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这里待遇这么差,伙食还要靠队长亲手栽种吗?”
“原来是种的花,”喻铮顿了下,“后来死光了,才种菜。”
程矜起了兴致,走到他身边坐下,歪头看向他,“原来种的什么花?你还会种花?”
柔软的长发披散,在海风中若有似无地扫过喻铮的肩,带着说不清的软香,让人晃神。
“是玫瑰,以前丁队种的。”
“前任队长吗?”
“对。”
程矜一笑,眼尾的痣带着点淘气,“看来你没能继承前任的浪漫细胞。”
喻铮的视线在她的痣上微微停驻,“他替嫂子种的,说是等她来看,但是没等到嫂子来,花就谢了。”
“为什么没来?”
“因为丁队,”喻铮眼神幽暗,“牺牲了,嫂子在机场接的骨灰。”
程矜脸上的笑意一点点地淡了,许久,才轻声说了句对不起。
喻铮手指交错,放在两膝中间,看向被云彩遮蔽的夕阳,“怪我,把一整片花田变成菜地。”
“菜地也很好,新鲜瓜果,其他地方想买都买不到。”
“是吗?”
“是啊。”
程矜凝视着他的眼睛,一轮红日映在深褐色的瞳孔里,就像火热的心。她看着他眼角下的疤,指了指自己眼尾的痣,“你的疤和我的痣位置很像。”
喻铮微怔。
是啊,几乎一样的位置。
“你的这个疤,是怎么弄的?”
喻铮撇过头,“又想听故事攒素材。”
“这次不是,”程矜眨眨眼,“我只是……嗯,想多了解你。”
喻铮回过脸,正正好迎上她闪光的眸子,近到能在彼此眼里看见自己。
喉结起落,他哑声说:“行动里受的伤。”
“等回国,我给你介绍个医生吧。技术很好,做完之后就不会留痕迹了。”
“不用。”
程矜:“……”就算理解直男不在乎外貌,也不用这么拒人千里吧?
刚刚升腾起来的一点点暧昧,随着喻队长的不解风情烟消云散,程矜转过脸,气呼呼地噘着嘴。
“这疤是丁队走的那次行动留下的,”喻铮说,“我想留着,记得。”
程矜的呼吸卡在胸口,上不上、下不下。
似乎能get他的意思,可她觉得……这样不对,无论是牺牲的前任队长,还是往后要陪在喻铮身边的人,谁也不会希望他把一道伤痕留在脸上、心头,永远跨不过去吧?
就光程矜能看到的地方,除了眼下这道伤痕,肩头的、手臂的,不胜枚举。她都不想问,也能猜到每一道疤后面都是一段关于鲜血的记忆。
这群男人啊……过得都是怎样的日子。
程矜单手托腮,“这疤没了,你就会忘记吗?”
忘不掉,除非死了,否则都忘不掉。喻铮不由再度对她刮目相看,都说生得漂亮的人多半不聪明,可显然,眼前这个女人不仅聪明,而且活得通透。
喻铮看见她抬起手,青葱似的指尖越来越近,淡淡的手霜香气若有似无。
就在她的手指快要触碰到眼底那条疤时,喻铮突然向后一仰,避开了,然后动作利索地站起身,双手插在裤兜,“太阳要落山了。”
她答应的,天黑之前回营地。
程矜默默地跟在他身后,只觉得这个人看着勇敢,其实跟只蚌似的,还没怎么着呢,就把壳子给合上了。
两人一前一后回了营地,老远就被|操练场上的队员们瞅见了,一个个直瞄瞄地盯着他俩,又碍于队长的威严没敢直接上来八卦,只等着程记者一言不发地拐进宿舍楼,才一窝蜂将喻铮给围上了。
翁连梦戳了戳焦胜力,一队人里,也就他能跟喻队唠两句,也不会挨揍。
焦胜力在众人的怂恿下,干巴巴地问了句:“程小姐今天晚饭还没吃。”
喻铮大步流星往前走,就听焦胜力又说:“铮哥你抓紧去吃饭,我们都吃完了——那个,我去叫程记者。”
“嗯。”
依喻铮平时吃饭的速度,五分钟内必然解决战斗,这一顿单人晚餐他吃了将近半小时,还在对着剩下的半条鱼磨蹭。
直到翁连梦进来,一见他还在,脱口而出,“队长你怎么还没吃完?程记者说不想吃了,她那份你要不要一并吃了?”
喻铮手里的筷子在不锈钢盘上一碰,噹的一声。
风卷残云,转眼他就端着盘子送到收残点,一搁。
翁连梦:“……”队长刚怕是开了二倍速吧?
“原来是种的花,”喻铮顿了下,“后来死光了,才种菜。”
程矜起了兴致,走到他身边坐下,歪头看向他,“原来种的什么花?你还会种花?”
柔软的长发披散,在海风中若有似无地扫过喻铮的肩,带着说不清的软香,让人晃神。
“是玫瑰,以前丁队种的。”
“前任队长吗?”
“对。”
程矜一笑,眼尾的痣带着点淘气,“看来你没能继承前任的浪漫细胞。”
喻铮的视线在她的痣上微微停驻,“他替嫂子种的,说是等她来看,但是没等到嫂子来,花就谢了。”
“为什么没来?”
“因为丁队,”喻铮眼神幽暗,“牺牲了,嫂子在机场接的骨灰。”
程矜脸上的笑意一点点地淡了,许久,才轻声说了句对不起。
喻铮手指交错,放在两膝中间,看向被云彩遮蔽的夕阳,“怪我,把一整片花田变成菜地。”
“菜地也很好,新鲜瓜果,其他地方想买都买不到。”
“是吗?”
“是啊。”
程矜凝视着他的眼睛,一轮红日映在深褐色的瞳孔里,就像火热的心。她看着他眼角下的疤,指了指自己眼尾的痣,“你的疤和我的痣位置很像。”
喻铮微怔。
是啊,几乎一样的位置。
“你的这个疤,是怎么弄的?”
喻铮撇过头,“又想听故事攒素材。”
“这次不是,”程矜眨眨眼,“我只是……嗯,想多了解你。”
喻铮回过脸,正正好迎上她闪光的眸子,近到能在彼此眼里看见自己。
喉结起落,他哑声说:“行动里受的伤。”
“等回国,我给你介绍个医生吧。技术很好,做完之后就不会留痕迹了。”
“不用。”
程矜:“……”就算理解直男不在乎外貌,也不用这么拒人千里吧?
刚刚升腾起来的一点点暧昧,随着喻队长的不解风情烟消云散,程矜转过脸,气呼呼地噘着嘴。
“这疤是丁队走的那次行动留下的,”喻铮说,“我想留着,记得。”
程矜的呼吸卡在胸口,上不上、下不下。
似乎能get他的意思,可她觉得……这样不对,无论是牺牲的前任队长,还是往后要陪在喻铮身边的人,谁也不会希望他把一道伤痕留在脸上、心头,永远跨不过去吧?
就光程矜能看到的地方,除了眼下这道伤痕,肩头的、手臂的,不胜枚举。她都不想问,也能猜到每一道疤后面都是一段关于鲜血的记忆。
这群男人啊……过得都是怎样的日子。
程矜单手托腮,“这疤没了,你就会忘记吗?”
忘不掉,除非死了,否则都忘不掉。喻铮不由再度对她刮目相看,都说生得漂亮的人多半不聪明,可显然,眼前这个女人不仅聪明,而且活得通透。
喻铮看见她抬起手,青葱似的指尖越来越近,淡淡的手霜香气若有似无。
就在她的手指快要触碰到眼底那条疤时,喻铮突然向后一仰,避开了,然后动作利索地站起身,双手插在裤兜,“太阳要落山了。”
她答应的,天黑之前回营地。
程矜默默地跟在他身后,只觉得这个人看着勇敢,其实跟只蚌似的,还没怎么着呢,就把壳子给合上了。
两人一前一后回了营地,老远就被|操练场上的队员们瞅见了,一个个直瞄瞄地盯着他俩,又碍于队长的威严没敢直接上来八卦,只等着程记者一言不发地拐进宿舍楼,才一窝蜂将喻铮给围上了。
翁连梦戳了戳焦胜力,一队人里,也就他能跟喻队唠两句,也不会挨揍。
焦胜力在众人的怂恿下,干巴巴地问了句:“程小姐今天晚饭还没吃。”
喻铮大步流星往前走,就听焦胜力又说:“铮哥你抓紧去吃饭,我们都吃完了——那个,我去叫程记者。”
“嗯。”
依喻铮平时吃饭的速度,五分钟内必然解决战斗,这一顿单人晚餐他吃了将近半小时,还在对着剩下的半条鱼磨蹭。
直到翁连梦进来,一见他还在,脱口而出,“队长你怎么还没吃完?程记者说不想吃了,她那份你要不要一并吃了?”
喻铮手里的筷子在不锈钢盘上一碰,噹的一声。
风卷残云,转眼他就端着盘子送到收残点,一搁。
翁连梦:“……”队长刚怕是开了二倍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