菊花,沈阮拿去打包装,周淼犹豫半天没说出口。
  她性子安静,话少,对着陌生人更是有点不知道怎么开口。
  白菊花一般是拿去做拜祭用,沈阮收了钱,随手放进柜台里,盯着女生背影。
  她分明是枉死之相,命数却被人硬生生改了。
  沈阮从出生开始就能看到奇怪的东西,比如鬼魂,比如命数。这女生的大劫虽然有人替她挡了,但是她这算是借了别人的命,下辈子要还的。
  改命之事等于逆天,江都这个地方不大,人才倒是挺多。
  晚上七点,沈阮准时关店,打算去买菜。
  店铺花草都是她自己种的,除开花盆和土壤种子的成本,纯赚了四百多。
  这个收入一般般,但沈阮原本也没指望着铺子能赚钱,只是闲的没事打发时间开着玩的。
  沈阮拧开门把钥匙随手搁在门边鞋柜上,按开墙上开关,买的菜先放冰箱里,然后去阳台投喂游魂们。
  公寓这地方死气重,是鬼魂最喜欢的场地之一,沈阮才靠过去,游魂就飘了出来,眼巴巴的望着她。
  “今天铺子开张,给大家加餐。”说着,她把香灰均匀撒下去。
  普通的香灰加了紫檀粉,散发出只有鬼魂才能嗅到的香味,愣是要说的话,就跟人类的烧烤差不多。
  游魂一哄而上,很快把香灰一丝不漏的吃完了,心满意足的缩回花草里,唯有一只淡灰色的游魂,靠近沈阮,在她手边轻轻蹭了蹭。
  沈阮露出微笑,轻轻弹了弹手指,说:“回去休息吧。”
  晚饭做的是番茄炖牛肉和玉米沙拉,番茄是自己在阳台种出来的,牛肉吸饱了酸酸甜甜的味道,口感软嫩,咬下去就是肉汁。而玉米饱满清甜,沈阮一顿饭吃的很满足。
  吃了饭,她把碗洗干净放回橱柜,把白天买的花盆和培植土一块拿出来,放在客厅里,开始往里面埋种子,浇水,然后再摆到床边能照着月光的地方,就回去休息了。
  第二天起床,沈阮熬了香稠浓滑的白米粥,配上自己腌的小菜吃了顿早餐。
  窗户旁边,昨晚她种下的种子这时候长的茂盛,有些已经开花,有些打着脆生生的花骨朵,清新恬淡的香气融进微凉的晨风里。
  沈阮拿剪刀把花修剪好,多余的叶子裁掉,然后悄悄送到花店里售卖。
  最近几天天气不是很好,水雾蒙蒙,灰色的天空飘着雨丝,空气潮湿又黏腻,还带着点刻骨的阴冷。
  花店生意渐渐稳定下来,一天营业额大约有□□百块钱,这样一算,一个月的收入比江都普通白领都要高了。
  午饭时间客人稍微减少,沈阮吃了饭不愿意在躺椅躺着,提着喷壶正打算给花浇水,手机就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发现是自己熟人。
  沈阮犹豫片刻后接通电话。
  “阮阮,你的铺子在哪呢,我找不到。”那头传来个清脆响亮的女声,中气十足。
  沈阮惊讶,说:“你来了江都?”
  她朋友不多,能联系到她的就更少,林怡是唯一一个。
  沈阮和她以前是同学又是同事,最近流行发朋友圈,她没事的时候也发几条,林怡看见了就问她在哪,沈阮也没隐瞒,直接说了。
  林怡说:“你走的潇洒,连我也没告诉,我还不能来看看你了?”
  语气有些不高兴了,沈阮轻笑一声没有接,而是岔开话题,说:“你现在在哪,要不我去接你?”
  “不用,把地点给我,我让司机师傅带我过去。”林怡哼着补了一句,“这儿天气湿漉漉的,比起宁城差远了。”
  沈阮听出了里面小小的抱怨,忍不住露出微笑,报了个地点,问:“你这趟是出差?”
  “什么都瞒不过你。”林怡嘿笑一声,道:“最近你们那儿不是出了个奸杀案吗?一直没破案,当地就向上头申请帮助,我听说你在江都,就主动跟他们说我过来。”
  沈阮单手拿着喷壶给花浇水,闻言动作顿了一下,说:“你接了这桩案子?”
  别看林怡年纪小,但她在专业方面名声不小,属于市局里抢手的那一类人才,成为法医没几年屡立大功,很受上边重视,奸杀案再难破案,也不应该落到她手里。
  估计多半还是为了自己来的。
  沈阮从宁城离开,很是狼狈。这个狼狈跟林怡还有点关系。
  林怡给她介绍了个男朋友,相貌周正,性格温柔体贴,沈阮不好拒绝她的好意,就试着谈了起来,但后来才知道,他早就在老家结了婚有老婆,甚至孩子都有了。
  沈阮跟林怡在同一个单位,那男人的老婆就天天跑到单位闹,指着她骂她是个不要脸的小三,搞得全单位的人都知道,男人躲了起来,沈阮不想和对方闹,又恰逢看到了江都74号公寓的故事,就直接辞职搬家走了。
  沈阮活了那么久,这件事在她心里压根连涟漪都算不上,但是林怡不一样,一直耿耿于怀。
  毕竟人是她撮合的。
  林怡靠在椅背上揉了揉脸,这次来江都,一是为了案子,二是为了看她。
  “接了,等案子破了我就跟上头要个假期在这休息一段时间,最近累死了。”
  沈阮:“那行,你在江都有住的地方吗?我这里地方挺宽敞。”
  林怡闻言眼睛发亮,斩钉截铁道:“没有,就住你那!”
  她想死阮阮做饭的手艺了,比家里阿姨都要好。
  听着她生怕回答慢了的语气,沈阮忍不住笑着说了个‘好’,挂断电话,琢磨着下午去添置一些日用品,空花盆也要搬到花店里来,催花速成的活不能在家里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