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河岸参差,凹凸不平怪石嶙峋,有一小段无法陈兵,卫诩目标正是此地。他迅速提起安王,一踏脚蹬,飞快沿着河岸往外飞掠。
亲卫们身手都是不错的,立即跳下马,如法炮制。
还有一个傅沛,他被横放在马背上,看守亲卫顾不上他了。
卫诩抽出腰间一蟒皮细鞭,一甩,长鞭准确勒住傅沛的脖子,一扯,一同冲天而起。
发现不妥的齐兵迅速往这边涌来。
但卫诩已十分顺利掠出包围圈,幸存的还有二十余名亲卫,他们夺了马,迅速往西遁去。
兵败如山,好在终究突围成功了。
安王又悲又喜,只他还来不及和数度救他性命的卫诩多说半句,追兵又来了。
魏景率军杀入残余盟军中心,远远的,他一眼就发现了“安王”是假的,同时,河畔有变。
他大怒:“立即追!”
魏景亲率三千骑兵急追。
后方“哒哒哒”的马蹄声疾如闷雷,一下下重重敲在安王心坎,他屏息看向卫诩:“谨之?!”
“我们分兵。”
前方出现岔道口,一左一右,卫诩立即点了十多名亲卫,令他们走大道。
他和安王领着十一二个人走小道。他断后,纵身折下一树枝,扫平二三十丈的马蹄印,咋一看,仿佛无逃骑穿过。
安王松了一口气,幸好有卫诩。
脱身终有望,见卫诩脚尖轻点折返,安王遂回头看一眼前路。然就在此际,卫诩却扯下腰间一玉佩,一弹,玉佩无声落在痕迹扫得干干净净的道口中间。
非常显眼,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见。魏景知道卫诩救了安王离去的,他皱了皱眉。
这卫诩,究竟意欲何为?
不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但是往这条路去的肯定没错,他一扯马缰,再次追上。
很快,马蹄声再次出现,安王脸色一白,“他怎么这么快又追上来了?!”
卫诩回头看了一眼,“莫急,前面有小路,我们弃马走小路。”
“好!”
卫诩再次如法炮制,故而,很快安王发现,追兵又来了。
再分兵。
再追上。
这般三四回,安王身边就剩一个卫诩了,后者手里还提着一个傅沛。
但那阴魂不断的马蹄声又来了。
安王其实不蠢,也就是此际生命饱受威胁,人难免恐慌,兼卫诩已多次救他于水火,绝对信任,故而他才忽略了很多细节罢了。
几次希望,几次绝望,反复煎熬,他终于察觉不对了。
他突然想起,卫诩穿密林如履平地,登城墙疾如闪电,为何一定要走山道?
不是可以遁入密林吗?
就像荆州孤山突围那样,一入密林,魏景必定难追。
安王心跳漏了一拍,不知为何,同时他想起徐苍,那个已被他杀死的叛贼。
他倏地刹住脚步。
“你!”
安王圆睁双目,死死瞪着卫诩背影,心脏在这一刻“砰砰”狂跳。
“怎么了?”
卫诩回头,声音清冷,一如往昔。
日近黄昏,斜阳映照,山风呼啸,眼前人玄色袖袍猎猎而飞,剑眉长目,形容俊美。
这个角度看过去,安王突然觉得,对方眉眼有几分熟悉。
不是五年来朝夕相对的那种熟悉,而是神似某人,有几分影子的那种熟悉。
魏景?
又或者说,傅沛?
“你是谁?”
他栗然。
外甥似舅,魏景很好诠释了这一点,他容貌其实更肖似傅家人。
安王浑身血液倒流,“你,你和傅家什么关系?”
卫诩目光淡淡,看了颤栗的安王片刻,缓缓道:“你不提,我也险些忘了。”
他微微挑唇:“曾经,我也差点姓了傅。”
第151章
平海侯傅竣, 卫诩生身之父。
虽于他而言, 并无多少感觉和意义,但这终究是实情。
卫诩的生母, 一个烟花女子,洛京“霓裳坊”首次登台的新舞伶青姬。
时下青楼听曲,舞坊赏舞, 吟风弄月乃世家子一大风尚, 不管好不好这一口的,没来过实难启齿。少年傅竣第一次是表兄程礼领着来的。程礼见青姬姿容不俗又干净,遂大手掷金, 让弟弟开个新荤。
傅竣脸色涨红,但架不住一屋子人起哄取笑,遂带走用之。
程礼给的钱足够一月渡夜资,他怕弟弟羞臊, 也防外头不干净不清净,还特地给安排了别院。
傅竣并不好这一口,少年人热血上头春风一度, 他再没来过别院。但青姬却发现,自己似乎有孕了。
其实为防给贵人带来麻烦, 青姬这类烟花女子,从小就灌了药的。但不知为何, 她就是怀了。
她舍不得打,青姬养母是霓裳坊教养嬷嬷,有些人脉, 接女儿出别院后直接藏匿在外头,十月后,她诞下一女一男龙凤双胎。
可惜对于平海侯府而言,他们并不需要私生孩子,尤其是庶长子。
彼时的傅竣已定了亲,永城侯府孟氏嫡女,六礼走了五礼,就差亲迎了。
但孩子都生下来了,总不能掐死,好歹也是傅家血脉。傅竣病重的祖母挣扎爬起来,给拿了主意。
女儿留下,迎娶孟氏后,青姬抬进来当妾;至于这男娃儿,她亲自掌眼给寻一户好人家收养。
庶长子乃乱家之源,坚决不能有。
这样的决定,孟家接受了,于是,这青姬只生了一女,男婴被悄悄送到距洛京百里的萍县卫家。
这就是卫诩。
傅太夫人确实很用心了,卫家千亩良田,家境殷实,祖上清白乃没落世族旁支,就是无子。等卫诩长大,正好察举为官,有父祖暗中扶持,自立没有问题。
甚至等卫诩落了族谱后,还允许青姨娘去看过一次。
可惜好景不长。
在卫诩四岁的时候,司州民乱,忽有一伙江洋大盗闯入卫家,夺财要命,见人就杀。
一门死绝,除卫诩被忠仆抱着钻狗洞逃出,可惜外头乱哄哄,逃跑途中忠仆不幸身死,他落在了人贩子手里。
卫诩辗转,被贩至荆州。最后他是被一个年过半百,看着道貌仙风的老者买下的。
这老者无意一瞥他,立即高价将他买下,老者让卫诩称其为“义父”。
多了一个义父,卫诩非但没有交上什么好运,他反而落入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人间炼狱。
义父是住在一奇峰峻岭上的,卫诩到地方以后发现,和他一样的“义子”,足足有三四十个。
他们是一群试验品。
义父天纵奇才,天文地理武道医卜等等无一不精,他尤其酷爱武道和医毒,并苦心钻研了数十年。
小到四五岁,大到十一二,这群孩子分成两拨,就是用来试验他这么多年的奇思妙想的。
一拨药童,另一拨姑且称为武童吧,卫诩筋骨奇佳,他那义父一眼就看中他当武童的。
炼狱般的日子,各种新颖的尝试,一时如坠冰窖,一时如烈火焚身,内息走岔,吐血受伤是最常见的事,卫诩几次在鬼门关挣扎徘徊。
还有各种招式演练,真实对战,最严重一次,他被一个大孩子捅穿腰腹,伤重濒死奄奄一息。
但他其实并不是最惨的,他好歹挺过来了,有很多孩子就此死去,尸体被直接抛入崖下的滔滔大江。
药童的死法更是千奇百怪,七窍流血而死的,全身僵硬而死的,哀嚎打滚数日数夜活活痛死的,最后人不够用了,那义父又买了几拨。
仿佛身处地狱,但药童武童们还是能就此学到东西的。卫诩的武力在苦痛中快速增长,逐渐受伤愈少。另外,照顾他们起居的是一个老仆,老仆不忍,偷偷给他们治伤取药,闲了又教他们识字。
义父这隐庐,藏书极多,诸子百家、史书算经、天文地理、兵书战策,甚至连武道秘籍和医毒典籍都应有尽有。
那义父日常除了试验,并不管这群孩子,不管治伤也罢,识字也好,抑或看书,反正完全放养,不逃跑不打乱他的实验即可。
甚至他有时兴致上来了,还会亲自讲解一通,不过他不管你懂不懂。
卫诩在老仆看来,是个孤僻的孩子,日常就爱呆在藏书室,一开始是因为安静,后来呆习惯了。
等他慢慢地将这海量般的藏书看得差不多了,老仆早死了,那如过江之鲫般的药童武童,也死得差不多了。
再到最后,武童死剩他一个,药童也死剩一个。
他们已经长大成人了,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夜里,卫诩和药童联手,杀死了义父。
很惨烈的对战,惨胜,药童中毒坠江,他重伤伏地,足足两个昼夜,才勉强睁眼爬了起来。
他这伤养了一年,才渐渐痊愈。
唯一伙伴没了,不过卫诩并无什么感觉,天生清冷的性子加上不正常的成长过程,他仿佛缺少了人类最重要的一环,没有感情,生物和死物在他眼里似乎区别不大。
正如药童,唯一的同伴不知所踪,凶多吉少,他都感觉不到伤心。他仿佛被什么隔离在外,只漠然看着这个尘世。
他就在这个折磨他多年的地方住下来了,本来他该一直住下去,直到死去的。
亲卫们身手都是不错的,立即跳下马,如法炮制。
还有一个傅沛,他被横放在马背上,看守亲卫顾不上他了。
卫诩抽出腰间一蟒皮细鞭,一甩,长鞭准确勒住傅沛的脖子,一扯,一同冲天而起。
发现不妥的齐兵迅速往这边涌来。
但卫诩已十分顺利掠出包围圈,幸存的还有二十余名亲卫,他们夺了马,迅速往西遁去。
兵败如山,好在终究突围成功了。
安王又悲又喜,只他还来不及和数度救他性命的卫诩多说半句,追兵又来了。
魏景率军杀入残余盟军中心,远远的,他一眼就发现了“安王”是假的,同时,河畔有变。
他大怒:“立即追!”
魏景亲率三千骑兵急追。
后方“哒哒哒”的马蹄声疾如闷雷,一下下重重敲在安王心坎,他屏息看向卫诩:“谨之?!”
“我们分兵。”
前方出现岔道口,一左一右,卫诩立即点了十多名亲卫,令他们走大道。
他和安王领着十一二个人走小道。他断后,纵身折下一树枝,扫平二三十丈的马蹄印,咋一看,仿佛无逃骑穿过。
安王松了一口气,幸好有卫诩。
脱身终有望,见卫诩脚尖轻点折返,安王遂回头看一眼前路。然就在此际,卫诩却扯下腰间一玉佩,一弹,玉佩无声落在痕迹扫得干干净净的道口中间。
非常显眼,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见。魏景知道卫诩救了安王离去的,他皱了皱眉。
这卫诩,究竟意欲何为?
不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但是往这条路去的肯定没错,他一扯马缰,再次追上。
很快,马蹄声再次出现,安王脸色一白,“他怎么这么快又追上来了?!”
卫诩回头看了一眼,“莫急,前面有小路,我们弃马走小路。”
“好!”
卫诩再次如法炮制,故而,很快安王发现,追兵又来了。
再分兵。
再追上。
这般三四回,安王身边就剩一个卫诩了,后者手里还提着一个傅沛。
但那阴魂不断的马蹄声又来了。
安王其实不蠢,也就是此际生命饱受威胁,人难免恐慌,兼卫诩已多次救他于水火,绝对信任,故而他才忽略了很多细节罢了。
几次希望,几次绝望,反复煎熬,他终于察觉不对了。
他突然想起,卫诩穿密林如履平地,登城墙疾如闪电,为何一定要走山道?
不是可以遁入密林吗?
就像荆州孤山突围那样,一入密林,魏景必定难追。
安王心跳漏了一拍,不知为何,同时他想起徐苍,那个已被他杀死的叛贼。
他倏地刹住脚步。
“你!”
安王圆睁双目,死死瞪着卫诩背影,心脏在这一刻“砰砰”狂跳。
“怎么了?”
卫诩回头,声音清冷,一如往昔。
日近黄昏,斜阳映照,山风呼啸,眼前人玄色袖袍猎猎而飞,剑眉长目,形容俊美。
这个角度看过去,安王突然觉得,对方眉眼有几分熟悉。
不是五年来朝夕相对的那种熟悉,而是神似某人,有几分影子的那种熟悉。
魏景?
又或者说,傅沛?
“你是谁?”
他栗然。
外甥似舅,魏景很好诠释了这一点,他容貌其实更肖似傅家人。
安王浑身血液倒流,“你,你和傅家什么关系?”
卫诩目光淡淡,看了颤栗的安王片刻,缓缓道:“你不提,我也险些忘了。”
他微微挑唇:“曾经,我也差点姓了傅。”
第151章
平海侯傅竣, 卫诩生身之父。
虽于他而言, 并无多少感觉和意义,但这终究是实情。
卫诩的生母, 一个烟花女子,洛京“霓裳坊”首次登台的新舞伶青姬。
时下青楼听曲,舞坊赏舞, 吟风弄月乃世家子一大风尚, 不管好不好这一口的,没来过实难启齿。少年傅竣第一次是表兄程礼领着来的。程礼见青姬姿容不俗又干净,遂大手掷金, 让弟弟开个新荤。
傅竣脸色涨红,但架不住一屋子人起哄取笑,遂带走用之。
程礼给的钱足够一月渡夜资,他怕弟弟羞臊, 也防外头不干净不清净,还特地给安排了别院。
傅竣并不好这一口,少年人热血上头春风一度, 他再没来过别院。但青姬却发现,自己似乎有孕了。
其实为防给贵人带来麻烦, 青姬这类烟花女子,从小就灌了药的。但不知为何, 她就是怀了。
她舍不得打,青姬养母是霓裳坊教养嬷嬷,有些人脉, 接女儿出别院后直接藏匿在外头,十月后,她诞下一女一男龙凤双胎。
可惜对于平海侯府而言,他们并不需要私生孩子,尤其是庶长子。
彼时的傅竣已定了亲,永城侯府孟氏嫡女,六礼走了五礼,就差亲迎了。
但孩子都生下来了,总不能掐死,好歹也是傅家血脉。傅竣病重的祖母挣扎爬起来,给拿了主意。
女儿留下,迎娶孟氏后,青姬抬进来当妾;至于这男娃儿,她亲自掌眼给寻一户好人家收养。
庶长子乃乱家之源,坚决不能有。
这样的决定,孟家接受了,于是,这青姬只生了一女,男婴被悄悄送到距洛京百里的萍县卫家。
这就是卫诩。
傅太夫人确实很用心了,卫家千亩良田,家境殷实,祖上清白乃没落世族旁支,就是无子。等卫诩长大,正好察举为官,有父祖暗中扶持,自立没有问题。
甚至等卫诩落了族谱后,还允许青姨娘去看过一次。
可惜好景不长。
在卫诩四岁的时候,司州民乱,忽有一伙江洋大盗闯入卫家,夺财要命,见人就杀。
一门死绝,除卫诩被忠仆抱着钻狗洞逃出,可惜外头乱哄哄,逃跑途中忠仆不幸身死,他落在了人贩子手里。
卫诩辗转,被贩至荆州。最后他是被一个年过半百,看着道貌仙风的老者买下的。
这老者无意一瞥他,立即高价将他买下,老者让卫诩称其为“义父”。
多了一个义父,卫诩非但没有交上什么好运,他反而落入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人间炼狱。
义父是住在一奇峰峻岭上的,卫诩到地方以后发现,和他一样的“义子”,足足有三四十个。
他们是一群试验品。
义父天纵奇才,天文地理武道医卜等等无一不精,他尤其酷爱武道和医毒,并苦心钻研了数十年。
小到四五岁,大到十一二,这群孩子分成两拨,就是用来试验他这么多年的奇思妙想的。
一拨药童,另一拨姑且称为武童吧,卫诩筋骨奇佳,他那义父一眼就看中他当武童的。
炼狱般的日子,各种新颖的尝试,一时如坠冰窖,一时如烈火焚身,内息走岔,吐血受伤是最常见的事,卫诩几次在鬼门关挣扎徘徊。
还有各种招式演练,真实对战,最严重一次,他被一个大孩子捅穿腰腹,伤重濒死奄奄一息。
但他其实并不是最惨的,他好歹挺过来了,有很多孩子就此死去,尸体被直接抛入崖下的滔滔大江。
药童的死法更是千奇百怪,七窍流血而死的,全身僵硬而死的,哀嚎打滚数日数夜活活痛死的,最后人不够用了,那义父又买了几拨。
仿佛身处地狱,但药童武童们还是能就此学到东西的。卫诩的武力在苦痛中快速增长,逐渐受伤愈少。另外,照顾他们起居的是一个老仆,老仆不忍,偷偷给他们治伤取药,闲了又教他们识字。
义父这隐庐,藏书极多,诸子百家、史书算经、天文地理、兵书战策,甚至连武道秘籍和医毒典籍都应有尽有。
那义父日常除了试验,并不管这群孩子,不管治伤也罢,识字也好,抑或看书,反正完全放养,不逃跑不打乱他的实验即可。
甚至他有时兴致上来了,还会亲自讲解一通,不过他不管你懂不懂。
卫诩在老仆看来,是个孤僻的孩子,日常就爱呆在藏书室,一开始是因为安静,后来呆习惯了。
等他慢慢地将这海量般的藏书看得差不多了,老仆早死了,那如过江之鲫般的药童武童,也死得差不多了。
再到最后,武童死剩他一个,药童也死剩一个。
他们已经长大成人了,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夜里,卫诩和药童联手,杀死了义父。
很惨烈的对战,惨胜,药童中毒坠江,他重伤伏地,足足两个昼夜,才勉强睁眼爬了起来。
他这伤养了一年,才渐渐痊愈。
唯一伙伴没了,不过卫诩并无什么感觉,天生清冷的性子加上不正常的成长过程,他仿佛缺少了人类最重要的一环,没有感情,生物和死物在他眼里似乎区别不大。
正如药童,唯一的同伴不知所踪,凶多吉少,他都感觉不到伤心。他仿佛被什么隔离在外,只漠然看着这个尘世。
他就在这个折磨他多年的地方住下来了,本来他该一直住下去,直到死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