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2章:前世今生!
叶轩感觉自己做了个梦,梦里的那个人,他既熟悉又陌生。
昏暗而又狭小的录音室,男人从录音台的伏案醒了过来,脑袋生疼,浑身感觉很是虚弱。
揉了揉脑袋,男人看了看时间,已经临近了十一点。
从椅子站了起来,叹了口气,将穿的有些破旧的外套披在自己的身,踉踉跄跄的走回了家。
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窝,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出租屋内,狭小但却干净。
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世界依旧是那个世界,他依旧是哪个毫无名气的十八线歌手。
后来,他苦熬了十年的专辑发表了。
成绩平平淡淡,像是砸在大海的石子一般,溅起了丁点的水花,却没有引起丝毫的波澜。
可以说,音乐梦这么的破灭了。
男人放弃了他的梦想,用着仅有的积蓄做起了小买卖,开了一家小超市,赚的以前当不靠谱的歌手多不少。
家的吉他、音响被他以几千块的价格,全都卖了出去,从此彻底与音乐觉缘。
平平淡淡的日子,每日都像是重复的,没有任何的新意,没有任何的起伏。
后来,家里的父母给他介绍了个对象,家里条件一般。
女孩很漂亮,性格温婉贤淑,笑起来的时候,两个浅浅的梨涡非常甜美。
男人很喜欢这个女孩,相处了一年多,双方都较满意,结婚了。
男人妻子的名字叫做冉忆柔,这个名字男人总觉得很耳熟,但却总想不起这个名字的出处,最后归结为梦里的印记。
两人结婚之后,男人和世界很多人男人的轨迹开始重合在了一起,开始为了家庭奋斗。
男人很要强,脑袋也较活泛,逐渐超市开的越来越大,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好。
男人和妻子在结婚的第三年,生下了一个女儿。
女儿有着和妻子一样的大眼睛,肉嘟嘟的模样非常可爱。
从此,男人的身又多了一个重担。
每日奋斗逐渐有了目标,每日奋斗的逐渐有了动力。
可是啊,机械般的生活,终究是让男人感觉到了厌倦。
每日回到家,男人都会在车里默默地呆半个小时,因为只有这半个小时才是属于他自己的。
幸好,他有个贤惠的妻子,让他少了许多的纷扰。
转眼间,春去秋来,男人头发逐渐花白,背脊也逐渐佝偻了下来。
孩子逐渐长大,男人和妻子两人也逐渐松了口气。
两人计划着世界旅游,打算趁着身体好的时候,出去转一转,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然而,在机票订好的时候。
女儿结婚了,很快怀了一个宝宝。
女儿和女婿每日都为工作奔波着,根本无暇照顾孩子,所以男人和妻子两人再次接过重任,开始抚养他们的外孙子。
走不了了,机票只好退掉。
这一照顾便又是十年,十年后,外孙子长大,被父母接到了身边。
而此刻的男人和妻子,早已是暮暮垂已的老朽,即便再想出去看一看,也没有那个身体了。
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年,男人病倒了,一病不起。
在洁白的病房,屋内弥漫着刺鼻的医药水,男人躺在病床,周围站着自己的子子孙孙们,身边坐着自己的妻子。
和自己的孩子们嘱咐了几句,男人让这些孩子都出去了,病房内只留下了自己的妻子。
看着满头白发的妻子,脸的皱纹密布,但仍能从眉眼看出她年轻时的模样,看起来是那么的慈祥和蔼。
男人看着妻子,几十年的厮守陪伴,双方早已经成为了彼此的一部分。
没有过多的言语,男人轻轻拉住妻子的手,戴着呼吸机,但嘴角却泛起了弧度,眼角不禁流下一滴泪水。
眼睛逐渐模糊,男人仿佛看到了二十岁的妻子,长得是那么的美丽。
细腻白皙的皮肤,一双明媚动人的大眼睛,笑容仿佛可以感染万物。
男人总觉得年轻时的妻子,是那样的熟悉,但却从来都想不起来究竟由何而来。
不想了,不想了……
男人的思维逐渐混乱,眼皮越来越沉。
终于,缓缓地合了眼睛。
……
纽约,格莱美官方指定酒店,总统套房。
晨曦洒进房间,透过层层的窗帘,洒在叶轩的脸。
叶轩的睫毛轻轻颤了颤,从睡梦缓缓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叶轩的目光空洞,眼角处还有未干的泪水。
昨夜的梦,是那么的真实。
那个男人不正是他嘛,如果他没有穿越重生,那日他醒来之后,未来的轨迹是否和梦的一样呢。
梦的一切,都是历历在目。
包括……她!
他梦的妻子,竟然是他的忆柔姐!
完全相同的面容,气质也非常的相似,温婉而又素雅,几乎和现实完全重叠在了一起。
在梦,他与她度过了一生。
哪怕是与忆柔姐做.爱时的情景,都是那么的真实,好似真真切切发生在他身一般。
他甚至有些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是真实的。
对于忆柔姐的感情,在梦无法掩饰、无法遮盖,完完全全的暴露在了梦。
即便是叶轩如今再想逃避,他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那是……他爱冉忆柔,爱的无的深刻!
好像梦的感情一般,好似润物无声,但却刻骨铭心。
他与冉忆柔的感情不也正是如此嘛?
从微末结识,两人搀扶着彼此,在娱乐圈踉踉跄跄的努力前行。
两人的心在风雨之,逐渐合二为一。
叶轩曾经麻痹过自己,将这种感情归结为是亲情,归结为是像叶佳晨那般的亲情。
但叶轩自己心里清楚,这两种感情是完全不同的。
那不是亲情,而是……爱情。
叶轩躺在床,脑无数的思路翻滚着,好似找不到线头的线团一般。
叹了口气,叶轩缓缓坐起身,掀开被子,略微踉跄的走向浴室。
他想不通,或者说是,他再次选择了逃避。
走向浴室的他,根本没有看到,被子被掀起的那一角,一抹嫣红的血迹,在洁白的床单绽放。
好似杜鹃啼血……
昏暗而又狭小的录音室,男人从录音台的伏案醒了过来,脑袋生疼,浑身感觉很是虚弱。
揉了揉脑袋,男人看了看时间,已经临近了十一点。
从椅子站了起来,叹了口气,将穿的有些破旧的外套披在自己的身,踉踉跄跄的走回了家。
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小窝,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出租屋内,狭小但却干净。
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世界依旧是那个世界,他依旧是哪个毫无名气的十八线歌手。
后来,他苦熬了十年的专辑发表了。
成绩平平淡淡,像是砸在大海的石子一般,溅起了丁点的水花,却没有引起丝毫的波澜。
可以说,音乐梦这么的破灭了。
男人放弃了他的梦想,用着仅有的积蓄做起了小买卖,开了一家小超市,赚的以前当不靠谱的歌手多不少。
家的吉他、音响被他以几千块的价格,全都卖了出去,从此彻底与音乐觉缘。
平平淡淡的日子,每日都像是重复的,没有任何的新意,没有任何的起伏。
后来,家里的父母给他介绍了个对象,家里条件一般。
女孩很漂亮,性格温婉贤淑,笑起来的时候,两个浅浅的梨涡非常甜美。
男人很喜欢这个女孩,相处了一年多,双方都较满意,结婚了。
男人妻子的名字叫做冉忆柔,这个名字男人总觉得很耳熟,但却总想不起这个名字的出处,最后归结为梦里的印记。
两人结婚之后,男人和世界很多人男人的轨迹开始重合在了一起,开始为了家庭奋斗。
男人很要强,脑袋也较活泛,逐渐超市开的越来越大,经济状况也越来越好。
男人和妻子在结婚的第三年,生下了一个女儿。
女儿有着和妻子一样的大眼睛,肉嘟嘟的模样非常可爱。
从此,男人的身又多了一个重担。
每日奋斗逐渐有了目标,每日奋斗的逐渐有了动力。
可是啊,机械般的生活,终究是让男人感觉到了厌倦。
每日回到家,男人都会在车里默默地呆半个小时,因为只有这半个小时才是属于他自己的。
幸好,他有个贤惠的妻子,让他少了许多的纷扰。
转眼间,春去秋来,男人头发逐渐花白,背脊也逐渐佝偻了下来。
孩子逐渐长大,男人和妻子两人也逐渐松了口气。
两人计划着世界旅游,打算趁着身体好的时候,出去转一转,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然而,在机票订好的时候。
女儿结婚了,很快怀了一个宝宝。
女儿和女婿每日都为工作奔波着,根本无暇照顾孩子,所以男人和妻子两人再次接过重任,开始抚养他们的外孙子。
走不了了,机票只好退掉。
这一照顾便又是十年,十年后,外孙子长大,被父母接到了身边。
而此刻的男人和妻子,早已是暮暮垂已的老朽,即便再想出去看一看,也没有那个身体了。
平平淡淡的过了几年,男人病倒了,一病不起。
在洁白的病房,屋内弥漫着刺鼻的医药水,男人躺在病床,周围站着自己的子子孙孙们,身边坐着自己的妻子。
和自己的孩子们嘱咐了几句,男人让这些孩子都出去了,病房内只留下了自己的妻子。
看着满头白发的妻子,脸的皱纹密布,但仍能从眉眼看出她年轻时的模样,看起来是那么的慈祥和蔼。
男人看着妻子,几十年的厮守陪伴,双方早已经成为了彼此的一部分。
没有过多的言语,男人轻轻拉住妻子的手,戴着呼吸机,但嘴角却泛起了弧度,眼角不禁流下一滴泪水。
眼睛逐渐模糊,男人仿佛看到了二十岁的妻子,长得是那么的美丽。
细腻白皙的皮肤,一双明媚动人的大眼睛,笑容仿佛可以感染万物。
男人总觉得年轻时的妻子,是那样的熟悉,但却从来都想不起来究竟由何而来。
不想了,不想了……
男人的思维逐渐混乱,眼皮越来越沉。
终于,缓缓地合了眼睛。
……
纽约,格莱美官方指定酒店,总统套房。
晨曦洒进房间,透过层层的窗帘,洒在叶轩的脸。
叶轩的睫毛轻轻颤了颤,从睡梦缓缓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叶轩的目光空洞,眼角处还有未干的泪水。
昨夜的梦,是那么的真实。
那个男人不正是他嘛,如果他没有穿越重生,那日他醒来之后,未来的轨迹是否和梦的一样呢。
梦的一切,都是历历在目。
包括……她!
他梦的妻子,竟然是他的忆柔姐!
完全相同的面容,气质也非常的相似,温婉而又素雅,几乎和现实完全重叠在了一起。
在梦,他与她度过了一生。
哪怕是与忆柔姐做.爱时的情景,都是那么的真实,好似真真切切发生在他身一般。
他甚至有些分不清哪些是梦,哪些是真实的。
对于忆柔姐的感情,在梦无法掩饰、无法遮盖,完完全全的暴露在了梦。
即便是叶轩如今再想逃避,他也不得不承认一件事,那是……他爱冉忆柔,爱的无的深刻!
好像梦的感情一般,好似润物无声,但却刻骨铭心。
他与冉忆柔的感情不也正是如此嘛?
从微末结识,两人搀扶着彼此,在娱乐圈踉踉跄跄的努力前行。
两人的心在风雨之,逐渐合二为一。
叶轩曾经麻痹过自己,将这种感情归结为是亲情,归结为是像叶佳晨那般的亲情。
但叶轩自己心里清楚,这两种感情是完全不同的。
那不是亲情,而是……爱情。
叶轩躺在床,脑无数的思路翻滚着,好似找不到线头的线团一般。
叹了口气,叶轩缓缓坐起身,掀开被子,略微踉跄的走向浴室。
他想不通,或者说是,他再次选择了逃避。
走向浴室的他,根本没有看到,被子被掀起的那一角,一抹嫣红的血迹,在洁白的床单绽放。
好似杜鹃啼血……