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能够在中恒的实习中脱颖而出的,都是各个大学的天骄之子,在中恒工作这段时间,每日都是战战兢兢,恨不得一个人干八个人的活。
  上边的领导也有意要锻炼一下这批实习生,安排的任务繁多,人人都叫苦不迭,相比较之下,温甜可以说是无所事事了。
  她每日就上班打卡,坐在人事部,人事部的经理把她当个花瓶看,什么都不给她做。
  温甜只好泡一杯咖啡,干巴巴的做到中午,去吃一顿饭,又干巴巴的坐到下午,接着等着裴烨带她回家。
  一来二去的,看她不顺眼的同期实习生越来越多。
  不过有学问的天骄之子,不像村妇,成日聚在一起舌头长舌头短,看温甜不舒服,也就不和她亲近,平时见了面了,认识的,还是要点个头,打声招呼。
  但是小聚会和吃饭是绝对不会叫上她的。
  温甜习惯这一点,她的人缘向来不好。
  一日下班,裴烨被公司的事物缠的分不出心思来骚扰温甜,给她打过电话之后,温甜就在公司对面的纪念碑广场下面找了家西餐厅,打算自己解决晚饭。
  结果推门进去的时候,正好碰上实习生聚会。
  中恒这回一共招进来了二十多个实习生,这群人私下有个群,加了温甜,不过温甜屏蔽了。
  他们的聚会,自然也不会单独叫她,温甜一抬头,正好看到于妙举杯。
  这是个小聚会,餐厅经理安排了一条十分风雅的内间,一条长桌子,用屏风挡了挡,作用不大,温甜一进来,于妙就看见了。
  二人也算混了个脸熟,此时想当做没看见都不行,于妙立刻八面玲珑的把温甜请上了桌,又四两拨千斤的说了句,把没叫温甜的事情摘了个干净,亲亲热热的拉着温甜坐下了。
  温甜话少,在众人眼里是个内向又腼腆的标准南方姑娘。
  公司虽然有些流言蜚语,但是招架不住她一张脸生的俊俏,刚坐下,便有男同事献殷情。
  温甜没拒绝也没接受,直接把人家当空气。
  她眼里除了她的蝴蝶,恐怕任何男的都只能算作空气。
  空气甲乙丙丁,搭话失败,讨了个没趣,便不再专注温甜,转而去殷勤其他的女同事。
  在场的一共十一个人,吃饱喝足之后,便开始说起了公司的事情。
  话题由一个女同事一拐,拐到了裴烨身上。
  其余的几位女同事当即面含春色,春心荡漾起来。
  于妙笑道:“我就知道你们要讨论裴总。”
  她因有男朋友的缘故,眼里也只有自己的男人,对于花枝招展,魅力无边的裴总裁不来电,但这不妨碍每个女生都欣赏帅哥的定律,于妙对裴烨,是相当的崇拜和佩服。
  裴烨此人,虽然在温甜面前不像话了些,但是在公司里面可是说一不二,手段如有雷霆之势,杀伐果断,做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
  除了工作能力超强,最重要的是,俊的都跟神仙一样。
  一人开了口,饭桌上的话题顿时指向裴烨。
  大家都把平时打听来的消息放出来分享。
  于妙道:“我看你们都别想了,我朋友高中和裴总一个学校的,他高中的时候就有未婚妻了。”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一惊。
  于妙继续道:“高中的时候闹得很厉害啊,裴总在二中很出名,倒追她的人很多,我那朋友也倒追他,哈哈,不过没追上。前段时间,她知道我在中恒实习,还特意跟我提起了这段事情。”
  左边的短发女人道:“妙妙,你朋友倒追成功了没啊?”
  于妙:“都说了有未婚妻了,怎么可能还倒追成功。我朋友高中的时候还是校花呢,都失败了,可见裴总是真的专情。”
  她说道这里,不免戴上粉丝滤镜,认为她的这位上司,简直工作和私生活一样完美。
  只可惜不知道他未婚妻上辈子是去拯救的哪里的银河系,总之,在场众人纷纷羡慕不已。
  除了于妙爆出来的这点料,有几个男同事也说了几条。
  饭桌上八卦的氛围很浓,甚至还有人拿出手机,搜索关键字,翻到了好几年前的新闻。
  大约是几条零星的漏网新闻,说的是裴烨十六岁那年点花灯的事情。
  短发的女同事捂嘴感慨:“我的天,高中就这么会撩,裴总的未婚妻是陵城人吗?”
  于妙点点头:“应该是吧,新闻不是写了在陵城吗,点花灯是陵城的地方节目,况且那里发展也不好,谁会去这种地方旅游啊。”
  众人思来想去,觉得于妙说的很有道理,显然就是裴总为了他未婚妻点的。
  男同事道:“我看你们还是别想了,人家裴总情深意切的。”
  短发女同事嘟嘴道:“那都是多早以前的事情了,再说了,裴总要是真的爱他未婚妻,怎么从来没见他提过?也没看到他带未婚妻到公司里来啊,说不定……早分了。”
  温甜放下了筷子。
  于妙突然起了兴趣,问道:“嗳,温甜,你也是陵城的人吧,你当年知道这事儿吗?”
  作者有话要说:  甜:就是我,散会!
  第55章 目瞪口呆
  她想了会儿,淡定说:“我不知道。”
  短发女同事嘀咕:“你当然不知道啦,你有什么知道的。”
  温甜便低下头,做出了一副软绵绵的神情。
  她向来这样,好像谁对她说话的语气重了一点,就十恶不赦似的。
  男同事最吃这一套,心就软了。
  可惜他们吃没有用,温甜苦练这一招,是对付裴烨的,这群男的,碍事,碍眼,最好原地消失,落得她眼里得个清净。
  几位女同事心里觉得温甜装模作样,便不再理会。
  于妙在中间打着圆场,她既不想跟实习同事闹僵,也不想和温甜闹僵。
  毕竟她身上还肩负着曹云给她的重任。
  思及此,于妙觉得自己伟大极了,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她这样的好朋友。
  出了餐厅,于妙刷卡付钱,餐厅经理欢欢喜喜的送众人出去。
  到了纪念碑公园,前面人山人海,堵成了一片。
  这处公园很有名,周围的建筑复古,很适合做活动,拍戏,因此平时会有不少的明星会到这里来。
  于妙见到这个场景,说道:“看来是有明星了。”
  短发女同事找了个路人问了问,这才知道,原来是温怜惜在前面的购物中心做活动宣传。
  周边一片的人几乎都到了这儿凑热闹。
  十几人中,有几位男同事是温怜惜的粉丝,此刻就与众人告辞,准备去远距离观望一下女神的美貌。
  温甜趁这个时候也打算离去,她走之前,问了问于妙,饭钱是多少。
  于妙今日请客,虽然一开始没叫上温甜,但钱付都付了,怎么可能还讨回来。
  她更想不到的是,温甜会提这件事情,这不是……不给她面子吗!
  短发女同事刚才就与温甜有一点摩擦,口直心快道:“妙妙请了就请了,你还她这几个钱,是打发叫花子吗?”
  于妙一听此话,两眼一黑,心道:出来了个情商更低的!
  温甜大约是觉得,叫花子的形容实在过分,她也不好意思真把于妙当成叫花子,于是有生之年第一次吃了白食。
  短发女同事等她走了,恨恨道:“不过是长得漂亮,抱上大腿了而已,有什么嚣张的?”
  她看了眼于妙,因吃了人家的饭,所以带了些讨好的意味:“还是我们妙妙好,又漂亮,赚的又是自己的钱。”
  于妙扶额:“你就少说两句吧!”
  她不再理会短发的女同事,径直去了车库。
  今日裴烨没骚扰她,温甜站在马路边上思考了一会儿,还是往别墅的方向走去。
  那别墅录入了她的指纹,保姆把她当女主人看,出门时见到温甜回来,还笑着打了一声招呼。
  进屋时,别墅里空荡荡的,少了裴烨,这屋子都变的无趣起来。
  温怜惜中途打了个电话过来,语气震惊,先是佩服温甜在融资方面的天赋,再是问温甜,那么大一笔资金,她准备怎么处理。
  温甜此人,是个神经病。
  这个小神经病前半生除了读书就是打架,脑子里没有别的东西。
  后来遇到了裴烨,强行塞进了第三个事物,再长大一些之后,她便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赚钱。
  大一时,温怜惜在娱乐圈爆红了一把,拿着高昂的工资,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花。
  温甜拿来,大刀阔斧的一花,一年不到,翻了十倍还给了温怜惜。
  温怜惜便觉得,自己这个妹妹,除了神经病之外,简直是处处宝贝,处处优秀。
  今年,温怜惜在温甜的示意下,打通了关系,在陵城弄了一个私立高中出来,学费高昂,但没有到交不起的程度,师资雄厚,引的陵城的有钱子弟纷纷观望。
  温怜惜便托人搞了大动静,三年学费十万,到了高三的时候如数照还,分文不收,简直是免费教学。
  有这等好事,大家蠢蠢欲动,交了钱,温怜惜的荷包一下子鼓胀起来。
  她把这钱全给了温甜,温甜拿去投资,利滚利,钱就跟大风刮来似的,叫温怜惜有钱的都不知道该怎么花了。
  温甜不需要钱,她一日三餐都吃的随便,人生没有什么特别执着的。
  唯一想要的东西是裴烨,看上去这人似乎已经是她的了,可她还有些犹豫,心里总怕出现差错,如果别人要和她抢,她就只好去杀了对方。
  可是杀人犯法,温甜因为这件事情,郁卒了。
  她在沙发上慢吞吞的研究着怎么杀人才能做到滴水不漏,最后没研究出来,以至于无聊透顶的睡了过去。
  裴烨打开门看到温甜在沙发上,心一软,脑补道:她真是喜欢我喜欢的不行了,竟然在沙发上等我等到睡着。
  他轻柔万分的把温甜抱起来,带回房间去。
  温甜睡眠浅,一动她就醒了。
  她知道是裴烨,因此也不想动。
  裴烨却是真情实感的当她睡着了,抱着温甜长吁短叹,问道:“你到底在担心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